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1-3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 o. 8, C haoy angm en Bei dajie,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XYZH/2022CDAA3F0001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威医药”)管理层编 制的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的《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专项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 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恩威医药管理层 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恩威医药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鉴 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对恩威医药管理层编制 的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项鉴证,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 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经鉴证,我们认为,上述《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恩威医药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恩威医药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 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现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6 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 17,540,000 股,每股股票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29.8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为 522,692,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49,000,000.00 元及对应增值税 2,940,000.00 元后的余款 470,752,000.00 元,已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为 522,692,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用、 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印花税、登报费、制作费 79,741,650.79 元(不含增值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2,950,349.21 元。该募集资金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出具了 XYZH/2022CDAA30417《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295.03 万元,低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预计募集资金金额 70,056.64 万元,为保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 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四 1 61,983.24 61,983.24 38,295.03 川恩威制药改扩建项目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昌 2 8,073.40 8,073.40 6,000.00 都总部建设项目 1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合计 70,056.64 70,056.64 44,295.03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15,670.5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本次拟置换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入金额 资金金额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四 1 38,295.03 11,054.45 11,054.45 川恩威制药改扩建项目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昌 2 6,000.00 4,616.11 4,616.11 都总部建设项目 合计 44,295.03 15,670.56 15,670.56 四、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 民币 2,053.39 万元(以下发行费用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募集资金直接扣 自筹资金预先投 发行费用内容 发行费用金额 拟置换金额 号 除或支付金额 入金额 1 保荐费/承销费 60,000,000.00 49,000,000.00 11,000,000.00 11,000,000.00 2 审计及验资费 8,820,754.72 3,377,358.49 5,443,396.23 5,443,396.23 3 律师费 5,930,000.00 2,280,000.00 3,650,000.00 3,650,000.00 4 信息披露费 4,433,962.26 4,433,962.26 发行手续费用 5 556,933.81 440,509.49 440,509.49 及其他 合计 79,741,650.79 59,091,320.75 20,533,905.72 20,533,905.72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 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1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