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宠物: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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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相关承诺 页码
发行人股东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含持股
1 5%以上股东关于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持股意向和减持 1
意向的声明和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
2 41
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
3 48
理人员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4 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57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5 61
理人员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6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73
有关消除或避免相关同业竞争的协议以及发行人的控股股
7 79
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
8 83
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
9 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93
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10 其他相关承诺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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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函
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股价的稳定,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
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
遵守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
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票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该具体
实施方案涉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
票。
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严格遵守董事会决议采取的约束措
施。
特此承诺。
46
(此页无正文,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函》之
签署页)
全体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薛元潮 江灵兵 薛雅利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虞晓春 张根壮 李 安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薛元潮 江灵兵 薛雅利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虞晓春 张中平 田金明
年 月 日
47
48
49
50
51
52
53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元宠物”)拟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
司股本、净资产将在短期内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
周期,投资项目效益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每股收益、净
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我们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
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
则,持续完善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
动,不侵占公司利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作出相关处
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54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薛元潮 江灵兵 薛雅利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虞晓春 张根壮 李 安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陈 斐 余景选 宋永高
年 月 日
55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之签署页)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薛元潮 江灵兵 薛雅利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虞晓春 张中平 田金明
年 月 日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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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元宠物”)拟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1、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本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
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
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
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
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
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
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
事项。同时,本人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但可进行职务变更。
(4)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
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应将
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69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薛元潮 江灵兵 薛雅利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虞晓春 张根壮 李 安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陈 斐 余景选 宋永高
年 月 日
70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之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朱伟强 宋 辉 方春雷
年 月 日
71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之签署页)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薛元潮 江灵兵 薛雅利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虞晓春 张中平 田金明
年 月 日
72
73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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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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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79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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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公司
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公司承诺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83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公司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薛元潮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4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公司”)拟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我们作
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
下:
我们保证向深交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发行人招
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我们将按照相关司法文书的要求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事项涉及的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
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
[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若我们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我们将无条件同意发行人扣发我们当年奖金、津
贴(如有),直至我们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7-4-3-1
85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薛元潮 江灵兵 薛雅利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李 安 张中平 虞晓春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黄 简 马卓檀 靳 朝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3-2
86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朱伟强 宋 辉 方春雷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3-3
87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江灵兵 薛雅利 张中平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虞晓春 田金明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3-4
88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公司”)拟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我们作
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
下:
我们保证向深交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发行人招
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我们将按照相关司法文书的要求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事项涉及的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
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
[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若我们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我们将无条件同意发行人扣发我们当年奖金、津
贴(如有),直至我们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7-4-3-1
89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薛元潮 江灵兵 薛雅利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虞晓春 张根壮 李 安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陈 斐 余景选 宋永高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3-2
90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朱伟强 宋 辉 方春雷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3-3
91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薛元潮 江灵兵 薛雅利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虞晓春 张中平 田金明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3-4
92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公司”)关于招股说
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作出如下承
诺:
一、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二、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作出认定或对本公司作
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的程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此期间,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
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三、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
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
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四、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的,公司将自愿无条件遵从该等
规定。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93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薛元潮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4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
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本人作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就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作出如下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作出认定或对发行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本人将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依
法购回锁定期结束后本人在二级市场减持的股份(不包括本次公开发行时其他股
东公开发售部分)。在此期间,发行人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
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人协商
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
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
定。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95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招股说明书
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函》之签署
页)
实际控制人:
薛元潮
薛雅利
年 月 日
96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本人作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作出如下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且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
承诺。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
定。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97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承诺函》之签章页)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薛元潮 江灵兵 薛雅利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虞晓春 张根壮 李 安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陈 斐 余景选 宋永高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8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承诺函》之签章页)
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朱伟强 宋 辉 方春雷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9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承诺函》之签章页)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薛元潮 江灵兵 薛雅利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虞晓春 张中平 田金明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00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向贵所报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
特此承诺!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6-1
1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向贵所报送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
特此承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7-1
102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不影响和干扰上市委审核的承诺函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郑重承诺:
1、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注册并上市申请期间,保证不直接或者间接向上市委
员会委员提供资金、物品等利益馈赠,保证不直接或者间接向上市委员会委员提
供本次申请发行并上市的证券,保证不以不正当手段影响上市委员会委员对申请
的判断;
2、本公司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干扰上市委员会的审核工作;
3、在上市委员会会议上,接受询问时,保证陈述内容真实、客观、准确、
简洁,不包含与本次申请无关的内容;
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7-4-8-1
103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不影响和干扰上市委审
核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薛元潮
年 月 日
7-4-8-2
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