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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恩威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2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
场,对公司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就有
关议案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
质的审计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提交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准确、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
和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符合《公司章
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冯建                  漆小川                    闫雯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