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威医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3-04-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恩威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威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公司 2023 年
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恩威医药因日常经营需要,目前与吉林恩威锐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
威锐邦”)有业务往来,对方主要是从公司采购并销售丹芎通脉颗粒、芪苓益气
颗粒等产品,预计 2023 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250 万元。2022 年度
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47.63 万元。
(二)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 2022 年度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易定价 额或预计金 日已发生 已发生金
类别
原则 额 金额 额
向关联人 吉林恩威 丹芎通脉颗
市场价
销售产品、 锐邦药业 粒、芪苓益气 250.00 0.00 147.63
格
商品 有限公司 颗粒等产品
注:以上表格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披露
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实际发 金额占同 预计金 日期
关联人 额与预计金
类别 容 生金额 类业务比 额 及索
额差异
例 引
吉林恩 丹芎通脉颗
向关联人
威锐邦 粒、芪苓益 不适
销售产 147.63 0.00 600.00 452.37
药业有 气颗粒等产 用
品、商品
限公司 品
注:以上表格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名称:吉林恩威锐邦药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152FPQ70
3、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 25 幢 2 单元
2214 号房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注册资本:181.82 万元人民币
6、股东:赵彦平持股 54.9995%,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持股 45.0005%。
7、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赵彦平
8、经营范围:中药批发;抗生素、化学药制剂、中成药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恩威锐邦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人
民币 384.02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78.25 万元;2022 年 1-12 月恩威锐邦实现营业
收入人民币 1,330.37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80 万元。
10、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是恩威锐邦的股东,
持股比例为 45.0005%。
11、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12、履约能力分析:吉林恩威锐邦药业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
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
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
销售产品、商品:公司向恩威锐邦销售公司生产的丹芎通脉颗粒、芪苓益气
颗粒等产品,预计 2023 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250 万元。
定价依据:该关联交易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亦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付款方式:恩威锐邦按照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条款支付货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产品开拓吉林
市场、提高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公司与恩威锐邦
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体现了“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无
关联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
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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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石 坡 叶建中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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