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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恩威医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10-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恩威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威医药”、“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恩威医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540,000 股,每股面
值 1.00 元 ,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29.80 元 / 股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22,69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9,741,650.79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2,950,349.2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当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2CDAA30417)。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


                                            1
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使用募集资                          项目环保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批文号                  实施主体
号                        金额        金投入金额                            批文号
        恩威医药股
                                                       川 投 资 备
        份有限公司                                                        成环评审     四川恩威
                                                       [2018-510122-27-
1       四川恩威制      61,983.24        61,983.24                        [2020]19     制药有限
                                                       03-293049]JXQB
        药改扩建项                                                            号         公司
                                                       -0493 号
        目
        恩威医药股
                                                                            昌环审     恩威医药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昌
2                         8,073.40        8,073.40                        [2018]373    股份有限
        昌都总部建                                     发改投资备 18 号
                                                                              号         公司
        设项目
         合计           70,056.64        70,056.64            -               -            -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
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根据《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恩威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2CDAA3F0001 号),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合计人民币
17,723.9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进行了调整。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
15,670.5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使用募集资    自筹资金已投入     本次拟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金投入金额        金额             金额
          恩 威 医药 股 份 有 限 公
    1     司 四 川恩 威 制 药 改 扩   61,983.24        38,295.03          11,054.45     11,054.45
          建项目


                                                   2
      恩 威 医药 股 份 有 限 公
 2                                 8,073.40        6,000.00    4,616.11    4,616.11
      司昌都总部建设项目
           合计                   70,056.64       44,295.03   15,670.56   15,670.56


     (二)发行费用以自筹资金支付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共计
2,053.39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将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已披露的《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
即“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
或银行借款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
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有资金、银行借款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恩威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履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3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定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己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已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经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对恩威医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

                        石   坡                      叶建中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14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