熵基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06
证券代码:301330 证券简称:熵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6 日(星期一)15:00(北京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平山工业大路 32 号熵基科技
204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2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2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车全宏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5,38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6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5,51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5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9,86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110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04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40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5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3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69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4864%。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见证律师。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子公司
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36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5%;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03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0%;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
决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程静、童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