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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熵基科技: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8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熵基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勇                            联系电话:010 – 58328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川                            联系电话:010 – 58328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议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案、决议等文件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案、决议等文件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案、决议等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8 日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及避免内幕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相关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2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一)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控股股东以外
的其他首发上市前持股的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
                                               是       不适用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
诺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
                                               是       不适用
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5.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购回股份承诺
7.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8.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
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和     是       不适用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9.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保、住房公
                                               是       不适用
积金及劳务用工等相关事宜的承诺
10.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四处瑕疵房
                                               是       不适用
产事项的承诺



                                        3
1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租赁房屋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1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相关约束措 是          不适用
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不适用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此页无正文,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
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罗 勇            陈 川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