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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元宠物: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2022-10-31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5th Floor, Building C,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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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 号




                                              二○二○年六月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释 义............................................................................................................................ 2
引 言............................................................................................................................ 5
一、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简介................................................................................ 5
二、律师的查验过程及《法律意见书》的制作过程................................................ 6
三、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声明.................................................................................... 8
正 文............................................................................................................................ 10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0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1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12
四、发行人的设立...................................................................................................... 15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6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6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30
八、发行人的业务...................................................................................................... 30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32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39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40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40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41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42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43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44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44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44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47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47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50
二十二、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50




                                                                 3-3-1-1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发行人/天元宠物/公司/股份公司   指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天元有限              指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杭州天元酷迪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天元有限的曾用
天元酷迪                        指
                                     名

                                     发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本次发行上市、首发              指
                                     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同旺投资                        指   杭州同旺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杭州乐旺                        指   杭州乐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联创永溢                        指
                                     行人的股东

                                     杭州新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
新兹投资                        指
                                     的股东

                                     杭州御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
御硕投资                        指
                                     东

湖州天元                        指   湖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鸿旺                        指   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赛旺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
杭州赛旺                        指
                                     公司,曾用名为杭州赛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杭州特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杭州赛旺的全资子公
杭州特旺                        指
                                     司

                                     杭州小兽星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
杭州小兽星                      指
                                     司

杭州热宠                        指   杭州热宠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宁波胜力宠物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参股子
宁波胜力                        指
                                     公司

                                     日本宠物联盟株式会社,系发行人在日本的控股子公
日宠联盟                        指
                                     司

                                     Pet Direct International Limited,系发行人在香港的全
宠物直销                        指
                                     资子公司

                                     One Source International,LLC,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宠
欧塞艾                          指
                                     物直销在美国的全资子公司

欧哈那                          指   Ohana GmbH,系发行人在德国的全资子公司

                                     Yuanyou Pets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系发行人
元祐宠物                        指
                                     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本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3-3-1-2
                                                                                    法律意见书


中信证券/保荐机构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保荐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发行人的财
天健会计师                             指
                                            务审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
《证券法》                             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修订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
《公司法》                             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
《律师法》                             指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 日修订通过)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上市规则》                           指
                                            订)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
《编报规则 12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证监
                                            发[2001]37 号)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和司法部部务会议审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指
                                            议通过,于 2007 年 3 月 9 日公布,自 200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中
《 证 券 法 律 业 务 执 业规则 ( 试
                                       指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行)》
                                            [2010]33 号)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指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天健会计师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出具的《杭州天元宠
《审计报告》                           指   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1418
                                            号)

                                            天健会计师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天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指   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
                                            审〔2020〕1419 号)

                                            天健会计师 2020 年 3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天元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指   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
                                            报告》(天健审〔2020〕1421 号)

                                            天健会计师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天
《纳税鉴证报告》                       指   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主要税种纳税情况
                                            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422 号)




                                                 3-3-1-3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
《法律意见书》     指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康
                        达股发字[2020]第 0049 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
《律师工作报告》   指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
                        作报告》(康达股报字[2020]第 0049 号)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市监局             指   市场监督管理局

报告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之连续期间

元                 指   人民币元,文意另有所指除外




                            3-3-1-4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 号

致: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
据《证券法》、《公司法》、《律师法》、《管理办法》、《编报规则 12 号》、《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引     言

    一、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简介

    (一)本所成立于 1988 年 8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 40 号 C
座 40-3 四-五层。本所在西安、杭州、南京、上海、广州、深圳、海口、沈阳、
天津、菏泽、成都、苏州、呼和浩特、香港、武汉设有分支机构,业务范围主要
包括:证券与资本市场、金融与银行、兼并与收购、外商直接投资、国际贸易、
诉讼与仲裁、知识产权、项目与房地产、公共政策等。1993 年,本所首批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中国证监会授予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签字律师为杨健、张晓光,两位律师的主要执业经历
及联系方式如下:

    杨健律师,本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曾担任数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上市公司再融资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

    张晓光律师,本所合伙人律师,曾担任数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上市公司再融资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

    上述律师的联系方式为:

                                         3-3-1-5
                                                                法律意见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电话:010-50867998;

    传真:010-65527227;

    E-mail:jian.yang@kangdalawyers.com

            xiaoguang.zhang@kangdalawyers.com


    二、律师的查验过程及《法律意见书》的制作过程

    (一)本所律师的查验原则

    本所律师在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工作中,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遵
循审慎性及重要性的原则对相关法律事项进行查验。

    (二)本所律师的查验方式

    本所律师在对本次发行相关法律事项查验过程中,根据《编报规则 12 号》、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要求,合理、
充分的运用了下述各项基本查验方法,并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其他合理查
验方式进行补充:

    1、对于只需书面凭证便可证明的待查验事项,本所律师向发行人及其他相
关方查验了凭证原件并获取了复印件;在无法获得凭证原件加以对照查验的情况
下,本所律师采用查询、复核等方式予以确认;

    2、对于需采用面谈方式进行查验的,本所律师制作了访谈笔录;

    3、对发行人及其他相关方提供的书面文件进行了查验,分析了书面信息的
可靠性,对文件记载的事实内容进行了审查,并对其法律性质、后果进行了分析
判断;

    4、对于需以实地调查方式进行查验的问题,本所律师依要求对实地调查情
况制作了笔录;

    5、对于需以查询方式进行查验的,本所律师核查了相关公告、网页或者其
他载体相关信息;


                                    3-3-1-6
                                                               法律意见书


    6、在查验法人或者其分支机构有关主体资格以及业务经营资格时,本所律
师就相关主管机关颁发的批准文件、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证照的原
件进行了查验;

    7、在对发行人拥有的不动产、知识产权等依法需要登记的财产进行查验时,
本所律师走访了登记机关,查验了登记机关制作的财产权利证书原件并获取了复
印件,并就财产权利证书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权利纠纷等进行了查证、确认;

    8、在对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查验过程中,本所律师查验了主要设备
购买发票,并现场查看了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9、根据本次发行项目查验需要,向包括但不限于行政主管机关、产权登记
机关、银行等机构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查证、确认;

    10、搜索并查阅了有关公共机构的公告、网站。

    (三)本所律师的查验内容

    本所律师在参与本次发行工作中,依法对发行人的设立过程、股本结构、组
织机构、公司章程、经营状况、关联关系、同业竞争、重要合同、重大债权债务
关系、产权状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税收、财政补贴、环境保护、重
大诉讼等重大事项以及本次发行的授权情况、实质条件、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上
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逐
一进行了必要的核查与验证。

    (四)本所律师的查验过程

    本所律师自 2019 年 7 月开始介入发行人本次发行准备工作,迄今累计工
作超过 1000 个小时。在此期间,为了履行律师尽职调查的职责、充分了解发行
人的法律状况及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和问题,本所律师主要从事了以下工作:

    1、进驻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对发行人规范运作依法进行了指导;对发
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对经营状况进行了了解;对发行人与本次
发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基本情况介绍进行了查阅,就有关问题详细询问了公司
董事、财务及证券等部门的负责人及其他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人拥有或
使用的相关资产的产权证书、重要合同进行了查验。在此基础上与其他有关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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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书


机构一起制定了公司本次发行的工作方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
工作报告》的要求,提出了详细的尽职调查文件清单,并据此调取、查阅了发行
人及其控股、参股公司、重要关联方的公司登记档案资料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文件。

    3、对发行人工商、税务、劳动保障、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方面的合法经营情况进行调查,登录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
网站进行检索,取得了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

    4、本所律师与发行人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等中
介机构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5、就有关问题通过互联网公开信息进行了检索,收集了相关信息和证据。

    6、在查验发行人主要资产的基础上,对发行人资产的产权证书出具了鉴证
意见。

    7、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文件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进行了详细核查和见
证,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个人股东在发行申报文件上的签字出
具了鉴证意见。

    8、本所证券法律业务内核委员会对本所律师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的《律
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初稿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修改意见,承办律师根
据内核委员会的意见对《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通过本所律师的上述工作,在根据事实确信发行人已经符合本次发行的条件
后,本所律师出具了本《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声明

    本所律师仅基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发表
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所查验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进行认定是以现
行有效的(或事实发生时施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府主管部门
做出的批准和确认、本所律师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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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书


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或本所律师从上述公共机构抄录、复制、且经该机构确认
后的材料为依据做出判断;对于不是从上述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或虽为律
师从上述公共机构抄录、复制的材料但未取得上述公共机构确认的材料,本所律
师已经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对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不具有进行专业判断
的资格。本所律师根据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发表法律
意见并不意味着对该文书中的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明
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法
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律师依法
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已向本所保证,其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或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
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提供之任何文件或事实不存在虚假、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
随同其他申请文件一起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文件的修改和反馈意见对本
《法律意见书》有影响的,本所将按规定出具补充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或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律师
已对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的《招股说明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
并确认不存在上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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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     文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一)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以及《公司章程(草案)》
及上市后实施的相关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发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等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二)本次发行相关股东大会

    1、2020 年 3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的股
东和股东代表(代理人)13 名,代表股份数 6,750 万股,占发行人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参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代理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主要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及其可行性报
告的议案》;

    (4)《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
具体事宜的议案》;

    (5)《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
红回报规划(草案)>的议案》;

    (6)《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7)《关于上市有关承诺及约束措施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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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关于公司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2、2020 年 6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的股
东和股东代表(代理人)13 名,代表股份数 6,750 万股,占发行人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参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代理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等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三)结论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
议内容、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事宜,该等授权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内容、授
权程序均合法、有效。发行人已获得本次发行上市所必须的内部批准和授权,本
次发行上市申请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
发行注册程序。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的前身为天元有限。天元有限系 2003 年 6 月 11 日设立的有限责
任公司。

    2、2016 年 2 月 5 日,天元有限按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天元有限的设立及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是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发行人《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档案资料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且截至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出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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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书


当解散的下列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
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
院解散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是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超过 3 年

    2016 年 2 月 5 日,天元有限按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超过 3 年。

    (四)结论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且
持续经营时间在 3 年以上,具备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各项实质条件核查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经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为
普通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符合《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1、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职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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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书


表监事;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并根据发行人业务运作的需要设置了相关的职能部门,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
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及《招股说明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声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
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
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
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经核查,发行人系由天元有限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计算,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已超过
3 年;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
责,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和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
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天健会计师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3、根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和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发行人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并由天健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4、经核查,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
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管理办法》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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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书


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5、经核查,发行人主营业务最近 2 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最近 2 年
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
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管理办法》第
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6、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
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
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有重大
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7、经核查,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8、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声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
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 年内不存在贪
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
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
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
二款的规定。

    9、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
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第三款的规定。

    (四)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1、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具体内容详见“(三)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规则》第二章第
一节 2.1.1 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本总额为 6,750 万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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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拟发行股份 2,250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 万元,符合《上市规则》
第二章第一节 2.1.1 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符合《上市规
则》第二章第一节 2.1.1 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审计报告》、《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8,966,967.63 元、
87,479,341.33 元、87,183,972.38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分别为 57,088,972.52 元、83,533,830.08 元、87,174,380.26 元。以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
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发行人符合并选择适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一节 2.1.2
第(一)项的规定,符合《上市规则》第二章第一节 2.1.1 第一款第(四)项的
规定。

    (五)结论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设立时,各发起人以其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权
益作为出资,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公司股本,设立过程中履行了资产
审计、评估、验资手续,作为折股依据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出具主体均具备
相应资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时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发行人不存在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改
制而来,或者历史上存在挂靠集体组织经营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设立时发行人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或以国有资产或者集体财产出资的情形。发行人创立大会
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发行人设立的程序、条件、方式及
发起人资格等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其
设立行为合法有效。


                                    3-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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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
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发起人

       根据天元宠物《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以及天健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6]21 号),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工商档案,2016 年 2 月 5 日,
发行人由天元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共有 7 位发起人,分别为薛元潮、
江灵兵、同旺投资、杭州乐旺、薛雅利、联创永溢、御硕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非自然人发起人

       (1)同旺投资

       股份公司设立时,同旺投资持有发行人 1,004.55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当时总
股本的 16.74%;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同旺投资持有发行人 1,004.55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4.88%。

       根据同旺投资现持有的杭州市余杭区市监局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10571483210G),同旺投资成立于 2011 年
4 月 15 日,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桥北路 171 号 5 楼 536 室,
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薛元潮,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
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为 2011 年 4 月 15 日至 2031 年 4 月 14 日,经营范围为
“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
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同旺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中的任职

   1       薛元潮        204.8800           40.98            董事长
                注
   2      吕玲娣         100.0000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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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书


   3       张中平        60.0000         12.00        董事、财务负责人

   4        李安         30.1200          6.02      董事、供应链中心总监

   5       王惠峰        18.6000          3.72         区域销售经理

   6        翁倩         17.0000          3.40         区域销售经理

   7        江婧         16.3240          3.26          单证部经理

   8       虞晓春        16.2180          3.24        董事、副总经理

  10        方丽         12.5580          2.51       供应链中心业务主管

  11       潘建斌        10.8000          2.16         区域销售经理

  12       陈佩珍         8.5000          1.70        湖州天元生产总监

  13       袁国芬         5.0000          1.00            财务经理

         合计           500.0000        100.00               -

   注:吕玲娣为董事长薛元潮的母亲。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同旺投资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履行登记/
备案程序。

       (2)杭州乐旺

       股份公司设立时,杭州乐旺持有发行人 694.68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当时总
股本的 11.58%;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杭州乐旺持有发行人 694.68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0.29%。

       根据杭州乐旺现持有的余杭区市监局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105966287701),杭州乐旺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7
日,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桥北路 171 号 5 楼 537 室,注册资本
为 139.1138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薛元潮,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
资或控股),营业期限为 2012 年 6 月 7 日至 2062 年 6 月 6 日,经营范围为“股
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
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杭州乐旺的股权结构如下:


                                      3-3-1-17
                                                                            法律意见书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中的任职

   1        薛元潮          130.1623           93.57            董事长

   2         叶平             0.7009               0.50    供应链中心业务主管

   3        夏婉玉            0.7009               0.50      区域销售经理

   4         史佳             0.7009               0.50     销售部业务主管

   5        吾灵建            0.7009               0.50      区域销售经理

   6        陈美容            0.7009               0.50     销售部业务主管

   7         朱伟             0.6008               0.43     销售部业务主管

   8        吕睿直            0.6008               0.43     销售部业务主管

   9         张丽             0.6008               0.43    产品中心平面部经理

  10         陈琳             0.5006               0.36     销售部业务主管

  11        赵晋芳            0.5006               0.36     销售部业务主管

  12        陈双双            0.5006               0.36      销售部业务员

  13        朱丽晓            0.4005               0.29    供应链中心核价组长

  14        鲍小云            0.4005               0.29     销售部业务主管

  15         宋辉             0.4005               0.29   监事、销售部业务主管

  16        许晓琳            0.4005               0.29      销售部业务员

  17         陈燕             0.4005               0.29     销售部业务组长

  18         吴涛             0.1402               0.10     销售部业务组长

          合计              139.1138          100.00               -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杭州乐旺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履行登记/
备案程序。

       (3)联创永溢

       股份公司设立时,联创永溢持有发行人 375.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当时总
股本的 6.25%;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联创永溢持有发行人 375.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5.56%。

       根据联创永溢现持有的上城区市监局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3-3-1-18
                                                                     法律意见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256300489XB),联创永溢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 8
日,住所为上城区安家塘 52 号 101 室,注册资本为 70,000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
人为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营业期限为 2010
年 10 月 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6 日,经营范围为“服务: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
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
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未经
金融等监管部门核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联创永溢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浙江三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4.29   有限合伙人

 2                孙文                      6,450          9.21   有限合伙人
        桐乡市毅能设备制造有限公
 3                                          4,900          7.00   有限合伙人
                  司
 4      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850          5.50   有限合伙人

 5      余干永泽商行贸易有限公司            3,700          5.29   有限合伙人
        上海拜门投资管理中心(普
 6                                          3,000          4.29   有限合伙人
                通合伙)
 7        杭州信源银楼有限公司              2,850          4.07   有限合伙人

 8       诸暨市宝艺珍珠有限公司             2,600          3.71   有限合伙人

 9              张雪娟                      2,550          3.64   有限合伙人

 10               汤锦                      2,500          3.57   有限合伙人

 11             徐顺友                      2,400          3.43   有限合伙人

 12               陈涛                      2,000          2.86   有限合伙人

 13             戚荣林                      2,000          2.86   有限合伙人

 14       上海洋昶商务咨询中心              2,000          2.86   有限合伙人

 15     浙江贝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          2.86   有限合伙人

 16     浙江银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          2.86   有限合伙人

 17     杭州敏杰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2,000          2.86   有限合伙人

 18      诸暨周东珵贸易有限公司             2,000          2.86   有限合伙人



                                        3-3-1-19
                                                                         法律意见书


 19                  余凤姣                1,590              2.27   有限合伙人

 20       浙江怡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500              2.14   有限合伙人

 21                  蔡晓玉                1,410              2.01   有限合伙人

 22       杭州炫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50              1.79   有限合伙人

 23                  应菊莲                1,190              1.70   有限合伙人

 24       杭州易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00              1.57   有限合伙人

 25                  杨璠                  1,050              1.50   有限合伙人

 26                  王晶                    910              1.30   有限合伙人

 27       杭州丽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00              0.71   有限合伙人

 28       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00              1.00   普通合伙人

               合    计                  70,000             100.00        -

      联创永溢的普通合伙人为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0 月 7 日,目前持有杭州市西湖区市监局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6679873309P),住所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 778 号,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为徐汉杰,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服务:投资管理、资
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以上项目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户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徐汉杰                          800                     80.00

      2                   陈修                        200                     20.00

                合    计                           1,000                  100.0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http:
//www.amac.org.cn/)查询,联创永溢系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投
资基金,已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私募基金备案,


                                       3-3-1-20
                                                                     法律意见书


基金编号为 SD1934。其管理人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1248。

       本所律师认为,联创永溢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私募基金,已纳入国家金
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其管理人已
依法注册登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御硕投资

       股份公司设立时,持有发行人 187.5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当时总股本的
3.1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御硕投资持有发行人 187.50 万股股份,
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78%。

       根据御硕投资现持有的杭州市市监局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核发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0568798852A),御硕投资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18 日,住所为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 33 号 1 楼 123 室,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典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营业
期限为 2011 年 3 月 18 日至 2061 年 3 月 17 日,经营范围为“服务: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
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御硕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陈筱根                   2,097         69.90   有限合伙人

 2                 张笑雪                     540         18.00   有限合伙人

 3                 李明增                     360         12.00   有限合伙人

 4      杭州典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0.10   普通合伙人

              合   计                       3,000        100.00       -

       御硕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为杭州典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典度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11 月 23 日,目前持有杭州市西湖区市监局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6697065882G),住所为
西湖区紫荆花路 108 号 229 室,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

                                        3-3-1-21
                                                                    法律意见书


定代表人为张建华,注册资本 1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等金融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
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杭州典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建华                        60.00                 60.00

    2              丁蕾                         25.00                 25.00

    3             陈赛珍                        10.00                 10.00

    4             陈国昌                          5.00                   5.00

             合   计                           100.00                100.0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http:
//www.amac.org.cn/)查询,御硕投资系杭州典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投
资基金,已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私募基金备案,
基金编号为 SD6618。其管理人杭州典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20449。

    本所律师认为,御硕投资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私募基金,已纳入国家金
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其管理人已
依法注册登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自然人发起人

    (1)薛元潮,身份证号码为 22010419671001****,住所为杭州市下城区。
股份公司设立时,薛元潮持有发行人 2,185.2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6.4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薛元潮持有发行人 2,185.20 万股股份,
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2.37%。

    (2)江灵兵,身份证号码为 33262319720302****,住所为杭州市下城区。


                                    3-3-1-22
                                                                  法律意见书


股份公司设立时,江灵兵持有发行人 1,050.8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7.5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江灵兵持有发行人 1,050.80 万股股份,
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5.57%。

    (3)薛雅利,身份证号码为 31010419681211****,住所为杭州市余杭区。
股份公司设立时,薛雅利持有发行人 502.27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8.37%;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薛雅利持有发行人 502.27 万股股份,占发行
人总股本的 7.44%。

    经核查,发行人的发起人人数达到 2 人以上,上述发起人均具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资格,并对投入发行人的权益拥有完
整的所有权。上述发起人中的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人数、住所、
出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行人系由天元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天元有限股东作为发行人的发起人,用
以投资的相关权益产权关系清晰,出资明确,投资行为不存在法律障碍。

    发行人设立后,即开始办理有关资产的权属证书的名称变更手续。经本所律
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有关资产的权属证书变更手续
已全部办理完毕。

    (二)现有股东

    发行人现有股东 13 名,其中除上述发起人股东外,公司整体变更后新增 6
名股东,即新兹投资、朱兆服、管军、丁敏华、余伟平、钱进,其基本情况如下:

    1、新兹投资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新兹投资持有发行人 240.00 万股股份,
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3.56%。

    根据新兹投资现持有的杭州市余杭区市监局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10MA27XG350L),新兹投资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住所为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 999 号 6 号楼 209-1-161,注
册资本为 3,601 万元,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浙江浙大联合创
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为“服务: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


                                    3-3-1-23
                                                                     法律意见书


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等金融服务)”。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新兹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张林斌                    1890          52.49   有限合伙人
        宁波联创基石投资合伙企业
 2                                            500         13.88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
 3                鲍志静                      450         12.50   有限合伙人

 4                丁敏华                      360         10.00   有限合伙人

 5                蔡群盛                      200          5.55   有限合伙人

 6                杨志坚                      200          5.55   有限合伙人
        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
 7                                                 1       0.03   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   计                        3,000        100.00       -

       新兹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为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现
持有浙江省市监局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300003136858134),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崔家巷 4 号 1 幢 103 室,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一炉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晟视投资
 1                                            400         40.00   有限合伙人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2                                            200         20.00   有限合伙人
                  公司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
 3                                            200         20.00   有限合伙人
                  公司
        杭州一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4                                            200         20.00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
             合   计                        1,000        100.00       -


                                        3-3-1-24
                                                                             法律意见书


       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
一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一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于 2014 年 8 月 5 日,现持有杭州市西湖区市监局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核发
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6311349189U),注册资本为 201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曙光路 85-1 号 372 室,类型为有限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阿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服务: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项目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杭州一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浙江大学创新技术研究院有
 1                                              1.00              0.50   有限合伙人
                   限公司
 2         杭州阿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99.50   普通合伙人

                合   计                      201.00             100.00        -

       杭州一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阿甘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阿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目前持有
杭州市西湖区市监局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330106311290543Y),注册资本 54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
山街道曙光路 85-1 号 371 室,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
代表人为林光,经营范围为“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企
业管理咨询”。

       杭州阿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林光                         180.00                     33.33

       2                  周影                         135.00                     25.00

       3              潘荣伟                            75.00                     13.89

       4              叶根银                            60.00                     11.11

       5              杨志坚                            60.00                     11.11


                                           3-3-1-25
                                                                 法律意见书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万
    6        有引力企业管理合伙                30.00                 5.56
               企业(有限公司)

              合   计                         540.00              100.00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http://www.amac.org.cn/)查询,新兹投资系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新兹投资已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完成了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 SN2250,其管理人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 2015 年 2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7995。

    本所律师认为,新兹投资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私募基金,已纳入国家金
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其管理人已
依法注册登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朱兆服

    朱兆服,身份证号码为 33262619720505****,住所为杭州市西湖区,截至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朱兆服持有发行人 153.33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
股本的 2.27%。

    3、管军

    管军,身份证号码为 33050219720501****,住所为杭州市西湖区,截至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管军持有发行人 115.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
的 1.70%。

    4、余伟平

    余伟平,身份证号码为 11010519711008****,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截至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余伟平持有发行人 86.67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
本的 1.28%。

    5、丁敏华

    丁敏华,身份证号码为 33010619650129****,住所为杭州市西湖区,截至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丁敏华持有发行人 90.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

                                   3-3-1-26
                                                               法律意见书


本的 1.33%。

    6、钱进

    钱进,身份证号码为 33080219610921****,住所为衢州市柯城区,截至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钱进持有发行人 65.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96%。

    经核查,发行人现有股东均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份公
司股东的资格。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说明、全体股东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通过协议、信托或任
何其他方式为他人代为持有或将持有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授予他人行使的情
形,也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权利行使的情形。发行人现有股东不
存在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薛元潮直接持有发行人 32.37%的股份,
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同时,薛元潮为同旺投资和杭州乐旺的控股股东,并担任
两家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薛元潮通过同旺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 14.88%的
股份,通过杭州乐旺间接控制发行人 10.29%的股份。薛元潮控制的发行人股份
比例合计为 57.54%,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薛元潮和薛雅利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发行人不存在境外控制架构。

    (1)薛元潮与薛雅利为胞兄妹关系;

    (2)薛元潮和薛雅利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
生重大影响。

    薛元潮和薛雅利同为天元有限设立时的创始股东,自天元有限设立至今,二
人一直持有发行人股份。报告期内,薛元潮和薛雅利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足以
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3-3-1-27
                                                                 法律意见书


    目前,薛元潮直接持有公司 32.37%的股份,同时通过杭州乐旺和同旺投资
控制公司 25.17%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57.54%的股份,薛雅利直接持有公司 7.44%
的股份,薛元潮和薛雅利合计控制公司 64.98%的股份,对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
权。

    (3)薛元潮和薛雅利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重大事务的决策意见始终保持
一致

    薛元潮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全面负责发行人的经营管理,自 2010 年至今一
直担任发行人董事长,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管理起到决定性作用。薛雅利自公司
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自 2017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
发行人的生产工作,系发行人经营管理决策的重要执行者。

    报告期内,在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经营决策进行投票表决时,薛雅利
在客观上均与薛元潮具有相同的意思表示,形成了事实上的一致行动。

    (4)薛元潮和薛雅利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加强
了兄妹二人的共同控制关系,双方约定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中作出决议时均应采取一
致行动。

    根据薛元潮和薛雅利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薛元潮和薛雅利所持
公司股份不存在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方式为他人代为持有或将持有的股份
所对应的表决权授予他人行使的情形,也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权
利行使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薛元潮和薛雅利拥有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权,为发行
人的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变更。

    (四)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元潮与薛雅利为胞兄妹关系。

    2、薛元潮为股东同旺投资、杭州乐旺的控股股东且担任两家公司的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

    3、同旺投资的股东江婧为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江灵兵之堂妹;


                                   3-3-1-28
                                                               法律意见书


    4、同旺投资的股东吕玲娣为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及薛雅利之母;

    5、股东丁敏华为股东新兹投资的有限合伙人。

    (五)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发行人存在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分别是余伟平、管军、丁敏华、钱进,经
本所律师核查,余伟平、管军、丁敏华、钱进均具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担任股东的资格。

    (六)发行人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七)结论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天元宠物的发起人、股东具备作为发起人、股东的
资格;发起人、股东的投资行为合法、有效。薛元潮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薛元
潮与薛雅利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两年内没有
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新增股东均具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
东的资格,其有关股权变动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新
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
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
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发行人现有股东穿透后不超过 200 人;发行人的机构股
东中除同旺投资及杭州乐旺外,其余机构股东联创永溢、御硕投资、新兹投资均
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私募基金,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
照规定履行了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其管理人已依法注册登记,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发行人除通过同旺投资及杭州乐旺已实施完成的员工激励外,不存
在尚未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计划,亦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设立以来不涉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外商
投资管理事项;发行人设立以来不存在工会及职工持股会持股或者自然人股东人
数较多的情形;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过程不存在瑕疵或者纠纷。发行人

                                  3-3-1-29
                                                                法律意见书


不存在境外私有化退市或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因二级市场交易产生新增股东的情
形。发行人不存在红筹架构拆除的情况。发行人的历次股权变动已经在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办理了审批或备案登记并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计、
验资程序,不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天元有限及天元酷迪自设立后的
历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均签署了相关协议并履行了股东会的审批程序;股份公司设
立后的股份转让和增资签署了相关协议并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发行人不
存在股权变动需要得到发行人、其他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同意但
未取得相关同意的情形或需要通知债权人或者予以公告的但未履行相关程序的
情形;发行人不存在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情况,或权属不明确或者其他需要有权
部门进行产权确认的资产出资的情形;发行人股东不存在股权代持、信托持股等
情形;不存在发起人或者股东之间就股权变动事宜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天元宠物及其前身天元有限、天元酷迪的上述变更事项合法、有
效,天元宠物设立以来历次股本变动过程不存在瑕疵或者纠纷。根据发行人提供
的说明、相关股东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限制权利行
使的情形。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已取得了从事其登记
的经营范围所必须的资质与许可文件,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
司的上述资质与许可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的情形如下:

    1、宠物直销

    根据香港刘大潜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宠物直销经
营不需要资质,符合香港法律规定。截至该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宠物直销尚未
实际开展业务。

    2、欧塞艾


                                   3-3-1-30
                                                                 法律意见书


    根据美国 BARNESÞBURG LLP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发行人提供的
资料,欧塞艾主营业务为销售猫爬架及其他宠物用品,其经营符合所在州法律的
规定。

    3、日宠联盟

    根据日本林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意见书,日宠联盟的主营业务为发行人拓展日
本的宠物用品业务,依照日本国相关法律法规,从事该业务不需要日本国的资质
证书。

    4、元祐宠物

    根据香港刘大潜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元祐宠物的
主营业务为宠物用品和宠物食品销售及进出口,其经营符合香港法律规定。

    5、欧哈那

    根据 REITHER HOFMEISTER 出具的意见书,欧哈那的主营业务为宠物用
品和宠物食品销售及进出口,依照德国相关法律法规,从事该业务不需要德国的
资质证书。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更。

    (四)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的主营
业务收入均超过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 97%。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为湖州天元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杭州鸿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天元物流仓储中
心建设项目、产品技术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电子商务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助于
发行人对主营业务扩大产能。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五)经核查,发行人合法经营,不存在因违法经营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重
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持有的《营业执照》以及公司
章程,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持续
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3-3-1-31
                                                         法律意见书


1、持股 5%以上的股东

(1)薛元潮,持有发行人 32.37%股份。

(2)江灵兵,持有发行人 15.57%股份。

(3)同旺投资,持有发行人 14.88%股份。

(4)杭州乐旺,持有发行人 10.29%股份。

(5)薛雅利,持有发行人 7.44%股份。

(6)联创永溢,持有发行人 5.56%股份。

2、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薛元潮;实际控制人为薛元潮及薛雅利。

3、发行人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

(1)杭州赛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2)杭州鸿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3)湖州天元,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4)杭州特旺,发行人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5)元祐宠物,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6)宠物直销,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7)欧塞艾,发行人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8)欧哈那,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9)杭州小兽星,发行人持股 66%的控股子公司

(10)杭州热宠,发行人持股 60%的控股子公司

(11)日宠联盟,发行人持股 95%的控股子公司

(12)宁波胜力,发行人持股 40%的参股子公司

(13)ALNPet,发行人二级全资子公司欧塞艾持股 49%的参股公司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元潮控制的企业

                                3-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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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杭州乐旺

        (2)同旺投资

        5、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6、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或在其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下:

                         对外投资公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姓名      公司任职                                                    经营范围
                           司名称      (万元)      (%)
                                                                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
                          同旺投资       500.00         40.98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
                                                                金融服务)。
 薛元潮      董事长
                                                                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
                                                                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
                          杭州乐旺     139.1138         93.57
                                                                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
                                                                财等金融服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建
                                                                筑室内室外装饰工程设计施
            董事、总    京山大齐实业
 江灵兵                                 1,350.00      100.00    工。酒店投资管理;建材销售。
              经理        有限公司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
                                                                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其他单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任职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任职
                                             杭州乐旺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同旺投资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杭州鸿旺                      执行董事
薛元潮          董事长
                                             湖州天元                   执行董事兼经理
                                             杭州热宠                        董事
                                             宠物直销                        董事
                                             杭州特旺                      执行董事
江灵兵       董事、总经理                   杭州小兽星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日宠联盟                        董事

                                           3-3-1-33
                                                                              法律意见书


                                                元祐宠物                   董事
                                                 欧哈那                 董事、总经理
                                      杭州亨利贞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杭州赛旺               执行董事兼经理
虞晓春        董事、副总经理                    杭州热宠                  董事长
                                                杭州特旺                   经理
薛雅利        董事、副总经理                    杭州鸿旺                   经理
 黄简              独立董事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马卓檀             独立董事
                                    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注:在上表所列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独立董事
 的企业不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或在其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持股或担任的职
 序号      姓名                                    持股或任职的企业
                           理人员的关系                                      务

                                                                       持股 70.00%;担
                                                  杭州与时和投资有限
   1      江彩冬     董事、总经理江灵兵的父亲                          任执行董事兼总
                                                        公司
                                                                             经理

                                                                       持股 30%;担任执
                                                  温岭市容大环保设备   行董事兼经理(实
                                                      有限公司         际控制人为江灵
                                                                             兵)

                                                  温岭市恒其德环保设   持股 55%;担任执
                                                      备有限公司         行董事兼经理

                                                  杭州格林森园艺科技   持股 90%;担任执
                                                      有限公司           行董事兼经理
   2      江灵祥     董事、总经理江灵兵的胞弟
                                                  温岭市金鹿投资咨询   持股 70%;担任监
                                                    服务有限公司              事

                                                  温岭市鹤丰服装有限   持股 50%;担任监
                                                        公司                  事

                                                  杭州与时和投资有限   持股 30%;担任监
                                                        公司                  事

                                                  京山华中优质种草基
                                                                          担任董事
                                                    地发展有限公司

                                                  温岭市容大环保设备   持股 70%;担任监
   3      王欢君     董事、总经理江灵兵的配偶
                                                      有限公司         事(实际控制人为


                                            3-3-1-34
                                                                                        法律意见书


                                                                                    江灵兵)

                                                      杭州森森丝绸有限公       持股 40%;担任监
                                                              司                      事

                                                      杭州畅盈投资咨询有       持股 33%;担任监
                                                            限公司                    事

                                                      内江市市中区隆携小
                                                                                    担任董事
                                                      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温岭市松门富源海上
                                                                                  持股 100%
                                                          油品经营部
       4       王夏福     董事、总经理江灵兵的岳父
                                                      杭州森森丝绸有限公       持股 60%;担任执
                                                              司               行董事兼总经理

                                                      温岭市恒其德环保设       持股 45%;担任监
                                                          备有限公司                  事
       5       朱肖红     董事、总经理江灵兵的岳母
                                                      温岭市金鹿投资咨询       持股 30%;担任执
                                                        服务有限公司             行董事兼经理

                                                      杭州枭禾会展有限公
       6       余渊平   董事、副总经理虞晓春的配偶                                  持股 50%
                                                              司

                        董事、副总经理虞晓春的配偶    杭州枭禾会展有限公       持股 50%;担任执
       7       余忠凡
                                余渊平的父亲                  司                 行董事兼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虞晓春的配偶
       8       余月朵                                   诸暨市梦丝服装店         个体工商户
                                余渊平的母亲

                                                      杭州余杭区径山镇圣
                                                                                 个体工商户
                        董事、财务负责人张中平的胞      威廉汽车维修厂
       9       张中华
                                    弟                杭州余杭区径山镇八
                                                                                 个体工商户
                                                        老头汽车快修店

            7、发行人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序号          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                 备注

                                                            智能技术、通讯技术、电
                                                            子技术、网络技术专业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
                                                                                        发行人所持股
                                                            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
                                                                                        份已于2019年
                                                            务;电子元件、电子产品、
           宠邦智能科技(上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持股                                  11月转让;薛元
 1                                                          通信终端设备、计算机、
             海)有限公司        10%,薛元潮曾任董事                                   潮于2019年8月
                                                            影视录放设备的开发和
                                                                                        后不再担任董
                                                            销售,软件开发和销售。
                                                                                             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利旺宠物用品    报告期内,薛元潮曾持股       销售:宠物用品、宠物饲      已于2017年5月
 2
               有限公司                  73%                    料、工艺品。             27日注销


                                                 3-3-1-35
                                                                              法律意见书


                                                   服务:电子商务技术、网
                                                   络技术、宠物用品的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展览展示
                                                   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经
    杭州宠邦网络科技   报告期内,杭州利旺宠物      纪);批发、零售:宠物用     已于2017年6月
3
        有限公司       用品有限公司曾持股60%       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         2日注销
                                                   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
                                                   律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
                                                   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
                                                   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

                                                   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
                                                   宠物用品;货物进出口(法
    杭州爱旺电子商务   报告期内,薛元潮曾持股      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    已于2017年9月
4
        有限公司                 80%               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       29日注销
                                                   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
                                                          方可经营)

                       报告期内,薛元潮及江灵
    杭州茂福祥投资咨                               投资咨询服务(除证券期     已于2017年9月
5                      兵通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询服务有限公司                                         货)。               26日注销
                           员控制的企业

                       报告期内,薛元潮及江灵
    杭州庄弘投资咨询                                                         已于2017年8月
6                      兵通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投资咨询服务。
      服务有限公司                                                               2日注销
                           员控制的企业

                                                     销售:宠物用品,日用百
                                                    货,电子产品,纸制品(除
                                                   专项),化纤制品(除专项),
                                                    化妆品,建材,金属制品,
                                                   塑料制品,劳防用品,办公
                                                   用品,五金交电,工艺礼品
                                                   (除专项),机电设备,酒店
                                                   用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
                                                   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    薛元潮所持股
    世宠(上海)实业   报告期内,薛元潮曾持股
7                                                  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权已于2017年2
        有限公司                 60%
                                                   业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      月22日转让
                                                   营销策划,婚庆礼仪服务,
                                                   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
                                                   各类广告,电脑图文设计
                                                   制作,商务咨询(除经纪),
                                                   会展服务,园林绿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薛元潮曾持股
    四川九合生物工程                               研发:生物发酵、生物饲 2018年2月7日
8                      29.10%,江灵兵曾持股
      股份有限公司                                 料、生物化肥、生物制剂。  已注销
                               29.10%
9   江苏郎润投资管理   报告期内,江灵兵曾持股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    江灵兵所持股

                                        3-3-1-36
                                                                             法律意见书


        有限公司            10%并担任董事           目管理;实业投资;通讯 权已于2017年3
                                                    工程、建筑工作、装饰工 月转让并辞去
                                                    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   董事职务
                                                    工程、网络工程设计、施
                                                    工;计算机软硬件研发、
                                                        销售、技术服务

     京山岭尚山河酒店                                                        2019年10月后
10                      江灵兵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餐饮服务。
         有限公司                                                            不再担任董事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杭州恒其德资产管   江灵兵报告期内曾任执行                               2019年10月后
11                                                  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
       理有限公司               董事                                         不再担任董事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等金融服务)。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
                                                    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
                                                    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山西忻州农村商业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   2019年6月后不
12                      江灵兵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    再担任董事
                                                    银行卡(借记卡)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收
                                                    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的其他业务。
                                                    通迅设备(不含卫星电视
                                                    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家
                                                    用电器、计算机软硬件的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及批发兼零售;网
                                                                            江灵兵所持股
                                                    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台州市引动科技有   报告期内,江灵兵曾持股                              权已于2019年
13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家
         限公司             30%并担任监事                                   12月转让并辞
                                                    政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
                                                                              去监事职务
                                                    动的策划;设计、制作、
                                                    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江灵兵配偶王
     杭州恒其德工艺品   欢君曾持股 60%,任执行董     销售:工艺品、货物进出   2018年2月5日
14
         有限公司       事兼总经理;江灵兵曾持          口;实业投资。          已注销
                            股 40%,任监事
                                                    环保设备、机械设备、建
                        报告期内,江灵兵的胞弟
                                                    筑材料、服装及辅料、针
                        江灵祥曾持股 80%并担任
                                                    纺织品、鞋帽、皮革制品、
     杭州庄弘贸易有限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灵                               2018年3月19日
15                                                  金属材料、玩具、陶瓷制
           公司         兵的父亲江彩冬持股 20%                                  已注销
                                                    品的批发、零售;企业管
                        并担任监事(实际控制人
                                                    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商
                              为江灵兵)
                                                    业品牌策划;经济信息咨

                                         3-3-1-37
                                                                               法律意见书


                                                                询。
                                                       1、宠物用品的开发设计
                                                       计划,制造,批发,销售
                                                       及进出口;2、宠物食品
                                                       的开发设计计划,制造,
                                                       批发,销售及进出口;3、
                                                       宠物商店、宠物美容院及 薛元潮所持股
       日本第一宠物株式   报告期前 12 个月内,薛元
16                                                     宠物酒店的经营;4、宠   份已于2016年
             会社               潮曾持股 60%
                                                       物的繁殖,饲养,批发,    12月转让
                                                       销售及进出口;5、餐饮
                                                       店的经营;6、展会,商
                                                       品交易会的参展及计划,
                                                       运营业务;7、上述各项
                                                       范围所附带的一切业务。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                              2019年6月后不
17          孙晓鸣                                               -
                                    事                                          再担任董事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监                               2017年11月后
18           江婧                                                -
                                事会主席                                       监事不再担任

19           胡华           胡华曾为薛雅利配偶                   -            2016年4月离婚

                          报告期前 12 个月内曾担任                            2016年1月后不
20           陈修
                                发行人董事                                      再担任董事

         (二)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同意并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审议相
     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发行人独立董事就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显失公平或者严重影
     响发行人独立性、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
     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
     关内部管理制度,就关联交易应遵循的原则、关联方的认定、关联交易的认定、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的划分、决策程序、回避表决制度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为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提供了决策程序上的保障,体现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


                                            3-3-1-38
                                                                法律意见书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有效。

    (四)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及薛雅
利出具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五)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发行人外,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投资其他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有关的业务,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六)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薛元潮及实际控制人薛元潮
及薛雅利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七)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对有关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和
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和重大隐瞒。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资金的情形。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对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财产产权是真实、
合法的,财产产权界定清楚,目前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为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贷款,将部分自
有土地、房产设置抵押担保。本所律师认为,该等抵押事项已依法办理了抵押登
记手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抵押权的设立不影
响发行人对上述资产的合法使用以及正常生产经营。

    (三)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的租赁合同签订主体合
格、必备条款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美术作品著作权、生产经营设备等财产产权界定清晰,真实、
合法、有效;上述资产均在有效的权利期限内,除发行人将部分自有土地、房产
设置抵押担保外,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瑕疵或限制或许可第三方使
用等情形;发行人不存在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基本
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等情形。



                                   3-3-1-39
                                                               法律意见书


    (五)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固定
资产或主要无形资产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授权使用的情形;发行人不存
在部分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的情形。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重大合同的签订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有
效、必备条款齐全,目前未发生重大纠纷,在合同当事人均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
前提下亦不存在潜在法律风险。

    (二)根据发行人出具的承诺,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已履行完毕
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

    (三)根据发行人出具的承诺,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
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四)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
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亦不存在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均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

    (六)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前五大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前五大客户、供应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
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发行人设立至今的合并、分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发生合并、分
立。


                                      3-3-1-40
                                                                法律意见书


    (二)发行人设立至今的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历次增资扩股和减少注册资本行为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内收购或出售资产的行为

    1、收购杭州小兽星 66%的股权

    2、收购杭州赛旺 20%的股权

    3、收购杭州特旺 7%的股权

    4、收购欧哈那 100%的股权

    5、收购宠物直销 20%的股权

    6、转让宠邦智能 10%的股权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设立子公司

    1、设立杭州赛旺

    2、设立杭州热宠

    3、设立元祐宠物

    (五)发行人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

    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拟进行资产置换、资产
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的计划或意向,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业务重组,不存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形。

    (六)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收购或投资行为不构成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大投资,上述收购兼并及投资
行为已经履行了内部审批手续,符合当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现行《公司章程》的制定


                                   3-3-1-41
                                                                   法律意见书


    2016 年 1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杭
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6 年 2 月 5 日,公司章程在杭州市余杭
区市监局办理了备案。

    (二)近三年发行人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近三年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办理了工商备案,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公司章程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已经履行了法
定程序,合法、有效。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的组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发行人制定了本次发
行上市后适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制度》、《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防范控投
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议事规则和内部决策管
理制度的内容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供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
有关议案或提案、会议记录、表决票和会议决议进行了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发

                                     3-3-1-42
                                                                  法律意见书


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记录的内容及签
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的重大决策行为及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均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内部规章制度所规
定的决策程序,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已经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本次发
行上市后适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
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记录的内容及签署
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行人股东大会的重大决策行为及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根据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兼任监事的情形,任职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近两年来选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
近两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发行人设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不少于公司董事会
成员的 1/3,其中独立董事黄简为会计专业人士。经核查,发行人现任 3 名独立
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
部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的任职

                                   3-3-1-43
                                                              法律意见书


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及享
受的税收优惠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发行人境外控股公司执行的
税种、税率符合注册地所在国的相关规定;发行人近三年享受的专项拨款、政府
补助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近三年依法纳税,不存在被
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
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
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市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
存在因违反国家质量监督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
环境保护的要求,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报告
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
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3-1-44
                                                                     法律意见书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经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发行所
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1             湖州天元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5,081.90        5,081.90
  2             杭州鸿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3,514.22       23,514.22
  3             天元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19,035.16       19,035.16

  4             产品技术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4,991.91        4,991.91

  5             电子商务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6,335.25        6,335.25

                     合    计                        58,958.44       58,958.44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
资金方式解决。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按照
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作出适当使用。本次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已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
等方式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
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二)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

      1、湖州天元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根据《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发行人湖州
天元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在湖州市德清县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为
2020-330521-41-03-111065,备案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18 日。

      2020 年 4 月 22 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出具《关于湖州天元宠物用
品有限公司湖州天元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湖德环建
[2020]59 号),原则同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竣工后,须依法开展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2、杭州鸿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3-1-45
                                                                 法律意见书


    根据《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发行人杭州
鸿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杭州市余杭区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为
2020-330110-41-03-104327,备案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21 日。

    2020 年 4 月 24 日,杭州鸿旺取得编号为:杭环余改备 2020-67 号《浙江省
杭州市余杭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
根据该受理书,杭州鸿旺申请备案的请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环境影响
登记表备案承诺书等文件符合受理条件,同意备案。项目投产前,杭州鸿旺按《建
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3、天元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发行人天元
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在杭州市余杭区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为
2020-330110-41-03-104325,备案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21 日。

    2020 年 3 月 4 日,杭州鸿旺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为
202033011000000083,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

    4、产品技术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发行人产品
技术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在杭州市余杭区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为
2020-330110-41-03-103783,备案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13 日。

    2020 年 4 月 27 日,天元宠物取得编号为:杭环余改备 2020-71 号《浙江省
杭州市余杭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
根据该受理书,天元宠物申请备案的请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环境影响
登记表备案承诺书等文件符合受理条件,同意备案。项目投产前,天元宠物按《建
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5、电子商务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根据《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发行人电子
商务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在杭州市余杭区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为
2020-330110-41-03-103780,备案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13 日。


                                    3-3-1-46
                                                                法律意见书


    2020 年 3 月 4 日,天元宠物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为
202033011000000082 的,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

    (三)结论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具有明确的用途;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在发行人自有土地上实施,已经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并依法办理了备案,取得了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批意
见;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
生不利影响;

    6、发行人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将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储存
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一)根据《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公司的整体发展目标为:

    公司专注于宠物行业,始终以“创新情感消费、促进自然和谐”为使命,紧跟
宠物用品行业发展趋势,通过不断的产品开发紧贴客户需求;以智成全球宠物行
业最具竞争力企业为愿景;以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全品类宠物产品提供商为经营
目标。

    (二)经核查发行人《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发行人的
实际业务收入及利润组成比例,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
一致,符合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
险。




                                   3-3-1-47
                                                                          法律意见书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1、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登陆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 委 员 会 ( http://www.csrc.gov.cn )、 证 券 期 货 市 场 失 信 记 录 查 询 平 台
(http://shixin.csrc.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
中 国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2、境外子公司的诉讼、仲裁

    根据香港刘大潜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该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宠
物直销不存在诉讼、仲裁。

    根据美国 BARNESÞBURG LLP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欧塞艾不存在
诉讼、仲裁。

    根据日本林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意见书,日宠联盟不存在诉讼、仲裁。

    根据香港刘大潜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该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元
祐宠物不存在诉讼、仲裁。

    根据德国 REITHER HOFMEISTER 出具的意见书,欧哈那不存在诉讼、仲
裁。

    3、经核查,发行人于报告期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曾受到过海关
行政处罚,但由于情节轻微,该等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如下:

    (1)处罚情况

    2016 年 7 月 28 日,公司委托上海源圆报关有限公司向上海洋山海关申报出
口货物,因申报信息填报差错,当日发生了两笔集装箱号填写错配的情况。据此,
洋山海关就该两项申报信息与装箱内容不符的情况,分别先后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和 2017 年 6 月 9 日,经委托报关公司向公司出具了“沪洋关缉违字〔2017〕151
号”和“沪洋关简违字〔2017〕011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各处以罚款 0.2 万元

                                        3-3-1-48
                                                                 法律意见书


和 0.1 万元。

    (2)相关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因进出口
货物的品名申报不实系违反海关监管的行为。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受到的
行政处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
“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 1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二项规定进行处
理的,适用简单案件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程
序规定》第二条对简单案件的认定:“简单案件是指海关在行邮、快件、货管、
保税监管等业务现场以及其他海关监管、统计业务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清楚、违法
情节轻微,经现场调查后,可以当场制发行政处罚告知单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
件”。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受到海关行政处罚主要系报关代理公司的过失所致,
未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违规行为已得到纠正,相关违规情
节轻微、处罚金额较小;发行人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处罚不
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3)守法证明

    根据钱江海关出具《证明》,报告期内天元宠物、杭州鸿旺在杭州关区未有
过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海关处罚的情况。

    根据湖州海关出具《证明》,报告期内湖州天元未有过因违法法律、法规而
受到海关处罚的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除上述行政处罚之外,发行人的产品进出口符合海关、税务
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及薛雅利、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
股份的股东出具的书面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及薛
雅利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股份的主要股东江灵兵、同旺投资、杭州


                                    3-3-1-49
                                                                法律意见书


乐旺、联创永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书面承
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四)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薛元潮、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及薛雅利出具的
书面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
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安全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已审阅了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之《招股说明书》,并着重对引用本
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招
股说明书》中引用本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的法律风险。


    二十二、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根据《管理办法》、《编报规则 12 号》及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元宠物作为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编报规则
12 号》规定的事项及其他任何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上述各方面均已符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资格和条件;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在本所律师核查的范
围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重大处罚的情况;《招
股说明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适当。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3-3-1-50
                                                                 法律意见书


(此页无正文,仅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公章)




单位负责人:乔佳平                         经办律师:杨    健




                                                    张晓光




                                                      年        月      日




                                3-3-1-51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5th Floor, Building C,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邮编/Zip Code:100027 电话/Tel:86-010-50867666 传真/Fax:86-010-65527227
                                 电子邮箱/E-mail: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北京   天津 上海 深圳 广州 西安 沈阳 南京 杭州 海口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1 号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目      录
释 义 ................................................................................................................................................2

第一部分 审核问询问题回复...........................................................................................................8

审核问询问题 1..................................................................................................................................8

审核问询问题 2................................................................................................................................20

审核问询问题 7................................................................................................................................25

审核问询问题 23..............................................................................................................................32

审核问询问题 26..............................................................................................................................36

第二部分 补充核查期间的更新事项.............................................................................................43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主体资格的补充核查...........................................................................43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的补充核查...................................................................................44

三、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补充核查...............................................................................47

四、发行人的业务的补充核查.......................................................................................................53

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补充核查...........................................................................................53

六、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补充核查...............................................................................................61

七、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的补充核查...................................................................................91

八、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的补充核查.......................................................................94

九、发行人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的补充核查...............................................................................94

十、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的补充核查...................................................................95

十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的补充核查 ...........................95

十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的补充核查...........................................96

十三、发行人税务和财政补贴的补充核查...................................................................................96

十四、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的补充核查.............................................100

十五、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的补充核查.................................................................................101

十六、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补充核查.................................................................................101

十七、结论性意见 ........................................................................................................................101




                                                                          3-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释      义

发行人/天元宠物/公司/股份公司   指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天元有限              指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杭州天元酷迪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天元有限的曾用
天元酷迪                        指
                                     名

                                     发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本次发行上市、首发              指
                                     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同旺投资                        指   杭州同旺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杭州乐旺                        指   杭州乐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联创永溢                        指
                                     行人的股东

                                     长兴新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
新兹投资                        指   名为杭州新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行人的股东

                                     杭州御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
御硕投资                        指
                                     东

湖州天元                        指   湖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鸿旺                        指   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赛旺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
杭州赛旺                        指
                                     公司,曾用名为杭州赛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杭州特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杭州赛旺的全资子公
杭州特旺                        指
                                     司

                                     杭州小兽星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
杭州小兽星                      指
                                     司

杭州热宠                        指   杭州热宠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宁波胜力宠物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参股子
宁波胜力                        指
                                     公司

                                     日本宠物联盟株式会社,系发行人在日本的控股子公
日宠联盟                        指
                                     司



                                            3-2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Pet Direct International Limited,系发行人在香港的全
宠物直销            指
                         资子公司

                         One Source International,LLC,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宠
欧塞艾              指
                         物直销在美国的全资子公司

欧哈那              指   Ohana GmbH,系发行人在德国的全资子公司

                         Yuanyou Pets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系发行人
元祐宠物            指
                         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Amazon              指   AMAZON.COM, INC.

Kmart AUS           指   Kmart Australia Pty. Ltd.

Fressnapf           指   Fressnapf Tiernahrungs GmbH

TRS                 指   The Reject Shop Limited

KOHNAN              指   Kohnan Shoji Co, .Ltd

Birgma              指   Birgma International SA c/o Retlog AB

Elite Pet           指   Elite Pet Group, Inc.

Chewy               指   Chewy.com

KIK                 指   KIK Textilien und Non-Food GmbH

                         Alibaba.com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 Limited,阿
天猫海外直营        指
                         里巴巴下属公司,天猫国际进口超市直营商品采购商

本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中信证券/保荐机构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保荐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发行人的财
天健会计师          指
                         务审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
《证券法》          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修订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
《公司法》          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通过)




                              3-3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
《律师法》                             指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 日修订通过)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上市规则》                           指
                                            订)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
《编报规则 12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证监
                                            发[2001]37 号)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和司法部部务会议审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指
                                            议通过,于 2007 年 3 月 9 日公布,自 200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中
《 证 券 法 律 业 务 执 业规则 ( 试
                                       指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行)》
                                            [2010]33 号)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指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天健会计师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杭州天元宠
《审计报告》                           指   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9798
                                            号)

                                            天健会计师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天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指   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
                                            审〔2020〕9799 号)

                                            天健会计师 2020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天元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指   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801 号)

                                            天健会计师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天
《纳税鉴证报告》                       指   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税种纳
                                            税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802 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
《法律意见书》                         指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康
                                            达股发字[2020]第 0049 号)

                                                   3-4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
《律师工作报告》           指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
                                作报告》(康达股报字[2020]第 0049 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1 号)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市监局                     指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份
报告期                     指
                                之连续期间

元                         指   人民币元,文意另有所指除外




                                    3-5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1 号



致: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
所律师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并结合发行人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若干事项进行了补充核查,
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律师法》、《管理办法》、《编报规则 12
号》、《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仅基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
实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所查验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进行认定
是以现行有效的(或事实发生时实施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政府主
管部门做出的批准和确认、本所律师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
文书,或本所律师从上述公共机构抄录、复制、且经该机构确认后的材料为依据
做出判断;对于不是从上述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或虽为律师从上述公共机
构抄录、复制的材料但未取得上述公共机构确认的材料,本所律师已经进行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对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不具有进行专业判断
的资格。本所律师依据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发表法律
意见并不意味着对该文书中的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明

                                      3-6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所律师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一)》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依法对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已向本所保证,其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或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
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提供之任何文件或事实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所
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申请文件的修改和进一步反馈意见对必备法律文件有影响的,本所将按规定出具
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要求引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一)》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
歧义或曲解。本所律师已对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日的《招股说明
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并确认不存在上述情形。

    本所律师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在查验相关材料和事实的基础上独立、
客观、公正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3-7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第一部分 审核问询问题回复

    审核问询问题 1

    关于前次申报。发行人于 2017 年 6 月向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的申请,该项申请于 2019 年 3 月被证监会发审委否决。前次申报时,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是以 ODM/OEM 为主、自主品牌为辅的业务模式,主要
以贴牌方式销售产品。此次申报材料中并未出现 ODM/OEM 相关表述,而是将
业务模式按自主生产与外协加工进行区分。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两次申报材料在信息披露上的主要差异及差异原因,
前次申报与本次申报关于核心技术、业务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结构、主营业
务毛利率的披露差异及变动情况;(2)发行人此次申报未将业务模式表述为
0DM/0EM 的原因,与前次申报期相比,发行人业务模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原
次披露的 ODM/OEM 模式和发行人此次披露的自主生产和外协加工生产模式的
异同;(3)发审委前次否决涉及的具体事项,发行人的整改措施及执行情况。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两次申报材料在信息披露上的主要差异及差异原因,前次申报与本次
申报关于核心技术、业务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结构、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披露
差异及变动情况

    1、两次申报材料在信息披露上的主要差异及差异原因

    公司前次申报与本次申报材料在信息披露上的主要差异情况如下:

    (1)报告期变化导致的差异

    公司前次申报材料的报告期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本次申报文件的报告期为
2017 年至 2019 年。因报告期不同,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关联交易、业务情况、
资产情况、股东情况等信息存在差异。

    (2)信息披露具体依据不同导致的差异

    公司前次申报板块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前次申报招股说明书系根据《公


                                     3-8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招股说明书(2015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信息披露;本次公司申报板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本次
 申报招股说明书的信息披露依据为《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8 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由于信息披
 露具体依据不同,公司两次申报招股说明书在部分章节和内容披露顺序和范围上
 存在差异。

       (3)其他主要差异

       除上述差异外,公司两次申报材料在信息披露上的主要差异情况如下:

序号   差异事项       前次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材料                 差异原因

                                                                      公司非自产产品中除委托
                                                                      外协供应商生产的外协产

                  公 司 根据 产品 是 否自   公 司 根据 产品 来 源将   品外,还包括小部分宠物

       产品来源   产 将 主营 业务 产 品划   主 营 业务 产品 划 分为   食品等直接向供应商采购
 1       分类     分 为 自产 产品 和 外协   自产产品、外协产品和      后对外销售的外购产品,

                  产品两类。                外购产品三类。            2020 年 该 类 业 务 有 所 增
                                                                      长,本次申报将非自产产
                                                                      品进一步细分为外协产品
                                                                      与外购产品。

                                                                      OEM 和 ODM 是基于传统
                                                                      代加工厂商的经营模式,
                                                                      与公司业务模式存在一定
                  公司销售产品以 ODM        公 司 销售 产品 以 贴牌   差异;公司本次申报时对
 2     销售模式   为主,同时拥有自有品      产品为主。                自身业务进行了重新梳
                  牌,还有少量 OEM。                                  理,在销售模式中进行了
                                                                      更贴近公司业务状况的表
                                                                      述。

                                            公司竞争优势包括:
                                            (1)行业先发优势与
                  公司竞争优势包括:                                  公司对自身业务情况进行
                                            客户资源优势;(2)供
                  (1)设计优势明显;                                 了重新梳理,在本次申报
                                            应 链 管理 及品 质 管控
 3     竞争优势   (2)渠道和客户优势;                               中对竞争优势进行了重新
                                            的优势;(3)多品类产
                  (3)高效的供应链管                                 归纳和表述,不存在实质
                                            品快速响应开发优势;
                  理优势。                                            差异。
                                            (4)产业区位配套与
                                            运营体系优势。


                                            3-9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公 司 竞 争 劣 势 包 括 : 公司对自身业务情况进行
               公司竞争劣势包括:
                                          (1)行业门槛低与市       了重新梳理,在本次申报
               (1)业务发展模式单
4   竞争劣势                              场无序竞争;(2)加强     中对竞争劣势进行了重新
               一;(2)产能不足;(3)
                                          国 内 市场 的培 育 与开   归纳和表述,不存在实质
               国内市场开发不足。
                                          拓。                      差异。

                                                                    公司对自身业务情况进行
               披 露 了公 司主 要 产品
                                          披 露 公司 技术 水 平主   了重新梳理,在本次申报
               应 用 的主 要技 术 及所
    核心技术                              要 体 现在 产品 开 发技   中从品类丰富的产品特点
5              处阶段,并具体介绍了
     情况                                 术 以 及质 量管 理 技术   出发对公司核心技术进行
               公司产品成型技术等 4
                                          两方面。                  了重新归纳和表述,不存
               类技术。
                                                                    在实质差异。

                                                                    前次申报选择可比公司
                                                                    中,悠派科技、依依股份、
                                                                    庆泉股份、路斯股份为新
                                                                    三板挂牌企业,除路斯股
                                                                    份外其余三家已摘牌,该
                                                                    四家企业或主营产品与公
               公 司 选取 的宠 物 行业
                                                                    司存在较大差异或规模较
               可比公司包括:中宠股
                                                                    小,相关数据可比性较低;
               份、佩蒂股份、悠派科
                                          公 司 主要 选择 境 内上   德艺文创、巨星科技、柏
               技、路斯股份、庆泉股
    可比公司                              市 公 司中 宠股 份 和佩   堡龙、创源文化主要在生
6              份、依依股份;同时选
     选择                                 蒂 股 份作 为同 行 业可   产模式等方面与公司存在
               取了德艺文创、巨星科
                                          比公司。                  相似处,但所属行业、主
               技、柏堡龙、创源文化
                                                                    营产品与公司存在较大差
               4 家快消品行业可比公
                                                                    异。本次申报为增强行业
               司。
                                                                    及业务可比性,未将上述
                                                                    公司列入同行业可比公
                                                                    司,而重点选择了中宠股
                                                                    份、佩蒂股份两家宠物行
                                                                    业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
                                                                    司。




                                          3-10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公司该等产品销往中国保
                                                                   税区,虽客户主要为境外
                                                                   客户,但销售区域实际位
                                                                   于境内,且公司相关香港
               报 告 期内 公司 将 对收   报 告 期内 公司 将 对收
                                                                   客户均为在天猫国际开设
    产品销售   货 地 点为 境内 保 税区   货 地 点为 境内 保 税区
7                                                                  店铺的商家或以该等商家
    区域分类   的 香 港注 册企 业 的销   的 香 港企 业的 销 售收
                                                                   为客户,可以确定其购买
               售收入划为境外销售。 入划为境内销售。
                                                                   产品将最终向境内消费者
                                                                   销售,因此本次申报根据
                                                                   业务实质对该等产品销售
                                                                   区域进行了分类调整。

                                                                   前次申报公司参照 2018 年
                                                                   证监会发布的《首发审核
                                                                   财务与会计知识问答》,对
                                                                   反向保理、集团内统一支
                                                                   付、实际控制人及直系亲
                                                                   属代个体工商户付款的情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形未列入第三方回款;本
                                         度,公司第三方回款金
    第三方回   度,公司第三方回款金                                次申报公司根据《深圳证
8                                        额 合 计 分 别 为
    款情况     额合计分别为 5,933.84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
                                         15,523.55   万 元 和
               万元和 3,165.20 万元。                              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17,202.50 万元。
                                                                   的相关规定,将前述情形
                                                                   均列入第三方回款,由于
                                                                   第三方回款认定范围的扩
                                                                   大,导致第三方回款的统
                                                                   计金额大于前次申报披露
                                                                   的金额。




                                         3-1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两项行政处罚均系针对
                                                                     2016 年 7 月 28 日报关公司
                                                                     集装箱号填报串号所致,
                                                                     前次申报未披露“沪洋关简
                                                                     违字[2017]0113 号”行政处

                                           公 司 披露 了洋 山 海关   罚,系因报关公司代为领

                公 司 披露 了洋 山 海关    对公司作出的“沪洋关      取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承

                对公司作出的一项“沪       缉违字[2017]151 号”和    担了 1,000 元罚款,而未向
     行政处罚                                                        公司反馈该事项,且海关
9               洋 关 缉 违 字 [2017]151   “ 沪 洋 关 简 违 字
       情况                                                          官网亦未能查询到该项行
                号”行政处罚,罚款金       [2017]0113 号”两项行
                额为 2,000 元。            政处罚,罚款金额分别      政处罚;本次申报时经增

                                           为 2,000 元和 1,000 元。 加查询“中国海关企业进出
                                                                    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并
                                                                     与洋山海关及报关公司确
                                                                     认后补充披露了该项行政
                                                                     处罚。该项处罚金额较小,
                                                                     情节较轻,不属于重大处
                                                                     罚及重大遗漏。

                                                                     (1)本次申报公司基于自
                                                                     身情况及可操作性考虑,
                公 司 及公 司股 东 、董    公 司 及公 司股 东 、董   在符合创业板相关要求的
     公司及相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基础上调整了上市后三年
10   关人员承   员 等 按主 板相 关 要求    员 等 按创 业板 相 关要   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
      诺事项    结 合 公司 实际 情 况出    求 结 合公 司实 际 情况   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等承
                具各项承诺。               出具各项承诺。            诺;(2)本次承诺新增了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
                                                                     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公 司 募集 资金 投 资项
                                           目 包 括湖 州天 元 技术
                公 司 募集 资金 投 资项    改造升级项目、杭州鸿
                                                                     本次申报时公司结合最新
                目包括年产 715 万套宠      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业务发展规划和申报前业
     募集资金   物 养 护用 品建 设 项目    天 元 物流 仓储 中 心建
11                                                                   绩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
       情况     和 技 术研 发中 心 建设    设项目、产品技术开发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
                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       中 心 建设 项目 和 电子
                                                                     重新规划和调整。
                额合计 2.76 亿元。         商 务 及信 息化 建 设项
                                           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5.90 亿元。


     综上,公司两次申报材料在信息披露上的差异主要系报告期变化、信息披露

                                           3-12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具体依据变化以及因公司对自身业务情况重新梳理表述等原因导致,不存在重大
实质差异。

    2、前次申报与本次申报关于核心技术、业务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结构、
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披露差异及变动情况

    (1)两次申报材料关于核心技术的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的核心技术,前次申报招股说明书披露了公司主要产品应用的主要
技术及所处阶段,并具体介绍了公司产品成型技术、远程色彩信息传递及图文转
换技术、宠物益智玩具镭射集成模块技术和宠物领域智能开发技术等 4 类技术;
而本次申报招股说明书则披露了公司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产品开发技术以及质量
管理技术两方面,其中产品开发技术从猫爬架、宠物窝垫、电子宠物用品、其他
产品四个产品开发方向进行了说明介绍。

    本次申报时公司对自身业务情况进行了重新梳理,从品类丰富的产品特点出
发对公司核心技术进行了重新归纳和表述。一方面,本次申报对公司的产品开发
技术从产品开发方向角度进行了介绍,而前次申报则侧重于列举主要产品的具体
应用技术;另一方面,本次申报从公司在供应链管理和质量控制管理方面的优势
出发增加披露了公司质量管理技术为公司的核心技术。

    据此,两次申报材料关于公司核心技术的披露不存在重大差异。

    (2)两次申报材料关于业务模式的披露情况

    在销售模式方面,前次申报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以 ODM 为主,同时拥有自
有品牌,还有少量 OEM;本次申报招股说明书则披露公司销售产品以贴牌产品为
主。OEM 和 ODM 是基于传统代加工厂商的经营模式,与公司业务模式存在一定
差异;公司本次申报时对自身业务进行了重新梳理,在销售模式中进行了更贴近
公司业务状况的表述。

    在采购模式方面,前次申报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采购包括自主生产原材料采
购和外协加工成品采购两部分;本次申报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采购模式包括原材
料采购和外购产品采购,外协产品采购则在生产模式部分进行了介绍。2018 年以
来,公司外购产品采购和销售规模较往年有所扩大,本次申报将非自产产品进一
                                  3-13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步细分为外协产品与外购产品,从而在采购模式上进行了外购产品采购的相关披
露。

    除前述情形外,两次申报材料关于公司其他业务模式的披露不存在实质差异。

    (3)两次申报材料关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结构的披露情况

    前次申报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客户主要系境外知名的大型连锁零售商、专业
宠物用品连锁店以及宠物用品网上销售平台;公司供应商主要为各外协厂商和主
要原材料供应商。

    本次申报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境外客户主要系境外知名的大型连锁零售商、
专业宠物产品连锁店以及线上电商平台等,随着境内销售占比的提升,2020 年以
境内市场为主的天猫海外直营等客户亦成为公司主要客户;公司供应商主要为各
外协厂商、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和外购产品供应商。

    两次申报材料关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结构的披露差异主要系公司 2019 年以
来境内业务开拓的业务发展情况所致。

    (4)两次申报材料关于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披露情况

    前次申报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 2017 年度和 2018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8.71%和 27.08%,本次申报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2017 年度和 2018 年主营业务毛利
率与前次申报不存在差异。

    综上,除因业务发展所发生的最新变化外,公司两次申报关于核心技术、业
务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结构、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披露不存在重大实质差异。

       (二)发行人此次申报未将业务模式表述为 0DM/0EM 的原因,与前次申报
期相比,发行人业务模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原次披露的 ODM/OEM 模式和发
行人此次披露的自主生产和外协加工生产模式的异同

    公司本次申报将业务模式主要从生产模式上表述为自主生产和外协加工生产,
销售模式上表述为以贴牌销售为主,系对公司业务模式进行的更准确的表述。本
次申报未表述为 ODM/OEM 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不属于 ODM/OEM 概念下的制造商
                                    3-14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ODM 即 原 始 设 计 制造 商 (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 ), 指 制 造 厂 商
(Manufacturer)除了制造加工外,还接受品牌厂商的委托,按其技术要求承担部
分设计任务,生产制造产品并销售给品牌商的生产方式;OEM 即原始设备制造商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指受托制造商(Manufacturer)不参与设计,
为品牌厂商提供加工制造服务的生产方式。

    ODM 和 OEM 是传统代加工业务中的细分模式,其核心均为制造商,而公司
属于具备较强产品开发能力、供应链组织管理能力的综合性宠物产品供应商,其
性质有别于传统 ODM 和 OEM 概念下的制造商。

    2、公司在各类销售产品中普遍承担了产品开发职能

    ODM 和 OEM 的区分标准在于制造商是否参与产品设计,但公司在各类销售
产品中均参与了产品设计。公司销售的产品以自有设计为主,部分客户未对公司
提出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而是对公司开发的产品进行选购,公司仅使用客户提
供的品牌;即使在客户提出设计方案的情况下,公司亦会参与相关方案的修改、
开发和技术实现。对于所有非自有品牌产品,除外购产品外,公司均参与了产品
的开发设计工作。因此传统的 ODM 和 OEM 概念不完全适用于公司的业务模式
及实际经营情况。

    综上,公司业务模式不适合按传统 ODM/OEM 划分,本次申报的相关披露系
对公司业务模式进行的更准确的表述。与前次申报期相比,公司的境外销售业务
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宠物相关产业中,宠物用品更注重新款式、新品类的开发及更新,公司的业
务重心在于供应链管理、产品开发及客户开拓服务等方面,因此本次申报招股说
明书更多从生产方式为自主生产或外协生产对公司业务进行分类披露,该等披露
方式与前次申报不存在冲突。

    (三)发审委前次否决涉及的具体事项,发行人的整改措施及执行情况

    2019 年 4 月 24 日,证监会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不予核准杭州天元宠物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的决定》,说明了公司前次申报未予核
准的情况及原因:

                                       3-15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

    你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未能充分说明和披露:设计研发支出、研发团队及薪
酬水平与“设计研发”核心竞争优势的匹配关系,研发设计成果的性质、内容及在
产品中的附加值体现;外协产品毛利率较低但占比不断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外
协厂商规模、资金实力、生产能力和你公司外协生产的匹配性,外协管理相关内
控制度及其有效性;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且毛利
率下滑幅度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自主品牌与 ODM/OEM
模式的毛利率差异、自产产品与外协产品的毛利率差异及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差异
的原因及合理性;设计研发支出归集的准确性及合理性,前五名供应商和外协厂
商采购金额计量方法、计量依据的合理性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对关联关
系及关联交易的界定不准确、披露不完整,调整的理由不适当。

    发审委认为,你公司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形,不
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1 号)第二十三条和第
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就前次申报未获通过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及相关整改措施和执行情况具体
如下:

    1、有关公司业务运营信息披露的充分性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次未予核准意见指出公司存在未充分说明和披露设计研发支出、研发团队
及薪酬水平与“设计研发”核心竞争优势的匹配关系,外协产品占比上升的原因及
合理性,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的原因及合理性等问题,该等问题的具体情况
及整改情况如下:

    (1)研发支出的披露问题

    公司在前次申报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2018 年度研发费用中工资薪酬为 381.62
万元,2018 年末研发技术人员数量为 87 人,若以两数据直接相除所计算的研发
技术人员平均薪酬存在过低的情况,公司研发人员薪酬实际不存在偏低的情况。
形成该信息披露理解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研发技术人员的工资薪酬实际不完全
在研发费用的工资薪酬中核算。公司截至 2018 年末的 87 名研发技术人员中有 27

                                   3-16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名技术人员、60 名研发人员;其中 60 名研发人员在研发期间的薪酬核算在研发
费用中,而 27 名技术人员因未直接参加研发项目,相关工资薪酬不属于研发费用
支出,即研发费用中的工资薪酬与研发技术人员合计数量之间实际不存在对应关
系,但前次申报未对此进行说明。此外,前次申报关于公司产品研发设计的主要
内容也存在未充分、有效说明的情况。

    公司对研发人员情况、研发内控管理制度及研发费用核算方法等进行了复核,
确认相关数据和公司研发支出归集不存在异常,并在本次申报招股说明书中明确
披露了公司期末研发人员数量。同时,公司重新梳理了产品开发设计体系,根据
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在本次申报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了公司的经营模式、业
务特点以及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对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性。

    (2)外协加工的披露问题

    公司在 2016 年至 2018 年间外协产品比例存在逐步提高的情况,但未能在前
次申报招股说明书中充分说明外协产品占比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外协厂商
与发行人外协生产的匹配情况、外协管理相关内控制度及其有效性。

    公司前次申报未能有效说明外协加工比例占比较高的合理性,主要是因为公
司对于宠物行业及公司的发展特征、运营模式未能阐述到位,公司定位并非一家
以制造加工为主的企业,而是一家具有丰富产品开发能力、高效供应链管理体系
以及广泛客户资源的综合型宠物产品供应商。公司在本次申报招股说明书中就宠
物行业特点和公司业务模式进行了重新阐述,对公司外协加工的比例、外协生产
的原因和合理性、外协厂商与公司外协生产的匹配情况以及公司外协管理相关的
内控制度及有效性情况进行了充分说明。

    (3)毛利率情况披露问题

    公司已在历次回复以及招股说明书中对毛利率变动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及补
充披露,但可能由于此前的回复过于繁琐,未能简明扼要对上述问题进行清晰阐
述,因此前次未予核准意见指出公司未能在前次申报招股说明书中充分说明和披
露,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的合理性,以及公司各类
产品毛利率差异情况的合理性。


                                  3-17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本次申报前,公司详细梳理了报告期内毛利率的变化情况及具体原因,在本
次申报招股说明书中结合公司及行业可比公司的具体情况,对公司报告期内的毛
利率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的差异原因及各产品毛利率的差异情况进行
了分析披露。

    2、有关前次申报与新三板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差异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次未予核准意见所指出公司未能充分说明和披露前五名供应商和外协厂商
采购金额计量方法、计量依据的合理性,以及报告期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界
定不准确、披露不完整,调整的理由不适当。该等事项主要涉及公司前次申报与
新三板挂牌期间关于 2014 年与 2015 年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统计及其信息披
露问题,以及新三板期间遗漏部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问题,两项问题的具体情
况及解决情况如下:

    (1)采购金额的统计问题

    公司前次申报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 2014 年与 2015 年前五大供应商及其交易
金额,存在与新三板公开转让说明书(下称“公转书”)所披露前五大供应商交易
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公司于 2016 年 2 月完成改制,2016 年 8 月挂牌新三板,挂
牌时处于股份公司的设立初期,公转书信息披露的经办人员因对供应商采购金额
的统计方式存在理解不足,披露了未考虑期末暂估金额及包含了增值税额的交易
金额。公司于 2017 年向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时,所披露供应商采购金额系考
虑了暂估金额及不含税的交易金额,从而形成了两次信息披露的差异问题。

    本次申报以 2017 年至 2019 年为报告期,上述问题已属于报告期外事项,且
公司本次申报报告期内已建立健全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财务会
计规范,未再发生上述类似问题。

    (2)关联交易的披露问题

    公司前次申报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 2015 年与 2016 年关联交易,存在与新三
板公转书披露不一致的情况。2016 年 3-4 月期间,为维护与银行的合作关系,公
司累计向杭州乐旺等 5 家关联方汇出资金 800 万元,并于当日或次日收回;2015
月 8 月,公司委托宠邦智能开发宠物用品,当年 10 月公司参股投资宠邦智能、取

                                   3-18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得其 10%股权,致使宠邦智能成为公司关联方。因新三板挂牌期间公司对关联交
易认定规则理解不够充分,因第一项往来资金于次日前收回及第二项交易协议签
署于成为关联方之前,当时未将上述情况认定为关联交易并进行披露。公司于
2017 年向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时,已披露了上述关联交易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主要发生在 2015 年和 2016 年期间,公司已于 2016
年在新三板挂牌期间进行了补充披露。本次申报以 2017 年至 2019 年为报告期,
上述问题已属于报告期外事项,且公司报告期内已建立健全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并得到有效执行,未再发生上述类似问题。

    综上,公司本次申报报告期内已建立健全了相关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前次未予核准意见关注事项已在本次申报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有效阐释,本次申
报报告期内,公司会计基础规范、信息披露完整,前次未予核准意见所列事项已
得到有效整改或消除。

    (四)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前次申报主板上市和本次申报创业板上市所披露的招股说明
书等相关材料,对两次申报的信息披露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比对,核查信息披露差
异部分的原因和合理性;

    2、对发行人业务模式进行全面调查分析,核查发行人两次申报报告期内业务
模式的变动情况以及本次申报材料中发行人对业务模式表述的合理性;

    3、查阅证监会向发行人出具的前次申报不予核准意见,核查发行人就相关具
体事项做出的整改措施或落实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两次申报材料在信息披露上的差异主要体现为报告期变化、信息披
露具体依据变化以及因发行人对自身业务情况重新梳理,以使相关信息披露更加
充分、准确和完整;除因业务发展情况所导致的差异外,发行人两次申报关于核
心技术、业务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结构、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披露不存在实质


                                   3-19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差异;

    2、发行人业务模式不适合按传统 ODM/OEM 划分,本次申报的相关披露系
对公司业务模式进行的更准确的表述;与前次申报期相比,除因境内销售扩大导
致的相关变化外,公司的境外销售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本次申报招
股说明书主要从生产方式为自主生产或外协生产对公司业务进行分类披露,该等
披露方式与前次申报不存在冲突;

    3、发行人本次申报报告期内已建立健全了相关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本
次申报报告期内,发行人会计基础规范,前次未予核准意见关注事项已经得到解
决,并已在本次申报招股说明书中做出了充分披露。



    审核问询问题 2

    关于董监高资金流水。根据《保荐工作报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薛元潮与
总经理江灵兵配偶王欢君之间、薛元潮及其配偶张治文与江灵兵之间、薛元潮与
发行人副总经理虞晓春之间、薛元潮与其他自然人之间(以下统称薛元潮与相关
自然人之间)存在较大金额的资金往来。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江灵兵持有发
行人 15.57%的股份,系发行人第二大股东,虞晓春通过同旺投资间接持有发行
人 0.48%的股份。

    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薛元潮与相关自然人之
间资金往来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往来的发生原因、发生时间、资金去
向、后续收回情况、最终流向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等合作单位的关系;(2)补
充披露薛元潮与相关自然人之间的共同投资、合作经营行为,是否存在股份代持
行为、“体外循环”情形,是否存在相关自然人为发行人垫付成本、费用的情形;
(3)补充披露薛元潮与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之间
其他大额资金往来相关情况。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针对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资金流水核查的主要过
程,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核查结论。


                                  3-20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答复: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薛元潮与相关自然人之间资金往来
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往来的发生原因、发生时间、资金去向、后续收
回情况、最终流向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等合作单位的关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薛元潮与江灵兵等相关自然人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可分为
薛元潮与江灵兵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资金往来,以及薛元潮与其他
自然人的大额资金往来,该等资金去向及最终流向均不涉及公司客户、供应商等
合作单位,以下就两类资金往来做具体说明。

    (一)报告期内,薛元潮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金往来

    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含配偶张治文)与江灵兵(含配偶王欢君)、虞晓春、李
安及张中平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资金往来,主要为资金理财、个人
借款及其他支出,该等资金去向及最终流向均不涉及发行人客户、供应商等合作
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最终流向是否
交易主体   交易对方   发生时间     支出金额   收到金额    往来原因    为发行人供应
                                                                        商客户
                      2017.01.13    15.00        -       支付代购款        否
                      2017.11.20    100.00       -       借款及资金
                                                                           否
                      2017.12.20    260.00       -         理财款

                      2018.01.12      -        221.00
                                                          归还借款         否
                      2018.01.12      -        100.00
                      2017.05.04      -        10.13
薛元潮及   江灵兵及                                      收到房租款        否
其配偶张   其配偶王   2018.01.19      -        13.14
  治文       欢君
                      2018.01.30    100.00       -
                      2018.01.30    200.00       -
                      2018.03.06    100.00       -
                                                         资金理财款        否
                      2018.03.29    300.00       -
                      2018.05.22    100.00       -
                      2018.06.13    200.00       -


                                       3-2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18.06.14   150.00       -
                     2018.06.28   100.00       -
                     2019.08.20   200.00       -
                     2019.08.22   100.00       -
                     2019.08.23   700.00       -
                     2020.04.22     -        127.09   归还资金理
                                                                        否
                     2020.04.22     -        779.00   财款及利息

 薛元潮    虞晓春    2019.05.15   145.00       -       资金借款         否
                     2017.01.28    5.00        -
 薛元潮     李安                                      支付代购款        否
                     2018.02.14    5.00        -
 薛元潮    张中平    2018.02.13     -         9.48     归还借款         否

    薛元潮及其配偶张治文与江灵兵(含其配偶王欢君)、虞晓春、李安及张中平
的资金往来,主要可以分为个人借款、资金理财及其他支出三种性质的资金往来。
其中,薛元潮于 2017 年 5 月及 2018 年 1 月收到江灵兵 10.13 万元及 13.14 万元房
屋租金系薛元潮将其所有的河滨商务楼 902 室租赁给江灵兵,用于江灵兵的配偶
王欢君进行国学交流活动;薛元潮于 2019 年 5 月向虞晓春借出 145 万元,系虞晓
春购置房产使用,双方约定于 2024 年 5 月归还款项;薛元潮于 2018 年 2 月收到
张中平 9.48 万元还款,系张中平归还报告期前个人借款,相关借款自此已清偿完
毕;薛元潮 2017 年 1 月向江灵兵支付 15 万元,2017 年 1 月及 2018 年 2 月向李
安合计支付 10 万元,系分别向江灵兵、李安支付个人消费品代购款。上述支付房
屋租金、个人借款及代购款均不存在流向及最终流向公司供应商、客户的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薛元潮(含其配偶张治文)与江灵兵(含其配偶王欢君)之
间的资金往来主要为薛元潮向江灵兵汇出资金理财借款。江灵兵之岳父王夏福控
制的个人独资企业温岭市松门富源海上油品经营部经营船用油销售业务,日常业
务存在运营资金需求。江灵兵向薛元潮以资金理财形式筹措资金用于温岭市松门
富源海上油品经营部所经营的船用油销售业务。江灵兵与薛元潮约定,基于双方
长期、友好的合作和信任关系,江灵兵需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率不低于 8%向薛元
潮支付资金理财收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江灵兵已归还
薛元潮资金理财款项本息合计 916.09 万元。

    (二)报告期内,薛元潮与其他自然人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3-22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报告期内,薛元潮与朱秋海等其他自然人存在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该等资
金往来发生原因、发生时间、资金去向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最终流向是否
交易主体     交易对方    发生时间    支出金额   收到金额   往来原因   为发行人供应
                                                                        商客户
                        2017.06.08    221.01       -
                                                           资金借款         否
                        2018.05.16    200.01       -
 薛元潮       朱秋海    2019.05.10      -        79.30
                        2019.08.16      -        100.00    归还借款         否
                        2020.02.14      -        100.00
                        2019.04.28    50.00        -                        否
                                                           资金借款
                        2019.05.14    50.00        -                        否
                        2019.07.11      -        50.00                      否
 薛元潮       楼雅平                                       归还借款
                        2019.07.12      -        50.00                      否
                        2019.07.13      -         2.00     支付利息         否
                        2019.07.15     2.00        -       退回利息         否
                        2019.03.18    200.00       -       资金借款         否
 薛元潮       钱洪尧
                        2019.04.04      -        200.00    归还借款         否
                        2018.06.30               100.00
                        2018.07.01      -         5.34
 薛元潮        郝波     2019.12.22      -        40.00                      否
                        2019.12.30      -        49.80
                        2020.01.23                6.81
                                                           郝波归还
                        2019.01.01      -        65.00     历史借款
                        2019.01.01      -        15.62

               邵丽萍   2019.01.01      -        20.00
 薛元潮                                                                     否
           (郝波母亲)
                        2019.02.04      -        10.00

                        2019.02.04      -        20.00


    上述自然人中,朱秋海因个人资金周转向薛元潮借款,已归还部分借款;钱
洪尧因个人资金周转向薛元潮借款,借款已全额还清;楼雅平为薛元潮表妹,因
个人购房资金周转向薛元潮借款合计 100 万元,借款已全额还清,2019 年 7 月 13

                                         3-23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日,楼雅平向薛元潮支付借款利息 2 万元,基于双方亲属关系,薛元潮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退回借款利息 2 万元;郝波报告期前曾向薛元潮借款,报告期内通过
本人账户及其母亲邵丽萍账户向薛元潮归还借款,借款已全额还清。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薛元潮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自
然人之间资金往来主要为资金理财、个人借款及其他支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该等资金去向及最终流向均不涉及公司客户、供应商等合作单位。

    二、补充披露薛元潮与相关自然人之间的共同投资、合作经营行为,是否存
在股份代持行为、“体外循环”情形,是否存在相关自然人为发行人垫付成本、费
用的情形

    薛元潮与相关自然人除共同投资公司、同旺投资外,不存在其他共同投资及
合作经营行为,不存在股份代持行为及“体外循环”情形,不存在相关自然人为公
司垫付成本、费用的情形。

    三、补充披露薛元潮与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之
间其他大额资金往来相关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薛元潮除与江灵兵及其配偶王欢君、虞晓春、
李安、张中平之间存在大额资金往来外,薛元潮与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之间不存在其他大额资金往来。薛元潮与江灵兵及其配偶王
欢君、虞晓春、李安、张中平之间资金往来的具体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之第一项
之“一、报告期内,薛元潮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金往来”。

    四、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针对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资金流水核查的主
要过程,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核查结论。

    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财
务人员报告期内的所有银行借记卡账户相关资金流水及银行账户确认函;

    2、对上述资金流水中 5 万元以上的资金流水进行记录,并对上述人员进行访


                                   3-24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谈;

    3、对上述资金流水涉及的双方进行访谈并取得其签署的确认函,了解资金往
来的发生原因、归还情况及协议等文件;

    4、将上述资金流水的对手方(及其法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与发行人供应商、客户(及其法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进行比对
分析,确认不存在相关资金流水未流向发行人客户或供应商;

    5、对薛元潮、江灵兵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任职情况进
行网络检索并取得上述人员签署的确认函;

    6、针对薛元潮与江灵兵的资金往来情况,走访了温岭市松门富源海上油品经
营部,查看了油品经营的主要船只以及油品储存的主要油罐,并与王夏福进行访
谈了解油品经营的基本情况,确认油品经营部的经营规模与薛元潮、江灵兵之间
资金往来规模相匹配;同时查阅了油品经营相关的主要资金流水,确认其资金主
要用于正常油品经营,不存在流向公司客户或供应商的情况。

    根据上述核查情况,保荐人、发行人律师认为:

    报告期内,薛元潮与发行人少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资金往来主要系
个人及家庭间资金周转借款及资金理财,资金去向及最终流向均不涉及发行人客
户、供应商等合作单位,不存在股份代持行为、“体外循环”情形,亦不存在相关
自然人为发行人垫付成本、费用的情形。



       审核问询问题 7

    关于贴牌。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主要通过销售贴牌产品的方式进入国际
宠物市场。

    请发行人:(1)按贴牌品牌补充披露宠物窝垫、猫爬架、宠物用品、其他产
品报告期各期的营业收入,贴牌品牌商与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对应关系;针对
其他产品,请进一步披露其包含的前五大产品类型及对应的营业收入情况;(2)
补充披露发行人与各贴牌品牌商的主要合作协议条款,双方的收益分配机制,质
量责任分摊机制,报告期内是否发生与贴牌品牌商的纠纷、诉讼。
                                  3-25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按贴牌品牌补充披露宠物窝垫、猫爬架、宠物用品、其他产品报告期
各期的营业收入,贴牌品牌商与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对应关系;针对其他产品,
请进一步披露其包含的前五大产品类型及对应的营业收入情况

     一、各品类前五大贴牌品牌收入及对应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产品的品牌标识以使用客户所提供品牌为主,俗称贴牌
方式。宠物用品是宠物主人为豢养宠物所购买的日用品,产品以功能实用、外观
新颖、价格实惠为竞争属性,品牌效应或品牌附加价值弱于宠物食品,所使用品
牌多以产品标识作用为主。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所使用的品牌情况如下:

     1、宠物窝垫

                                                                           占窝垫外
                                                              营业收入
 期间     序号     贴牌品牌         品牌商       销售客户                  销金额比
                                                              (万元)
                                                                             例

           1        ANKO        Kmart AUS       Kmart AUS       2,793.88     23.12%

                 AniOne/FIT+F
           2                    Fressnapf       Fressnapf       1,016.52      8.41%
                  UN/MORE
2020 年
                                S.A.Aniserco    Green Delta
1-6 月     3       Tom&Co                                        599.86       4.96%
                                N.V.            Ltd
           4     amazonbasics   Amazon          Amazon           548.91       4.54%
           5       BILTEMA      Birgma          Birgma           352.88       2.92%
                 小计                                           5,312.05    43.95%
           1        ANKO        Kmart AUS       Kmart AUS       4,725.82     19.89%
                 AniOne/FIT+F
           2                    Fressnapf       Fressnapf       2,139.45      9.00%
                  UN/MORE
2019 年    3       BILTEMA      Birgma          Birgma          1,104.65      4.65%
  度
           4     amazonbasics   Amazon          Amazon          1,077.65      4.54%
           5       pet haven    TRS             TRS              893.20       3.76%
                 小计                                           9,940.78    41.78%
2018 年    1        ANKO        Kmart AUS       Kmart AUS       2,636.82     12.02%

                                         3-26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占窝垫外
                                                              营业收入
 期间     序号       贴牌品牌         品牌商       销售客户                销金额比
                                                              (万元)
                                                                             例

  度               AniOne/FIT+F
            2                     Fressnapf       Fressnapf     1,540.78      7.02%
                    UN/MORE
            3          frisco     CHEWY           CHEWY         1,104.96      5.04%
            4       BILTEMA       Birgma          Birgma        1,027.47      4.68%
            5        pet haven    TRS             TRS            845.38       3.85%
                   小计                                         7,155.41    32.62%
            1         ANKO        Kmart AUS       Kmart AUS     2,301.24     11.73%
                   AniOne/FIT+F
            2                     Fressnapf       Fressnapf     1,185.94      6.05%
                    UN/MORE
2017 年     3          frisco     CHEWY           CHEWY          922.57       4.70%
  度
            4        pet haven    TRS             TRS            749.97       3.82%
            5       BILTEMA       Birgma          Birgma         736.32       3.75%
                   小计                                         5,896.04    30.06%

       2、猫爬架

                                                                           占猫爬架
                                                                销售额
 期间     序号       贴牌品牌           品牌商     销售客户                外销金额
                                                              (万元)
                                                                             比例
            1         frisco      CHEWY           CHEWY         3,036.79     26.34%
            2      amazonbasics   Amazon          Amazon        1,564.23     13.57%

2020 年     3         ANKO        Kmart AUS       Kmart AUS      490.61       4.26%
 1-6 月     4          IRIS       OHYAMA          OHYAMA         442.18       3.84%
            5       LIFELEX       KOHNAN          KOHNAN         206.79       1.79%
                   小计                                         5,740.60    49.79%
            1         frisco      CHEWY           CHEWY         5,358.71     23.72%
            2      amazonbasics   Amazon          Amazon        2,765.26     12.24%
            3         ANKO        Kmart AUS       Kmart AUS      848.88       3.76%
2019 年
  度        4          IRIS       OHYAMA          OHYAMA         661.40       2.93%
                   AniOne/FIT+F
            5                     Fressnapf       Fressnapf      650.37       2.88%
                    UN/MORE
                   小计                                        10,284.63    45.53%

2018 年     1         frisco      CHEWY           CHEWY         3,492.80     21.23%
  度        2         ANKO        Kmart AUS       Kmart AUS      854.92       5.20%

                                           3-27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占猫爬架
                                                                     销售额
 期间     序号     贴牌品牌           品牌商        销售客户                    外销金额
                                                                   (万元)
                                                                                  比例
           3       Elite Pet    Elite Pet          Elite Pet          550.39       3.34%
           4         IRIS       OHYAMA             OHYAMA             409.36       2.49%
           5       LIFELEX      KOHNAN             KOHNAN             374.65       2.28%
                 小计                                                5,682.12    34.53%
           1        frisco      CHEWY              CHEWY             4,369.88     26.13%
           2        ANKO        Kmart AUS          Kmart AUS          759.70       4.54%

2017 年    3       Elite Pet    Elite Pet          Elite Pet          392.42       2.35%
  度       4         IRIS       OHYAMA             OHYAMA             328.23       1.96%
           5       LIFELEX      KOHNAN             KOHNAN             316.30       1.89%
                 小计                                                6,166.53    36.87%

     3、宠物玩具

                                                                                占宠物玩
                                                                   销售额
 期间     序号     贴牌品牌         品牌商           销售客户                   具外销金
                                                                   (万元)
                                                                                额比例
           1        ANKO        Kmart AUS          Kmart AUS         1,001.07     10.60%
           2        BARK        Barkbox, Inc.      Barkbox, Inc.      428.22       4.54%
                 AniOne/FIT+F
2020 年    3                    Fressnapf          Fressnapf          428.22       4.54%
                  UN/MORE
 1-6 月
           4       pet haven    TRS                TRS                290.05       3.07%
           5       ZooRoyal     REWE               REWE               230.02       2.44%
                 小计                                                2,377.57    22.75%
           1        ANKO        Kmart AUS          Kmart AUS         2,682.42     11.69%
           2       Elite Pet    Elite Pet          Elite Pet         1,097.76      4.78%
                 AniOne/FIT+F
           3                    Fressnapf          Fressnapf         1,032.80      4.50%
                  UN/MORE
2019 年
           4       pet haven    TRS                TRS                933.33       4.07%
  度
                                ALDI SD
           5        Romeo       DIENSTLEIST        Miles GMBH         630.70       2.75%
                                UNGS
                 小计                                                6,377.00    27.79%
           1        ANKO        Kmart AUS          Kmart AUS         2,853.09     13.30%
2018 年
           2       pet haven    TRS                TRS               1,169.79      5.45%
  度
           3       Elite Pet    Elite Pet          Elite Pet         1,160.03      5.41%

                                            3-28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占宠物玩
                                                                销售额
 期间     序号     贴牌品牌           品牌商         销售客户               具外销金
                                                                (万元)
                                                                            额比例
                 AniOne/FIT+F
           4                    Fressnapf          Fressnapf       611.25      2.85%
                  UN/MORE
           5       ZooRoyal     REWE               REWE           528.54       2.46%
                 小计                                            6,322.69    29.48%
           1        ANKO        Kmart AUS          Kmart AUS     2,567.21     13.30%
           2       Elite Pet    Elite Pet          Elite Pet      726.84       3.77%
           3       pet haven    TRS                TRS            692.89       3.59%
2017 年
                 AniOne/FIT+F
  度       4                    Fressnapf          Fressnapf      501.38       2.60%
                  UN/MORE
           5            kik     KIK                KIK            482.26       2.50%
                 小计                                            4,970.58    25.76%

     4、其他产品

                                                                            占其他产
                                                                销售额
 期间     序号     贴牌品牌           品牌商         销售客户               品外销金
                                                                (万元)
                                                                            额比例
           1        ANKO        Kmart AUS          Kmart AUS     2,541.35     25.71%
           2       pet haven    TRS                TRS            509.08       5.15%
           3        frisco      CHEWY              CHEWY          417.27       4.22%
2020 年    4       BILTEMA      Birgma             Birgma         320.92       3.25%
 1-6 月
                                ALDI SD
           5        Romeo       DIENSTLEIST        Miles GMBH     302.41       3.06%
                                UNGS
          小计                                                   4,091.02    41.39%
           1        ANKO        Kmart AUS          Kmart AUS     5,633.32     21.91%
           2       pet haven    TRS                TRS           1,418.11      5.52%
           3        frisco      CHEWY              CHEWY          951.28       3.70%
2019 年
                 AniOne/FIT+F
  度       4                    Fressnapf          Fressnapf      739.86       2.88%
                  UN/MORE
           5       Activ Pet    Biedronka          VERSHOLD       643.88       2.50%
          小计                                                   9,386.45    36.51%
           1        ANKO        Kmart AUS          Kmart AUS     3,905.34     19.19%
2018 年    2       pet haven    TRS                TRS           1,176.26      5.78%
  度             AniOne/FIT+F
           3                    Fressnapf          Fressnapf      923.81       4.54%
                  UN/MORE
                                            3-29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占其他产
                                                                            销售额
 期间      序号        贴牌品牌            品牌商         销售客户                       品外销金
                                                                            (万元)
                                                                                         额比例
            4          Activ Pet     Biedronka          VERSHOLD              753.88        3.71%
            5           Elite Pet    Elite Pet          Elite Pet             599.93        2.95%
           小计                                                              6,759.29      33.22%
            1           ANKO         Kmart AUS          Kmart AUS            1,933.76      12.59%
            2          pet haven     TRS                TRS                  1,093.56       7.12%
            3          Activ Pet     Biedronka          VERSHOLD              684.07        4.45%
                                     ALDI    SD
2017 年
            4           Romeo        DIENSTLEIST        tex idea Gmbh         442.68        2.88%
  度
                                     UNGS

            5          BILTEMA       Birgma             Birgma                357.55        2.33%


           小计                                                              4,511.61      29.37%


     由上表所示,公司产品所标示主要品牌的品牌商即公司销售客户,
“Tom&Co”、“Romeo”、“Activ Pet”等少部分品牌存在品牌商与公司销售客户不同
的情形,该等品牌商系公司销售客户的下游客户,经公司向销售客户确认,所使
用品牌已获得品牌商的许可,公司在产品上使用上述品牌的过程中与销售客户及
品牌商均未发生过诉讼纠纷。无论品牌商是否为公司直接客户,公司产品所标识
主要品牌的品牌商和客户均存在明确的对应关系。

     二、其他产品中的前五大产品类型及对应的营业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其他产品主要包括宠物服饰、牵引用具、宠物食品、
宠物日用品、便携式宠物工具等,各类产品的营业收入及在其他产品中的占比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宠物食品     12,338.11 51.96%       3,644.92 11.88%      3,613.47 14.47%          146.86    0.91%

牵引用具        1,907.12 8.03%      5,103.25 16.64%      5,118.41 20.50%        4,574.35 28.25%

宠物服饰        1,749.88 7.37%      6,934.81 22.61%      5,193.77 20.80%        3,368.19 20.80%


                                                 3-30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便携产品    799.05 3.37%      1,478.60 4.82%     1,362.58   5.46%       566.22   3.50%
宠物日用
           4,430.54 18.66%    9,228.05 30.08%    7,302.31 29.25%      6,667.17 41.18%
品

其他用具   2,519.06 10.61%    4,284.26 13.97%    2,376.95   9.52%       867.99   5.36%


    合计 23,743.75   100%    30,673.89   100%   24,967.49     100% 16,190.78      100%


    2017 年度,公司其他产品销售以宠物牵引用具、宠物服饰及宠物日用品为主,
2018 年起公司进口宠物食品的境内销售业务形成一定规模,至 2020 年上半年,
为进一步加快境内市场的突破,充分发挥宠物产品之间的协同作用,公司实行了
宠物主粮带动用品销售战略,引入了渴望、爱肯拿等国际知名宠物粮食品牌的跨
境电商销售业务,宠物食品销售收入实现大幅增长。

    (二)补充披露发行人与各贴牌品牌商的主要合作协议条款,双方的收益分
配机制,质量责任分摊机制,报告期内是否发生与贴牌品牌商的纠纷、诉讼。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境外知名的大型连锁零售商、专业宠物产品连锁店以及线
上电商平台等。公司对境外客户销售的产品,除少数使用公司自有品牌外,主要
标识使用客户所提供品牌,发行人通过向客户销售订单商品进入国际宠物市场。

    报告期内,客户向公司发送产品订单时一并提供需在产品上使用的品牌图案,
公司作为产品开发供应企业,仅在订单产品中标示该等品牌,无需就品牌使用支
付费用。公司与客户在销售订单中就产品数量、产品价格、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约定,除明确的产品销售价格外,公司与品牌商之间不存在其
他收益分配机制。

    同时,在质量责任分摊机制方面,对于客户签收时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
于海外业务运输距离与周期较长,产品单位货值较低,公司与客户通常不实行产
品退货,而在货款结算中予以扣减。对于产品终端消费者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
公司与客户往往依据具体情况通过协商分摊责任。

    公司对标示品牌的使用仅限于客户所确认的产品订单,不会在其他产品中使

                                         3-3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用,报告期内不存在与品牌商发生纠纷或诉讼的情况。

    (三)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对发行人主要客户进行走访,了解发行人向主要客户销售产品的贴牌情况,
核实贴牌品牌商与销售客户的对应关系;

    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收入成本明细,统计分析发行人其他产品的主要产
品类型及相关收入金额;

    3、查看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订单条款,并通过访谈发行人销售部门负责人及
取得发行人主要客户关于在产品上使用第三方品牌事项的确认函的方式核实发行
人与主要客户就贴牌品牌的合作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产品所使用品牌的品牌商主要为发行人销售客户,少数品牌商系发
行人客户的下游客户,品牌商和销售客户之间存在明确的对应关系;

    2、发行人与客户在销售订单中就产品数量、产品价格、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等信息进行了明确约定,产品所使用标识品牌由客户指定;公司无需就此支付或
承担费用,双方除产品结算价格外不存在其他收益分配约定;对于客户签收时发
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公司主要通过货款扣减方式承担责任;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与贴牌品牌商发生纠纷或诉讼的情形。



    审核问询问题 23

    关于股权激励。2017 年 5 月,杭州乐旺股东薛元潮签署股东决定,同意注册
资本由 128.4601 万元变更为 139.1138 万元,同意吾灵建等 20 名自然人对杭州乐
旺增资,增资价格为 49.94 元/出资额。

    请发行人:(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
答》第 22 条的要求,补充披露同旺投资、杭州乐旺股东是否均为发行人员工,
股份锁定期安排,人员离职后员工持股平台的股份处理方式;(2)补充披露 2017
                                   3-32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年 5 月通过杭州乐旺实施的股权激励是否经过杭州乐旺股东会审议,如有请补充
披露,如无,请结合前次通过同旺投资实施股权激励时均召开股东会的情形披露
以“签署股东决定”替代“召开股东会”的原因及合理性、合规性。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 22
条的要求,补充披露同旺投资、杭州乐旺股东是否均为发行人员工,股份锁定期
安排,人员离职后员工持股平台的股份处理方式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出具之日,同旺投资的出资结构及股东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任职情况

   1           薛元潮             204.8800             40.98           董事长
                       注
   2          吕玲娣              100.0000             20.00   -(董事长薛元潮的母亲)

   3           张中平              60.0000             12.00      董事、财务负责人

   4            李安               30.1200              6.02    董事、供应链中心总监

   5           王惠峰              18.6000              3.72        区域销售经理

   6            翁倩               17.0000              3.40        区域销售经理

   7            江婧               16.3240              3.26         单证部经理

   8           虞晓春              16.2180              3.24       董事、副总经理

   9            方丽               12.5580              2.51     供应链中心业务主管

   10          潘建斌              10.8000              2.16        区域销售经理

   11          陈佩珍               8.5000              1.70      湖州天元生产总监

   12          袁国芬               5.0000              1.00          财务经理

         合    计                 500.0000            100.00


    注:同旺投资为薛元潮与薛元潮的父亲薛小兰于 2011 年 4 月 7 日共同设立的公司,2018

年 5 月 27 日,薛小兰因疾病意外去世,薛小兰生前持有同旺投资 20%出资额。因薛小兰未

立有遗嘱,经其全体法定继承人共同商议,各方一致同意薛小兰所持同旺投资出资额全部由

其妻子吕玲娣继承并由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2018 年 9 月 1 日,同旺投资召开股东会,会
                                               3-33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决定》,2018 年 9 月 26 日,同旺投资取得杭州市余杭

区市监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91330110571483210G 的《营业执照》。吕玲娣通过继承薛小兰生前

持有的同旺投资 20%出资额成为同旺投资的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同旺投资员工股东,同旺投资股东中,
除吕玲娣为董事长薛元潮母亲外,同旺投资的股东均为发行人员工,在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处任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除同旺投资作为实
际控制人薛元潮所控制企业在公司发行上市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外,
同旺投资不存在其他股份锁定期特别安排及人员离职后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处理方
式的协议约定;员工离职后,员工所持同旺投资股权的处理方式将由员工与同旺
投资其他股东自行协商。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出具之日,杭州乐旺的出资结构及股东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任职

    1      薛元潮             131.5641             94.57           董事长

    2       叶平                0.7009              0.50    供应链中心业务主管

    3      夏婉玉               0.7009              0.50       区域销售经理

    4      吾灵建               0.7009              0.50       区域销售经理

    5       朱伟                0.6008              0.43      销售部业务主管

    6      吕睿直               0.6008              0.43      销售部业务主管

    7       张丽                0.6008              0.43    产品中心平面部经理

    8       陈琳                0.5006              0.36      销售部业务主管

    9      赵晋芳               0.5006              0.36      销售部业务主管

   10      陈双双               0.5006              0.36       销售部业务员

   11      朱丽晓               0.4005              0.29    供应链中心核价组长

   12      鲍小云               0.4005              0.29      销售部业务主管

   13       宋辉                0.4005              0.29   监事、销售部业务主管

   14      许晓琳               0.4005              0.29       销售部业务员

   15       陈燕                0.4005              0.29      销售部业务组长

   16       吴涛                0.1402              0.10      销售部业务组长

                                         3-34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合   计               139.1138           100.00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访谈杭州乐旺员工股东,杭州乐旺的股东
 均为发行人员工,在发行人处任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
 除杭州乐旺作为实际控制人薛元潮所控制企业在公司发行上市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所持公司股份外,杭州乐旺不存在其他股份锁定期特别安排及人员离职后员工
 持股平台股份处理方式的协议约定;员工离职后,员工所持杭州乐旺股权的处理
 方式将由员工与杭州乐旺其他股东自行协商。

    (二)补充披露 2017 年 5 月通过杭州乐旺实施的股权激励是否经过杭州乐旺

 股东会审议,如有请补充披露,如无,请结合前次通过同旺投资实施股权激励时
 均召开股东会的情形披露以“签署股东决定”替代“召开股东会”的原因及合理性、
 合规性。

     根据杭州乐旺的《工商档案》,截至 2017 年 5 月,薛元潮通过杭州乐旺实施
 股权激励前,杭州乐旺为薛元潮持有 100%出资额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
 司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
 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杭州
 乐旺未设股东会,通过杭州乐旺实施股权激励由持有杭州乐旺 100%出资额的股
 东薛元潮签署书面股东决定。

     杭州乐旺实施股权激励前的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2012 年 5 月 21 日,杭州乐旺股东薛元潮签署《杭州乐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章程》。2012 年 5 月 31 日,杭州勤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杭勤验字(2012)第 145 号),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5 月 28 日止,杭州乐旺已
 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1,284,601 元,股东以货币出资 1,284,601
 元。

     杭州乐旺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薛元潮                       128.46             100.00%

                合    计                           128.46            100.00%

                                           3-35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17 年 5 月 19 日,杭州乐旺股东薛元潮签署《杭州乐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28.4601 万元变更为 139.1138 万元,同意
吾灵建等 20 名自然人对公司增资,成为公司新股东。

    2017 年 5 月 24 日,杭州乐旺办理完成了本次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杭州市
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2017 年 5 月通过杭州乐旺实施股权激励由薛元潮签署
股东决定,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三)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了同旺投资和杭州乐旺的工商档案,确认股权激励履行了股东会或股
东决定程序;

    2、访谈了同旺投资、杭州乐旺的员工股东,确认了各位股东在公司的任职情
况以及目前不存在股份锁定期安排及人员离职后员工持股平台的股份处理方式的
协议约定;

    3、访谈了薛元潮以及查阅了杭州乐旺的股东决定,确认了薛元潮签署股东决
定通过杭州乐旺实施股东决定的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经核查,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同旺投资、杭州乐旺股东中,除薛元潮母亲吕玲娣以外,其他股东均为公
司员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日,同旺投资、杭州乐旺均不存在
股份锁定期安排及人员离职后员工持股平台的股份处理方式的协议约定;

    2、杭州乐旺实施股权激励前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仅有一名股东,未设立股
东会,通过股东薛元潮签署股东决定的形式引入公司员工股东符合《公司法》的
规定。



    审核问询问题 26


                                   3-36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关于核心技术。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截至
报告期末,发行人共拥有 117 项专利技术,其中国内专利技术 113 项,国外专利
技术 4 项,除 1 项发明专利以外,其他均为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发行
人 4 项境外专利均在德国申请取得。

    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发行人界定“核心技术”与其他类型技术的主要依据,
发行人所列 117 项专利技术是否均属于核心技术;(2)补充披露发行人各项核心
技术研发过程中的主要投入,包括研发支出金额、研发人员数量、研发周期等;
(3)结合发行人境外销售的地域分布情况、相关国家(地区)的专利保护制度
等,补充披露未在其他国家申请专利的原因,是否可能导致发行人产品在境外面
临不利竞争地位,是否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补充披露发行人界定“核心技术”与其他类型技术的主要依据,发行人
所列 117 项专利技术是否均属于核心技术

    1、公司界定核心技术的依据

    公司的核心技术包含各类宠物用品的产品开发技术和质量管理技术,是公司
持续更新产品、获取客户合作、保持业务增长的重要基础。

    公司所处宠物产品行业涉及宠物的“吃、住、穿、行、玩”等多种生活场景与
使用需求,例如宠物食品、窝垫、爬架、服饰、玩具、牵引出行、清洁用具及饮
食用具等多类产品。公司逐步建立了广泛覆盖众多品类宠物用品的产品开发设计
能力,实现了对客户需求、市场动向的快速响应,是公司与众多国际知名客户建
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核心技术体现,是公司核心竞争优势的主要构成。

    公司面向国际市场进行产品开发与销售,客户订单具有品类多样、采购频繁
及要求严格的采购特征,为保障多品类宠物用品的及时供应、稳定品质,公司逐
步建立基于严格遴选、过程检查、持续考核的供应商准入与管理体系,是公司满
足众多国际客户一站式、多频次选购需求的核心技术体现。


                                    3-37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由此,公司作为综合性宠物产品提供商,将构成核心竞争优势的产品开发技
术、质量管理技术界定认定为核心技术,将具有配套辅助功能的自有产线生产加
工技术等其他类型技术认定为非核心技术。

       2、公司注册专利与核心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对多品类产品开发设计技术、质量管理技术的研发
投入。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拥有 159 项专利技术,其中国内专利技术
155 项,国外专利技术 4 项;拥有 14 项软件著作权,47 项美术作品著作权。其中,
公司 159 项专利中,154 项属于公司核心技术的具体成果,5 项系公司外部引入。

       (二)补充披露发行人各项核心技术研发过程中的主要投入,包括研发支出
金额、研发人员数量、研发周期等

       2017 年度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 938.50 万元、1,008.36
万元、1,483.47 万元和 681.65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22%、1.14%、
1.41%和 1.15%。未来公司将不断增加产品开发投入,不断提升公司的产品开发能
力。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 50 人、60 人、77 人和 79 人。

       报告期内,产品开发相关研发项目的开发周期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整体预算       研发周期         实施进度
        小型犬冬夏适用可折叠半封闭式狗
 1                                              110.00   2020.1-2020.9       实施中
        窝
        基于陪伴式家庭教育模式的卡通造
 2                                              140.00   2020.1-2020.12      实施中
        型狗窝
        共生理念视野下人与宠物和谐共处
 3                                              140.00   2020.5-2021.3       实施中
        关系的家居用品设计
 4      复合材质通天柱式猫爬架                  140.00   2020.2-2021.1       实施中
 5      可收集猫毛的智能猫爬架                  230.00   2020.2-2021.1       实施中
 6      园林式生态融合型猫台架                  180.00   2020.2-2021.7       实施中
        用于保持猫咪生物捕猎习性的电子
 7                                              180.00   2018.6-2019.4       已完成
        仿生玩具设计
        用于猫咪情绪管理可遥控镭射猫玩
 8                                              170.00   2018.6-2019.5       已完成
        具
        基于啮咬习性训练的便携式宠物塑
 9                                              130.00   2018.9-2019.7       已完成
        料玩具
 10     耐撕咬防静电长毛犬窝垫                  180.00   2018.10-2020.3      已完成

                                         3-38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号              项目名称                 整体预算       研发周期         实施进度
 11    毛毡材料猫屋的现代主题造型设计          150.00   2019.7-2020.6       已完成
 12    可提高严酷环境舒适度的宠物护具           80.00   2019.1-2019.12      已完成
 13    基于高频降噪技术的系列狗窝设计          130.00   2019.6-2020.5       已完成
 14    基于情境设计的穿戴型宠物用品            130.00   2019.6-2020.5       已完成
 15    宠物用溪流式自动喂水器                  150.00   2019.9-2020.8       实施中
 16    带箱式卫生间积木式多猫栖息别墅          170.00   2018.6-2019.5       已完成
       基于草编支撑结构的复合式宠物栖
 17                                            190.00   2018.6-2019.5       已完成
       息用品
       基于混搭风格及多样性设计原则的
 18                                            160.00   2019.5-2020.2       已完成
       柔性复合材料猫玩具
       集成红外感应功能的城堡造型豪华
 19                                            180.00   2018.6-2019.5       已完成
       猫爬架
       兼具娱乐与运动功能的嘉年华主题
 20                                            150.00   2019.3-2020.2       已完成
       设计猫爬架
       适用于成年犬激烈运动的一体化设
 21                                            180.00   2019.7-2020.6       已完成
       计宠物爬梯
 22    原木风格仿真树形猫爬架                  120.00   2019.7-2020.6       已完成
 23    趣味造型主题宠物家用护理用具             50.00   2019.8-2020.9       实施中
 24    基于复合面料的宠物用品的开发             50.00   2017.4-2018.2       已完成
       组件式可拆卸宠物沙发系列产品的
 25                                            130.00   2017.7-2018.5       已完成
       设计开发
 26    可拆洗中型犬四季通用型窝垫              100.00   2017.7-2018.6       已完成
       轻量化不倒翁猫益智玩具系列产品
 27                                            130.00   2017.7-2018.5       已完成
       的设计开发
 28    日韩风格打扮宠物服饰套装系列             50.00   2018.1-2018.12      已完成
 29    层叠式猫咪家居用品的设计开发            130.00   2017.6-2018.5       已完成
       集成玩具功能的宠物猫间歇式栖息
 30                                            130.00   2017.7-2018.5       已完成
       架
       基于森林主题及北欧设计风格的木
 31                                            120.00   2017.7-2018.5       已完成
       制猫爬架
 32    增强成年猫免疫能力食疗食品开发           25.00   2018.1-2018.12      已完成
       基于环保可降解材料的宠物卧具系
 33                                            210.00   2016.2-2017.3       已完成
       列产品开发
       基于现代生活模式的夜光玩具球系
 34                                            160.00   2016.2-2017.3       已完成
       列产品设计开发
 35    宠物居家日用饮水器                       50.00   2017.3-2017.12      已完成
 36    洞穴式宠物卧具的开发                     50.00   2017.1-2017.10      已完成
 37    户外水上漂玩具的开发                     50.00   2017.1-2017.10      已完成
 38    智能宠物喂食器                          150.00   2015.1-2017.1       已完成
 39    模块化猫咪空间项目                      180.00   2016.2-2017.3       已完成

                                        3-39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号                项目名称                  整体预算             研发周期           实施进度
 40     木制组合式设施项目                          170.00       2016.4-2017.4         已完成
 41     多材质猫咪玩具项目                          140.00       2016.6-2017.5         已完成
 42     具有保健功能的宠物软粮开发项目               25.00      2017.8-2017.12         已完成

       如上表所示,上述研发项目均围绕产品开发展开,项目周期普遍在 1 年以内。

       (三)结合发行人境外销售的地域分布情况、相关国家(地区)的专利保护
制度等,补充披露未在其他国家申请专利的原因,是否可能导致发行人产品在境
外面临不利竞争地位,是否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境外销售区域主要分为欧洲、北美洲、大洋洲、亚洲等国际市场,覆盖
了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瑞典、英国、法国等多个发达国家和地区。公
司目前在德国申请取得了 3 项外观设计专利及 1 项实用新型专利,未在其他主要
销售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外           42,941.28 72.56% 95,009.48 90.94% 80,184.54 91.19% 70,998.14 94.53%

其中:欧洲     14,956.14 25.27% 33,912.33 32.46% 32,917.83 37.43% 29,589.61 39.40%

      北美洲   13,314.13 22.50% 29,760.54 28.49% 20,855.12 23.72% 19,265.63 25.65%

      大洋洲   10,225.93 17.28% 22,171.19 21.22% 17,539.56 19.95% 12,221.80 16.27%

        亚洲    3,709.35   6.27%   6,260.63      5.99% 6,544.13     7.44% 7,520.74 10.01%

        其他     735.73    1.24%   2,904.79      2.78% 2,327.90     2.65% 2,400.35       3.20%

        境内   16,240.25 27.44%    9,467.04      9.06% 7,749.90     8.81% 4,109.20       5.47%

      合计     59,181.53 100.00% 104,476.53 100.00% 87,934.44 100.00% 75,107.34 100.00%


       公司境外销售产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不
存在被任何境外销售区域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主张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不存
在境外销售产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相关纠纷以及因此导致客户向公司主张退货、
赔偿或发生纠纷、诉讼的情况。

                                          3-40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公司产品的销售市场主要为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瑞典、英国、法
国等多个发达国家和地区,我国与上述国家均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成员国,遵循《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成员国及其国民的权利、义
务。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相关内容,公司境外销售产品相关知识
产权作为已形成销售的现有设计,如境外主要销售区域内的第三方将与公司产品
相同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申请专利权保护,公司产品设计可以对抗第三方的专
利申请。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境外国际市场,而行业竞争对手多位于国内,因此公司主
要在国内申请专利保护。同时,公司境外销售区域覆盖全球多个地区,产品品类
与款式众多,且不同境外国家地区对于专利保护有不同要求,如在各境外销售区
域均申请产品专利保护,将耗费较大时间与资金成本。此外,公司主要出口国家
与我国均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成员国,公司产品相关知识产权作为
已形成销售的现有设计,可对抗成员国第三方相同设计的专利申请。

    因此,公司主要在中国境内而未在境外销售国家申请产品设计专利保护,不
影响公司产品的正常销售,不会导致公司产品在境外面临不利竞争地位,不会对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研发中心负责人,了解境外申请专利对于发行人产品在境外区
域销售的影响;

    2、访谈发行人销售部门人员,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是否在境外销售区域
是否发生过因侵犯他人专利发生诉讼、纠纷或发生客户退货的情形;

    3、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等相关网站,了解是否存在第三方就公司在境外销售
的产品主张专利权利,并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公司作为综合型宠物产品提供商,将构成核心竞争优势的产品开发技术、
质量管理技术界定认定为核心技术,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
                                    3-4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公司主要在中国境内而未在境外销售国家申请产品设计专利保护,不影响
公司产品的正常销售,不会导致公司产品在境外面临不利竞争地位,不会对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42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第二部分 补充核查期间的更新事项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主体资格的补充核查


    发行人现持有杭州市市监局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10749489434P 的《营业执照》,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星桥配套区

    法定代表人:薛元潮

    注册资本:6,750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生产:宠物用品、工艺品;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宠物日用
品、宠物饲料;服务:宠物饲料的研发;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道路货物运
输;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成立日期:2003 年 6 月 11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6 月 11 日至长期

    经核查发行人《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档案资料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文件,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截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出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应当解散的下列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3-43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
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
解散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发
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的补充核查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核查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经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为普
通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符合《公司法》第
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1、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职工代表
监事;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根据发行人业务运作的需要设置了相关的职能部门,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
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及《招股说明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声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44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受
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
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经核查,发行人系由天元有限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计算,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已超过 3
年;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和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
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天健会计师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3、根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和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
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发行人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
由天健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4、经核查,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
(一)项的规定。

    5、经核查,发行人主营业务最近 2 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最近 2 年内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
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
条第(二)项的规定。

    6、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涉及
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

                                  3-45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发行人持续经
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7、经核查,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8、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声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 年内不存在贪污、
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
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
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
款的规定。

    9、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
三款的规定。

    (四)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1、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具体内容详见“(三)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规则》第二章第一
节 2.1.1 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本总额为 6,750
万元,本次拟发行股份 2,250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 万元,符合《上
市规则》第二章第一节 2.1.1 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符合《上市规
则》第二章第一节 2.1.1 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审计报告》、《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份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8,966,967.63 元、87,479,341.33 元、87,183,972.38 元、40,213,695.22 元,扣除非
                                     3-46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57,088,972.52 元 、
83,533,830.08 元、87,174,380.26 元、42,372,316.55 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发行人符合并选择适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一节 2.1.2 第(一)项的规定,
符合《上市规则》第二章第一节 2.1.1 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五)结论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三、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补充核查


     (一)发行人股东杭州乐旺出资结构的变化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杭州乐旺持有发行人 694.68 万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0.29%。

     根据杭州乐旺现持有的余杭区市监局于 2020 年 8 月 7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105966287701),杭州乐旺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7 日,
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桥北路 171 号 5 楼 537 室,注册资本为
139.1138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薛元潮,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
控股),营业期限为 2012 年 6 月 7 日至 2062 年 6 月 6 日,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
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
财等金融服务)”。

     1、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0 年 7 月 25 日,杭州乐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陈美容将其持有
的杭州乐旺 0.7009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薛元潮。

     2020 年 7 月 25 日,陈美容与薛元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美容将其
持有的杭州乐旺 0.7009 万元出资额以 40.2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薛元潮,薛元潮同
意受让上述出资额。


                                          3-47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0 年 8 月 7 日,杭州乐旺在余杭区市监局办理完成了本次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杭州乐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中的任职

   1          薛元潮          130.8632            94.07         董事长

   2           叶平             0.7009             0.50    供应链中心业务主管

   3          夏婉玉            0.7009             0.50      区域销售经理

   4           史佳             0.7009             0.50     销售部业务主管

   5          吾灵建            0.7009             0.50      区域销售经理

   6           朱伟             0.6008             0.43     销售部业务主管

   7          吕睿直            0.6008             0.43     销售部业务主管

   8           张丽             0.6008             0.43    产品中心平面部经理

   9           陈琳             0.5006             0.36     销售部业务主管

   10         赵晋芳            0.5006             0.36     销售部业务主管

   11         陈双双            0.5006             0.36      销售部业务员

   12         朱丽晓            0.4005             0.29    供应链中心核价组长

   13         鲍小云            0.4005             0.29     销售部业务主管

   14          宋辉             0.4005             0.29   监事、销售部业务主管

   15         许晓琳            0.4005             0.29      销售部业务员

   16          陈燕             0.4005             0.29     销售部业务组长

   17          吴涛             0.1402             0.10     销售部业务组长

         合    计             139.1138           100.00            -


    2、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0 年 9 月 1 日,杭州乐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史佳将其持有的杭
州乐旺 0.7009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薛元潮。

    2020 年 9 月 1 日,史佳与薛元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史佳将其持有
的杭州乐旺 0.7009 万元出资额以 40.4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薛元潮,薛元潮同意受
让上述出资额。

    2020 年 9 月 1 日,杭州乐旺在余杭区市监局办理完成了本次变更登记手续。
                                          3-48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本次股权转让后,杭州乐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中的任职

 1       薛元潮         131.5641            94.57         董事长

 2        叶平            0.7009             0.50    供应链中心业务主管

 3       夏婉玉           0.7009             0.50      区域销售经理

 4       吾灵建           0.7009             0.50      区域销售经理

 5        朱伟            0.6008             0.43     销售部业务主管

 6       吕睿直           0.6008             0.43     销售部业务主管

 7        张丽            0.6008             0.43    产品中心平面部经理

 8        陈琳            0.5006             0.36     销售部业务主管

 9       赵晋芳           0.5006             0.36     销售部业务主管

 10      陈双双           0.5006             0.36      销售部业务员

 11      朱丽晓           0.4005             0.29    供应链中心核价组长

 12      鲍小云           0.4005             0.29     销售部业务主管

 13       宋辉            0.4005             0.29   监事、销售部业务主管

 14      许晓琳           0.4005             0.29      销售部业务员

 15       陈燕            0.4005             0.29     销售部业务组长

 16       吴涛            0.1402             0.10     销售部业务组长

       合计             139.1138           100.00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杭州乐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中的任职

 1       薛元潮         131.5641            94.57         董事长

 2        叶平            0.7009             0.50    供应链中心业务主管

 3       夏婉玉           0.7009             0.50      区域销售经理

 4       吾灵建           0.7009             0.50      区域销售经理

 5        朱伟            0.6008             0.43     销售部业务主管

 6       吕睿直           0.6008             0.43     销售部业务主管

 7        张丽            0.6008             0.43    产品中心平面部经理


                                    3-49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8        陈琳              0.5006             0.36     销售部业务主管

      9       赵晋芳             0.5006             0.36     销售部业务主管

      10      陈双双             0.5006             0.36      销售部业务员

      11      朱丽晓             0.4005             0.29    供应链中心核价组长

      12      鲍小云             0.4005             0.29     销售部业务主管

      13       宋辉              0.4005             0.29   监事、销售部业务主管

      14      许晓琳             0.4005             0.29      销售部业务员

      15       陈燕              0.4005             0.29     销售部业务组长

      16       吴涛              0.1402             0.10     销售部业务组长

            合计               139.1138           100.00              -


       (二)发行人股东新兹投资基本情况的变化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新兹投资持有发行人 240.00 万
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3.56%。

       根据新兹投资现持有的长兴县市监局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10MA27XG350L),新兹投资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住所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雉州大道 179 号-613,注册资本为
3,601 万元,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自有资金
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新兹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张林斌                     1890         52.49       有限合伙人

           宁波联创基石投资合伙企业
  2                                               500         13.88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

  3                   鲍志静                      450         12.50       有限合伙人

  4                   丁敏华                      360         10.00       有限合伙人

  5                   蔡群盛                      200          5.55       有限合伙人


                                          3-50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6                杨志坚                       200         5.55        有限合伙人

         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
  7                                               1         0.03        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   计                          3,601      100.00             -


       新兹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为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现
持有杭州市市监局钱塘新区分局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3136858134),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
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 2 号大街 501 号 6-1212,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
伙人为杭州一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晟视投资
  1                                             400        40.00        有限合伙人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2                                             200        20.00        有限合伙人
                   公司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
  3                                             200        20.00        有限合伙人
                   公司

         杭州一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4                                             200        20.00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

              合   计                          1,000      100.00             -


       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
一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一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
立于 2014 年 8 月 5 日,现持有杭州市西湖区市监局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6311349189U),注册资本为 201 万元,住
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曙光路 85-1 号 372 室,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阿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服务:投资管理、投
资咨询(以上项目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

                                        3-5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杭州一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晟视投资
 1                                           199.00              99.00    有限合伙人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大学创新技术研究院有
                                                 1.00             0.50    有限合伙人
                   限公司

 2         杭州阿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0.50    普通合伙人

                合    计                     201.00          100.00            -


       杭州一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阿甘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阿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目前持有
杭州市西湖区市监局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330106311290543Y),注册资本 54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
山街道曙光路 85-1 号 371 室,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
代表人为林光,经营范围为“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企业
管理咨询”。

      杭州阿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林光                        180.00                     33.33

       2                    周影                        135.00                     25.00

       3                   潘荣伟                        75.00                     13.89

       4                   叶根银                        60.00                     11.11

       5                   杨志坚                        60.00                     11.1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万有引力
       6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公                   30.00                      5.56
                            司)

                     合    计                           540.00                  100.00


      (三)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天元宠物的发起人、股东具备作为发起人、

                                          3-52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股东的资格;发起人、股东的投资行为合法、有效。薛元潮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薛元潮与薛雅利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两年内
没有发生变更。

    四、发行人的业务的补充核查


    (一)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经营范围在补充核查期间未发生变化。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主营业务
没有发生重大变更。

    (二)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均超过公司当年度营业收入的 97%。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经核查,发行人合法经营,不存在因违法经营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重大行政
处罚的情形。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现持有的《营业执照》以及公司章程,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不存在
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补充核查


    (一)关联方及其变化

    1、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补充核查期间,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发生变更。

    2、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发行人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未发生变更。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元潮控制的企业
                                    3-53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元潮控制的企业未发生变更。

        5、关联自然人

        (1)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下:

                         对外投资公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姓名      公司任职                                                    经营范围
                           司名称      (万元)     (%)

                                                                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
                          同旺投资       500.00         40.98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
                                                                金融服务)。
 薛元潮      董事长
                                                                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
                                                                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
                          杭州乐旺     139.1138         93.57
                                                                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
                                                                财等金融服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建
                                                                筑室内室外装饰工程设计施
            董事、总    京山大齐实业
 江灵兵                                 1,350.00     100.00     工。酒店投资管理;建材销售。
              经理        有限公司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
                                                                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任职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任职

                                             杭州乐旺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同旺投资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杭州鸿旺                         执行董事
薛元潮          董事长
                                             湖州天元                   执行董事兼经理

                                             杭州热宠                           董事

                                             宠物直销                           董事

                                             杭州特旺                         执行董事
江灵兵       董事、总经理
                                            杭州小兽星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54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日宠联盟                     董事

                                                元祐宠物                     董事

                                                 欧哈那                 董事、总经理

                                                杭州赛旺               执行董事兼经理

虞晓春        董事、副总经理                    杭州热宠                    董事长

                                                杭州特旺                     经理

薛雅利        董事、副总经理                    杭州鸿旺                     经理

 黄简              独立董事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马卓檀             独立董事         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注:在上表所列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独立董事

 的企业不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重
 大影响或在其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持股或担任的职
 序号      姓名                                    持股或任职的企业
                           理人员的关系                                       务

                                                                        持股 70.00%;担
                                                  杭州与时和投资有限
   1      江彩冬     董事、总经理江灵兵的父亲                           任执行董事兼总
                                                        公司
                                                                              经理

                                                                       持股 30%;担任执
                                                  温岭市容大环保设备   行董事兼经理(实
                                                      有限公司         际控制人为江灵
                                                                             兵)

                                                  温岭市恒其德环保设   持股 55%;担任执
                                                      备有限公司         行董事兼经理

                                                  杭州格林森园艺科技   持股 90%;担任执
   2      江灵祥     董事、总经理江灵兵的胞弟         有限公司           行董事兼经理

                                                  温岭市金鹿投资咨询   持股 70%;担任监
                                                    服务有限公司              事

                                                  温岭市鹤丰服装有限   持股 50%;担任监
                                                        公司                  事

                                                  杭州与时和投资有限   持股 30%;担任监
                                                        公司                  事

                                           3-55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京山华中优质种草基
                                                                                 担任董事
                                                         地发展有限公司

                                                                            持股 70%;担任监
                                                       温岭市容大环保设备
                                                                            事(实际控制人为
                                                           有限公司
                                                                                江灵兵)

                                                       杭州森森丝绸有限公   持股 40%;担任监
       3      王欢君   董事、总经理江灵兵的配偶                司                  事

                                                       杭州畅盈投资咨询有   持股 33%;担任监
                                                             限公司                事

                                                       内江市市中区隆携小
                                                                                 担任董事
                                                       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温岭市松门富源海上
                                                                                持股 100%
                                                           油品经营部
       4      王夏福   董事、总经理江灵兵的岳父
                                                       杭州森森丝绸有限公   持股 60%;担任执
                                                               司           行董事兼总经理

                                                       温岭市恒其德环保设   持股 45%;担任监
                       董事、总经理江灵兵的胞弟江          备有限公司              事
       5      朱肖红
                               灵祥的配偶              温岭市金鹿投资咨询   持股 30%;担任执
                                                         服务有限公司         行董事兼经理

                                                       杭州枭禾会展有限公
       6      余渊平   董事、副总经理虞晓春的配偶                               持股 50%
                                                               司

                       董事、副总经理虞晓春的配偶      杭州枭禾会展有限公   持股 50%;担任执
       7      余忠凡
                               余渊平的父亲                    司             行董事兼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虞晓春的配偶
       8      余月朵                                    诸暨市梦丝服装店       个体工商户
                               余渊平的母亲

                                                       杭州余杭区径山镇圣
                                                                               个体工商户
                       董事、财务负责人张中平的胞        威廉汽车维修厂
       9      张中华
                                   弟                  杭州余杭区径山镇八
                                                                               个体工商户
                                                         老头汽车快修店

            6、发行人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序号          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                备注

                                                          智能技术、通讯技术、电    发行人所持股
           宠邦智能科技(上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持股
 1                                                        子技术、网络技术专业领    份已于2019年
            海)有限公司       10%,薛元潮曾任董事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   11月转让;薛元

                                                3-56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        潮于2019年8月
                                                务;电子元件、电子产品、 后不再担任董
                                                通信终端设备、计算机、            事
                                                影视录放设备的开发和
                                                销售,软件开发和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利旺宠物用品   报告期内,薛元潮曾持股   销售:宠物用品、宠物饲       已于2017年5月
2
       有限公司                 73%                  料、工艺品。              27日注销

                                                服务:电子商务技术、网
                                                络技术、宠物用品的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展览展示
                                                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经
    杭州宠邦网络科技   报告期内,杭州利旺宠物   纪);批发、零售:宠物用       已于2017年6月
3
       有限公司        用品有限公司曾持股60%    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          2日注销
                                                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
                                                律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
                                                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
                                                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

                                                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
                                                宠物用品;货物进出口(法
    杭州爱旺电子商务   报告期内,薛元潮曾持股   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      已于2017年9月
4
       有限公司                 80%             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          29日注销
                                                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
                                                      方可经营)

                       报告期内,薛元潮及江灵
    杭州茂福祥投资咨                            投资咨询服务(除证券期       已于2017年9月
5                      兵通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询服务有限公司                                      货)。                  26日注销
                           员控制的企业
                       报告期内,薛元潮及江灵
    杭州庄弘投资咨询                                                        已于2017年8月
6                      兵通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投资咨询服务。
     服务有限公司                                                              2日注销
                           员控制的企业

                                                 销售:宠物用品,日用百
                                                                            薛元潮所持股
    世宠(上海)实业   报告期内,薛元潮曾持股   货,电子产品,纸制品(除
7                                                                           权已于2017年2
       有限公司                 60%             专项),化纤制品(除专项),
                                                                              月22日转让
                                                化妆品,建材,金属制品,

                                       3-57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塑料制品,劳防用品,办公
                                                 用品,五金交电,工艺礼品
                                                 (除专项),机电设备,酒店
                                                 用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
                                                 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
                                                 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
                                                 营销策划,婚庆礼仪服务,
                                                 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
                                                 各类广告,电脑图文设计
                                                 制作,商务咨询(除经纪),
                                                 会展服务,园林绿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薛元潮曾持股
     四川九合生物工程                            研发:生物发酵、生物饲     2018年2月7日
8                       29.10%,江灵兵曾持股
      股份有限公司                               料、生物化肥、生物制剂。       已注销
                               29.10%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
                                                 目管理;实业投资;通讯
                                                                            江灵兵所持股
                                                 工程、建筑工作、装饰工
     江苏郎润投资管理   报告期内,江灵兵曾持股                              权已于2017年3
9                                                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
        有限公司            10%并担任董事                                   月转让并辞去
                                                 工程、网络工程设计、施
                                                                               董事职务
                                                 工;计算机软硬件研发、
                                                    销售、技术服务

     京山岭尚山河酒店                                                       2019年10月后
10                      江灵兵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餐饮服务。
        有限公司                                                            不再担任董事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杭州恒其德资产管   江灵兵报告期内曾任执行                              2019年10月后
11                                               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
       理有限公司               董事                                        不再担任董事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等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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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
                                                  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
                                                  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山西忻州农村商业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       2019年6月后不
12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灵兵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      再担任董事
                                                  银行卡(借记卡)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收
                                                  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的其他业务。

                                                  实业投资;服务:投资咨
                                                  询(除证劵、期货),投
                                                  资管理(除证劵、期货),
                                                  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
                                                  策划、市场调查,文化活
     杭州亨利贞投资有                                                        2020年10月16
13                      江灵兵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动组织策划(除演出中
         限公司                                                                 日注销
                                                  介),承办会展;批发、
                                                  零售:服装,服饰,针纺
                                                  织品,五金工具,建筑材
                                                  料。其他无需报批经审批
                                                    的一切合法项目。
                                                  通迅设备(不含卫星电视
                                                  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家
                                                  用电器、计算机软硬件的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及批发兼零售;网
                                                  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江灵兵所持股
     台州市引动科技有   报告期内,江灵兵曾持股                               权已于2019年
14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家
         限公司             30%并担任监事                                    12月转让并辞
                                                  政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
                                                  动的策划;设计、制作、      去监事职务

                                                  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江灵兵配偶王
     杭州恒其德工艺品   欢君曾持股 60%,任执行董   销售:工艺品、货物进出     2018年2月5日
15      有限公司                                     口;实业投资。
                        事兼总经理;江灵兵曾持                                  已注销
                            股 40%,任监事
                                         3-59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环保设备、机械设备、建
                          报告期内,江灵兵的胞弟     筑材料、服装及辅料、针
                          江灵祥曾持股 80%并担任     纺织品、鞋帽、皮革制品、
       杭州庄弘贸易有限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灵     金属材料、玩具、陶瓷制     2018年3月19日
16           公司                                    品的批发、零售;企业管
                          兵的父亲江彩冬持股 20%                                   已注销
                          并担任监事(实际控制人     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商
                                为江灵兵)           业品牌策划;经济信息咨
                                                              询。

                                                     1、宠物用品的开发设计
                                                     计划,制造,批发,销售
                                                     及进出口;2、宠物食品
                                                     的开发设计计划,制造,
                                                     批发,销售及进出口;3、
                                                     宠物商店、宠物美容院及     薛元潮所持股
       日本第一宠物株式   报告期前 12 个月内,薛元
17                                                   宠物酒店的经营;4、宠      份已于2016年
             会社              潮曾持股 60%          物的繁殖,饲养,批发,       12月转让
                                                     销售及进出口;5、餐饮
                                                     店的经营;6、展会,商
                                                     品交易会的参展及计划,
                                                     运营业务;7、上述各项
                                                     范围所附带的一切业务。


            孙晓鸣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                -               2019年6月后不
18
                                    事                                           再担任董事

             江婧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监                -               2017年11月后
19
                                 事会主席                                       监事不再担任

20           胡华           胡华曾为薛雅利配偶                  -               2016年4月离婚


             陈修         报告期前 12 个月内曾担任                              2016年1月后不
21
                                发行人董事                                       再担任董事

        (二)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3-60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20 年度 1-6 月

              宁波胜力                   采购商品                        42.37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1-6 月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0.61

           3、本所律师的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实施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
       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补充核查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

           1、专利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共拥有 159
       项专利技术,其中境内专利技术 155 项,境外专利技术 4 项,具体内容如下:

           (1)境内专利技术


                                  取得   专利                                                   专利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方式   类型                                                   期限

                                  自主   外观
 1      天元宠物   刷子                          ZL201830551218.5   2018.09.29     2019.02.01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双   自主   外观
 2      天元宠物                                ZL201830551378.X    2018.09.29     2019.02.15   10 年
                   面造型)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3      天元宠物   食物量勺                      ZL201830547868.2   2018.09.28     2019.01.25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飞   自主   外观
 4      天元宠物                                ZL201830547870.X    2018.09.28     2019.05.07   10 年
                   镖)           研发   设计


                                                3-6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取得   专利                                                   专利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方式   类型                                                   期限

                  宠物玩具(扭   自主   外观
 5     天元宠物                                 ZL201830547879.0   2018.09.28   2019.02.05     10 年
                  转骨头)       研发   设计

                  宠物挂坠(骨   自主   外观
 6     天元宠物                                 ZL201830544149.5   2018.09.27   2019.06.14     10 年
                  头造型)       研发   设计

                  宠物碗(宠物   自主   外观
 7     天元宠物                                 ZL201830544156.5   2018.09.27   2019.01.25     10 年
                  食物碗)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镭   自主   外观
 8     天元宠物                                ZL201830544340.X    2018.09.27   2019.01.25     10 年
                  射不倒翁)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圆   自主   外观
 9     天元宠物                                ZL201830533090.X    2018.09.21   2019.01.22     10 年
                  形飞盘)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球   自主   外观
10     天元宠物                                 ZL201830533091.4   2018.09.21   2019.01.18     10 年
                  形)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旋   自主   外观
 11    天元宠物                                 ZL201830533097.1   2018.09.21   2019.01.22     10 年
                  转飞盘)       研发   设计

                  宠物碗(宠物   自主   外观
12     天元宠物                                 ZL201830533323.6   2018.09.21   2019.03.01     10 年
                  慢食碗)       研发   设计

                  宠物碗架(猫   自主   外观
13     天元宠物                                 ZL201830201483.0   2018.05.07   2018.09.07     10 年
                  头造型)       研发   设计

                  宠物碗架(黑   自主   外观
14     天元宠物                                 ZL201830201484.5   2018.05.07   2018.09.07     10 年
                  白琴键)       研发   设计

                  喷泉式宠物     自主   外观
15     天元宠物                                 ZL201830187527.9   2018.04.28   2018.09.18     10 年
                  饮水器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遥
                                 自主   外观
16     天元宠物   控式人宠互                    ZL201830187528.3   2018.04.28   2018.08.03     10 年
                                 研发   设计
                  动玩具)

                  涌泉式宠物     自主   外观
17     天元宠物                                 ZL201830187530.0   2018.04.28   2018.09.18     10 年
                  饮水器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遥     自主   外观
18     天元宠物                                 ZL201830045731.7   2018.01.31   2018.05.15     10 年
                  控器           研发   设计

                  宠物食物单
                                 自主   外观
19     天元宠物   碗支架(三角                  ZL201730502610.6   2017.10.20   2018.05.29     10 年
                                 研发   设计
                  造型)


                                               3-62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取得   专利                                                   专利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方式   类型                                                   期限

                                 自主   外观
20     天元宠物   宠物爬梯                      ZL201730503010.1   2017.10.20   2018.07.06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爬   自主   外观
21     天元宠物                                 ZL201730503031.3   2017.10.20   2018.05.29     10 年
                  行虫造型)     研发   设计

                  宠物便携水     自主   外观
22     天元宠物                                 ZL201730503324.1   2017.10.20   2018.05.15     10 年
                  壶             研发   设计

                  宠物食物双
                                 自主   外观
23     天元宠物   碗支架(拼接                  ZL201730503325.6   2017.10.20   2018.06.22     10 年
                                 研发   设计
                  元素)

                  宠物食物双
                                 自主   外观
24     天元宠物   碗支架(骨头                  ZL201730503326.0   2017.10.20   2018.05.29     10 年
                                 研发   设计
                  元素)

                  一种电动宠     自主   实用
25     天元宠物                                 ZL201720013422.1   2017.01.05   2017.08.08     10 年
                  物玩具         研发   新型

                  宠物玩具(组   自主   外观
26     天元宠物                                 ZL201630636856.8   2016.12.22   2017.05.03     10 年
                  合笑脸)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骨   自主   外观
27     天元宠物                                 ZL201630636857.2   2016.12.22   2017.06.06     10 年
                  头笑脸)       研发   设计

                  狗咬棒(棒     自主   外观
28     天元宠物                                 ZL201630636861.9   2016.12.22   2017.06.09     10 年
                  冰)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猪   自主   外观
29     天元宠物                                 ZL201630636862.3   2016.12.22   2017.05.10     10 年
                  头刺球)       研发   设计

                  狗咬棒(笑     自主   外观
30     天元宠物                                ZL201630636884.X    2016.12.22   2017.06.06     10 年
                  脸)           研发   设计

                  狗咬棒(哑     自主   外观
31     天元宠物                                 ZL201630636885.4   2016.12.22   2017.06.20     10 年
                  铃)           研发   设计

                  狗咬棒(冰淇   自主   外观
32     天元宠物                                 ZL201630636896.2   2016.12.22   2017.06.09     10 年
                  淋)           研发   设计

                  宠物碗(圣     自主   外观
33     天元宠物                                ZL201630623573.X    2016.12.16   2017.05.10     10 年
                  诞)           研发   设计

                  宠物碗(猫     自主   外观
34     天元宠物                                 ZL201630624050.7   2016.12.16   2017.05.03     10 年
                  咪)           研发   设计


                                               3-63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取得   专利                                                   专利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方式   类型                                                   期限

                  宠物碗(卡通   自主   外观
35     天元宠物                                 ZL201630624083.1   2016.12.16   2017.05.10     10 年
                  猫咪)         研发   设计

                                 自主   实用
36     天元宠物   宠物喂食器                    ZL201621278364.7   2016.11.25   2017.06.09     10 年
                                 研发   新型

                  玩具(电动老   自主   外观
37     天元宠物                                 ZL201630566079.4   2016.11.22   2017.08.01     10 年
                  鼠)           研发   设计

                  一种可替换
                                 自主   实用
38     天元宠物   旋转猫台配                    ZL201620407754.3   2016.10.25   2017.03.15     10 年
                                 研发   新型
                  件及猫台

                                 自主   外观
39     天元宠物   宠物喂食器                    ZL201630508379.7   2016.10.18   2017.05.10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40     天元宠物   喂食器                        ZL201630470187.1   2016.09.13   2016.12.28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碗(猫咪   自主   外观
41     天元宠物                                 ZL201630448058.2   2016.08.30   2016.12.28     10 年
                  3)            研发   设计

                  宠物碗(猫咪   自主   外观
42     天元宠物                                 ZL201630448059.7   2016.08.30   2016.12.28     10 年
                  2)            研发   设计

                  架子(宠物碗   自主   外观
43     天元宠物                                 ZL201630448086.4   2016.08.30   2016.12.28     10 年
                  架)           研发   设计

                  宠物碗(猫     自主   外观
44     天元宠物                                 ZL201630448088.3   2016.08.30   2017.01.11     10 年
                  耳)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45     天元宠物   宠物碗                        ZL201630448298.2   2016.08.30   2017.02.15     10 年
                                 研发   设计

                  一种猫台上
                                 自主   实用
46     天元宠物   用的可拆卸                    ZL201620407080.7   2016.05.06   2016.09.21     10 年
                                 研发   新型
                  电动猫玩具

                  轨道组件及
                                 自主   实用
47     天元宠物   含有该轨道                    ZL201620408919.9   2016.05.06   2017.03.29     10 年
                                 研发   新型
                  组件的玩具

                  一种猫台上
                                 自主   实用
48     天元宠物   用的可拆卸                    ZL201620412094.8   2016.05.06   2016.09.21     10 年
                                 研发   新型
                  镭射猫玩具



                                               3-64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取得   专利                                                   专利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方式   类型                                                   期限

                                 自主   外观
49     天元宠物   猫台插件                      ZL201630090902.9   2016.03.25   2016.07.13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逗   自主   外观
50     天元宠物                                 ZL201630088451.5   2016.03.24   2016.09.21     10 年
                  猫轨道 2 组)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逗   自主   外观
51     天元宠物                                ZL201630088452.X    2016.03.24   2016.08.31     10 年
                  猫轨道 6 组) 研发    设计

                  玩具(逗猫轨    自主   外观
52     天元宠物                                 ZL201630089072.8   2016.03.24   2016.10.19     10 年
                  道组件)        研发   设计

                  猫台(电动旋    自主   外观
53     天元宠物                                 ZL201630089073.2   2016.03.24   2016.08.03     10 年
                  转)            研发   设计

                  宠物碗(圆形   自主   外观
54     天元宠物                                 ZL201530563546.3   2015.12.29   2016.06.15     10 年
                  两色包胶)     研发   设计

                  宠物碗(方形    自主   外观
55     天元宠物                                 ZL201530563547.8   2015.12.29   2016.06.29     10 年
                  两色包胶)      研发   设计

                  一种宠物电     自主   实用
56     天元宠物                                 ZL201520374311.4   2015.06.02   2015.10.07     10 年
                  动玩具         研发   新型

                                 自主   实用
57     天元宠物   一种猫台                      ZL201520364889.1   2015.05.29   2015.11.04     10 年
                                 研发   新型

                  宠物漏食球     自主   外观
58     天元宠物                                 ZL201530170500.5   2015.05.29   2015.11.11     10 年
                  (不倒翁)       研发   设计

                  猫台(带游乐    自主   外观
59     天元宠物                                 ZL201530170997.0   2015.05.29   2015.12.30     10 年
                  盒)            研发   设计

                  猫台(IQ 玩具   自主   外观
60     天元宠物                                 ZL201530161862.8   2015.05.26   2015.09.23     10 年
                  转盘)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61     天元宠物   漏食飞盘                      ZL201530161946.1   2015.05.26   2015.10.07     10 年
                                 研发   设计

                  猫台(可伸缩    自主   外观
62     天元宠物                                 ZL201530161990.2   2015.05.26   2015.09.23     10 年
                  式)            研发   设计

                  猫台(顶天立    自主   外观
63     天元宠物                                ZL201530162005.X    2015.05.26   2015.09.23     10 年
                  地)            研发   设计

                  猫台(IQ 玩具   自主   外观
64     天元宠物                                 ZL201530162018.7   2015.05.26   2015.11.04     10 年
                  盒)            研发   设计

                                               3-65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取得   专利                                                   专利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方式   类型                                                   期限

                  猫玩具(电      自主   外观
65     天元宠物                                 ZL201530162150.8   2015.05.26   2015.09.23     10 年
                  动)            研发   设计

                  不倒翁漏食     自主   实用
66     天元宠物                                 ZL201520317989.9   2015.05.15   2015.09.09     10 年
                  球             研发   新型

                  狗咬棒(牙刷    自主   外观
67     天元宠物                                ZL201530140132.X    2015.05.13   2015.09.09     10 年
                  形)            研发   设计

                  狗咬棒(骨头    自主   外观
68     天元宠物                                 ZL201530140134.9   2015.05.13   2015.09.09     10 年
                  形)            研发   设计

                  猫爬架(猫洞    自主   外观
69     天元宠物                                ZL201530140238.X    2015.05.13   2015.08.05     10 年
                  带十字开口)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70     天元宠物   狗咬棒(S 形)                  ZL201530140292.4   2015.05.13   2015.09.09     10 年
                                 研发   设计

                  狗粮棒(圆柱    自主   外观
71     天元宠物                                 ZL201530133220.7   2015.05.08   2015.08.05     10 年
                  体形)          研发   设计

                  狗粮棒(圆      自主   外观
72     天元宠物                                 ZL201530133222.6   2015.05.08   2015.08.05     10 年
                  形)            研发   设计

                  宠物毛绒玩     自主   外观
73     天元宠物                                 ZL201530133620.8   2015.05.08   2015.09.09     10 年
                  具             研发   设计

                  一种可漏食     自主   实用
74     天元宠物                                 ZL201520285247.2   2015.05.05   2015.09.09     10 年
                  的飞盘         研发   新型

                  一种可调节
                                 自主   实用
75     天元宠物   高度的猫爬                    ZL201520264804.2   2015.04.28   2015.08.19     10 年
                                 研发   新型
                  架

                  多功能宠物     自主   实用
76     天元宠物                                 ZL201520243434.4   2015.04.21   2015.12.30     10 年
                  漏食器         研发   新型

                  一种宠物衣     自主   实用
77     天元宠物                                 ZL201420579646.5   2014.10.09   2015.01.28     10 年
                  服             研发   新型

                  一种宠物项     自主   实用
78     天元宠物                                 ZL201420579740.0   2014.10.09   2015.02.04     10 年
                  圈             研发   新型

                  一种转盘式
                                 自主   实用
79     天元宠物   宠物益智玩                    ZL201120137506.9   2011.04.29   2011.10.26     10 年
                                 研发   新型
                  具


                                               3-66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取得   专利                                                   专利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方式   类型                                                   期限

                  宠物益智玩     自主   外观
80     天元宠物                                 ZL201130103575.3   2011.04.29   2011.08.24     10 年
                  具(03)         研发   设计

                  狗用汽车安     自主   实用
81     天元宠物                                 ZL201120083724.9   2011.03.25   2011.09.07     10 年
                  全套带         研发   新型

                  宠物玩具(逗   自主   外观
82     天元宠物                                 ZL201930715187.7   2019.12.20   2020.06.16     10 年
                  猫插件)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83     天元宠物   猫抓盘                        ZL201930709120.2   2019.12.18   2020.06.16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84     天元宠物   双层猫抓盘                    ZL201930709141.4   2019.12.18   2020.06.16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打   自主   外观
85     天元宠物                                 ZL201930657475.1   2019.11.27   2020.05.05     10 年
                  地鼠)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立   自主   外观
86     天元宠物                                 ZL201930639641.5   2019.11.20   2020.06.16     10 年
                  方块)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绳    自主   外观
87     天元宠物                                 ZL201930608099.7   2019.11.06   2020.05.22     10 年
                  胶一体 3)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绳    自主   外观
88     天元宠物                                 ZL201930608102.5   2019.11.06   2020.05.12     10 年
                  胶一体 2)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绳    自主   外观
89     天元宠物                                 ZL201930608195.1   2019.11.06   2020.05.12     10 年
                  胶一体 1)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90     天元宠物   猫窝                          ZL201930597875.8   2019.10.31   2020.05.05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91     天元宠物   猫砂盆(三)                  ZL201930570530.3   2019.10.19   2020.04.03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92     天元宠物   储粮桶(小)                  ZL201930570541.1   2019.10.19   2020.04.03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钢   自主   外观
93     天元宠物                                 ZL201930570542.6   2019.10.19   2020.04.03     10 年
                  琴打地鼠)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94     天元宠物   宠物食盆                     ZL201930568386.X    2019.10.18   2020.03.31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碗(套装   自主   外观
95     天元宠物                                 ZL201930566111.2   2019.10.17   2020.04.03     10 年
                  式三)         研发   设计

                                               3-67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取得   专利                                                   专利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方式   类型                                                   期限

                                 自主   外观
96     天元宠物   储粮桶                        ZL201930566135.8   2019.10.17   2020.04.03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碗(套装   自主   外观
97     天元宠物                                 ZL201930566136.2   2019.10.17   2020.05.19     10 年
                  式一)         研发   设计

                  宠物碗(吸盘   自主   外观
98     天元宠物                                 ZL201930566138.1   2019.10.17   2020.05.19     10 年
                  式)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99     天元宠物   宠物喂养器                    ZL201930566435.6   2019.10.17   2020.05.19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碗(套装   自主   外观
100    天元宠物                                 ZL201930566448.3   2019.10.17   2020.05.19     10 年
                  式二)         研发   设计

                  一种智能冷     自主   实用
101    天元宠物                                 ZL201921728986.9   2019.10.15   2020.06.26     10 年
                  热板           研发   新型

                                 自主   外观
102    天元宠物   除毛刷                        ZL201930559517.8   2019.10.15   2020.03.24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遥   自主   外观
103    天元宠物                                 ZL201930553302.5   2019.10.11   2020.04.03     10 年
                  控老鼠)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机   自主   外观
104    天元宠物                                ZL201930553303.X    2019.10.11   2020.05.05     10 年
                  器人不倒翁) 研发     设计

                  一种智能饮     自主   实用
105    天元宠物                                 ZL201921497198.3   2019.09.10   2020.07.14     10 年
                  水机           研发   新型

                  一种逗猫玩     自主   实用
106    天元宠物                                 ZL201921492784.9   2019.09.09   2020.06.16     10 年
                  具             研发   新型

                  宠物玩具       自主   外观
107    天元宠物                                 ZL201930495670.9   2019.09.09   2020.05.05     10 年
                  (yoyo 球)    研发   设计

                                 自主   实用
108    天元宠物   一种饮水器                    ZL201921487029.1   2019.09.06   2020.05.22     10 年
                                 研发   新型

                  一种旋转式     自主   实用
109    天元宠物                                 ZL201921471733.8   2019.09.05   2020.06.16     10 年
                  宠物玩具       研发   新型

                                 自主   外观
110    天元宠物   猫砂盆(二)                  ZL201930489101.3   2019.09.05   2020.02.18     10 年
                                 研发   设计

                  智能宠物玩     自主   外观
111    天元宠物                                 ZL201930489102.8   2019.09.05   2020.02.18     10 年
                  具             研发   设计

                                               3-68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取得   专利                                                   专利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方式   类型                                                   期限

                                 自主   外观
112    天元宠物   猫砂盆(一)                  ZL201930489550.8   2019.09.05   2020.02.18     10 年
                                 研发   设计

                  电动猫玩具     自主   外观
113    天元宠物                                 ZL201930477096.4   2019.08.30   2020.05.01     10 年
                  (章鱼飞飞) 研发     设计

                  电动逗猫棒     自主   外观
114    天元宠物                                 ZL201930477601.5   2019.08.30   2020.05.01     10 年
                  (yoyo 球)    研发   设计

                  一种翻滚球     自主   实用
115    天元宠物                                 ZL201921386172.1   2019.08.23   2020.06.09     10 年
                  玩具           研发   新型

                  一种跑动玩     自主   实用
116    天元宠物                                 ZL201921387672.7   2019.08.23   2020.05.19     10 年
                  具             研发   新型

                                 自主   外观
117    天元宠物   智能饮水机                    ZL201930445703.9   2019.08.16   2020.01.24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118    天元宠物   饮水器                        ZL201930429266.1   2019.08.08   2020.01.14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翻    自主   外观
119    天元宠物                                 ZL201930429271.2   2019.08.08   2020.01.24     10 年
                  滚球)          研发   设计

                  饮水器(踏板    自主   外观
120    天元宠物                                ZL 201930429445.5   2019.08.08   2020.01.10     10 年
                  式)            研发   设计

                  一种宠物漏     自主   实用
121    天元宠物                                 ZL201921248065.2   2019.08.02   2020.05.12     10 年
                  食球           研发   新型

                  一种多功能     自主   实用
122    天元宠物                                 ZL201921228943.4   2019.07.31   2020.05.19     10 年
                  的骨头玩具     研发   新型

                  宠物玩具(骨    自主   外观
123    天元宠物                                 ZL201930390462.2   2019.07.22   2020.01.03     10 年
                  头玩具)        研发   设计

                  宠物电动玩
                                 自主   外观
124    湖州天元   具(不倒翁跑                  ZL201830186803.X    2018.04.28   2018.09.07     10 年
                                 研发   设计
                  动玩具)

                  宠物响叫玩     自主   实用
125    湖州天元                                 ZL201720353722.4   2017.04.06   2018.03.02     10 年
                  具             研发   新型

                  一种多功能     自主   实用
126    湖州天元                                 ZL201620398323.5   2016.05.05   2016.10.19     10 年
                  猫爬架         研发   新型




                                               3-69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取得   专利                                                   专利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方式   类型                                                   期限

                  一种组合式   自主   实用
127    湖州天元                              ZL201620399335.X    2016.05.05   2016.12.14     10 年
                  猫爬垫       研发   新型

                  一种新型多   自主   实用
128    湖州天元                               ZL201620401791.3   2016.05.05   2017.01.04     10 年
                  功能猫爬架   研发   新型

                  一种新型简   自主   实用
129    湖州天元                               ZL201620401883.1   2016.05.05   2017.01.04     10 年
                  易猫爬架     研发   新型

                  一种组合式   自主   实用
130    湖州天元                               ZL201620402353.9   2016.05.05   2016.10.19     10 年
                  猫爬架       研发   新型

                  一种简易猫   自主   实用
131    湖州天元                               ZL201620405775.1   2016.05.05   2017.01.04     10 年
                  爬架         研发   新型

                               自主   实用
132    湖州天元   一种猫爬垫                  ZL201620405780.2   2016.05.05   2017.01.04     10 年
                               研发   新型

                  一种新型组   自主   实用
133    湖州天元                               ZL201620406338.1   2016.05.05   2017.01.04     10 年
                  合式猫爬架   研发   新型

                               自主   实用
134    湖州天元   一种猫爬架                  ZL201620406527.9   2016.05.05   2017.01.04     10 年
                               研发   新型

                  多功能猫爬   自主
135    湖州天元                       发明    ZL201410236315.6   2014.05.30   2016.08.17     20 年
                  架           研发

                  两用可升降   自主   实用
136    湖州天元                               ZL201420284343.0   2014.05.30   2014.09.24     10 年
                  宠物窝       研发   新型

                  一种多功能   自主   实用
137    湖州天元                               ZL201320888107.5   2013.12.31   2014.06.25     10 年
                  猫爬架       研发   新型

                               自主   实用
138    湖州天元   一种猫爬架                  ZL201220105155.8   2012.03.20   2012.10.17     10 年
                               研发   新型

                  一种四层猫   自主   实用
139    湖州天元                              ZL201220105176.X    2012.03.20   2012.10.17     10 年
                  爬架         研发   新型

                               自主   实用
140    湖州天元   一种猫屋                    ZL201220105192.9   2012.03.20   2012.10.03     10 年
                               研发   新型

                  一种三层猫   自主   实用
141    湖州天元                               ZL201220105195.2   2012.03.20   2012.10.17     10 年
                  爬架         研发   新型

                  一种猫爬架   自主   实用
142    湖州天元                               ZL201220105209.0   2012.03.20   2012.10.17     10 年
                  的爬板       研发   新型

                                             3-70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取得   专利                                                     专利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方式   类型                                                     期限

                  一种多层猫     自主   实用
 143   湖州天元                                 ZL201220101765.0     2012.03.19   2012.10.17     10 年
                  爬架           研发   新型

                  一种两层猫     自主   实用
 144   湖州天元                                 ZL201220101796.6     2012.03.19   2012.10.17     10 年
                  爬架           研发   新型

                  一种多功能     自主   实用
 145   湖州天元                                ZL201220101799.X      2012.03.19   2012.10.17     10 年
                  猫爬架         研发   新型

                  一种宠物猫     自主   实用
 146   湖州天元                                 ZL201220101800.9     2012.03.19   2012.10.17     10 年
                  玩具           研发   新型

                  一种简易猫     自主   实用
 147   湖州天元                                 ZL201220101811.7     2012.03.19   2012.10.17     10 年
                  爬架           研发   新型

                                 自主   外观
 148   湖州天元   猫厕柜                        ZL201930608643.8     2019.11.06   2020.05.05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149   湖州天元   猫爬架(二)                  ZL201930608647.6     2019.11.06   2020.05.05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150   湖州天元   猫爬架(一)                  ZL201930608995.3     2019.11.06   2020.05.05     10 年
                                 研发   设计

                  一种用于盛
       杭州小兽                  继受   实用
 151              装物品的容                    ZL201822042596.8     2018.12.06   2019.10.29     10 年
       星                        取得   新型
                  器

       杭州小兽                  继受   外观
 152              碗(食用)                    ZL201830702317.9     2018.12.06   2019.04.16     10 年
       星                        取得   设计

       杭州小兽                  继受   外观
 153              食盒                          ZL201830646003.1     2018.11.14   2019.03.22     10 年
       星                        取得   设计

       杭州小兽                  继受   外观
 154              猫砂盆                        ZL201830646023.9     2018.11.14   2019.04.23     10 年
       星                        取得   设计

       杭州小兽                  继受   外观
 155              咬胶                          ZL201830646410.2     2018.11.14   2019.03.22     10 年
       星                        取得   设计


            (2)境外专利技术

序号   专利权人        名称       专利号/申请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类别     专利期限   取得方式

                  具有饲料容器
 1     天元宠物                  202015003253.2       2015.05.06   实用新型       10 年    自主研发
                   的电动玩具

                                               3-7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用来喂饲料、
                   护理牙齿和/
2    天元宠物                      202015003254.0     2015.05.06   实用新型     10 年      自主研发
                或训练狗的饲
                    料喂食器

                具有外壳和电
3    天元宠物   动驱动器的猫       202015003255.9     2015.05.06   实用新型     10 年      自主研发
                       玩具


4    天元宠物          玩具        005668027-0001     2018.09.29   外观设计     25 年      自主研发


         2、商标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共拥有 197
    项注册商标,其中境内注册商标 173 项,境外注册商标 24 项,具体内容如下:

         (1)境内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1                           37831757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9.12.20


     2                           37831724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9.12.20


     3                           37831721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9.12.20


     4                           37813921   天元宠物       35      原始取得     2029.12.20


     5                           37808888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9.12.20


     6                           28524029   天元宠物       35      原始取得     2029.10.27


     7                           28520696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9.10.13



     8                           28506534   天元宠物       35      原始取得     2029.09.20



     9                           24417791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8.05.27


                                               3-72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10           24417598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28.09.13


 11           24417508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8.05.27


 12           24417117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9.06.06


 13           23755080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28.04.13


 14           23754739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28.06.20


 15           23754658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28.04.13


 16           23754175   天元宠物    6     原始取得     2029.06.13


 17           23257362   天元宠物   35     原始取得     2028.03.13


 18           23257349   天元宠物   35     原始取得     2028.03.13



 19           23257258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29.03.06




 20           23257225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29.06.20



 21           23257208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28.03.13


 22           23257190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28.03.20



 23           23257067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29.03.06



 24           23257034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28.03.13


 25           23256941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28.03.13



                           3-73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26           23256831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8.03.13


 27           23256806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8.03.13


 28           23256636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28.03.20


 29           23256588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28.03.13


 30           23256455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8.03.13


 31           23256363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8.03.06


 32           23256337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8.03.13


 33           23256220   天元宠物    6     原始取得     2028.03.20


 34           23256171   天元宠物    6     原始取得     2028.03.06


 35           23256056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8.03.13


 36           23212681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28.03.13


 37           23212624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29.02.20


 38           23212574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28.06.20


 39           23212539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8.03.20


 40           23212421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28.06.06


 41           23212349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28.03.13


 42           23212295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8.03.06




                           3-74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43           23212245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29.03.20


 44           23212161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8.03.20


 45           23212092   天元宠物    6     原始取得     2028.03.06


 46           23212090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8.06.06


 47           23211506   天元宠物    6     原始取得     2028.05.27


 48           22841361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8.02.20


 49           22760943   天元宠物    7     原始取得     2028.02.20


 50           22760915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8.02.20


 51           22760326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28.02.20



 52           22135504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8.03.06



 53           21631821   天元宠物   41     原始取得     2027.12.06


 54           21631767   天元宠物   35     原始取得     2027.12.06


 55           21631721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8.08.27


 56           21631691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27.12.06


 57           21631643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7.12.06


 58           21631594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7.12.06


 59           21631282   天元宠物    6     原始取得     2027.12.06


                           3-75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60           21300292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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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21299316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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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20783823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8.08.06


 70           20783759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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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6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74           17058531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6.08.13


 75           17058487   天元宠物   35     原始取得     2027.03.20


 76           17058335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6.09.20


 77           17058197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2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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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16266817   天元宠物   35     原始取得     202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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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           16265720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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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           15248073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5.12.13

 87           15012926   天元宠物   35     原始取得     2025.08.13

 88           15012878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6.08.13

 89           15012796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5.08.13

 90           15012613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5.12.13



 91           14977226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5.07.27




                           3-77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92           14112114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25.04.20


 93           14112088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5.07.13


 94           14111764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5.04.20


 95           14111747   天元宠物    6     原始取得     2025.04.13


 96           13832386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7.01.27


 97           13832243   天元宠物    6     原始取得     2025.12.20



 98           12254089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25.03.20




 99           12254012   天元宠物   25     原始取得     2024.08.13




100           12253969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4.08.13




101           12253909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4.08.13




102           12253841   天元宠物    6     原始取得     2024.08.13




103           12253772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25.08.13




104           12253673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5.08.20




105           7642135    天元宠物   35     原始取得     2023.11.27



                           3-78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106           7642098   天元宠物    5     原始取得     2030.11.27




107           7642076   天元宠物    3     原始取得     2030.11.06




108           7642037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30.11.27




109           7642016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30.11.27




110           7641916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30.11.20




111           7641883   天元宠物    6     原始取得     2030.11.20



112           7518652   天元宠物   28     继受取得     2030.11.13


113           7514848   天元宠物   25     继受取得     2030.10.27




114           7503031   天元宠物    6     继受取得     2031.02.13




115           5654805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9.12.20


116           4972733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9.05.27




117           4972732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9.05.27




118           4972731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9.02.20


                          3-79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119            4972730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9.03.13




120           30649237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29.11.27


121           40733097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30.05.06


122           37822296    天元宠物   35     原始取得     2030.01.06


123           30666440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30.03.13



124           37822222A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30.04.06




125           29628048    湖州天元   35     原始取得     2029.10.06




126           29628016    湖州天元   20     原始取得     2029.01.13




127           29625505    湖州天元    6     原始取得     2029.01.13




128           29621470    湖州天元   28     原始取得     2029.09.27




129           29621324    湖州天元   18     原始取得     2029.09.27




                            3-80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130           29619284    湖州天元    21     原始取得     2029.01.13




131           36144873   杭州小兽星    6     原始取得     2029.09.27


132           36135596   杭州小兽星   29     原始取得     2029.09.27

133           33873090   杭州小兽星   20     继受取得     2029.06.13

134           30423510   杭州小兽星   28     继受取得     2029.02.13

135           29743645   杭州小兽星   21     继受取得     2029.01.13


136           29743602   杭州小兽星    3     继受取得     2029.01.20


137           29739286   杭州小兽星   18     继受取得     2029.01.13


138           29734916   杭州小兽星   44     继受取得     2029.01.20


139           29734896   杭州小兽星   24     继受取得     2029.01.13


140           29734879   杭州小兽星   20     继受取得     2029.01.13


141           29734564   杭州小兽星    9     继受取得     2029.01.13


142           29732598   杭州小兽星    5     继受取得     2029.01.13


143           29725756   杭州小兽星   35     继受取得     2029.04.06


144           29721821   杭州小兽星   43     继受取得     2029.01.13


145           29721817   杭州小兽星   41     继受取得     2029.01.20


146           29721777   杭州小兽星   16     继受取得     2029.03.13




                            3-8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147           17806470   杭州小兽星   28     继受取得     2026.10.13



148           39170265   杭州小兽星   16     原始取得     2030.03.20




149           39168322   杭州小兽星   28     原始取得     2030.03.20




150           39166915   杭州小兽星   29     原始取得     2030.03.20




151           39165486   杭州小兽星    5     原始取得     2030.03.20




152           39163014   杭州小兽星   27     原始取得     2030.03.20




153           39157529   杭州小兽星   43     原始取得     2030.03.20




154           39155528   杭州小兽星   18     原始取得     2030.04.20




155           39155146   杭州小兽星    9     原始取得     2030.03.27




156           39155130   杭州小兽星    6     原始取得     2030.07.13




157           39154306   杭州小兽星   35     原始取得     2030.04.20




158           39154055   杭州小兽星    3     原始取得     2030.03.27




                            3-82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159                          39152692   杭州小兽星      24      原始取得     2030.04.20




       160                          39151110   杭州小兽星      31      原始取得     2030.03.13




       161                          39151063   杭州小兽星      21      原始取得     2030.03.27


       162                          39093069   杭州小兽星      27      原始取得     2030.02.13

       163                          39091296   杭州小兽星      27      原始取得     2030.02.13

       164                          38879958   杭州小兽星      28      原始取得     2030.03.27

       165                          38059894   杭州小兽星      43      原始取得     2030.02.06

       166                          38055776   杭州小兽星      18      原始取得     2030.02.06

       167                          38053231   杭州小兽星      44      原始取得     2030.02.06

       168                          38053205   杭州小兽星      41      原始取得     2030.02.06

       169                          38049911   杭州小兽星       3      原始取得     2030.04.20

       170                          38040764   杭州小兽星      35      原始取得     2030.04.20

       171                          38035325   杭州小兽星       9      原始取得     2030.02.06

       172                          38034717   杭州小兽星       6      原始取得     2030.04.20

       173                          30434325   杭州小兽星      31      原始取得     2029.02.13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
  告天元宠物名下的第 14111747 号、第 14111764 号、第 14112088 号、第 14112114
  号及第 22841361 号注册商标无效,天元宠物已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向国家知识产
  权局提交书面答辩资料。

             (2)境外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注册人       到期日          类别    注册区域     取得方式




                                                   3-83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1    008783243    天元宠物     2029.12.24   6,20,21       欧盟       原始取得



                                                        WIPO 马德
2     1027628     天元宠物     2030.01.21   6,20,21                  原始取得
                                                        里条约国


     902681125,
3    902680986,   天元宠物     2023.04.30   6,20,21       巴西       原始取得
     902681222


4    014400832    天元宠物     2025.07.17   18,20,28      欧盟       原始取得



                                            18,20,28,
5    014370472    天元宠物     2025.07.14                 欧盟       原始取得
                                               35


     302015012
6                 天元宠物     2025.02.28   18,20,28      德国       原始取得
        114


                                            18,20,28,
7    013202461    天元宠物     2024.08.27                 欧盟       原始取得
                                               35



8     5797652     天元宠物     2025.10.09   28,31,35      日本       原始取得


                                            6,18,20,2
9    012751988    天元宠物     2024.04.01   1,25,28,3     欧盟       原始取得
                                               1

                                            18,20,28,
10   013202437    天元宠物     2024.08.27                 欧盟       原始取得
                                               35



11    3916207     天元宠物     2030.01.21   6,20,21       美国       原始取得


                                            6,18,20,2
12   011645462    天元宠物     2023.03.12   1,25,28,3     欧盟       原始取得
                                               1




                             3-84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13             4825462     欧塞艾       2025.10.05     20         美国       原始取得



14             4713794     欧塞艾       2025.03.30     20         美国       原始取得



15             4778321     欧塞艾       2025.07.20     20         美国       原始取得



16             5938416     日宠联盟     2027.04.07      5         日本       原始取得



17            45-0064669   天元宠物     2026.05.01   18,20,35     韩国       原始取得



18             5986954     日宠联盟     2027.10.06      5         日本       原始取得




19             5980838     日宠联盟     2027.09.15     5,31       日本       原始取得




20             5980773     日宠联盟     2027.09.15      5         日本       原始取得



21             6022172     日宠联盟     2028.02.23     31         日本       原始取得




22             6062416     日宠联盟     2028.07.13     21         日本       原始取得




23             6061309     日宠联盟     2028.07.13     5,31       日本       原始取得




24            017874017    湖州天元     2028.09.27   20,21,28     欧盟       原始取得



     3、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拥有的著作权

                                      3-85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1)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在中国境内
 共拥有 14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取得方式   权利范围   首次发表日期

                  竹藤产品三维编
 1     天元宠物   织结构快速建模     2011SR048803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未发表
                     辅助软件

                  网络控制喂食器
 2     天元宠物                      2019SR0696496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8.07.11
                     喂食软件

                  蓝牙控制玩具老
 3     天元宠物                      2019SR0696543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8.12.18
                      鼠软件

                  Made4Pets 智能喂
 4     天元宠物   食器主控制器程     2019SR102476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9.01.01
                         序

                  天元点阵图像转
 5     湖州天元                      2015SR120077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4.02.12
                      化软件

                  天元自定义路径
 6     湖州天元                      2015SR119925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4.02.25
                     取色软件

                  天元图片灰度映
 7     湖州天元   射到离散图形软     2015SR119923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3.07.16
                         件

                  天元四方连续图
 8     湖州天元                      2015SR119922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4.05.28
                    案制作软件

                  天元单元线性复
 9     湖州天元   制生成花边图案     2015SR119921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4.05.14
                     设计软件

                  天元图像百变批
 10    湖州天元                      2015SR119917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3.10.09
                    量替换软件

                  天元图像分色软
 11    湖州天元                      2018SR130619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8.02.28
                         件

                  天元圆角像素离
 12    湖州天元                      2018SR131523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8.02.28
                  散图像制作软件

 13    湖州天元   天元万花尺图案     2018SR130625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8.02.28

                                          3-86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制作软件

                     天元图案色彩重
14       湖州天元                        2018SR132516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8.02.28
                        组软件


         (2)美术作品著作权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在中国境内
共拥有 47 项美术作品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著作
序号                    名称          登记号       创作完成日期     首次发表日期         作品类别
            权人

                                   国作登字
                      2016 树叶
     1    天元宠物                -2017-F-003          2016.09.01           -            美术作品
                        图案 2
                                     72833

                                   浙作登字
                      放射图形
     2    天元宠物                11-2016-F-1          2016.09.01        未发表          美术作品
                          1
                                     3264

                                   浙作登字
                      骨头图案
     3    天元宠物                11-2016-F-1          2016.09.01        未发表          美术作品
                          1
                                     3267

                                   浙作登字
                      骨头曲线
     4    天元宠物                11-2016-F-1          2016.09.01        未发表          美术作品
                      花型 02
                                     3265

                                   浙作登字
                      鱼型图案
     5    天元宠物                11-2016-F-1          2016.09.01        未发表          美术作品
                          1
                                     3263

                                   浙作登字
     6    天元宠物    回纹图案    11-2016-F-1          2016.09.01        未发表          美术作品
                                     3266

                                   国作登字
                        CAT
     7    天元宠物                -2015-F-002          2003.11.01       2004.06.08       美术作品
                       CRAFT
                                     40217

                                   国作登字
                      TIANYU
     8    天元宠物                -2015-F-002          2003.09.01       2003.11.10       美术作品
                      AN PET
                                     40216

                                   国作登字
     9    天元宠物    PET STAR    -2015-L-002          2015.04.18       2015.04.23       其他作品
                                     26599




                                                3-87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浙作登字
10   天元宠物    Ohana      11-2015-F-1              -        2015.09.10       美术作品
                               3578

                             浙作登字
11   天元宠物    ELITE      11-2015-F-9              -        2010.09.01       美术作品
                                266

                             作登字:
                宠物玩具
12   天元宠物               11-2012-F-2              -            -            美术作品
                设计图 1
                                638

                             作登字:
                宠物玩具
13   天元宠物               11-2012-F-2              -            -            美术作品
                设计图 2
                                639

                             作登字:
                宠物玩具
14   天元宠物               11-2012-F-2              -            -            美术作品
                设计图 3
                                640

                             作登字:
                宠物玩具
15   天元宠物               11-2012-F-2              -            -            美术作品
                设计图 4
                                641

                             浙作登字
16   天元宠物   speedypet   11-2015-F-7              -        2014.10.28       美术作品
                                613

                2017-1 目    浙作登字
17   天元宠物                                    2016.10.15   2016.10.23       其他作品
                  录本      11-2017-L-9

                             浙作登字
                2016-2 目
18   天元宠物               11-2016-L-1          2016.04.15   2016.04.20       其他作品
                  录册
                               1732

                             浙作登字
                2016 综合
19   天元宠物               11-2016-L-1          2015.09.19   2015.10.15       其他作品
                 目录册
                               1733

                             浙作登字
20   天元宠物    Go wild    11-2016-F-1          2015.04.14   2015.10.23       美术作品
                               1196

                             浙作登字
21   天元宠物   PET STAR    11-2015-F-9          2009.10.24       -            美术作品
                                267

                             浙作登字
                2016-1 目
22   天元宠物               11-2016-L-1          2015.10.13   2015.10.15       其他作品
                  录册
                               1734


23   天元宠物   波浪图案     国作登字            2016.09.01       -            美术作品
                            -2017-F-003

                                          3-88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45864



                             国作登字
                2016 树叶
24   天元宠物               -2017-F-003          2016.09.01       -            美术作品
                  图案 1
                               45866

                             国作登字
                几何图案
25   天元宠物               -2017-F-003          2016.09.01       -            美术作品
                    1
                               45865

                             国作登字
                菱形几何
26   天元宠物               -2017-F-003          2016.09.01       -            美术作品
                  图案
                               45861

                             国作登字
                菱形图形
27   天元宠物               -2017-F-003          2016.09.01       -            美术作品
                    2
                               45862

                             国作登字
                三角几何
28   天元宠物               -2017-F-003          2016.09.01       -            美术作品
                  图案
                               45863

                             浙作登字
                2017-2 目
29   天元宠物               11-2017-L-7          2017.04.18   2017.04.23       其他作品
                  录本
                                012

                             浙作登字
30   天元宠物    新食代     11-2017-F-8          2017.03.23   2017.05.16       美术作品
                                909

                             浙作登字
                2018-1 目
31   天元宠物               11-2017-L-1          2017.10.16   2017.10.23       其他作品
                  录本
                               5930

                             浙作登字
                2018-2 目
32   天元宠物               11-2018-L-1          2018.04.17   2018.04.23       其他作品
                  录本
                               0022

                2019-1 宠    浙作登字
33   天元宠物   物用品图    11-2018-L-1          2018.09.23   2018.09.27       其他作品
                   册          4909

                2019-2 宠    浙作登字
34   天元宠物   物用品图    11-2019-L-6          2019.04.15       -            其他作品
                   册           970

                2019 宠物    浙作登字
35   天元宠物   电子产品    11-2019-L-6          2019.04.15       -            其他作品
                  图册          969




                                          3-89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星空轨道      浙作登字
 36     天元宠物   (条形)图   11-2019-F-1          2018.01.05      2018.08.01        美术作品
                       案          0919

                   星空轨道      浙作登字
 37     天元宠物   (圆形)图   11-2019-F-1          2018.01.05      2018.08.01        美术作品
                       案          0920

                   2020-1 宠     浙作登字
 38     天元宠物   物用品图     11-2019-L-2          2019.10.12      2019.10.23        其他作品
                      册           1060

                   水磨石图      黔作登字
 39     天元宠物                -2020-F-000          2018.06.30      2019.10.23        美术作品
                     案
                                   87309

                   水磨石(马    黔作登字
 40     天元宠物                -2020-F-000          2018.06.30      2019.10.23        美术作品
                   赛克)图案
                                   87311

                   斑驳肌理      黔作登字
 41     天元宠物                -2020-F-000          2019.09.20      2020.02.26        美术作品
                     图案
                                   87314

                   大象卡通      黔作登字
 42     天元宠物                -2020-F-000          2019.04.20      2019.10.23        美术作品
                   头像图案
                                   91593

                   狮子卡通      黔作登字
 43     天元宠物                -2020-F-000          2019.04.20      2019.10.23        美术作品
                   头像图案
                                   91594

                   老虎卡通      黔作登字
 44     天元宠物                -2020-F-000          2019.04.20      2019.10.23        美术作品
                   头像图案
                                   91840

                   野牛卡通      黔作登字
 45     天元宠物                -2020-F-000          2019.04.20      2019.10.23        美术作品
                   头像图案
                                   92111

                   TY 脚印图     黔作登字
 46     天元宠物                -2020-F-000          2020.02.29      2020.06.15        美术作品
                      案
                                   93124

        杭州小兽   小兽星标      浙作登字
 47                             11-2019-F-1          2019.05.10      2019.05.12        美术作品
          星         志
                                   2244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房屋情况


                                                       面积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                        租赁期限      用途     租金/月
                                                      (m2)




                                              3-90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Strategic     1703 N 13th
                                                         30,000.0   2020.09.23-                26,500
                      Alliances,    Street;Rogers,                                 仓库
                                                            0        2021.09.20                 美元
                注
                          Inc          AR 72756
  1      欧塞艾
                                     1955 Burgundy
                        Elite Pet                                   2020.01.01-               8,500 美
                                     Pl Ontario, CA      929.03                      仓库
                      Group,Inc                                      2020.12.30                  元
                                         9176
                      神户商工      神户市中央区浜
                                                                     2016.06.29                104,918
  2      日宠联盟     贸易中心      边通五丁目 1 番       50.20                      办公
                                                                      至长期                    日元
                      株式会社           14 号
                                    Prof-Rusche-Stra
                        Patrick                                      2020.02.01
  3       欧哈那                     sse10D-57489         40.00                      办公     200 欧元
                         Albus                                        至长期
                                      Drolshagen

       注:欧塞艾与 Strategic Alliances, Inc 及 Elite Pet Group,In 签署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欧塞艾每月分别支付 26,500 美元及 8,500 美元仓储服务费给出租方,仓储服务费涵盖所有相

关的服务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支出、使用费、租赁费、保险、维护和资产税。


       七、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的补充核查


       (一)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增重大合同如下:

       1、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同 2020 年 1-6 月前五大客户签订的正在履行的
大额销售订单情况如下:

序号        相对方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万美元)          签订日期

 1        Kmart Aus          宠物笼、猫屋、宠物床等                               39.52     2020.06.18

 2      天猫海外直营                以订单为准                       以订单金额为准         2020.03.13

 3          Chewy                   宠物服饰等                                    12.08     2020.04.14

 4        Walmart Inc                 猫爬架                                       1.12     2020.06.28

 5         Amazon           猫爬架、宠物床、猫抓柱等                              25.58     2020.06.18


       2、重大采购合同


                                                  3-9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公司采购合同主要是与供应商签订的年度采购合同,具体采购内容、数量、
单价及供货期根据实际订单执行,协议总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同 2020 年 1-6 月前五大供应商正在履行的主要采购框架协议
如下:

序号               相对方            采购内容         合同价款               合同期限

 1         有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品              218.36 万元       2020.05.31 签订

 2      浦江县宏伟工艺有限公司        成品          以采购订单为准    2019.10.14 至 2020.10.13

 3      浦江县万欣工艺有限公司        成品          以采购订单为准    2019.10.17 至 2020.10.17

        嵊州市越悦宠物用品有限
 4                                    成品          以采购订单为准    2019.10.18 至 2020.10.17
                    公司

        武义新艺休闲用品有限公
 5                                    成品          以采购订单为准    2019.10.12 至 2020.10.11
                     司


       3、借款合同

                                                                       合同金额
序号    借款主体              银行                    合同编号                      合同期限
                                                                       (万元)

                      余杭农村商业银行星桥                                         2020.07.09-
 1      杭州鸿旺                                8031120200033684        1,500.00
                              支行                                                 2028.11.04

                      余杭农村商业银行星桥                                         2020.07.13-
 2      杭州鸿旺                                8031120200033708        1,600.00
                              支行                                                 2028.11.04

                                                                                   2020.09.23-
 3      天元宠物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00192            250.00
                                                                                   2021.06.26


       2020 年 7 月 9 日,杭州鸿旺与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桥
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8031120200033684),约定余杭农村商
业银行星桥支行向杭州鸿旺提供固定资产借款 1,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0 年 7
月 9 日至 2028 年 11 月 4 日,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担保为杭州鸿旺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签署的编号为 8031320180002109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2020 年 7 月 13 日,杭州鸿旺与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
桥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8031120200033708),约定余杭农村
商业银行星桥支行向杭州鸿旺提供固定资产借款 1,6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0 年
                                             3-92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7 月 13 日至 2028 年 11 月 4 日,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担保为杭州鸿旺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签署的编号为 8031320180002109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2020 年 9 月 23 日,天元宠物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签订了《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0700192),约定交通银行余杭支行向天元宠物提供
250 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 2020 年 9 月 23 日至 2021 年 6 月 26 日。

     (二)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承诺,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已履行
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

     (三)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承诺,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
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四)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1、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内容   金额(元)        合计数的比例
                                                                          (%)

       余杭区国家税务局             出口退税款       11,504,520.72              86.17


黑与白(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200,000.00                 1.50



     京东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141,590.00                 1.06


 名创优品(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押金保证金         100,000.00                 0.75

     有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100,000.00                 0.75

            合 计                        -           12,046,110.72              90.22


     2、其他应付款为押金保证金 238,521.90 元、往来和暂收款 417,786.13 元以及
应付报销款 104,832.93 元。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均因正常的生


                                        3-93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产经营活动发生。


    八、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的补充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发生新的重大
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事项。


    九、发行人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的补充核查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在册员工共计 1111 人。

    (一)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劳动用工及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情况

    1、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情况

    (1)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共计为 1012 人缴纳社会保
险(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99 人未缴纳,未缴纳原因
包括新入职/离职未缴纳、因退休返聘无需缴纳等。

    (2)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共计为 1009 人缴纳住房公
积金,102 人未缴纳,未缴纳原因包括境外员工无需缴纳住房公积金、新入职/离
职未缴纳、因退休返聘无需缴纳等。

    2、劳动及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根据劳动主管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不存在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未受到
劳动及社会保险主管部门的处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已经建立住
房公积金账户,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自开户缴存以来未受到过相关行政处罚。

    (二)发行人境外控股公司的劳动用工情况


                                   3-94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1、根据香港刘大潜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宠物
用品国际直销没有雇佣员工。

    2、根据美国 BARNESÞBURG LLP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欧塞艾没有雇佣任何员工。

    3、根据日本林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意见书,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日宠联盟
目前现有 1 名社长以外,有 1 名员工从事辅助业务,日宠联盟根据日本国劳动法
的规定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日宠联盟的员工雇佣符合日
本国的劳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4、根据德国 REITHER HOFMEISTER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欧哈那目前有 1 名员工,欧哈那根据德国劳动法的规定与员工签署劳动合
同。欧哈那的员工雇佣符合德国的劳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对于发行人及境内控股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的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承担所有可能的补缴、追索,保证
发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因此发行人的上述情形不会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

    (五)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与员工签订
劳动合同,按照国家和当地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且有缴纳意愿的员工缴纳了社
会保险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
公积金的情形,发行人主管社会保障机构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国家
和地方劳动和社保行政法规和政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同时,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承担所有可能的补缴、追索,保证发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因此发行人的上述情形不会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
实质障碍。


    十、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的补充核查


    经核查,发行人在补充核查期间未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十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的补充核查
                                   3-95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出具之日,发行人在补充核查期间召开 1 次董事会,未召开监事会及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0.08.28



         十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的补充核查


         经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补充核查期间未发生变化。


         十三、发行人税务和财政补贴的补充核查


         (一)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1、根据《审计报告》和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
   控股公司目前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
                 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          17%/16%/13%、11%/10%/9%、6%,出口货物享
增值税           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        受退(免)税政策,退税率分别为 17%/16%、15%、
                                                           注1
                 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        13%、9%
                 应交增值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
                 减除 30%后余值的 1.2%计缴;
房产税                                                             1.2%、12%
                 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应缴流转税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应缴流转税税额                                 2%

                                                   25.89%、39.38%、32.825%、25%、23.96%、16.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0%、15%、子公司欧塞艾根据所在地税法按应
                                                                        注2
                                                   纳税所得额分级计缴

                                            3-96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注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

 文件的规定,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7%和 11%税率的,税率和出口退税率分别调整为 16%、1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

 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文件的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

 进口货物,原适用 16%和 10%税率的,税率和出口退税率分别调整为 13%、9%。

     主要产品的退税率如下:

                   产品类型                                      退税率

 化纤制宠物窝垫和化纤制宠物 2017 年至 2018 年 4 月主要是 17%,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3 月
                    玩具                          为 16%,2019 年 4 月起为 13%

                   猫爬架                                        13%

                                  2017 年至 2018 年 10 月是 13%,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3 月是
                  PVC 狗窝
                                                        16%,2019 年 4 月起 13%

         [注 2]: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湖州天元                           15%                  15%               15%               15%

宠物直销                          16.5%                16.5%           16.5%               16.5%

杭州特旺                           20%                  20%               25%               25%

杭州赛旺                           20%                  20%                -                 -

杭州热宠                           20%                  20%                -                 -

杭州小兽星                         20%                  20%                -                 -

元祐宠物                          16.5%                16.5%               -                 -

      注3
欧塞艾                          22-29.84%         22-29.84%         22-29.84%            16-47.84%

            注4
日宠联盟                         25.89%                25.89%          25.89%             39.38%

      注5
欧哈那                        30.825-30.825%             -                 -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25%                  25%               25%               25%

     [注 3]:包含联邦税和州税等

                                                3-97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注 4]:系包含法人税、法人事业税等的中小企业综合税率

   [注 5]:包含企业所得税、团体附加税以及营业税,计税基础均为企业利润,税率分别为

15%、0.825%以及 15%-17%。


    2、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符合现行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二)税收优惠及其依据

    1、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湖州天元在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

    2015 年 9 月 17 日,湖州天元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务厅、浙江
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53300048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湖州天
元 2015-2017 年度享受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鉴于湖州天元 2015 年 9 月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限届满,湖州
天元重新申请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8 年 11 月 30 日,湖州天元获得由浙江省
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编号:GR20183300076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
相关规定,湖州天元 2018-2021 年度享受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
优惠政策。

    2、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杭州赛旺、杭州特旺及控股子公司杭州热宠、杭州小兽
星在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2 号)第一条的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
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
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
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杭州赛旺、杭州特旺及控
                                      3-98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股子公司杭州热宠、杭州小兽星于 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
认定标准,享受该税收优惠。

    3、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合法、法
规、真实、有效。

    (三)根据税收征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杭州赛旺、湖州天元、杭
州鸿旺、杭州特旺、杭州小兽星、杭州热宠在报告期内依法纳税,不存在偷税、
漏税、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四)根据香港刘大潜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宠物直销自成立至该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没有欠税或违税行为。

    根据香港刘大潜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宠物直销及元祐宠物自成立至该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没有欠税或违税行为。

    根据美国 BARNESÞBURG LLP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欧塞艾依法依规
纳税,不存在因未适当纳税而遭受法律或行政程序的情形。

    根据日本林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日宠联盟依法纳税,不存在偷逃
税款等税务违法行为,没有被税务专管单位处罚过的情况发生。

    根据德国 REITHER HOFMEISTER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欧哈那依法依规纳税,
不存在因税务事项违规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享受的专项拨款、政府补助

    1、根据《审计报告》、《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及发行人
提供的相关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享受的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
用或损失的主要专项拨款、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99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号      补贴项目      补贴金额                享受补贴依据              批准机关

                                    《关于做好 2020 年失业保险稳岗     浙江省人力资源
 1        社保返还          59.26    返还政策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和社会保障厅、浙
                                      (浙人社发〔2020〕10 号)          江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 2019 年度“经济发展特   杭州市余杭区发
       开放型经济高质
 2                          30.00   别贡献奖”等奖励资金的通知》(余   展和改革局、杭州
          量发展奖
                                          发改〔2020〕39 号)          市余杭区财政局

       杭州市商务发展               《关于下达 2019 年浙江省商务促     杭州市余杭区商
 3     (外贸)财政专       19.60   进财政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务局、杭州市余杭
           项资金                       (余商务〔2020〕8 号)            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 2019 年度余杭区开放
                                                                       杭州市余杭区商
       余杭区开放型经               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
 4                          10.00                                      务局、杭州市余杭
       济发展专项资金               批)的通知》(余商务〔2020〕9
                                                                          区财政局
                                                   号)


       2、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享受的专项拨款、政府补助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


       十四、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的补充核查


       (一)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
 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补充核查期间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市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
 补充核查期间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质量监督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质量技
 术监督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
 律、行政法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补充核查期间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
                                        3-100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
保护的要求,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
形,未受到过相关行政处罚;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报告期内
不存在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未受
到过相关行政处罚。


    十五、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的补充核查


    根据发行人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未发生变化。


    十六、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补充核查


    (一)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出具的书面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及薛雅利、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
股份的股东出具的书面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及薛
雅利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股份的主要股东江灵兵、同旺投资、杭州乐
旺、联创永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书面承
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四)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薛元潮、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及薛雅利出具的
书面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
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安全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七、结论性意见


                                  3-10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次上市的实质条件;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
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招股说明书》引用本所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的《法律
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的内容适当。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3-102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公章)




    单位负责人:乔佳平                         经办律师:杨    健




                                                           张晓光




                                                     年       月       日




                                   3-3-1-103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5th Floor, Building C,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邮编/Zip Code:100027 电话/Tel:86-10-50867666 传真/Fax:86-10-65527227
                               电子邮箱/E-mail: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2 号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释    义

发行人/天元宠物/公司/股份公司   指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天元有限              指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杭州天元酷迪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天元有限的曾用
天元酷迪                        指
                                     名

                                     发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本次发行上市、首发              指
                                     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同旺投资                        指   杭州同旺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杭州乐旺                        指   杭州乐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联创永溢                        指
                                     行人的股东

                                     长兴新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
新兹投资                        指   名为杭州新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行人的股东

                                     杭州御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
御硕投资                        指
                                     东

湖州天元                        指   湖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鸿旺                        指   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赛旺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
杭州赛旺                        指
                                     公司,曾用名为杭州赛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杭州特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杭州赛旺的全资子公
杭州特旺                        指
                                     司

                                     杭州小兽星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
杭州小兽星                      指
                                     司

杭州热宠                        指   杭州热宠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宁波胜力宠物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参股子
宁波胜力                        指
                                     公司

                                     日本宠物联盟株式会社,系发行人在日本的控股子公
日宠联盟                        指
                                     司


                                          3-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Pet Direct International Limited,系发行人在香港的全
宠物直销            指
                         资子公司

                         One Source International,LLC,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宠
欧塞艾              指
                         物直销在美国的全资子公司

欧哈那              指   Ohana GmbH,系发行人在德国的全资子公司

                         Yuanyou Pets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系发行人
元祐宠物            指
                         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Amazon              指   AMAZON.COM, INC.

Kmart AUS           指   Kmart Australia Pty. Ltd.

Fressnapf           指   Fressnapf Tiernahrungs GmbH

TRS                 指   The Reject Shop Limited

KOHNAN              指   Kohnan Shoji Co, .Ltd

Birgma              指   Birgma International SA c/o Retlog AB

Elite Pet           指   Elite Pet Group, Inc.

Chewy               指   Chewy.com

KIK                 指   KIK Textilien und Non-Food GmbH

                         Alibaba.com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 Limited,阿
天猫海外直营        指
                         里巴巴下属公司,天猫国际进口超市直营商品采购商

本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中信证券/保荐机构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保荐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发行人的财
天健会计师          指
                         务审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
《证券法》          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修订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
《公司法》          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通过)




                             3-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
《律师法》                             指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 日修订通过)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上市规则》                           指
                                            订)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
《编报规则 12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证监
                                            发[2001]37 号)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和司法部部务会议审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指
                                            议通过,于 2007 年 3 月 9 日公布,自 200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中
《 证 券 法 律 业 务 执 业规则 ( 试
                                       指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行)》
                                            [2010]33 号)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指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天健会计师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杭州天元宠
《审计报告》                           指   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9798
                                            号)

                                            天健会计师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天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指   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
                                            审〔2020〕9799 号)

                                            天健会计师 2020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天元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指   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801 号)

                                            天健会计师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天
《纳税鉴证报告》                       指   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税种纳
                                            税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802 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
《法律意见书》                         指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康
                                            达股发字[2020]第 0049 号)

                                                3-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
《律师工作报告》           指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
                                作报告》(康达股报字[2020]第 0049 号)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1 号)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2 号)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市监局                     指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份
报告期                     指
                                之连续期间

元                         指   人民币元,文意另有所指除外




                                    3-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2 号



致: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
所律师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本所律师对发行人
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若干事项进行了补充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律师法》《管理办法》《编报规则 12 号》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现行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仅基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
实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所查验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进行认定
是以现行有效的(或事实发生时实施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政府主
管部门做出的批准和确认、本所律师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
文书,或本所律师从上述公共机构抄录、复制、且经该机构确认后的材料为依据
做出判断;对于不是从上述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或虽为律师从上述公共机
构抄录、复制的材料但未取得上述公共机构确认的材料,本所律师已经进行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对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不具有进行专业判断
的资格。本所律师依据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发表法律
意见并不意味着对该文书中的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明

                                     3-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所律师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二)》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依法对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已向本所保证,其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或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
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提供之任何文件或事实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所
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申请文件的修改和进一步反馈意见对必备法律文件有影响的,本所将按规定出具
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要求引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
见书(一)》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
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律师已对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出具日的《招股说明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并确认不存在上述情形。

    本所律师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在查验相关材料和事实的基础上独立、
客观、公正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3-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正       文

     审核问询问题 2

    关于专利保护。根据审核问询回复:

    (1)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共拥有 159 项专利技术,其中国内专
利技术 155 项,国外专利技术 4 项。发行人境外销售区域分布较广,但仅在德国
申请专利。发行人未对仅在德国申请专利的原因予以充分披露。

    (2)发行人境外销售产品属于现有设计,可以抵触第三方对发行人已有产
品设计的专利申请。发行人产品的主要境外销售国均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协议》成员国。发行人未对认定其产品属于现有设计的原因、在主要境外销售国
家是否可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法律法规获得充分有效的专利保
护予以充分披露。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相关法律法规是否表明发行人在仅于
中国境内申请专利的情形下,依然能够充分保证发行人产品的境外销售受到相关
国家的专利保护;

    (2)发行人认为其产品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认定为“现有设
计”的理由,该项认定是否曾被公开质疑;

    (3)发行人在多个境外地区销售产品但仅在德国申请专利的原因;

    (4)发行人专利申请主要集中于生产国境内的情形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相关法律法规是否表明发行人在仅
于中国境内申请专利的情形下,依然能够充分保证发行人产品的境外销售受到相
关国家的专利保护

    公司宠物用品的品类与样式众多,产品广泛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但由
于我国作为全球制造业大国,竞争对手主要来自于国内企业。同时,考虑在境外

                                   3-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销售国家广泛申请专利注册将耗费较大时间与资金成本,由此,公司通过实行“在
境内申请专利注册、对抗境内竞争模仿,在境外注重新颖原则、对抗境外专利申
请”的保护策略,可充分保障公司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正常销售。

    在境内方面,虽然公司产品目前主要面向国际市场,但由于我国是宠物用品
等轻工业产品的制造大国,同行业竞争者多来自于国内企业,公司通过在境内申
请产品设计专利保护,即可有效对抗国内其他宠物用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及出
口与公司注册专利相同或相近的产品。

    在境外方面,公司产品销售的保障措施重点在于保持产品设计的新颖性,在
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同时,作为销售在先的现有设计,对抗第三方将相同或
相近的产品在境外销售区域申请专利,从而保障公司产品在境外市场的正常销售,
具体如下:

    首先,公司内部建立了产品风险排查机制,以避免所销售产品侵犯境外他人
知识产权。例如,在产品开发设计过程中,公司会通过“智慧芽”全球专利数据
库(www.zhihuiya.com)对产品结构及外观信息进行境内与境外专利检索;如检
索结果显示境内外存在与拟开发产品相同或相近的专利产品,公司将会更改调整
产品设计方案,直至检索结果显示拟开发产品在目标销售区域或全球范围内不存
在相同或相近的专利,以避免侵犯第三方专利权。

    其次,公司产品已在境外市场销售后,若第三方将相同或相近产品在境外销
售区域申请专利保护,由于公司产品于该区域销售在先,第三方的专利申请将不
具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关于“保护的要求”、“可获专利的客体”所
必须具备的“新颖性”,具体如下:

      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第二十五条“保护的要求”第一款:

                          各成员应规定对独立创作和具有新颖性或原创性的工业品
                      外观设计给予保护。各成员可以规定,外观设计如果与已知的外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
                      观设计或已知的外观设计特征的组合没有显著的区别,即为无新
     产权协议》
                      颖性或无原创性。各成员可以规定,这种保护不应延及主要根据
                      技术或功能考虑而创作的外观设计。

                          第二十七条“可获专利的客体”第一款:

                                      3-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在符合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下,所有技术领域的任何
                   发明,不论是产品还是方法,只要它们具有新颖性,包含创造性
                   并能在产业上应用,都可以获得专利。


    同时,鉴于公司产品销售所主要面向的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瑞典、
英国等国家和地区,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均遵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
议》中有关专利授予需具备新颖性的要求。因此,公司产品在境外区域销售过程
中,如有第三方就相同或相近产品在境外销售区域申请专利,公司可通过主张公
司产品为现有设计、第三人申请专利不具有新颖性,阻止第三方的专利申请。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通过在境内申请专利保护主张境内主要竞争企业
不得生产、销售、出口相同或相近产品,并根据“现有设计”与“新颖性”原则
对抗第三方在境外销售区域就相同或相近产品专利申请,可充分保障公司产品在
境内外市场的正常销售。

     ( 二 )发行人认为其产品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认定为“现有

设计”的理由,该项认定是否曾被公开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
南》第一部分第五章第二条相关内容,“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
众所知的设计,包括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
为公众所知的设计,世界范围内的主要国家均将现有设计规定为处于“不特定的
人想得知便能得知”的状态的技术(设计)方案。

    公司产品在境外市场通过下游客户进行公开销售,可由国内外不特定公众所
知,符合专利保护相关法规关于“现有设计”的认定依据;如境外销售区域第三
方就相同或相近产品申请专利权保护,公司则可主张其产品为现有设计、第三方
的产品已不具备新颖性,从而避免第三方就相同或相近产品设计申请专利。公司
如与第三方之间发生前述专利纠纷,将主张其认定其产品属于“现有设计”,第三
方的产品不具有新颖性,除此种情形外,公司不会将其产品公开认定为属于现有
设计。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与第三方发生专利纠
纷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产品作为现有设计被公开质疑的情况。
                                   3-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产品在境外市场通过下游客户进行公开销售,可
由国内外不特定公众所知,符合专利保护相关法规关于“现有设计”的认定依据;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与第三方发生专利纠纷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产品作为现
有设计被公开质疑的情况。

     ( 三 ) 发行人在多个境外地区销售产品但仅在德国申请专利的原因

    公司产品在境外市场的销售保障措施主要基于多个国家申请专利的实用性考
虑,在避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同时,通过主张现有设计,防范第三方就相同
或相似产品申请专利从而影响公司产品的正常销售;随着境外业务布局的发展,
公司正逐步尝试就预期销售较好的产品设计在部分销售区域申请专利注册,以寻
求更加主动的专利保护。其中,由于公司在德国的业务规模相对较大,并有一家
合作方协助处理德国销售业务,申请注册专利较为便利,加之欧洲区域的专利申
请时间较短、费用较低,公司遂在德国就预期销售较好的 4 款产品尝试性地申请
了专利保护。未来,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业务布局,继续在境外销售区域
申请专利,完善专利布局。

    (四)发行人专利申请主要集中于生产国境内的情形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由于我国是宠物用品等轻工业产品的主要制造国,宠物用品生产企业通常在
境内申请专利即可达到防止主要竞争对手生产、销售、出口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目
的;同时,由于境外宠物行业发展相对成熟,公司等宠物用品生产企业通常面向
境外多个国家、地区销售产品,加之产品具有种类多样、更新较快的特点,如在
不同销售区域申请专利需要耗费较大时间及经济成本。因此,公司等宠物用品企
业通常于境内申请专利保护其知识产权,一般较少于境外销售区域申请产品专利
注册,该产品销售保障策略对于境内宠物用品企业较具有实用性,符合行业惯例。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专利申请主要集中于生产国境内,主要是由于行
业竞争企业主要分布在我国境内,境内申请专利可有效防止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生
产、销售、出口相同或相似产品,符合行业惯例。

    针对上述事项,本所律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访谈发行人产品企划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产品的专
                                  3-1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利保护情况以及法律法规对“现有设计”的规定、认定情况;

    2、访谈发行人研发中心负责人及销售部门人员并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
相关网站,了解发行人与第三方发生专利纠纷的情况;

    3、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产品中心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境内专利申请情况、
原因以及未来专利申请规划;

    4、访谈浙江省宠物用品协会会长、发行人部分客户及供应商,了解专利申请
主要集中于生产国境内的情形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公司通过在境内申请专利保护主张境内主要竞争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出
口相同或相近产品,并根据“现有设计”与“新颖性”原则对抗第三方在境外销
售区域就相同或相近产品专利申请,可充分保障公司产品在境内外市场的正常销
售;

    2、公司产品在境外市场通过下游客户进行公开销售,可由国内外不特定公众
所知,符合专利保护相关法规关于“现有设计”的认定依据;截至目前,公司不
存在与第三方发生专利纠纷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产品作为现有设计被公开质疑
的情况;

    3、公司开始尝试在德国申请专利,主要是由于随着境外业务布局的发展,公
司正逐步尝试就预期销售较好的产品设计在部分销售区域申请专利注册,以寻求
更加主动的专利保护;

    4、公司专利申请主要集中于生产国境内,主要是由于行业竞争企业主要分布
在我国境内,境内申请专利可有效防止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生产、销售、出口相同
或相似产品,符合行业惯例。




       审核问询问题 5

       关于收入和主要客户。根据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
                                       3-1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公司经销模式收入均来源于国内市场;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
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经销商数量分别为 39 家、33 家、30 家和 6 家。近年
来,公司将国内市场开拓逐步侧重于线上与直销渠道,经销渠道的销售收入逐年
减少。

    (2)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94.53%、91.19%、90.94%
和 72.56%,并主要以欧洲、北美洲、大洋洲等发达国家地区为主。报告期内,
销售区域为亚洲的外销收入规模逐渐减少。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占比较低但
逐年提高。

    (3)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外销客户数量分别
为 583 家、636 家、672 家及 448 家,内销客户数量分别为 3,375 家、3,848 家、
3,897 家及 3,506 家。100 万元以上交易规模的客户构成了公司外销业务的主要来
源,且其中 1,000 万元以上销售额的客户合计收入占比在 50%左右。内销客户较
多为规模较小的宠物门店、宠物电商及零售客户等,因此内销客户数量众多,但
该类小规模客户的合计收入占比较小,境内业务在 2017 年至 2019 年主要来源于
100-1,000 万元交易额的客户群体,主要为宠物电商和进出口公司。

    (4)中介机构对拒绝接受访谈的客户采取了背景调查、查阅往来邮件及系
统、获取报关明细等核查手段。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报告期内经销商数量变动的原因,各期前五大经销商的基本情况(成
立时间、注册资本、销售规模等),结合线上与直销渠道的开拓市场的具体措施
分析说明国内市场增长的可持续性;

    (2)销售区域为亚洲的外销收入逐渐减少的原因,欧洲、北美洲、大洋洲
等区域具体市场拓展和布局措施,收入增长原因及合理性;

    (3)与海外客户的合作是否违反商业贿赂及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等适用的相
关法律法规,除美国外的其他出口国是否存在反倾销、反补贴制裁或被采取其他
限制进口措施的风险。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针对事项(3),请发行人律师发表明
                                   3-1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确意见。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说明:

    (1)内销和外销客户的核查方法、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在境
内外客户数量较多的情况下的选样标准,对不同类型境外客户的核查手段,并说
明因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按计划核查的经销商及终端走访的替代程序,部分客户的
核查未到境外走访而是选择境内办事处走访的原因,相关核查手段是否有效;

    (2)回函数据存在差异的比例及原因,采取的替代程序及其有效性、充分
性;

    (3)对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发生额及截止性测试的核查方法、核查程序、
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

       答复:

    与海外客户的合作是否违反商业贿赂及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等适用的相关法
律法规,除美国外的其他出口国是否存在反倾销、反补贴制裁或被采取其他限制
进口措施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反行贿、反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销售费用核
算等财务内控制度,通过报销凭证审查、费用核算管理,严格管控费用报销情况。
公司对员工进行反商业贿赂培训、业务合规培训,要求员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
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展业务,不得从事商业贿赂或其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同
时,公司在经营决策制定、市场开拓执行及日常运行管理中严格抵制商业贿赂行
为,与海外客户的合作过程未受到过有关违反商业贿赂、反腐败法相关的诉讼制
裁及监管处罚,不存在违反商业贿赂、境外反腐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018 年下半年以来,美国政府对我国进口商品的贸易摩擦加剧,公司部分猫
爬架、宠物窝垫等产品被列入加征关税范围,对公司出口美国市场业务产生了一
定影响。报告期内,除美国外,公司对外出口产品未受到过其他国家反倾销或反
补贴制裁,但不排除如国际经济贸易形势发生不利变化,相关进口国对公司等中
国产品采取反倾销或反补贴等制裁的风险。


                                  3-1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针对上述事项,本所律师访谈了发行人销售业务及财务部门管理人员,了解
公司反行贿、反商业贿赂的管控情况,以及产品出口国是否存在限制措施的情况。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与海外客户的合作不违反商业贿赂及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等适用的相关
法律法规,报告期内,除美国外,公司对外出口产品未受到过其他国家反倾销或
反补贴制裁,但不排除如国际经济贸易形势发生不利变化,相关进口国对公司等
中国产品采取反倾销或反补贴等制裁的风险。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3-1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公章)




    单位负责人:乔佳平                       经办律师:杨     健




                                                         张晓光




                                                         邢      靓




                                                   年       月        日




                                   3-15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5th Floor, Building C,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邮编/Zip Code:100027 电话/Tel:86-10-50867666 传真/Fax:86-10-65527227
                               电子邮箱/E-mail: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3 号




                                          二〇二一年一月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3 号



致: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元宠物”或“发行人”)
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出具《补
充法律意见书(一)》,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要求,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本
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若干事项进行了补充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律师法》《管理办法》《编报规则 12 号》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现行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仅基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
实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所查验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进行认定
是以现行有效的(或事实发生时实施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政府主
管部门做出的批准和确认、本所律师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
文书,或本所律师从上述公共机构抄录、复制、且经该机构确认后的材料为依据
做出判断;对于不是从上述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或虽为律师从上述公共机
构抄录、复制的材料但未取得上述公共机构确认的材料,本所律师已经进行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对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不具有进行专业判断
的资格。本所律师依据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发表法律

                                      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意见并不意味着对该文书中的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明
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所律师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三)》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依法对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已向本所保证,其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或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
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提供之任何文件或事实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所
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申请文件的修改和进一步反馈意见对必备法律文件有影响的,本所将按规定出具
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要求引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
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的内容,但
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律师已对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日的《招股说明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
并确认不存在上述情形。

    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另有所指,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所使
用简称的含义与康达股报字[2020]第 0049 号《律师工作报告》及康达股发字[2020]
第 0049 号《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简称的含义相同。

    本所律师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在查验相关材料和事实的基础上独立、
客观、公正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2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正       文

    问题 5 、 关 于 核 查 工 作

    关于核查工作。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说明疫情期间对客户/
供应商/外协方等合作单位的走访和函证、往来款项函证和替代性程序、存货及其
他资产负债项目的盘点、函证、监盘等核查情况及后续补充核查情况,说明相关
核查的充分性、有效性,对核查结论的影响情况。

    回复:

    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本所律师关于发行人境外客户、境内主要供应商的实
地走访工作在 2019 年底前已基本完成,疫情期间采取视频访谈的合作单位主要为
境内客户及少部分供应商,项目走访核查工作未受到新冠疫情重大影响。同时,
发行人主要客户在境外疫情期间未出现经营歇业、中断联系的情况,境内供应商
及客户也在国内疫情缓解后较快实现复产复工,且发行人主要资产位于所在杭州
地区,疫情期间关于发行人合作单位函证、存货等资产盘点监盘工作未受到重大
影响。

    由此,境内外新冠疫情期间,中介机构关于发行人及其合作方的相关核查工
作及依据充分,核查结论意见有效,新冠疫情对核查结论未产生不利影响,以下
就疫情期间中介机构的具体核查情况及结论意见做进一步说明。

    一、疫情期间对合作单位的走访核查工作

    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外国际市场,关于发行人境外客户、
境内主要供应商(含外协方)的实地走访工作,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本所律师
在 2019 年底前已基本完成,走访核查工作未受到新冠疫情重大影响,仅原计划安
排在 2020 年进行的境内客户及少部分供应商走访工作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开展。

    2020 年 1 月以来疫情期间,针对原计划安排在 2020 年开展的境内客户及少
部分供应商走访,中介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了视频访谈的核查方式,并在疫
情有所缓解后对其中杭州地区合作单位进行了现场走访。

    在客户的走访方面,中介机构疫情期间视频访谈客户 16 家、现场走访客户 5

                                       3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家,并主要为境内客户。其中,视频访谈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1.25%、2.87%、2.77%和 4.80%,疫情前后现场走访及视频访谈客
  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了 56.58%、64.87%、60.52%和
  63.42%。

       在供应商走访方面,中介机构疫情期间视频访谈供应商 5 家、现场走访供应
  商 2 家。其中,视频访谈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公司各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9%、1.63%、2.80%和 3.13%,疫情前后现场走访及视频访谈供应商合计采购
  金额占各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1.01%、60.60%、53.96%和 61.32%。

       综上,中介机构关于发行人境外客户、境内主要供应商的实地走访工作,在
  2019 年底前已基本完成,疫情期间采取视频访谈的合作单位主要为境内客户及少
  部分供应商,并就视频访谈合作单位补充加强了企业基本情况调查、交易测试分
  析等核查程序,走访核查工作未受到新冠疫情的严重影响。

       二、疫情期间对合作单位的函证核查工作

       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对合作单位往来款项、交易金额的函证核查工作未受到
  疫情重大影响。其中,公司境外客户主要为大型连锁零售商、专业宠物产品连锁
  企业以及电商企业,境外疫情期间主要客户未出现经营歇业、中断联系的情况,
  境内供应商及客户也在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较快实现复产复工,由此发行人
  合作单位的函证工作未收到疫情重大影响。

       疫情期间,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关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往来款的函证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函证内容          项目                    回函金额占账                        回函金额占账
                          函证确认金额                       函证确认金额
                                            面余额比例                        面余额比例
应收账款   客户               16,665.48             79.81%       12,241.31           70.81%
           工程类供应商        1,983.85                           1,473.20
应付账款   外协供应商          5,475.18             68.65%        4,298.94           66.50%
           其他供应商          1,315.16                           1,429.06


                                          4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函证内容         项目                        回函金额占账                       回函金额占账
                            函证确认金额                       函证确认金额
                                               面余额比例                       面余额比例
预付账款     其他供应商            903.94             50.93%        1,262.66             69.12%

  注 1:外协供应商指成品外协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包括原材料、工序外协和外购供应商,下

  同。

  注 2:发行人预付账款供应商主要为外购供应商。


  疫情期间,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关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交易额的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函证内容                    占营业收入/采                      占营业收入/采
                             函证金额                          函证金额
                                            购总额的比例                       购总额的比例
  客户       不含税销售额      44,539.60           75.05%         69,097.32           65.89%
外协供应商   不含税采购额      19,336.46                          38,220.02
                                                   82.16%                             71.56%
其他供应商   不含税采购额      17,547.41                          12,743.47

         综上,疫情期间,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关于合作单位往来款项、交易金额的
  函证回函情况良好,函证核查工作未受到疫情重大影响。

         三、疫情期间对合作单位的其他核查程序

         疫情期间,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在对发行人客户、供应商进行函证、走访的
  同时,为全面核查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还采取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对销售执行的其他核查程序

      (1)分析发行人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控制程序的设计及执
  行情况,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对应的销售订单、报关单、提单等,核查产
  品数量、金额、客户名称等单据信息与销售订单、收入记账凭证及销售明细表的
  一致性;

      (3)查阅公司 2020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明细及期后回款明细,统计主要客
  户的期末欠款金额和期后还款情况;
                                            5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4)对于境外销售,取得海关出口证明、中信保协议、投保明细单,与公司
出口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取得公司增值税申报表及退税明细表,检查出口退税凭
证;分析出口退税金额与营业收入规模的匹配情况;

   (5)查阅公司 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收入成本明细,访谈公司销售业务
负责人等,分析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各类产品销售增长情况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对采购执行的其他核查程序

   (1)取得主要供应商的结算方式,抽取其主要的采购合同进行检查,确认是
否按照合同要求的进度支付货款;

   (2)执行采购细节测试,对采购合同或者订单、海关报关单、入库单、发票、
付款单据等进行检查,并与会计记录核对,核查采购的准确性;

   (3)执行采购截止性测试,核查是否存在提前或推迟入库的情况,并与会计
记录核对,核查采购的完整性;

   (4)核查公司供应商的工商登记信息,核查供应商股东、董事、监事等信息,
并与公司信息交叉对比,确认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经营异常情
况;

   (5)对采购与付款流程进行穿行测试,核查实际执行和制度规定是否一致;
依据采购明细表,对采购审批进行控制测试,核查采购审批程序的合理性;检查
主要外协厂商、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合同等资料,了解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综上,疫情期间,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关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的上述核查
程序,结合疫情前后走访、函证核查工作,消除了新冠疫情对项目尽职调查的不
利影响,有效保障了财务核查工作的充分性、有效性。

       四、疫情期间发行人资产盘点等核查工作

    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位于公司所在杭州地区,相关存货及其他资产负债项目的
盘点、函证等核查工作未受到疫情严重影响。

    疫情期间,2020 年 6 月末,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对存货及其他资产负债项目
实施的盘点、监盘、函证等程序的具体情况如下:
                                     6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核查方式               项目
                                          监盘/函证金额       监盘/函证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                                11.89                100.00%
             存货                                  3,602.11                33.76%
 盘点/监盘   固定资产                             10,795.10                87.69%
             在建工程                             23,834.10               100.00%
             无形资产                              4,587.74                91.81%
             银行存款                              9,682.41               100.00%
             存货                                   244.13                  2.29%
             短期借款                              5,306.81               100.00%
   函证
             交易性金融负债                         579.97                100.00%
             应付票据                               204.00                1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1.57               100.00%

    此外,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在美国、欧洲及日本三地建立有海外
仓,合计期末存货账面金额 968.88 万元。关于 2020 年 6 月末海外仓存货盘点工
作,受境外疫情影响,公司及中介机构未能开展现场盘点及监盘工作,以取得和
查阅境外第三方代保管机构的盘点记录及存货回函为替代程序。

    在开展上述盘点、监盘、函证等程序的同时,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对在途库
存、其他应收款等还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在途库存对应的采购订单及期后产品报关单、入库单等单据,核查金
额占 2020 年 6 月末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为 16.57%;

    2、获取 2020 年 6 月末应收出口退税款明细,追查至相应的增值税免抵退税
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比较期后实际收到的退税款与账面计提
金额之间的差异,核查金额占 2020 年 6 月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比例为 86.17%。

    五、关于核查工作充分性、有效性及结论意见的说明

    综上,基于以上各项核查工作,本所律师认为:

    1、中介机构关于发行人境外客户、境内主要供应商的实地走访工作在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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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年底前已基本完成,疫情期间采取视频访谈的合作单位主要为境内客户及少部分
供应商,项目走访核查工作未受到新冠疫情重大影响;

    2、发行人主要客户在境外疫情期间未出现经营歇业、中断联系的情况,境内
供应商及客户也在国内疫情缓解后较快实现复产复工,且发行人主要资产位于所
在杭州地区,疫情期间关于发行人合作单位函证、存货等资产盘点监盘工作未受
到重大影响;

    3、中介机构疫情期间在对发行人合作单位进行走访、函证以及对存货等资产
负债项目开展盘点、函证及监盘的同时,为消除新冠疫情对项目尽职调查的不利
影响,加强了销售与采购的工商信息调查、海关数据核对、交易穿行测试等核查
程序;

    4、境内外新冠疫情期间,中介机构关于发行人及其合作方的相关核查工作及
依据充分,核查结论意见有效,新冠疫情对核查结论未产生不利影响。



    问题 6 、 关 于 上 虞 市 天 元 工 艺 品 厂

    发行人前身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6 月设立,2016 年 2 月通
过股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请说明天元有限与上虞市天元工艺品厂的相互关系及
历史沿革。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天元有限与上虞市天元工艺品厂的相互关系及历史沿革

    公司实际控制人薛元潮、薛雅利家族成员在 2003 年设立天元有限前,曾先后
于 1998 年及 1999 年设立上虞市天元工艺品厂、杭州天元工艺品厂从事宠物用品
生产及销售业务,两工艺品厂后分别于 2001 年及 2012 年完成注销。上虞市天元
工艺品厂、杭州天元工艺品厂及天元有限的设立及业务承接情况如下:

    1998 年 10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薛元潮、薛雅利之父薛小兰在上虞市设立上
虞市天元工艺品厂,从事猫爬架、宠物窝垫的生产、销售业务。由于杭州余杭的
经营环境较上虞更为便利,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薛雅利于 1999 年 6 月在杭州余杭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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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了余杭市临平天元工艺品厂,后更名为杭州天元工艺品厂,亦主要从事猫爬
架、宠物窝垫的生产、销售业务。杭州天元工艺品厂设立后,业务发展情况较好,
薛元潮家族遂决定将上虞市天元工艺品厂的相关业务转移到杭州天元工艺品厂。

    2003 年 6 月,薛元潮家族为进一步扩大宠物用品经营规模,认为有必要通过
设立有限公司的形式开展相关业务,遂决定以现金出资方式设立发行人前身杭州
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并将杭州天元工艺品厂相关业务转移至天元有限。

    天元有限设立当时,公司股东签署了合法、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人数满
足法定要求,符合设立有限公司相关条件。2003 年 6 月 10 日,杭州天辰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杭州天辰验字(2003)第 0767 号《验资报告》,确认天元有限已经收
到全体出资人缴纳的货币资金 300 万元。薛元潮家族设立天元有限的出资来源为
家族成员薪金及经营所得积累。2003 年 6 月 11 日,天元有限取得了由杭州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余杭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84000073642),
办理完毕公司设立登记,天元有限的设立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上虞天元工艺品厂及杭州天元工艺品厂为薛元潮家族创业早期设
立的经营主体,发行人改制前身天元有限系薛元潮家族为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
以现金出资方式新设立的公司制经营主体;两工艺品厂在业务方面同天元有限具
有承接关系,系天元有限及发行人的业务前身,不属于法律主体前身。

    二、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关于上虞天元工艺品厂、杭州天元工艺品厂与天元有限的关系及历史沿革,
以及天元有限设立的合法合规情况,本所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上虞市天元工艺品厂、杭州天元工艺品厂以及天元有限的工商档案,
了解上述企业的设立过程、存续历史及经营范围,确认上述企业为不同法人主体;

    2、访谈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及薛雅利,了解实际控制人家族的创业历程、各经
营主体设立背景、存续发展及注销过程,以及经营主体的相互关系;

    3、查阅天元有限设立的工商档案、验资报告、出资凭证等文件,确认天元有
限为新设立的法人主体,相关出资均为现金出资,不存在以实物资产出资的情况,
设立过程合法、有效。
                                    9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上虞天元工艺品厂及杭州天元工艺品厂为薛元潮家族创业早期设立的经营
主体,发行人改制前身天元有限系薛元潮家族为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以现金出
资方式新设立的公司制经营主体;两工艺品厂在业务方面同天元有限具有承接关
系,系天元有限及发行人的业务前身,不属于法律主体前身。

   2、天元有限设立当时,实际控制人家族均以货币资金出资,不存在使用上虞
天元工艺品厂或其他主体资产出资的情况,且已履行必要的有限公司设立程序,
设立过程合法、有效。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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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公章)




    单位负责人:乔佳平                       经办律师:杨     健




                                                         张晓光




                                                         邢      靓




                                                   年       月        日




                                   11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5th Floor, Building C,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邮编/Zip Code:100027 电话/Tel:86-10-50867666 传真/Fax:86-10-65527227
                               电子邮箱/E-mail: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4 号




                                          二〇二一年二月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4 号



致: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元宠物”或“发行人”)
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出具《补
充法律意见书(一)》,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问询问题清单》的要求,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有关的若干事项进行了补充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律师法》《管理办法》《编报规则 12 号》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现行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仅基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
实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所查验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进行认定
是以现行有效的(或事实发生时实施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政府主
管部门做出的批准和确认、本所律师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
文书,或本所律师从上述公共机构抄录、复制、且经该机构确认后的材料为依据
做出判断;对于不是从上述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或虽为律师从上述公共机
构抄录、复制的材料但未取得上述公共机构确认的材料,本所律师已经进行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对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不具有进行专业判断

                                      1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的资格。本所律师依据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发表法律
意见并不意味着对该文书中的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明
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所律师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四)》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依法对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已向本所保证,其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或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
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提供之任何文件或事实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所
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申请文件的修改和进一步反馈意见对必备法律文件有影响的,本所将按规定出具
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要求引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
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及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四)》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
曲解。本所律师已对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日的《招股说明书》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并确认不存在上述情形。

    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另有所指,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所使
用简称的含义与康达股报字[2020]第 0049 号《律师工作报告》及康达股发字[2020]
第 0049 号《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简称的含义相同。

    本所律师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在查验相关材料和事实的基础上独立、
客观、公正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2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正       文

       问题 1 :

       发行人披露实际控制人为薛元潮、薛雅利兄妹。其中,薛元潮直接持有发行
人 32.37%的股份,同时通过杭州乐旺和同旺投资控制发行人 25.17%的股份,合
计控制发行人 57.54%的股份。薛雅利直接持有发行人 7.44%的股份,并任发行
人董事、副总经理。江灵兵直接持有发行人 15.57%股权,并任发行人董事、总
经理。申报材料显示,薛元潮在创业前与江灵兵同为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员
工,江灵兵于 2004 年起担任天元旺旺董事。2011 年投资方将薛元潮与江灵兵共
同作为对赌协议的共同对赌方。薛元潮及其配偶与江灵兵及其配偶之间在报告期
内有频繁的大额资金往来。请发行人:(1)说明江灵兵所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获取
方式与资金来源;(2)结合创业历程、过往经历、大额资金往来、共同成为对赌
协议一方等因素说明未把江灵兵列为共同控制人的原因与合理性。请保荐人、发
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江灵兵所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获取方式与资金来源

    发行人前身天元有限系由薛元潮家族于 2003 年创立,业务前身可追溯至薛元
潮家族于 1998 年设立的上虞市天元工艺品厂。2004 年,薛元潮与江灵兵设立天
元旺旺,从事宠物用品销售业务。天元旺旺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薛元潮、
江灵兵分别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 60 万和 40 万元。

    2010 年,为整合经营资源,天元旺旺逐步将宠物用品销售业务转移至天元有
限。在此过程中,江灵兵以多年经营所得及家庭财富积累,对天元有限进行了现
金增资,成为天元有限的少数股东,持股比例为 21.20%。

    江灵兵自 2010 年 12 月入股天元有限共对天元有限进行了 3 次增资,具体如
下:

                                                      增资后所持有   增资后出资
  增资时间             增资额              增资方式   的出资额(万
                                                          元)       比例(%)


                                       3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增资后所持有    增资后出资
  增资时间             增资额                增资方式     的出资额(万
                                                              元)        比例(%)

2010 年 12 月   江灵兵增资 437.11 万元        货币资金           437.11         21.20

 2011 年 6 月   江灵兵增资 85.91 万元         货币资金           523.02         19.03

                                             资本公积转
2015 年 11 月   江灵兵增资 537.78 万元                         1,050.80         17.51
                                             增注册资本

    江灵兵历次增资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公司审批程序,并已经在工商部门办理了
登记手续,相关货币资金增资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增资款均已足额缴纳,江
灵兵货币资金增资的资金来源于其经营所得及家庭财富积累。

    二、结合创业历程、过往经历、大额资金往来、共同成为对赌协议一方等因
素说明未把江灵兵列为共同控制人的原因与合理性。

    结合薛元潮家族的创业历程,薛元潮与江灵兵的过往经历、薛元潮与江灵兵
的资金往来、薛元潮与江灵兵共同成为对赌协议一方等因素以及公司的实际运营
情况,发行人未将江灵兵列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依据及原
因真实、充分、合理,具体如下:

    (一)薛元潮家族的创业历程

    薛元潮家族在宠物行业的创业历程始于 1998 年,薛元潮家族先后于 1998 年
10 月及 1999 年 6 月设立上虞市天元工艺品厂、杭州天元工艺品厂,从事宠物用
品的生产及销售业务。

    2003 年 6 月,因宠物用品业务发展较好,为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薛元潮家
族于 2003 年 6 月设立天元有限。天元有限设立时由薛元潮家族成员全部持股并
完全控制。

    发行人经历次股权变动至今,薛元潮及其家族成员所控制发行人股权比例始
终保持在 50%以上,对发行人具有绝对控股地位,并始终由薛元潮担任发行人及
改制前身天元有限的执行董事及董事长。

    (二)薛元潮与江灵兵的过往经历

    薛元潮出生于 1967 年,籍贯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市,1989 年毕业于吉林大学;
                                         4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江灵兵出生于 1972 年,籍贯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1994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薛元潮、江灵兵曾为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同事,双方至今不存在关联关系及
亲属关系。

    薛元潮、江灵兵先后于 2002 年自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离职。2004 年 9
月,薛元潮为开拓家族宠物用品业务销售渠道,与江灵兵共同出资设立天元旺旺;
天元旺旺设立时,薛元潮、江灵兵的出资比例分别为 60%、40%,并分别任该公
司董事长、董事。2010 年 12 月,为整合经营资源,薛元潮将天元旺旺宠物用品
销售业务逐步转移至天元有限,江灵兵遂以货币资金增资的形式成为天元有限的
少数股东。2012 年 1 月起,江灵兵任天元有限及发行人董事兼总经理。

    江灵兵系通过薛元潮接触并逐步进入宠物行业,江灵兵于 2004 年 9 月参股设
立天元旺旺时,薛元潮家族已从事宠物用品业务六年,2010 年入股天元有限时,
薛元潮家族已经营天元有限七年。江灵兵从事宠物行业及入股天元有限时间均晚
于薛元潮家族,不属于天元有限创始团队成员。

    (三)薛元潮与江灵兵之间的资金往来

    江灵兵报告期内向薛元潮所筹借资金 2,250 万元系由江灵兵筹借后用于其岳
父王夏福所经营松门富源油品经营部的日常运营,双方约定了年化 8%的资金利
息,基于薛元潮与江灵兵二人具有长期、良好的共事经历与信任关系,江灵兵向
薛元潮筹借款项具有合理性。截至 2020 年 12 月,江灵兵已将全部借款本金及利
息归还给薛元潮,双方借款已经全部清偿完毕。

    上述资金往来系家庭间的民间借贷,不存在流向公司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形,
不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与发行人及上下游业务无关。薛元潮与江灵兵均承
诺其各自所持发行人股份为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代持或利益安排。

    (四)江灵兵与薛元潮共同成为对赌协议一方的原因

    2011 年 12 月,联创永溢、御硕投资通过增资扩股成为天元有限的投资机构
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投资机构要求与发行人及持股经营团队签署对赌协议。
江灵兵自 2010 年 12 月加入天元有限后,逐渐成为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之一,
遂作为持股比例较大的经营团队成员与薛元潮、王平喜成为投资机构的对赌协议

                                    5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方。2014 年 8 月,由于王平喜已退出公司,联创永溢、御硕投资遂与发行人、薛
元潮、江灵兵及经营团队持股平台同旺投资、杭州乐旺重新签署了对赌协议。

    上述对赌协议系投资机构与发行人及持股经营团队所做出的约定,而非针对
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且对赌协议主要内容是投资方权益保障,不存在实际控制
权和股东之间一致行动的约定,且上述对赌协议已于 2015 年 12 月解除,薛元潮、
江灵兵不存在任何共同控制或一致行动的约定和安排,薛元潮与江灵兵共同成为
对赌协议的一方并不因此构成共同控制或一致行动。

    (五)发行人公司治理的实际控制情况

    自 2003 年天元有限设立至今,薛元潮及其家族成员所控制发行人股权比例始
终保持在 50%以上,对发行人具有绝对控股地位。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出具之日,薛元潮与薛雅利两人合计控制发行人 64.98%的股份,江灵兵持有公司
15.57%的股份,且江灵兵在发行人历史上的最高持股比例仅为 21.20%,与薛元潮、
薛雅利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一直保持较大差距;薛元潮和薛雅利能够决定公司的
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薛元潮与江灵兵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共同控制、一致行动或委托表决权相
关内容的约定和安排。同时,公司包括联创永溢、御硕投资在内的所有股东均已
出具说明,确认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薛元潮、薛雅利。

    综上,结合薛元潮家族的创业历程,薛元潮与江灵兵的过往经历、薛元潮与
江灵兵的资金往来、薛元潮与江灵兵共同成为对赌协议一方等因素以及公司的实
际运营情况,发行人未将江灵兵列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此外,为增强公司经营团队及主要成员持股结构的稳定性,江灵兵已自愿承
诺延长其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即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三、核查意见

    关于江灵兵取得发行人股权以及未将江灵兵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情况,本所
律师查阅了公司改制前身天元有限、上虞市天元工艺品厂、杭州天元工艺品厂以

                                    6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及天元旺旺工商登记资料、出资文件,调查公司的创业历程、高管任职、历史沿
革,访谈薛元潮及江灵兵等核查程序,本所律师认为:

    1、江灵兵所持有发行人股份均系通过增资方式取得,除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
本外,其余均为货币增资,相关资金来源为其经营所得及家庭财富积累;江灵兵
对发行人的入股时间晚于且独立于薛元潮及其家族成员,不属于发行人创始团队
成员。

    2、发行人始创于薛元潮及其父亲、胞妹的家族创业,江灵兵作为后续增资入
股的少数股东对发行人不具有共同控制关系;薛元潮与江灵兵二人在从事宠物用
品行业之前均为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员工,因同事关系而结识,在共同出资
设立天元旺旺之前,两人不存在除同事以外的其他关系;薛元潮与江灵兵双方已
归还的资金往来系家庭间的民间借贷,与发行人及其上下游业务相互独立;投资
方历史对赌协议系针对发行人的持股经营团队,而非仅针对发行人控制人,薛元
潮、江灵兵不存在任何共同控制或一致行动的约定和安排,薛元潮与江灵兵共同
成为对赌协议的一方并不因此构成共同控制或一致行动;江灵兵未列为发行人共
同控制人符合公司历史沿革及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3、自 2003 年天元有限设立至今,薛元潮及其家族成员所控制发行人股权比
例始终保持在 50%以上,对发行人具有绝对控股地位。江灵兵与薛元潮、薛雅利
两人控股比例始终保持较大差距,薛元潮和薛雅利能够决定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
营管理的重大事项,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4、为增强公司经营团队及主要成员持股结构的稳定性,江灵兵已自愿承诺延
长其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即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7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5th Floor, Building C,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邮编/Zip Code:100027 电话/Tel:86-10-50867666 传真/Fax:86-10-65527227
                               电子邮箱/E-mail: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5 号




                                          二〇二一年三月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目       录
释     义 ................................................................................................................................................2

第一部分 审核问询问题回复...........................................................................................................8

审核意见 1..........................................................................................................................................8

第二部分 补充核查期间的更新事项............................................................................................. 11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主体资格的补充核查 ........................................................................... 11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的补充核查...................................................................................12

三、发行人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的补充核查...............................................................................15

四、发行人的业务的补充核查.......................................................................................................17

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补充核查...........................................................................................17

六、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补充核查...............................................................................................18

七、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的补充核查...................................................................................25

八、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的补充核查 .......................................................................28

九、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的补充核查 ...................................................................28

十、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的补充核查 ...............................28

十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的补充核查 ...........................................28

十二、发行人税务和财政补贴的补充核查...................................................................................28

十三、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的补充核查 ...............................................33

十四、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补充核查...................................................................................34

十五、结论性意见 ..........................................................................................................................35




                                                                      3-3-1-2-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释    义

发行人/天元宠物/公司/股份公司   指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天元有限              指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杭州天元酷迪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天元有限的曾用
天元酷迪                        指
                                     名

                                     发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本次发行上市、首发              指
                                     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同旺投资                        指   杭州同旺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杭州乐旺                        指   杭州乐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联创永溢                        指
                                     行人的股东

                                     长兴新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
新兹投资                        指   名为杭州新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行人的股东

                                     杭州御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
御硕投资                        指
                                     东

湖州天元                        指   湖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鸿旺                        指   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赛旺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
杭州赛旺                        指
                                     公司,曾用名为杭州赛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杭州特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杭州赛旺的全资子公
杭州特旺                        指
                                     司

                                     杭州小兽星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
杭州小兽星                      指
                                     司

杭州热宠                        指   杭州热宠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宁波胜力宠物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参股子
宁波胜力                        指
                                     公司

                                     日本宠物联盟株式会社,系发行人在日本的控股子公
日宠联盟                        指
                                     司



                                      3-3-1-2-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Pet Direct International Limited,系发行人在香港的全
宠物直销            指
                         资子公司

                         One Source International,LLC,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宠
欧塞艾              指
                         物直销在美国的全资子公司

欧哈那              指   Ohana GmbH,系发行人在德国的全资子公司

                         Yuanyou Pets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系发行人
元祐宠物            指
                         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柬埔寨天元鼎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CAMBODIAN
                         TIANYUAN DINGWANG PET PRODUCTS CO.,
柬埔寨天元          指
                         LTD.),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宠物直销在柬埔寨的全
                         资子公司

Amazon              指   AMAZON.COM, INC.

Kmart AUS           指   Kmart Australia Pty. Ltd.

Fressnapf           指   Fressnapf Tiernahrungs GmbH

TRS                 指   The Reject Shop Limited

KOHNAN              指   Kohnan Shoji Co, .Ltd

Birgma              指   Birgma International SA c/o Retlog AB

Elite Pet           指   Elite Pet Group, Inc.

Chewy               指   Chewy.com

KIK                 指   KIK Textilien und Non-Food GmbH

                         Alibaba.com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 Limited,阿
天猫海外直营        指
                         里巴巴下属公司,天猫国际进口超市直营商品采购商

本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中信证券/保荐机构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保荐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发行人的财
天健会计师          指
                         务审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
《证券法》          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修订通过)



                           3-3-1-2-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
《公司法》                   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
《律师法》                   指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 日修订通过)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上市规则》                 指
                                  月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
《编报规则 12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证监
                                  发[2001]37 号)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和司法部部务会议审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指
                                  议通过,于 2007 年 3 月 9 日公布,自 200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中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指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行)》
                                  [2010]33 号)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指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天健会计师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出具的《杭州天元宠
《审计报告》                 指   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1078
                                  号)

                                  天健会计师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天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指   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
                                  审〔2021〕1079 号)

                                  天健会计师 2021 年 3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天元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指   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
                                  报告》(天健审〔2021〕1081 号)




                                    3-3-1-2-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天健会计师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天
《纳税鉴证报告》           指   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主要税种纳税情况
                                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082 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
《法律意见书》             指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康
                                达股发字[2020]第 0049 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
《律师工作报告》           指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
                                作报告》(康达股报字[2020]第 0049 号)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1 号)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2 号)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3 号)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4 号)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五)》(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5 号)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市监局                     指   市场监督管理局

报告期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之连续期间

元                         指   人民币元,文意另有所指除外




                                  3-3-1-2-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5 号



致: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元宠物”或“发行人”)
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出具《补
充法律意见书(一)》,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于 2021 年 2 月 7 日出具《补充
法律意见书(四)》。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委审议意见的落实函》(审核函
[2021]010282 号)的要求,并结合发行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对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若干事项进行了补充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五)》。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律师法》、《管理办法》、《编报规则 12
号》、《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仅基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
实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所查验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进行认定
是以现行有效的(或事实发生时实施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政府主
管部门做出的批准和确认、本所律师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
文书,或本所律师从上述公共机构抄录、复制、且经该机构确认后的材料为依据
做出判断;对于不是从上述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或虽为律师从上述公共机
构抄录、复制的材料但未取得上述公共机构确认的材料,本所律师已经进行必要

                                   3-3-1-2-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对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不具有进行专业判断
的资格。本所律师依据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发表法律
意见并不意味着对该文书中的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明
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所律师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五)》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依法对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已向本所保证,其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或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
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提供之任何文件或事实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所
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申请文件的修改和进一步反馈意见对必备法律文件有影响的,本所将按规定出具
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要求引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五)》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
歧义或曲解。本所律师已对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日的《招股说明
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并确认不存在上述情形。

    本所律师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在查验相关材料和事实的基础上独立、
客观、公正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3-3-1-2-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第一部分 审核问询问题回复

    审核意见 1

    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8 号——
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薛元
潮家族的创业历程,以及未将江灵兵认定为共同控制人之一的原因。请保荐人、
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薛元潮家族的创业历程

    薛元潮家族在宠物行业的创业历程始于 1998 年,薛元潮及薛雅利的父亲薛小
兰于 1998 年 10 月设立上虞市天元工艺品厂、薛雅利于 1999 年 6 月设立杭州天元
工艺品厂,从事宠物窝垫、猫爬架的生产及销售业务。

    1998 年 10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薛元潮、薛雅利的父亲薛小兰在上虞市设立
上虞市天元工艺品厂,从事猫爬架、宠物窝垫的生产、销售业务。由于杭州市余
杭区的经营环境较上虞更为便利,1999 年 6 月,薛雅利在余杭设立了杭州天元工
艺品厂(曾用名为余杭市临平天元工艺品厂),亦主要从事猫爬架、宠物窝垫的生
产、销售业务。杭州天元工艺品厂设立后,业务发展情况较好,薛元潮家族遂将
上虞市天元工艺品厂的相关业务转移到杭州天元工艺品厂。

    2003 年 6 月,因宠物用品业务发展较好,薛元潮家族为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
通过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开展相关业务,遂以现金出资设立了发行人前身天元有
限,并将杭州天元工艺品厂相关业务转移至天元有限。天元有限设立时,薛元潮
家族成员合计持有公司 100%的出资额,股东均为薛元潮家族的成员。

    公司经历次股权变动至今,薛元潮及其家族成员所控制公司股权比例始终保
持在 50%以上,对公司具有绝对控股地位,并始终由薛元潮担任天元有限的执行
董事及天元宠物的董事长。

    二、未将江灵兵认定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

    (一)江灵兵不属于天元宠物创始团队成员
                                  3-3-1-2-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薛元潮家族于 1998 年开始涉足宠物用品行业,并于 2003 年现金出资设立了
天元宠物的前身天元有限,天元有限设立时,薛元潮家族成员合计持有公司 100%
的出资额。薛元潮、江灵兵曾为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同事,并因此相识,江
灵兵与薛元潮家族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关联关系及亲属关系。

    2004 年 9 月,薛元潮为开拓家族宠物用品业务销售渠道,与江灵兵共同出资
设立天元旺旺;天元旺旺设立时,薛元潮、江灵兵的出资比例分别为 60%、40%,
并分别任该公司董事长、董事。2010 年 12 月,为整合经营资源,薛元潮将天元
旺旺宠物用品销售业务逐步转移至天元有限,江灵兵遂以货币资金增资的形式成
为天元有限的少数股东。江灵兵进入宠物行业及入股天元有限的时间均晚于薛元
潮家族,不属于公司的创始团队成员。

    (二)江灵兵持股比例低于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及薛雅利可有效
控制公司

    自 2003 年天元有限设立至今,薛元潮及其家族成员所控制的公司股权比例始
终保持在 50%以上,对公司具有绝对控股地位。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出具之日,薛元潮与薛雅利两人合计控制发行人 64.98%的股份,江灵兵持有公司
15.57%的股份,与薛元潮、薛雅利在持有公司的持股比例上始终保持较大差距;
薛元潮和薛雅利能够决定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可有效控制公司。

    (三)江灵兵与薛元潮家族成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委托持股、一致行动等
特殊安排

    江灵兵与薛元潮家族成员作为天元宠物的股东,共同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双方为投资合作关系,江灵兵与薛元潮家族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关联关系及亲属
关系,亦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共同控制、一致行动关系或表决权委托等特殊约
定或安排。天元宠物《公司章程》亦不存在上述特殊约定。同时,公司所有股东
均已出具说明,确认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薛元潮、薛雅利,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江灵兵不存在其他从事与天元宠物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对外投资公
司,不存在通过未认定江灵兵为共同控制人规避同业竞争的情形。


                                 3-3-1-2-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四)江灵兵自愿承诺延长锁定期

    为增强公司经营团队及主要成员持股结构的稳定性,江灵兵自愿承诺延长其
所持天元宠物股票的锁定期,即自天元宠物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天元宠物股份,也不由天元宠物回购该部分
股份。

       (五)核查意见

    关于薛元潮家族的创业经历以及未将江灵兵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情况,经本
所律师访谈薛元潮及江灵兵,并查阅天元有限、上虞市天元工艺品厂、杭州天元
工艺品厂、天元旺旺的工商登记档案、股东出具的确认文件等资料,本所律师认
为:

    1、江灵兵对发行人的入股时间晚于且独立于薛元潮及其家族成员,不属于发
行人创始团队成员。

    2、发行人始创于薛元潮及其父亲薛小兰、胞妹薛雅利的家族创业,江灵兵作
为后续增资入股的少数股东对发行人不具有共同控制关系;薛元潮与江灵兵二人
在从事宠物用品行业之前均为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员工,因同事关系而结识,
在共同出资设立天元旺旺之前,两人不存在除同事以外的其他关系;江灵兵未列
为发行人共同控制人,符合公司历史沿革及实际情况,具有真实性与合理性。报
告期内,江灵兵不存在其他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对外投资公司,不存
在通过未认定江灵兵为共同控制人规避同业竞争的情形。

    3、自 2003 年天元有限设立至今,薛元潮及其家族成员所控制发行人股权比
例始终保持在 50%以上,对发行人具有绝对控股地位。在持股比例方面,江灵兵
与薛元潮、薛雅利两人控股比例始终保持较大差距,薛元潮和薛雅利能够决定公
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为增强公司经营团队及主要成员持股结构的稳定性,江灵兵已自愿承诺延
长其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即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3-1-2-1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第二部分 补充核查期间的更新事项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主体资格的补充核查


    发行人现持有杭州市市监局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10749489434P 的《营业执照》,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星桥配套区

    法定代表人:薛元潮

    注册资本:6,750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生产:宠物用品、工艺品;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宠物日用
品、宠物饲料;服务:宠物饲料的研发;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道路货物运
输;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成立日期:2003 年 6 月 11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6 月 11 日至长期

    经核查发行人《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档案资料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文件,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截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出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应当解散的下列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3-3-1-2-1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
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
解散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发
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的补充核查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核查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经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为普
通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符合《公司法》第
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1、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职工代表
监事;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根据发行人业务运作的需要设置了相关的职能部门,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
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及《招股说明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声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3-1-2-1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受
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
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经核查,发行人系由天元有限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计算,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已超过 3
年;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和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
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天健会计师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3、根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和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
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发行人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
由天健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4、经核查,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
(一)项的规定。

    5、经核查,发行人主营业务最近 2 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最近 2 年内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
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
条第(二)项的规定。

    6、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涉及
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

                                 3-3-1-2-1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发行人持续经
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7、经核查,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8、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声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 年内不存在贪污、
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
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
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
款的规定。

    9、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
三款的规定。

    (四)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1、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具体内容详见“(三)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规则》第二章第一
节 2.1.1 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本总额为 6,750
万元,本次拟发行股份 2,250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 万元,符合《上
市规则》第二章第一节 2.1.1 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符合《上市规
则》第二章第一节 2.1.1 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审计报告》、《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87,479,341.33 元、
87,183,972.38 元、114,067,500.58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3-3-1-2-1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的净利润分别为 83,533,830.08 元、87,174,380.26 元、100,329,232.27 元。以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
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发行人符合并选择适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一节 2.1.2
第(一)项的规定,符合《上市规则》第二章第一节 2.1.1 第一款第(四)项的规
定。

    (五)结论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三、发行人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的补充核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在册员工共计 1,269 人。

    (一)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劳动用工及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情况

    1、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情况

    (1)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共计为 1,163 人缴纳社会
保险(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06 人未缴纳,未缴纳原
因包括新入职未缴纳、因退休返聘无需缴纳等。

    (2)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共计为 1,163 人缴纳住房
公积金,106 人未缴纳,未缴纳原因包括境外员工无需缴纳住房公积金、新入职/
离职未缴纳、因退休返聘无需缴纳等。

    2、劳动及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根据劳动主管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不存在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未
受到劳动及社会保险主管部门的处罚。


                                   3-3-1-2-1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已经建立住
房公积金账户,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自开户缴存以来未受到过相关行政处罚。

    (二)发行人境外控股公司的劳动用工情况

    1、根据香港刘大潜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宠
物直销及元祐宠物没有雇佣员工。

    2、根据美国 BARNESÞBURG LLP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欧塞艾没有雇佣任何员工。

    3、根据日本林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意见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日宠联
盟目前现有 1 名社长以外,有 1 名员工从事辅助业务,日宠联盟根据日本国劳动
法的规定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日宠联盟的员工雇佣符合
日本国的劳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4、根据德国 REITHER HOFMEISTER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欧哈那共有 1 名员工,欧哈那根据德国劳动法的规定与员工签署劳动合
同。2021 年 1 月 1 日,欧哈那与 Maik Hartje 签署《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
保险,欧哈那的员工雇佣符合德国的劳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对于发行人及境内控股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的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承担所有可能的补缴、追索,保证
发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因此发行人的上述情形不会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

    (五)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与员工签订
劳动合同,按照国家和当地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且有缴纳意愿的员工缴纳了社
会保险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
公积金的情形,发行人主管社会保障机构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国家
和地方劳动和社保行政法规和政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同时,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承担所有可能的补缴、追索,保证发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因此发行人的上述情形不会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
实质障碍。

                                 3-3-1-2-1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四、发行人的业务的补充核查

    (一)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经营范围在补充核查期间未发生变化。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主营业务
没有发生重大变更。

    (二)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主营业
务收入均超过公司当年度营业收入的 99%。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经核查,发行人合法经营,不存在因违法经营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重大行政
处罚的情形。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现持有的《营业执照》以及公司章程,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不存在
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补充核查


    (一)关联方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发行人关联方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宠物直销在柬埔寨新设全资子公司柬埔寨天元,根据柬埔
寨天元持有的《商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柬埔寨天元于 2021 年 1 月 8 日登记,
住所为柬埔寨磅士碑省贡比赛县宗隆乡克罗贝达拉姆村,类型为私营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为 40,000 万瑞尔,宠物直销持有柬埔寨天元 100%的出资额。

    (二)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20 年度


                                  3-3-1-2-1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20 年度

               宁波胜力                         采购商品                                67.28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440.89

         3、本所律师的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实施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
     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补充核查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的不动产权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新增 1 项不动产权及 7 项商品房预售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杭州鸿旺新增不动产权


序                                                     面积         权利                              权利     他项
      权利人       权证号            坐落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m2)           类型                              性质     权利

                                                  土地使用
                                                                   国有建
                                                  权                                    国有建设
                  浙(2021) 杭州市余杭                            设用地
                                                  61,791.70                   工业用    用地使用
                  余杭区不     区塘栖镇宁                          使用权/                           出让/
1    杭州鸿旺                                     /房屋建                     地/非     权至 2067              抵押
                  动产权第         桥大道 291                      房屋(构                           其他
                                                  筑                          住宅      年 3 月 22
                  0033160 号       号 7 幢等                       筑物)所
                                                  122,976.6                                日止
                                                                    有权
                                                  4

         2、发行人新增 7 项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

         发行人与杭州世茂世盈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了《中海发展大厦项目整体销售
     框架协议》,约定发行人以 6,231 万元的价格购买位于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中海
                                                      3-3-1-2-1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发展大厦 2 幢 17 层整体的 7 套写字楼及 23 个地下停车位使用权。杭州世茂世盈
 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杭滨国用(2011)100033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建字第
 330108201900049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根据上述
 协议之约定签署了 7 份《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具体情况如下:

                                                                                            注
序号     权利人     预售合同编号      规划用途           坐落        预测面积    他项权利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
                   杭售许字(2020)
 1      天元宠物                        办公      街道中海发展大厦   317.28 m2     抵押
                     第 004007 号
                                                      2 幢 1701 室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
                   杭售许字(2020)
 2      天元宠物                        办公      街道中海发展大厦   349.35 m2     抵押
                     第 004007 号
                                                      2 幢 1702 室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
                   杭售许字(2020)
 3      天元宠物                        办公      街道中海发展大厦   314.50 m2     抵押
                     第 004007 号
                                                      2 幢 1703 室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
                   杭售许字(2020)
 4      天元宠物                        办公      街道中海发展大厦   323.87 m2     抵押
                     第 004007 号
                                                      2 幢 1704 室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
                   杭售许字(2020)
 5      天元宠物                        办公      街道中海发展大厦   311.94 m2     抵押
                     第 004007 号
                                                      2 幢 1705 室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
                   杭售许字(2020)
 6      天元宠物                        办公      街道中海发展大厦   311.50 m2     抵押
                     第 004007 号
                                                      2 幢 1706 室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
                   杭售许字(2020)
 7      天元宠物                        办公      街道中海发展大厦   326.64 m2     抵押
                     第 004007 号
                                                      2 幢 1707 室

       注:杭州世茂世盈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抵押人将其享有的杭滨国用(2011)100033 号国
 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支行,担保的债务履行期为 2020 年 8
 月 10 日至 2023 年 8 月 9 日。

       发行人已根据《中海发展大厦项目整体销售框架协议》及《浙江省商品房买
 卖合同(预售)》的约定支付完毕价款并办理了网签备案,上述房屋将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交付,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发行人本次购买房屋已于 2020
                                         3-3-1-2-1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年 11 月 7 日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新增的上述不动产权及签署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
       不存在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的
       房产等的情形。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

           1、专利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新增 31 项专利技术,其中境内专利技术
       30 项,境外专利技术 1 项,具体内容如下:

           (1)境内专利技术

                                  取得   专利                                                  专利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方式   类型                                                  期限

                                  自主   外观
 1      天元宠物       猫砂铲                   ZL2020302348097    2020.05.20   2020.10.30     10 年
                                  研发   设计

                     一种宠物用
                                  自主   实用
 2      天元宠物     陪伴型喂食                 ZL2020201178746    2020.01.19   2020.10.30     10 年
                                  研发   新型
                         器

                     一种插接式
                     猫蹭痒座及
                                  自主   实用
 3      天元宠物     安装有该蹭                 ZL2019224704692    2019.12.31   2020.10.30     10 年
                                  研发   新型
                     痒座的猫抓
                         板

                     一种插接式   自主   实用
 4      天元宠物                                ZL2019224805833    2019.12.31   2020.10.30     10 年
                       猫玩具     研发   新型

                                  自主   外观
 5      天元宠物       蹭痒座                   ZL2019307466171    2019.12.31   2020.07.03     10 年
                                  研发   设计

                     一种折叠式   自主   实用
 6      天元宠物                                ZL2019222247777    2019.12.12   2020.08.25     10 年
                       宠物床     研发   新型

                     一种包胶狗   自主   实用
 7      天元宠物                                ZL2019220836851    2019.11.27   2020.08.04     10 年
                        咬绳      研发   新型

                     一种清洁型   自主   实用
 8      天元宠物                                ZL201921989211.7   2019.11.18   2020.08.25     10 年
                       猫砂盆     研发   新型

                                            3-3-1-2-2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取得   专利                                                  专利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方式   类型                                                  期限

                  一种滚筒慢     自主   实用
 9     天元宠物                                ZL201921853295.1   2019.10.30   2020.07.14     10 年
                    食玩具       研发   新型

                  一种智能宠     自主   实用
 10    天元宠物                                ZL201921743663.7   2019.10.17   2020.07.03     10 年
                    物玩具       研发   新型

                                 自主   实用
 11    湖州天元   可旋转猫柜                   ZL202020026557.3   2020.01.07   2020.10.30     10 年
                                 研发   新型

                  一种侧开口     自主   实用
 12    湖州天元                                ZL201922435769.7   2019.12.30   2020.10.30     10 年
                    的猫柜       研发   新型

                                 自主   外观
 13    湖州天元     猫爬柜                     ZL201930741688.2   2019.12.30   2020.08.11     10 年
                                 研发   设计

                  一种圆管端     自主   实用
 14    湖州天元                                ZL201922348582.3   2019.12.24   2020.08.11     10 年
                   塞连接件      研发   新型

                  一种可替换
                                 自主   实用
 15    湖州天元   玩具的猫爬                   ZL201922348594.6   2019.12.24   2020.10.30     10 年
                                 研发   新型
                      架

                  一种内口封
                                 自主   实用
 16    湖州天元   边条及其组                   ZL201922035838.5   2019.11.22   2020.08.07     10 年
                                 研发   新型
                  合式封边件

                  封闭式封边     自主   实用
 17    湖州天元                                ZL201922037149.8   2019.11.22   2020.08.11     10 年
                      条         研发   新型

                                 自主   外观
 18    杭州赛旺   宠物包(二)                 ZL202030209877.8   2020.05.11   2020.09.11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19    杭州赛旺   宠物包(一)                 ZL202030209887.1   2020.05.11   2020.09.11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20    杭州赛旺     编织绳                     ZL202030210508.0   2020.05.11   2020.09.11     10 年
                                 研发   设计

                  猫玩具(益智   自主   外观
 21    杭州赛旺                                ZL202030164806.0   2020.04.21   2020.09.11     10 年
                     盘)        研发   设计

                  猫抓板(星     自主   外观
 22    杭州赛旺                                ZL202030164807.5   2020.04.21   2020.09.11     10 年
                     球)        研发   设计

                  猫爬架(仙人   自主   外观
 23    杭州赛旺                                ZL202030164808.X   2020.04.21   2020.09.11     10 年
                     掌)        研发   设计


                                           3-3-1-2-2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取得     专利                                                       专利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方式     类型                                                       期限

                                      自主     外观
 24     杭州热宠      宠物磨牙棒                        ZL202030329617.4      2020.06.24    2020.11.13    10 年
                                      研发     设计

                      喂食喂水器      自主     外观
 25     杭州热宠                                        ZL202030297962.4      2020.06.12    2020.11.13    10 年
                       (宠物)       研发     设计

                      一种宠物用      自主     实用
 26     杭州热宠                                        ZL202020765781.4      2020.05.11    2020.12.22    10 年
                        洗澡刷        研发     新型

                                      自主     外观
 27     杭州热宠      宠物饮水机                        ZL202030156821.0      2020.04.17    2020.08.25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刷(河      自主     外观
 28     杭州热宠                                        ZL202030157324.2      2020.04.17    2020.08.25    10 年
                         豚)         研发     设计

                      宠物刷(水      自主     外观
 29     杭州热宠                                        ZL202030157335.0      2020.04.17    2020.08.25    10 年
                         母)         研发     设计

                   宠物刷(仙人        自主     外观
 30     杭州热宠                                        ZL202030157629.3      2020.04.17    2020.08.25    10 年
                          球)         研发     设计


            (2)境外专利技术

序号    专利权人          名称         专利号/申请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类别      专利期限     取得方式

                      Play houses
 1      天元宠物                      007783758-0001           2020.04.02   外观设计        5年        自主研发
                      for animals


            2、商标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新增 2 项注册商标,其中境内注册商标
       1 项,境外注册商标 1 项,具体内容如下:

            (1)境内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1                           39591530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30.07.20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对第“14111747”号

                                                  3-3-1-2-2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伊丽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评字[2021]第 0000053121 号)、《关于对第
     “14111764”号伊丽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评字[2021]第 0000053094 号)、
     《关于对第“14112088”号伊丽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评字[2021]第
     0000053082 号)、《关于对第“14112114”号伊丽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
     评字[2021]第 0000053070 号)、《关于对第“22841361”号伊丽商标无效宣告请求
     裁定书》(商评字[2021]第 0000053062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驳回内蒙古伊利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提出的商标无效申请,上述争议商标
     均予以维持。

         (2)境外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注册人            申请日        类别      注册区域      取得方式


 1                      6314732      天元宠物        2020.05.07       20         日本        原始取得



         3、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拥有的著作权

         (1)软件著作权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新增 2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取得方式    权利范围    首次发表日期

                        天元随机四方连
     1      湖州天元                       2020SR162175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20.09.20
                            续软件

                        天元四边形镶嵌
     2      湖州天元                       2020SR1624428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20.09.20
                            软件


         (2)美术作品著作权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新增 11 项美术作品著作权,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创作完成日期     首次发表日期       作品类别




                                                3-3-1-2-2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PLEASAN         黔作登字
  1     天元宠物                     2020-F-0010        2011.04.18        2011.04.25         美术作品
                        TPET
                                        5680

                      树叶狗线        黔作登字
  2     天元宠物                     2020-F-0010        2015.12.10        2016.01.01         美术作品
                        条图案
                                        6257
                                      黔作登字
  3     天元宠物      Made4Pets      2020-F-0010        2015.07.15        2015.08.01         美术作品
                                        6284

                      猫狗线条        黔作登字
  4     天元宠物                     2020-F-0010        2016.10.11        2017.01.01         其他作品
                        图案
                                        6520
                                      黔作登字
  5     天元宠物      PureBliss      -2020-F-001        2016.10.11        2017.01.01         美术作品
                                        06569

                      petstar 年      黔作登字
  6     天元宠物                     -2020-F-001        2015.06.15        2015.06.30         美术作品
                       份图案
                                        08178

                       TRYME          黔作登字
  7     天元宠物                     -2020-F-001        2015.05.25        2015.06.01         美术作品
                       狗图案
                                        08179
                                      黔作登字
  8     天元宠物       鹿图案        -2020-F-001        2016.10.29        2016.11.01         美术作品
                                        08180

                      Petstar 杨      黔作登字
  9     天元宠物                     -2020-F-001        2018.06.15        2018.06.30         美术作品
                      柳条图案
                                        08337

                      阴阳猫狗        黔作登字
 10     天元宠物                     -2020-F-001        2016.05.28        2016.06.15         美术作品
                        图案
                                        08338

                       TENNIS         黔作登字
 11     天元宠物                     -2020-F-001        2017.12.28        2018.01.01         美术作品
                        图案
                                        08746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房屋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三处
  租赁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用途      租金/月

                                   1955 Burgundy
                   Elite Pet                                         2021.01.01-
 1     欧塞艾                      Pl Ontario, CA      929.03                         仓库    8,500 美元
                   Group,Inc                                         2021.12.30
                                       9176


                                                3-3-1-2-2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113 SE 22nd
                     Seasons       St,Bentonville,                   2020.09.01-
2       欧塞艾                                          222.22                         办公     2,333 美元
                  Group,LLC        Benton County                     2023.08.30
                                     Arkansas
                                       Phum
                      HIN           krobaytram
        柬埔寨                                                       2021.01.10-2
3                 SOKCHAM         村,Chongrok 公       3,000.00                        仓库     3,900 美元
        天元                                                          026.01.10
                    ROEUN          社,Kongpisery
                                   区,磅士卑省


        七、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的补充核查


        (一)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新
增重大合同如下:

        1、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同 2020 年度前五大客户签订的正在履行的大
额销售订单情况如下:

序号        相对方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万美元)           签订日期

    1     Kmart Aus            宠物笼、猫屋、宠物床等                             117.84      2020.12.23

    2    天猫海外直营                以订单为准                         以订单额为准          2020.03.13

    3       Chewy               猫爬架、宠物服饰等                                 11.92      2020.11.05

    4     Walmart Inc                  猫爬架                                       2.65      2020.12.13

    5      Amazon                      宠物床                                       1.18      2020.12.04


        2、重大采购合同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合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同
2020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正在履行的主要采购框架协议如下:

序号             相对方              采购内容           合同价款                     合同期限

    1     有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品           228.36 万元             2020.09.24 签订

    2    浦江县万欣工艺有限             成品         以采购订单为准       2020.10.17 至 2021.10.16

                                                3-3-1-2-2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公司

        浦江县宏伟工艺有限
 3                               成品        以采购订单为准       2020.10.14 至 2021.10.13
               公司

        武义新艺休闲用品有
 4                               成品        以采购订单为准       2020.10.12 至 2021.10.11
              限公司

        嵊州市越悦宠物用品
 5                               成品        以采购订单为准       2020.10.18 至 2021.10.17
             有限公司


       3、借款合同

                                                                     合同金额
序号    借款主体             银行                    合同编号                     合同期限
                                                                     (万元)

                      余杭农村商业银行星桥                                       2020.11.11-
 1      杭州鸿旺                               8031120200052949       1,800.00
                              支行                                               2025.06.30

                      余杭农村商业银行星桥                                       2020.11.11-
 2      杭州鸿旺                               8031120200052951       4,900.00
                              支行                                               2027.12.30

                                               (30200000)浙商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26-
 3      杭州鸿旺                                 银借字[2020]第       1,500.00
                            余杭支行                                             2021.05.25
                                                   04145 号


       2020 年 11 月 11 日,杭州鸿旺与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
桥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8031120200052949),约定余杭农村
商业银行星桥支行向杭州鸿旺提供固定资产借款 1,8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担保为杭州鸿旺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签署的编号为 8031320180002109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2020 年 11 月 11 日,杭州鸿旺与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
桥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8031120200052951),约定余杭农村
商业银行星桥支行向杭州鸿旺提供固定资产借款 4,9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0 日,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担保为杭州鸿旺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签署的编号为 8031320180002109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2020 年 11 月 26 日,杭州鸿旺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签订了《借
款合同》(编号:(30200000)浙商银借字[2020]第 04145 号),约定浙商银行股


                                        3-3-1-2-2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向杭州鸿旺提供 1,500 万元短期资金流动贷款,借款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5 月 25 日,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担保为天元宠物于 2019
年 8 月 1 日签署的编号为(331111)浙商银高抵字[2019]第 00213 号的最高额抵
押合同及天元宠物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签署的编号为(331111)浙商银高保字[2020]
第 00107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承诺,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已履行
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

     (三)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承诺,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五)》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
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四)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1、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占其他应收款合计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内容   金额(元)
                                                                       数的比例(%)

       余杭区国家税务局             出口退税款       9,599,669.93                  81.49


黑与白(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200,000.00                    1.70



     京东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130,498.00                    1.11


     有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100,000.00                    0.85

 名创优品(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押金保证金        100,000.00                    0.85

             合计                         -         10,130,167.93                  85.99


     2、其他应付款为押金保证金 391,300.00 元、往来和暂收款 289,883.19 元以及
应付报销款 402,984.57 元。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均因正常的生
产经营活动发生。


                                      3-3-1-2-2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八、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的补充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宠物
   直销在柬埔寨新设全资子公司柬埔寨天元,柬埔寨天元的具体情况见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五)》之“四、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补充核查”。


         九、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的补充核查


         经核查,发行人在补充核查期间未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十、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的补充核查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补充核查期间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会议、2 次董事会会议及 2 次监事会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及决议、记录的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的补充核查


         经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补充核查期间未发生变化。


         十二、发行人税务和财政补贴的补充核查


         (一)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1、根据《审计报告》和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目前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
                 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      17%/16%/13%、11%/10%/9%、6%,出口货物享
增值税           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    受退(免)税政策,退税率分别为 17%/16%、15%、
                                                                 注1
                 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    13%、10%、9%、6%
                 应交增值税


                                       3-3-1-2-2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
                     减除 30%后余值的 1.2%计缴;
房产税                                                                    1.2%、12%
                     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应缴流转税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应缴流转税税额                                 2%

                                                      39.38%、30.825%-32.825%、25.89%、25%、16.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0%、15%、子公司欧塞艾根据所在地税法按应
                                                                            注2
                                                      纳税所得额分级计缴

         [注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

   文件的规定,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7%和 11%税率的,税率和出口退税率分别调整为 16%、1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

   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文件的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

   进口货物,原适用 16%和 10%税率的,税率和出口退税率分别调整为 13%、9%。

         主要产品的退税率如下:

               产品类型                                          退税率

   化纤制宠物窝垫和化纤制宠物       22018 年 4 月之前主要是 17%,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3 月为
                 玩具                                 16%,2019 年 4 月起为 13%

               猫爬架                                             13%

                                    22018 年 10 月之前是 13%,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3 月为 16%,
             PVC 狗窝
                                                           2019 年 4 月为 13%

         [注 2]: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湖州天元                           15%                15%                  15%

          宠物直销                          16.5%              16.5%                16.5%

          杭州特旺                           20%                20%                  25%

          杭州赛旺                           25%                20%                    -

                                              3-3-1-2-2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杭州热宠                         20%             20%                -

      杭州小兽星                       20%             20%                -

      元祐宠物                        16.5%           16.5%               -

            注3
      欧塞艾                        22-29.84%       22-29.84%        22-29.84%

                  注4
      日宠联盟                       25.89%           25.89%          25.89%

            注5
      欧哈那                     30.825-32.825%          -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25%             25%              25%

    [注 3]:包含联邦税和州税等

    [注 4]:系包含法人税、法人事业税等的中小企业综合税率

    [注 5]:包含企业所得税、团体附加税以及营业税,计税基础均为企业利润,税率分别为

15%、0.825%以及 15%-17%。


     2、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符合现行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二)税收优惠及其依据

     1、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湖州天元享受的税收优惠

     2018 年 11 月 30 日,湖州天元获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浙 江 省 税 务 局 联 合 颁 发 的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编 号 :
GR20183300076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湖州天
元 2018-2021 年度享受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2、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杭州赛旺、杭州特旺及控股子公司杭州热宠、杭州小兽
星在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2 号)第一条的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
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

                                       3-3-1-2-3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
 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杭州特旺、杭州热宠、杭州小兽星于 2019-
 2020 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杭州赛旺于 2019 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
 认定标准,享受该税收优惠。

       3、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补充核查期间享受的上述税收
 优惠政策合法、法规、真实、有效。

       (三)根据税收征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
 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杭州赛旺、湖州天元、杭州鸿旺、杭州特旺、杭州小
 兽星、杭州热宠在报告期内依法纳税,不存在偷税、漏税、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
 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四)根据香港刘大潜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宠物直销及元祐宠物自成
 立至该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没有欠税或违税行为。

       根据美国 BARNESÞBURG LLP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欧塞艾依法依规
 纳税,不存在因未适当纳税而遭受法律或行政程序的情形。

       根据日本林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日宠联盟依法纳税,不存在偷逃
 税款等税务违法行为,没有被税务专管单位处罚过的情况发生。

       根据德国 REITHER HOFMEISTER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欧哈那依法依规纳税,
 不存在因税务事项违规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专项拨款、政府补助

       1、根据《审计报告》《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享受的与收益相关,且用于
 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主要专项拨款、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补贴项目     补贴金额              享受补贴依据           批准机关

                                    3-3-1-2-3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关于下达 2019 年浙江省商务促
                                进财政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余商务〔2020〕8 号)、《关于下
    2020 年杭州市                                                   杭州市余杭区商
                                达 2019 年度余杭区开放型经济发
1   商务发展(外贸)   204.51                                       务局、杭州市余杭
                                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及 2020 年
     财政专项资金                                                      区财政局
                                杭州市商务发展(外贸发展专项)
                                项目资金的通知》(余商务〔2020〕
                                               62 号)

                                《关于做好 2020 年失业保险稳岗      杭州市人力资源
                                返还返还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      和社会保障局、杭
                                〔2020〕48 号)、《德清县人力资源   州市财政局、德清
2      社保返还         59.26
                                和社会保障局 德清县财政局关于       县人力资源和社
                                做好 2020 年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      会保障局、德清县
                                        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局

    2019 年度“鲲鹏             《关于组织申报 2019 年度“鲲鹏
                                                                    杭州市经济和信
3   计划”大企业大      50.00   计划”大企业大集团上规模奖励的
                                                                        息化局
    集团上规模奖励              通知》杭经信运行〔2020〕98 号

                                《关于下达 2019 年度余杭区开放
                                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
                                批)的通知》(余商务〔2020〕9       杭州市余杭区商
    余杭区开放型经
4                       51.19   号)、《关于下达 2019 年度余杭区    务局、杭州市余杭
    济发展专项资金
                                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         区财政局
                                三批)的通知》(余商务〔2020〕
                                               87 号)

                                《关于下达 2019 年度“经济发展特    杭州市余杭区发
    开放型经济高质
5                       30.00   别贡献奖”等奖励资金的通知》(余    展和改革局、杭州
       量发展奖
                                      发改〔2020〕39 号)           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0 年余杭区               《关于下达 2020 年余杭区第三批      杭州市余杭区人
6   新增流动资金贷      10.82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财政扶持资金        民政府金融办公
    款财政扶持资金              的通知》(余金融办〔2020〕43 号)         室

                                《疫情期间政策兑现申请》(德政      德清县经济和信
7   新员工就业补贴       8.00
                                        发〔2020〕7 号)                息化局

                                《关于下达 2019 年浙江省商务促      杭州市余杭区商
8    商贸纳统奖励        7.00   进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务局、杭州市余杭
                                    (余商务〔2020〕66 号)            区财政局

    余杭区人力社保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        杭州市余杭区人
9                        6.30
    局引才奖励及交              间人才招引的若干意见》(余人社      力资源和社会保

                                  3-3-1-2-3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通补贴                            发〔2020〕52 号)               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杭
                                                                     州市商务局、杭州
                                    《关于下达 2020 年杭州市第一批
     跨境电商平台推                                                  市中国(杭州)跨
10                           5.31   跨境电子商务资金的通知》(杭财
       广项目奖励                                                    境电子商务综合
                                           企〔2020〕25 号)
                                                                     试验区建设领导
                                                                       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     杭州市人力资源
     以工代训专项补
11                           3.50   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94   和社会保障局、杭
           贴
                                                  号)                 州市财政局

12        其他           12.49                     -                         -


     2、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享受的专项拨款、政府
补助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六)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及享受
的税收优惠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发行人境外控股公司执行的税
种、税率符合注册地所在国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于 2020 年度享受的
专项拨款、政府补助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依法纳税,
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十三、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的补充核查


     (一)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
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补充核查期间内不存在因违
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补充核查期间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质量监督法律、行政法

                                     3-3-1-2-3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规的规定而受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
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补充核查期间内不存在因违
反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
保护的要求,补充核查期间内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情形,未受到过相关行政处罚;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补
充核查期间内不存在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情形,未受到过相关行政处罚。


    十四、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补充核查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1、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出具的书面承诺,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src.gov.cn )、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
(http://shixin.csrc.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
中 国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2、境外子公司的诉讼、仲裁

    根据香港刘大潜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核查期间,宠物直销及元祐
宠物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根据美国 BARNESÞBURG LLP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核查期间,
欧塞艾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根据日本林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核查期间,日宠联盟不存在
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3-3-1-2-3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根据德国 REITHER HOFMEISTER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核查期间,欧哈
那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二)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及薛雅利、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
股份的股东出具的书面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及薛
雅利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股份的主要股东江灵兵、同旺投资、杭州乐
旺、联创永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书面承
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四)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薛元潮、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及薛雅利出具的
书面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
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安全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五、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次上市的实质条件;补充核查期间,发
行人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招股说明
书》引用本所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
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
见书(四》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的内容适当。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3-3-1-2-3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公章)




    单位负责人:乔佳平                       经办律师:杨     健




                                                         张晓光




                                                         邢    靓




                                                   年       月       日




                                3-3-1-2-36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5th Floor, Building C,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邮编/Zip Code:100027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65527227

                                   网址/Website:http://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6 号




                                          二〇二一年九月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目       录
释     义 ................................................................................................................................................2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主体资格的补充核查 .............................................................................8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的补充核查.....................................................................................9

三、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补充核查...............................................................................12

四、发行人的业务的补充核查.......................................................................................................15

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补充核查...........................................................................................16

六、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补充核查...............................................................................................18

七、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的补充核查...................................................................................58

八、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的补充核查 .......................................................................61

九、发行人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的补充核查...............................................................................61

十、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的补充核查 ...................................................................63

十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的补充核查 ...........................63

十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的补充核查 ...........................................64

十三、发行人税务和财政补贴的补充核查...................................................................................64

十四、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的补充核查 ...............................................68

十五、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的补充核查...................................................................................69

十六、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补充核查...................................................................................69

十七、结论性意见 ..........................................................................................................................70




                                                                     3-3-1-3-1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释   义

发行人/天元宠物/公司/股份公司   指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天元有限              指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发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本次发行上市、首发              指
                                     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同旺投资                        指   杭州同旺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杭州乐旺                        指   杭州乐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联创永溢                        指
                                     行人的股东

                                     长兴新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
新兹投资                        指   名为杭州新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行人的股东

                                     杭州御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
御硕投资                        指
                                     东

湖州天元                        指   湖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鸿旺                        指   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赛旺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
杭州赛旺                        指
                                     公司,曾用名为杭州赛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杭州特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杭州赛旺的全资子公
杭州特旺                        指
                                     司

                                     杭州小兽星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
杭州小兽星                      指
                                     司

杭州热宠                        指   杭州热宠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宁波胜力宠物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参股子
宁波胜力                        指
                                     公司

                                     日本宠物联盟株式会社,系发行人在日本的控股子公
日宠联盟                        指
                                     司

                                     Pet Direct International Limited,系发行人在香港的全
宠物直销                        指
                                     资子公司



                                      3-3-1-3-2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One Source International,LLC,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宠
欧塞艾                     指
                                物直销在美国的全资子公司

                                ONE SOURCE INTERNATIONAL UK BRANCH
OSI UK                     指
                                LTD,系发行人在英国的全资子公司

欧哈那                     指   Ohana GmbH,系发行人在德国的全资子公司

                                Yuanyou Pets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系发行人
元祐宠物                   指
                                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柬埔寨天元鼎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CAMBODIAN
                                TIANYUAN DINGWANG PET PRODUCTS CO.,
柬埔寨天元                 指
                                LTD.),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宠物直销在柬埔寨的全
                                资子公司

                                Alibaba.com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 Limited,系
天猫海外直营               指   阿里巴巴下属公司,天猫国际进口超市直营商品采购
                                商,系发行人的客户

本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中信证券/保荐机构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保荐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发行人的财
天健会计师                 指
                                务审计机构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指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021 年半年报)》

                                天健会计师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出具的《杭州天元宠
《审计报告》               指   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9958
                                号)

                                天健会计师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天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指   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
                                审〔2021〕9959 号)

                                天健会计师 2021 年 9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天元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指   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961 号)




                                 3-3-1-3-3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天健会计师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天
《纳税鉴证报告》           指   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税种纳
                                税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962 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
                                律意见书(六)》(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6 号)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监局                     指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份
报告期                     指
                                之连续期间

元                         指   人民币元,文意另有所指除外




                                 3-3-1-3-4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6 号



致: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天元宠物”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天元宠物申请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
问,本所律师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
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康达
股发字[2020]第 0049 号)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康达股报字[2020]
第 0049 号),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出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
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1 号),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出具《北京市康达律师
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2 号),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出
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3 号),于
2021 年 2 月 7 日出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康达股发字[2020]
第 0049-4 号),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出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
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五)》(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5 号)。

    同时,根据 2021 年 2 月 5 日实施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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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发布
的《关于创业板落实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股东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核查,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出具《北
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核查
报告》(康达法意字[2021]第 0378 号);根据 2021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2 号》的要求,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证监
会系统离职人员情况及是否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发行人情况进行了
核查,并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出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
品股份有限公司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专项说明》 康达法意字[2021]第 1446
号),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出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专项说明》(康达法意字[2021]第 1446-1
号)。

    现根据发行人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
行上市有关的若干事项进行了补充核查,并出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
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
书(六)》(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6 号)。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律师法》《管理办法》《编报规则 12 号》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现行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仅基于《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
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所查验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进行认定是
以现行有效的(或事实发生时实施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政府主管
部门做出的批准和确认、本所律师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
文书,或本所律师从上述公共机构抄录、复制、且经该机构确认后的材料为依据
做出判断;对于不是从上述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或虽为律师从上述公共机
构抄录、复制的材料但未取得上述公共机构确认的材料,本所律师已经进行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


                                   3-3-1-3-6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本所律师对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不具有进行专业判断
的资格。本所律师依据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发表法律
意见并不意味着对该文书中的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明
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所律师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补充法
律意见书(六)》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确。《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
所律师依法对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已向本所保证,其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或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
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提供之任何文件或事实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所必
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申请文件的修改和进一步反馈意见对必备法律文件有影响的,本所将按规定出具
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要求引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补充法律
意见书(六)》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
或曲解。本所律师已对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出具日的《招股说明书》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并确认不存在上述情形。

    本所律师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在查验相关材料和事实的基础上独立、
客观、公正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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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主体资格的补充核查


    发行人现持有杭州市市监局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10749489434P 的《营业执照》,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星桥配套区

    法定代表人:薛元潮

    注册资本:6,750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生产:宠物用品、工艺品;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宠物日用
品、宠物饲料;服务:宠物饲料的研发;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道路货物运
输;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成立日期:2003 年 6 月 11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6 月 11 日至长期

    经核查发行人《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档案资料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文件,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截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六)》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出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应当解散的下列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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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
解散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发
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的补充核查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核查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经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为普
通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符合《公司法》第
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1、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职工代表
监事;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根据发行人业务运作的需要设置了相关的职能部门,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
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及《招股说明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六)》出具之日,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
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
规定。

    4、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声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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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
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经核查,发行人系由天元有限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计算,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已超过 3
年;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和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
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天健会计师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3、根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和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
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发行人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
由天健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4、经核查,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
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
条第(一)项的规定。

    5、经核查,发行人主营业务最近 2 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最近 2 年内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
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
条第(二)项的规定。

    6、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涉及
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
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发行人持续经

                                 3-3-1-3-10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7、经核查,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8、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声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 年内不存在贪污、
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
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
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
款的规定。

     9、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
三款的规定。

     (四)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1、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具体内容详见“(三)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规则》第二章第一
节 2.1.1 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本总额为 6,750
万元,本次拟发行股份 2,250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 万元,符合《上
市规则》第二章第一节 2.1.1 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符合《上市规
则》第二章第一节 2.1.1 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审计报告》、《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份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87,479,341.33 元、87,183,972.38 元、114,067,500.58 元、45,413,062.60 元,扣除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83,533,830.08 元 、
                                       3-3-1-3-11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87,174,380.26 元、100,329,232.27 元、38,741,068.79 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发行人符合并选择适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一节 2.1.2 第(一)项的规定,
符合《上市规则》第二章第一节 2.1.1 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五)结论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三、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补充核查


    (一)发行人股东杭州乐旺的股东在发行人处任职的变化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出具之日,杭州乐旺持有发行人 694.68 万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0.29%。

    根据杭州乐旺现持有的余杭区市监局于 2020 年 9 月 1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105966287701),杭州乐旺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7 日,
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桥北路 171 号 5 楼 537 室,注册资本为
139.1138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薛元潮,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
控股),营业期限为 2012 年 6 月 7 日至 2062 年 6 月 6 日,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
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
财等金融服务)”。

    2021 年 4 月,股东陈双双辞去销售部业务员职务;2021 年 7 月股东鲍小云辞
去销售部业务主管职务。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出具之日,杭州乐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中的任职

   1      薛元潮          131.5641                94.57         董事长

   2       叶平             0.7009                 0.50   供应链中心业务主管

   3      夏婉玉            0.7009                 0.50     区域销售经理


                                     3-3-1-3-12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4      吾灵建            0.7009                0.50       区域销售经理

    5       朱伟             0.6008                0.43      销售部业务主管

    6      吕睿直            0.6008                0.43      销售部业务主管

    7       张丽             0.6008                0.43    产品中心平面部经理

    8       陈琳             0.5006                0.36      销售部业务主管

    9      赵晋芳            0.5006                0.36      销售部业务主管

   10      陈双双            0.5006                0.36       /(已离职)

   11      朱丽晓            0.4005                0.29    供应链中心核价组长

   12      鲍小云            0.4005                0.29       /(已离职)

   13       宋辉             0.4005                0.29   监事、销售部业务主管

   14      许晓琳            0.4005                0.29       销售部业务员

   15       陈燕             0.4005                0.29      销售部业务组长

   16       吴涛             0.1402                0.10      销售部业务组长

        合计               139.1138            100.00              -


    (二)发行人股东联创永溢出资情况的变化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出具之日,联创永溢持有发行人 375.00 万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5.56%。

    根据联创永溢现持有的杭州市上城区市监局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核发的《营
业 执 照 》, 联 创 永 溢 成 立 于 2010 年 10 月 8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10256300489XB,住所为上城区安家塘 52 号 101 室,注册资本为 70,000 万
元,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
范围为“服务: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
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
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核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联创永溢提供的工商档案,2021 年 7 月 20 日,联创永溢召开合伙人会


                                      3-3-1-3-13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议,同意新增严春英、宁波钜渲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有限合伙人;同
意原有限合伙人王晶、余干永泽商行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丽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退伙;同意王晶持有的出资额由 910 万元减少至 0 万元,同意余干永泽商行贸易
有限公司持有的出资额由 3,700 万元减少至 0 万元,同意杭州丽迈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持有的出资额由 500 万元减少至 0 万元;同意新增合伙人严春英持有的合伙
份额由 0 万元增加至 910 万元,同意新增合伙人宁波钜渲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有的合伙份额由 0 万元增加至 3,700 万元;同意浙江怡海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持有的合伙份额由 1,500 万元增加至 2,000 万元。

      2021 年 7 月 20 日,联创永溢全体合伙人签署《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021 年 7 月 20 日,联创永溢在杭州市上城区市监局办理完成了本次变更登
记手续。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出具之日,联创永溢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浙江三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4.29        有限合伙人

 2                 孙文                     6,450          9.21        有限合伙人

        桐乡市毅能设备制造股份有
 3                                          4,900          7.00        有限合伙人
                  限公司

 4      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850          5.50        有限合伙人

        宁波钜渲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5                                          3,700          5.29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

        上海拜门投资管理中心(普
 6                                          3,000          4.29        有限合伙人
                通合伙)

 7         杭州信源银楼有限公司             2,850          4.07        有限合伙人

 8       诸暨市宝艺珍珠有限公司             2,600          3.71        有限合伙人

 9                张雪娟                    2,550          3.64        有限合伙人

 10                汤锦                     2,500          3.57        有限合伙人

 11               徐顺友                    2,400          3.43        有限合伙人

 12                陈涛                     2,000          2.86        有限合伙人


                                     3-3-1-3-14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13               戚荣林                  2,000        2.86    有限合伙人

 14       上海洋昶商务咨询中心            2,000        2.86    有限合伙人

 15     浙江贝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        2.86    有限合伙人

 16     浙江银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        2.86    有限合伙人

 17     杭州敏杰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2,000        2.86    有限合伙人

 18      诸暨周东珵贸易有限公司           2,000        2.86    有限合伙人

 19     浙江怡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0        2.86    有限合伙人

 20               余凤姣                  1,590        2.27    有限合伙人

 21               蔡晓玉                  1,410        2.01    有限合伙人

 22     杭州炫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50        1.79    有限合伙人

 23               应菊莲                  1,190        1.70    有限合伙人

 24     杭州易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00        1.57    有限合伙人

 25               杨璠                    1,050        1.50    有限合伙人

 26               严春英                    910        1.30    有限合伙人

 27     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00        1.00    普通合伙人

             合   计                     70,000      100.00         -


      (三)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天元宠物的发起人、股东具备作为发起人、
股东的资格;发起人、股东的投资行为合法、有效。薛元潮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薛元潮与薛雅利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两年内
没有发生变更。

      四、发行人的业务的补充核查


      (一)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经营范围在补充核查期间未发生变化。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主营业务
没有发生重大变更。

      (二)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均超过公司当年度营业收入的 98%。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3-3-1-3-15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经核查,发行人合法经营,不存在因违法经营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重大行政
     处罚的情形。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现持有的《营业执照》以及公司章程,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不存在
     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补充核查


         (一)发行人关联方变化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审计报告》等资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出具之日,发行人关
     联方变化情况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

         根据天元宠物现持有的浙江省商务厅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核发的《企业境外
     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3300202100526 号)、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核发的《关于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余发改境外备[2021]第 23 号)
     及 OSI UK 持有的注册登记文件,天元宠物在英国新设子公司 OSI UK,OSI UK 成
     立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组织代码为 13511246,住所为 Woodberry House 2
     Woodberry Grove,Finchley,London,N12 0DR。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出具之日,发行人持有 OSI UK 100%的出资
     额。

         2、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或担任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的企业如下: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序号    关联自然人姓名                                持股或任职的企业       持股或担任的职务
                             管理人员的关系

 1            江彩冬     董事、总经理江灵兵的父亲     杭州与时和投资有限    持股 70.00%;担任执

                                         3-3-1-3-16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公司              行董事兼总经理

                                                                 持股 30%;担任执行
                                          温岭市容大环保设备
                                                                 董事兼经理(实际控
                                                有限公司
                                                                   制人为江灵兵)

                                          温岭市恒其德环保设     持股 55%;担任执行
                                              备有限公司             董事兼经理

                                          杭州格林森园艺科技     持股 90%;担任执行
                                                有限公司             董事兼经理

2   江灵祥   董事、总经理江灵兵的胞弟     温岭市金鹿投资咨询
                                                                       持股 70%
                                              服务有限公司

                                          温岭市鹤丰服装有限
                                                                       持股 50%
                                                  公司

                                          杭州与时和投资有限
                                                                       持股 30%
                                                  公司

                                          京山华中优质种草基
                                                                       担任董事
                                            地发展有限公司

                                          温岭市容大环保设备     持股 70%(实际控制
                                                有限公司             人为江灵兵)

                                          杭州森森丝绸有限公     持股 100%;担任执行
                                                  司                 董事兼总经理
3   王欢君   董事、总经理江灵兵的配偶
                                          杭州畅盈投资咨询有
                                                                       持股 33%
                                                限公司

                                          内江市隆携企业管理
                                                                       担任董事
                                            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温岭市松门富源海上
4   王夏福   董事、总经理江灵兵的岳父                                 持股 100%
                                              油品经营部

                                          温岭市恒其德环保设
                                                                       持股 45%
             董事、总经理江灵兵的胞弟         备有限公司
5   朱肖红
                   江灵祥的配偶           温岭市金鹿投资咨询     持股 30%;担任执行
                                              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兼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虞晓春的配     杭州枭禾会展有限公
6   余渊平                                                             持股 50%
                         偶                       司

             董事、副总经理虞晓春的配     杭州枭禾会展有限公     持股 50%;担任执行
7   余忠凡
                 偶余渊平的父亲                   司                 董事兼经理

8   余月朵   董事、副总经理虞晓春的配      诸暨市梦丝服装店           个体工商户

                             3-3-1-3-17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偶余渊平的母亲

                                                      杭州余杭区径山镇圣
                                                                                  个体工商户
                       董事、财务负责人张中平的         威廉汽车维修厂
9          张中华
                                 胞弟                 杭州余杭区径山镇八
                                                                                  个体工商户
                                                        老头汽车快修店

        (二)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21 年度 1-6 月

           宁波胜力                   采购商品                             9.75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1-6 月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31.75


        3、本所律师的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实施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
    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补充核查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

        1、不动产权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不
    动产权情况如下:

                                         3-3-1-3-18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                                                    面积      权利                             权利     他项
          权利人        权证号       坐落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m2)        类型                             性质     权利

                                                 土地使用      国有建
                                                                                    国有建设
                   浙(2017)     杭州市余杭     权            设用地
                                                                          工业用    用地使用
                   余杭区不动     区星桥街道     26,666.80     使用权/                           出让/
1     天元宠物                                                            地/非    权至 2057              抵押
                        产权第    星灵街 10-1    /房屋建       房屋(构                          其他
                                                                          住宅     年 2 月 26
                   0119754 号      号 1 幢等     筑            筑物)所
                                                                                      日止
                                                 63,323.94      有权

                                  禹越镇杭海     土地使用
                                                               国有建               国有建设
                   浙(2019)     路 183 号 1、 权
                                                               设用地     工业用    用地使用     出让/
                   德清县不动     3 幢、禹越     26,676.57
2     湖州天元                                                 使用权/    地/工    权至 2053     自建     抵押
                        产权第     镇杭海路      /房屋建
                                                               房屋所         业    年6月1        房
                   0010779 号     183 号综合     筑
                                                                有权                  日止
                                     楼等        38,653.26

                                                 土地使用
                                                               国有建
                                                 权                                 国有建设
                   浙(2021)     杭州市余杭                   设用地
                                                 61,791.70                工业用    用地使用
                   余杭区不动     区塘栖镇宁                   使用权/                           出让/
3     杭州鸿旺                                   /房屋建                  地/非    权至 2067              抵押
                        产权第    桥大道 291                   房屋(构                          其他
                                                 筑                       住宅     年 3 月 22
                   0033160 号      号 7 幢等                   筑物)所
                                                 122,976.6                            日止
                                                                有权
                                                 4

             2、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

             2020 年 11 月 30 日,天元宠物与杭州世茂世盈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了 7 份《浙
      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已根据《中海发展大厦项目整体销售框架协议》
      约定支付完毕价款并办理了网签备案。协议约定天元宠物以 6,231 万元的价格购
      买位于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中海发展大厦 2 幢 17 层整体的 7 套写字楼及 23 个
      地下停车位使用权,房屋将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交付,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权属
      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注
     序号      权利人       预售合同编号       规划用途            坐落            预测面积     他项权利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
                           杭售许字(2020)
      1       天元宠物                           办公        街道中海发展大厦      317.28 m2      抵押
                            第 004007 号
                                                               2 幢 1701 室



                                                  3-3-1-3-19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
                          杭售许字(2020)
       2      天元宠物                         办公     街道中海发展大厦          349.35 m2      抵押
                            第 004007 号
                                                              2 幢 1702 室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
                          杭售许字(2020)
       3      天元宠物                         办公     街道中海发展大厦          314.50 m2      抵押
                            第 004007 号
                                                              2 幢 1703 室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
                          杭售许字(2020)
       4      天元宠物                         办公     街道中海发展大厦          323.87 m2      抵押
                            第 004007 号
                                                              2 幢 1704 室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
                          杭售许字(2020)
       5      天元宠物                         办公     街道中海发展大厦          311.94 m2      抵押
                            第 004007 号
                                                              2 幢 1705 室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
                          杭售许字(2020)
       6      天元宠物                         办公     街道中海发展大厦          311.50 m2      抵押
                            第 004007 号
                                                              2 幢 1706 室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
                          杭售许字(2020)
       7      天元宠物                         办公     街道中海发展大厦          326.64 m2      抵押
                            第 004007 号
                                                              2 幢 1707 室

             注:杭州世茂世盈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抵押人将其享有的杭滨国用(2011)100033 号国
       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支行,担保的债务履行期为 2020 年 8
       月 10 日至 2023 年 8 月 9 日。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

              1、专利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共拥有 217 项专利技术,其中
       境内专利技术 212 项,境外专利技术 5 项,具体内容如下:

              (1)境内专利技术

                                        取得   专利                                                       专利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方式   类型                                                       期限

                                        自主   外观
1.         天元宠物        刷子                       2018305512185          2018.09.29   2019.02.01      10 年
                                        研发   设计



                                                3-3-1-3-20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宠物玩具(双   自主   外观
2.    天元宠物                                201830551378X   2018.09.29   2019.02.15      10 年
                   面造型)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3.    天元宠物     食物量勺                   2018305478682   2018.09.28   2019.01.25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飞   自主   外观
4.    天元宠物                                201830547870X   2018.09.28   2019.05.07      10 年
                     镖)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扭   自主   外观
5.    天元宠物                                2018305478790   2018.09.28   2019.02.05      10 年
                   转骨头)     研发   设计

                 宠物挂坠(骨   自主   外观
6.    天元宠物                                2018305441495   2018.09.27   2019.06.14      10 年
                   头造型)     研发   设计

                 宠物碗(宠物   自主   外观
7.    天元宠物                                2018305441565   2018.09.27   2019.01.25      10 年
                   食物碗)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镭   自主   外观
8.    天元宠物                                201830544340X   2018.09.27   2019.01.25      10 年
                  射不倒翁)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圆   自主   外观
9.    天元宠物                                201830533090X   2018.09.21   2019.01.22      10 年
                   形飞盘)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球   自主   外观
10.   天元宠物                                2018305330914   2018.09.21   2019.01.18      10 年
                     形)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旋   自主   外观
11.   天元宠物                                2018305330971   2018.09.21   2019.01.22      10 年
                   转飞盘)     研发   设计

                 宠物碗(宠物   自主   外观
12.   天元宠物                                2018305333236   2018.09.21   2019.03.01      10 年
                   慢食碗)     研发   设计

                 宠物碗架(猫   自主   外观
13.   天元宠物                                2018302014830   2018.05.07   2018.09.07      10 年
                   头造型)     研发   设计

                 宠物碗架(黑   自主   外观
14.   天元宠物                                2018302014845   2018.05.07   2018.09.07      10 年
                   白琴键)     研发   设计

                 喷泉式宠物饮   自主   外观
15.   天元宠物                                2018301875279   2018.04.28   2018.09.18      10 年
                     水器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遥
                                自主   外观
16.   天元宠物   控式人宠互动                 2018301875283   2018.04.28   2018.08.03      10 年
                                研发   设计
                    玩具)

                 涌泉式宠物饮   自主   外观
17.   天元宠物                                2018301875300   2018.04.28   2018.09.18      10 年
                     水器       研发   设计




                                        3-3-1-3-21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宠物玩具遥控     自主   外观
18.   天元宠物                                  2018300457317   2018.01.31   2018.05.15      10 年
                      器          研发   设计

                 宠物食物单碗
                                  自主   外观
19.   天元宠物   支架(三角造                   2017305026106   2017.10.20   2018.05.29      10 年
                                  研发   设计
                     型)

                                  自主   外观
20.   天元宠物     宠物爬梯                     2017305030101   2017.10.20   2018.07.06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爬     自主   外观
21.   天元宠物                                  2017305030313   2017.10.20   2018.05.29      10 年
                  行虫造型)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22.   天元宠物   宠物便携水壶                   2017305033241   2017.10.20   2018.05.15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食物双碗
                                  自主   外观
23.   天元宠物   支架(拼接元                   2017305033256   2017.10.20   2018.06.22      10 年
                                  研发   设计
                     素)

                 宠物食物双碗
                                  自主   外观
24.   天元宠物   支架(骨头元                   2017305033260   2017.10.20   2018.05.29      10 年
                                  研发   设计
                     素)

                 一种电动宠物     自主   实用
25.   天元宠物                                  2017200134221   2017.01.05   2017.08.08      10 年
                     玩具         研发   新型

                 宠物玩具(组     自主   外观
26.   天元宠物                                  2016306368568   2016.12.22   2017.05.03      10 年
                   合笑脸)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骨     自主   外观
27.   天元宠物                                  2016306368572   2016.12.22   2017.06.06      10 年
                   头笑脸)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28.   天元宠物   狗咬棒(棒冰)                 2016306368619   2016.12.22   2017.06.09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猪     自主   外观
29.   天元宠物                                  2016306368623   2016.12.22   2017.05.10      10 年
                   头刺球)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30.   天元宠物   狗咬棒(笑脸)                 201630636884X   2016.12.22   2017.06.06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31.   天元宠物   狗咬棒(哑铃)                 2016306368854   2016.12.22   2017.06.20      10 年
                                  研发   设计

                 狗咬棒(冰淇     自主   外观
32.   天元宠物                                  2016306368962   2016.12.22   2017.06.09      10 年
                     淋)         研发   设计




                                          3-3-1-3-22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自主   外观
33.   天元宠物   宠物碗(圣诞)                 201630623573X   2016.12.16   2017.05.10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34.   天元宠物   宠物碗(猫咪)                 2016306240507   2016.12.16   2017.05.03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碗(卡通     自主   外观
35.   天元宠物                                  2016306240831   2016.12.16   2017.05.10      10 年
                    猫咪)        研发   设计

                                  自主   实用
36.   天元宠物    宠物喂食器                    2016212783647   2016.11.25   2017.06.09      10 年
                                  研发   新型

                 玩具(电动老     自主   外观
37.   天元宠物                                  2016305660794   2016.11.22   2017.08.01      10 年
                     鼠)         研发   设计

                 一种可替换旋
                                  自主   实用
38.   天元宠物   转猫台配件及                   2016204077543   2016.10.25   2017.03.15      10 年
                                  研发   新型
                     猫台

                                  自主   外观
39.   天元宠物    宠物喂食器                    2016305083797   2016.10.18   2017.05.10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40.   天元宠物      喂食器                      2016304701871   2016.09.13   2016.12.28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碗(猫咪     自主   外观
41.   天元宠物                                  2016304480582   2016.08.30   2016.12.28      10 年
                     3)          研发   设计

                 宠物碗(猫咪     自主   外观
42.   天元宠物                                  2016304480597   2016.08.30   2016.12.28      10 年
                     2)          研发   设计

                 架子(宠物碗     自主   外观
43.   天元宠物                                  2016304480864   2016.08.30   2016.12.28      10 年
                     架)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44.   天元宠物   宠物碗(猫耳)                 2016304480883   2016.08.30   2017.01.11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45.   天元宠物      宠物碗                      2016304482982   2016.08.30   2017.02.15      10 年
                                  研发   设计

                 一种猫台上用
                                  自主   实用
46.   天元宠物   的可拆卸电动                   2016204070807   2016.05.06   2016.09.21      10 年
                                  研发   新型
                    猫玩具

                 轨道组件及含
                                  自主   实用
47.   天元宠物   有该轨道组件                   2016204089199   2016.05.06   2017.03.29      10 年
                                  研发   新型
                    的玩具




                                          3-3-1-3-23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一种猫台上用
                                 自主   实用
48.   天元宠物   的可拆卸镭射                  2016204120948   2016.05.06   2016.09.21      10 年
                                 研发   新型
                    猫玩具

                                 自主   外观
49.   天元宠物     猫台插件                    2016300909029   2016.03.25   2016.07.13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逗    自主   外观
50.   天元宠物                                 2016300884515   2016.03.24   2016.09.21      10 年
                 猫轨道 2 组)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逗    自主   外观
51.   天元宠物                                 201630088452X   2016.03.24   2016.08.31      10 年
                 猫轨道 6 组)   研发   设计

                 玩具(逗猫轨道   自主   外观
52.   天元宠物                                 2016300890728   2016.03.24   2016.10.19      10 年
                     组件)       研发   设计

                  猫台(电动旋    自主   外观
53.   天元宠物                                 2016300890732   2016.03.24   2016.08.03      10 年
                      转)        研发   设计

                 宠物碗(圆形    自主   外观
54.   天元宠物                                 2015305635463   2015.12.29   2016.06.15      10 年
                  两色包胶)     研发   设计

                 宠物碗(方形两   自主   外观
55.   天元宠物                                 2015305635478   2015.12.29   2016.06.29      10 年
                    色包胶)      研发   设计

                 一种宠物电动    自主   实用
56.   天元宠物                                 2015203743114   2015.06.02   2015.10.07      10 年
                     玩具        研发   新型

                                 自主   实用
57.   天元宠物     一种猫台                    2015203648891   2015.05.29   2015.11.04      10 年
                                 研发   新型

                 宠物漏食球(不   自主   外观
58.   天元宠物                                 2015301705005   2015.05.29   2015.11.11      10 年
                     倒翁)       研发   设计

                  猫台(带游乐    自主   外观
59.   天元宠物                                 2015301709970   2015.05.29   2015.12.30      10 年
                      盒)        研发   设计

                 猫台(IQ 玩具    自主   外观
60.   天元宠物                                 2015301618628   2015.05.26   2015.09.23      10 年
                     转盘)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61.   天元宠物     漏食飞盘                    2015301619461   2015.05.26   2015.10.07      10 年
                                 研发   设计

                  猫台(可伸缩    自主   外观
62.   天元宠物                                 2015301619902   2015.05.26   2015.09.23      10 年
                      式)        研发   设计

                  猫台(顶天立    自主   外观
63.   天元宠物                                 201530162005X   2015.05.26   2015.09.23      10 年
                      地)        研发   设计




                                         3-3-1-3-24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猫台(IQ 玩具    自主   外观
64.   天元宠物                                 2015301620187   2015.05.26   2015.11.04      10 年
                      盒)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65.   天元宠物   猫玩具(电动)                  2015301621508   2015.05.26   2015.09.23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实用
66.   天元宠物   不倒翁漏食球                  2015203179899   2015.05.15   2015.09.09      10 年
                                 研发   新型

                  狗咬棒(牙刷    自主   外观
67.   天元宠物                                 201530140132X   2015.05.13   2015.09.09      10 年
                      形)        研发   设计

                  狗咬棒(骨头    自主   外观
68.   天元宠物                                 2015301401349   2015.05.13   2015.09.09      10 年
                      形)        研发   设计

                 猫爬架(猫洞带   自主   外观
69.   天元宠物                                 201530140238X   2015.05.13   2015.08.05      10 年
                   十字开口)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70.   天元宠物   狗咬棒(S 形)                  2015301402924   2015.05.13   2015.09.09      10 年
                                 研发   设计

                 狗粮棒(圆柱体   自主   外观
71.   天元宠物                                 2015301332207   2015.05.08   2015.08.05      10 年
                      形)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72.   天元宠物   狗粮棒(圆形)                  2015301332226   2015.05.08   2015.08.05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73.   天元宠物   宠物毛绒玩具                  2015301336208   2015.05.08   2015.09.09      10 年
                                 研发   设计

                 一种可漏食的    自主   实用
74.   天元宠物                                 2015202852472   2015.05.05   2015.09.09      10 年
                     飞盘        研发   新型

                 一种可调节高    自主   实用
75.   天元宠物                                 2015202648042   2015.04.28   2015.08.19      10 年
                  度的猫爬架     研发   新型

                 多功能宠物漏    自主   实用
76.   天元宠物                                 2015202434344   2015.04.21   2015.12.30      10 年
                     食器        研发   新型

                                 自主   实用
77.   天元宠物   一种宠物衣服                  2014205796465   2014.10.09   2015.01.28      10 年
                                 研发   新型

                                 自主   实用
78.   天元宠物   一种宠物项圈                  2014205797400   2014.10.09   2015.02.04      10 年
                                 研发   新型

                 宠物玩具(逗    自主   外观
79.   天元宠物                                 2019307151877   2019.12.20   2020.06.16      10 年
                   猫插件)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80.   天元宠物      猫抓盘                     2019307091202   2019.12.18   2020.06.16      10 年
                                 研发   设计

                                         3-3-1-3-25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自主   外观
81.   天元宠物    双层猫抓盘                   2019307091414   2019.12.18   2020.06.16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打    自主   外观
82.   天元宠物                                 2019306574751   2019.11.27   2020.05.05      10 年
                    地鼠)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立    自主   外观
83.   天元宠物                                 2019306396415   2019.11.20   2020.06.16      10 年
                    方块)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绳胶   自主   外观
84.   天元宠物                                 2019306080997   2019.11.06   2020.05.22      10 年
                    一体 3)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绳胶   自主   外观
85.   天元宠物                                 2019306081025   2019.11.06   2020.05.12      10 年
                    一体 2)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绳胶   自主   外观
86.   天元宠物                                 2019306081951   2019.11.06   2020.05.12      10 年
                    一体 1)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87.   天元宠物       猫窝                      2019305978758   2019.10.31   2020.05.05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88.   天元宠物   猫砂盆(三)                  2019305705303   2019.10.19   2020.04.03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89.   天元宠物   储粮桶(小)                  2019305705411   2019.10.19   2020.04.03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钢    自主   外观
90.   天元宠物                                 2019305705426   2019.10.19   2020.04.03      10 年
                  琴打地鼠)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91.   天元宠物     宠物食盆                    201930568386X   2019.10.18   2020.03.31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碗(套装    自主   外观
92.   天元宠物                                 2019305661112   2019.10.17   2020.04.03      10 年
                    式三)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93.   天元宠物      储粮桶                     2019305661358   2019.10.17   2020.04.03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碗(套装    自主   外观
94.   天元宠物                                 2019305661362   2019.10.17   2020.05.19      10 年
                    式一)       研发   设计

                 宠物碗(吸盘    自主   外观
95.   天元宠物                                 2019305661381   2019.10.17   2020.05.19      10 年
                     式)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96.   天元宠物    宠物喂养器                   2019305664356   2019.10.17   2020.05.19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碗(套装    自主   外观
97.   天元宠物                                 2019305664483   2019.10.17   2020.05.19      10 年
                    式二)       研发   设计

                                         3-3-1-3-26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一种智能冷热   自主   实用
98.    天元宠物                                2019217289869   2019.10.15   2020.06.26      10 年
                       板        研发   新型

                                 自主   外观
99.    天元宠物      除毛刷                    2019305595178   2019.10.15   2020.03.24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遥   自主   外观
100.   天元宠物                                2019305533025   2019.10.11   2020.04.03      10 年
                    控老鼠)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机   自主   外观
101.   天元宠物                                201930553303X   2019.10.11   2020.05.05      10 年
                  器人不倒翁)   研发   设计

                  一种智能饮水   自主   实用
102.   天元宠物                                2019214971983   2019.09.10   2020.07.14      10 年
                       机        研发   新型

                                 自主   实用
103.   天元宠物   一种逗猫玩具                 2019214927849   2019.09.09   2020.06.16      10 年
                                 研发   新型

                    宠物玩具     自主   外观
104.   天元宠物                                2019304956709   2019.09.09   2020.05.05      10 年
                  (yoyo 球)    研发   设计

                                 自主   实用
105.   天元宠物    一种饮水器                  2019214870291   2019.09.06   2020.05.22      10 年
                                 研发   新型

                  一种旋转式宠   自主   实用
106.   天元宠物                                2019214717338   2019.09.05   2020.06.16      10 年
                     物玩具      研发   新型

                                 自主   外观
107.   天元宠物   猫砂盆(二)                 2019304891013   2019.09.05   2020.02.18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108.   天元宠物   智能宠物玩具                 2019304891028   2019.09.05   2020.02.18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109.   天元宠物   猫砂盆(一)                 2019304895508   2019.09.05   2020.02.18      10 年
                                 研发   设计

                   电动猫玩具    自主   外观
110.   天元宠物                                2019304770964   2019.08.30   2020.05.01      10 年
                  (章鱼飞飞)   研发   设计

                   电动逗猫棒    自主   外观
111.   天元宠物                                2019304776015   2019.08.30   2020.05.01      10 年
                  (yoyo 球)    研发   设计

                  一种翻滚球玩   自主   实用
112.   天元宠物                                2019213861721   2019.08.23   2020.06.09      10 年
                       具        研发   新型

                                 自主   实用
113.   天元宠物   一种跑动玩具                 2019213876727   2019.08.23   2020.05.19      10 年
                                 研发   新型

                                 自主   外观
114.   天元宠物    智能饮水机                  2019304457039   2019.08.16   2020.01.24      10 年
                                 研发   设计

                                         3-3-1-3-27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自主   外观
115.   天元宠物      饮水器                     2019304292661   2019.08.08   2020.01.14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翻滚   自主   外观
116.   天元宠物                                 2019304292712   2019.08.08   2020.01.24      10 年
                       球)        研发   设计

                   饮水器(踏板    自主   外观
117.   天元宠物                                 2019304294455   2019.08.08   2020.01.10      10 年
                       式)        研发   设计

                  一种宠物漏食    自主   实用
118.   天元宠物                                 2019212480652   2019.08.02   2020.05.12      10 年
                       球         研发   新型

                  一种多功能的    自主   实用
119.   天元宠物                                 2019212289434   2019.07.31   2020.05.19      10 年
                    骨头玩具      研发   新型

                  宠物玩具(骨头   自主   外观
120.   天元宠物                                 2019303904622   2019.07.22   2020.01.03      10 年
                      玩具)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121.   天元宠物      猫砂铲                     2020302348097   2020.05.20   2020.10.30      10 年
                                  研发   设计

                  一种宠物用陪    自主   实用
122.   天元宠物                                 2020201178746   2020.01.19   2020.10.30      10 年
                   伴型喂食器     研发   新型

                  一种插接式猫
                  蹭痒座及安装    自主   实用
123.   天元宠物                                 2019224704692   2019.12.31   2020.10.30      10 年
                  有该蹭痒座的    研发   新型
                     猫抓板

                  一种插接式猫    自主   实用
124.   天元宠物                                 2019224805833   2019.12.31   2020.10.30      10 年
                      玩具        研发   新型

                                  自主   外观
125.   天元宠物      蹭痒座                     2019307466171   2019.12.31   2020.07.03      10 年
                                  研发   设计

                  一种折叠式宠    自主   实用
126.   天元宠物                                 2019222247777   2019.12.12   2020.08.25      10 年
                      物床        研发   新型

                  一种包胶狗咬    自主   实用
127.   天元宠物                                 2019220836851   2019.11.27   2020.08.04      10 年
                       绳         研发   新型

                  一种清洁型猫    自主   实用
128.   天元宠物                                 2019219892117   2019.11.18   2020.08.25      10 年
                      砂盆        研发   新型

                  一种滚筒慢食    自主   实用
129.   天元宠物                                 2019218532951   2019.10.30   2020.07.14      10 年
                      玩具        研发   新型

                  一种智能宠物    自主   实用
130.   天元宠物                                 2019217436637   2019.10.17   2020.07.03      10 年
                      玩具        研发   新型


                                          3-3-1-3-28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宠物电动玩具
                                  自主   外观
131.   湖州天元   (不倒翁跑动玩                 201830186803X   2018.04.28   2018.09.07      10 年
                                  研发   设计
                       具)

                                  自主   实用
132.   湖州天元   宠物响叫玩具                  2017203537224   2017.04.06   2018.03.02      10 年
                                  研发   新型

                  一种多功能猫    自主   实用
133.   湖州天元                                 2016203983235   2016.05.05   2016.10.19      10 年
                      爬架        研发   新型

                  一种组合式猫    自主   实用
134.   湖州天元                                 201620399335X   2016.05.05   2016.12.14      10 年
                      爬垫        研发   新型

                  一种新型多功    自主   实用
135.   湖州天元                                 2016204017913   2016.05.05   2017.01.04      10 年
                    能猫爬架      研发   新型

                  一种新型简易    自主   实用
136.   湖州天元                                 2016204018831   2016.05.05   2017.01.04      10 年
                     猫爬架       研发   新型

                  一种组合式猫    自主   实用
137.   湖州天元                                 2016204023539   2016.05.05   2016.10.19      10 年
                      爬架        研发   新型

                  一种简易猫爬    自主   实用
138.   湖州天元                                 2016204057751   2016.05.05   2017.01.04      10 年
                       架         研发   新型

                                  自主   实用
139.   湖州天元    一种猫爬垫                   2016204057802   2016.05.05   2017.01.04      10 年
                                  研发   新型

                  一种新型组合    自主   实用
140.   湖州天元                                 2016204063381   2016.05.05   2017.01.04      10 年
                    式猫爬架      研发   新型

                                  自主   实用
141.   湖州天元    一种猫爬架                   2016204065279   2016.05.05   2017.01.04      10 年
                                  研发   新型

                                  自主
142.   湖州天元   多功能猫爬架           发明   2014102363156   2014.05.30   2016.08.17      20 年
                                  研发

                  两用可升降宠    自主   实用
143.   湖州天元                                 2014202843430   2014.05.30   2014.09.24      10 年
                      物窝        研发   新型

                  一种多功能猫    自主   实用
144.   湖州天元                                 2013208881075   2013.12.31   2014.06.25      10 年
                      爬架        研发   新型

                                  自主   实用
145.   湖州天元    一种猫爬架                   2012201051558   2012.03.20   2012.10.17      10 年
                                  研发   新型

                  一种四层猫爬    自主   实用
146.   湖州天元                                 201220105176X   2012.03.20   2012.10.17      10 年
                       架         研发   新型




                                          3-3-1-3-29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自主   实用
147.   湖州天元     一种猫屋                   2012201051929   2012.03.20   2012.10.03      10 年
                                 研发   新型

                  一种三层猫爬   自主   实用
148.   湖州天元                                2012201051952   2012.03.20   2012.10.17      10 年
                       架        研发   新型

                  一种猫爬架的   自主   实用
149.   湖州天元                                2012201052090   2012.03.20   2012.10.17      10 年
                      爬板       研发   新型

                  一种多层猫爬   自主   实用
150.   湖州天元                                2012201017650   2012.03.19   2012.10.17      10 年
                       架        研发   新型

                  一种两层猫爬   自主   实用
151.   湖州天元                                2012201017966   2012.03.19   2012.10.17      10 年
                       架        研发   新型

                  一种多功能猫   自主   实用
152.   湖州天元                                201220101799X   2012.03.19   2012.10.17      10 年
                      爬架       研发   新型

                  一种宠物猫玩   自主   实用
153.   湖州天元                                2012201018009   2012.03.19   2012.10.17      10 年
                       具        研发   新型

                  一种简易猫爬   自主   实用
154.   湖州天元                                2012201018117   2012.03.19   2012.10.17      10 年
                       架        研发   新型

                                 自主   外观
155.   湖州天元      猫厕柜                    2019306086438   2019.11.06   2020.05.05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156.   湖州天元   猫爬架(二)                 2019306086476   2019.11.06   2020.05.05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157.   湖州天元   猫爬架(一)                 2019306089953   2019.11.06   2020.05.05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实用
158.   湖州天元    可旋转猫柜                  2020200265573   2020.01.07   2020.10.30      10 年
                                 研发   新型

                  一种侧开口的   自主   实用
159.   湖州天元                                2019224357697   2019.12.30   2020.10.30      10 年
                      猫柜       研发   新型

                                 自主   外观
160.   湖州天元      猫爬柜                    2019307416882   2019.12.30   2020.08.11      10 年
                                 研发   设计

                  一种圆管端塞   自主   实用
161.   湖州天元                                2019223485823   2019.12.24   2020.08.11      10 年
                     连接件      研发   新型

                  一种可替换玩   自主   实用
162.   湖州天元                                2019223485946   2019.12.24   2020.10.30      10 年
                   具的猫爬架    研发   新型




                                         3-3-1-3-30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一种内口封边
                                   自主   实用
163.   湖州天元   条及其组合式                   2019220358385   2019.11.22   2020.08.07      10 年
                                   研发   新型
                     封边件

                                   自主   实用
164.   湖州天元   封闭式封边条                   2019220371498   2019.11.22   2020.08.11      10 年
                                   研发   新型

       杭州小兽   一种用于盛装     继受   实用
165.                                             2018220425968   2018.12.06   2019.10.29      10 年
          星       物品的容器      取得   新型

       杭州小兽                    继受   外观
166.               碗(食用)                    2018307023179   2018.12.06   2019.04.16      10 年
          星                       取得   设计

       杭州小兽                    继受   外观
167.                  食盒                       2018306460031   2018.11.14   2019.03.22      10 年
          星                       取得   设计

       杭州小兽                    继受   外观
168.                 猫砂盆                      2018306460239   2018.11.14   2019.04.23      10 年
          星                       取得   设计

       杭州小兽                    继受   外观
169.                  咬胶                       2018306464102   2018.11.14   2019.03.22      10 年
          星                       取得   设计

                                   自主   外观
170.   杭州赛旺   宠物包(二)                   2020302098778   2020.05.11   2020.09.11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171.   杭州赛旺   宠物包(一)                   2020302098871   2020.05.11   2020.09.11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172.   杭州赛旺      编织绳                      2020302105080   2020.05.11   2020.09.11      10 年
                                   研发   设计

                  猫玩具(益智     自主   外观
173.   杭州赛旺                                  2020301648060   2020.04.21   2020.09.11      10 年
                      盘)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174.   杭州赛旺   猫抓板(星球)                 2020301648075   2020.04.21   2020.09.11      10 年
                                   研发   设计

                  猫爬架(仙人     自主   外观
175.   杭州赛旺                                  202030164808X   2020.04.21   2020.09.11      10 年
                      掌)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176.   杭州热宠    宠物磨牙棒                    2020303296174   2020.06.24   2020.11.13      10 年
                                   研发   设计

                   喂食喂水器      自主   外观
177.   杭州热宠                                  2020302979624   2020.06.12   2020.11.13      10 年
                    (宠物)       研发   设计

                  一种宠物用洗     自主   实用
178.   杭州热宠                                  2020207657814   2020.05.11   2020.12.22      10 年
                      澡刷         研发   新型




                                           3-3-1-3-31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自主   外观
179.   杭州热宠    宠物饮水机                    2020301568210   2020.04.17   2020.08.25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180.   杭州热宠   宠物刷(河豚)                 2020301573242   2020.04.17   2020.08.25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181.   杭州热宠   宠物刷(水母)                 2020301573350   2020.04.17   2020.08.25      10 年
                                   研发   设计

                   宠物刷(仙人     自主   外观
182.   杭州热宠                                  2020301576293   2020.04.17   2020.08.25      10 年
                       球)         研发   设计

                  一种手持式电     自主   实用
183.   天元宠物                                  2020222089028   2020.09.30   2021.06.01      10 年
                    动逗猫棒       研发   新型

                  一种折叠宠物     自主   实用
184.   天元宠物                                  2020215342587   2020.07.29   2021.04.02      10 年
                       窝          研发   新型

                  折叠架(宠物     自主   外观
185.   天元宠物                                  2020304209440   2020.07.29   2021.01.05      10 年
                      床)         研发   设计

                  一种具有伸缩     自主   实用
186.   天元宠物                                  202020852107X   2020.05.20   2021.01.05      10 年
                   桶的猫砂铲      研发   新型

                  一种保暖宠物     自主   实用
187.   天元宠物                                  2020203944097   2020.03.25   2021.01.05      10 年
                      窝垫         研发   新型

                  一种抗菌透气     自主   实用
188.   天元宠物                                  2020203944190   2020.03.25   2021.01.05      10 年
                    宠物窝垫       研发   新型

                  一种带冷暖装
                                   自主   实用
189.   天元宠物   置的宠物智能                   2019223028584   2019.12.19   2021.04.02      10 年
                                   研发   新型
                       窝

                  一种基于物联
                                   自主   实用
190.   天元宠物   网的宠物智能                   2019223032043   2019.12.19   2021.04.02      10 年
                                   研发   新型
                       窝

                  一种带除异味
                                   自主   实用
191.   天元宠物   装置的宠物智                   2019223190386   2019.12.19   2021.04.02      10 年
                                   研发   新型
                      能窝

                                   自主   实用
192.   天元宠物    一种猫砂盆                    201921697606X   2019.10.11   2021.01.05      10 年
                                   研发   新型

                     猫爬架        自主   外观
193.   杭州赛旺                                  2020307985710   2020.12.24   2021.05.18      10 年
                  (AMT0065)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194.   杭州赛旺     轨道玩具                     2020307693214   2020.12.24   2021.05.18      10 年
                                   研发   设计

                                           3-3-1-3-32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自主   外观
195.   杭州赛旺    双层猫抓板                  2020303443760   2020.06.30   2021.01.05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196.   杭州赛旺   猫台(塔桥)                 2020307452078   2020.12.03   2021.05.18      10 年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197.   杭州赛旺   猫台(火箭)                 2020307452082   2020.12.03   2021.05.18      10 年
                                 研发   设计

                  猫爬架(仙人   自主   外观
198.   杭州赛旺                                2020307428914   2020.12.03   2021.05.18      10 年
                      掌)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阶   自主   外观
199.   杭州赛旺                                202030770130X   2020.12.14   2021.05.18      10 年
                   梯漏食桥)    研发   设计

                  宠物玩具(蹭   自主   外观
200.   杭州赛旺                                2020307701367   2020.12.14   2021.05.18      10 年
                     痒桥)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201.   杭州赛旺      蹭痒柱                    2020304620531   2020.08.13   2021.02.26      10 年
                                 研发   设计

                  一种两用式宠   自主   实用
202.   湖州天元                                2020221864419   2020.09.29   2021.06.01      10 年
                     物卧具      研发   新型

                  一种无线转盘   自主   实用
203.   湖州天元                                2020221912516   2020.09.29   2021.06.01      10 年
                    宠物玩具     研发   新型

                  一种多节筒状   自主   实用
204.   湖州天元                                2020219144301   2020.09.04   2021.06.01      10 年
                     猫爬架      研发   新型

                  一种宠物用折   自主   实用
205.   湖州天元                                2020219144693   2020.09.04   2021.06.01      10 年
                      叠梯       研发   新型

                  一种园林式多
                                 自主   实用
206.   湖州天元   结构的组合式                 2020219163340   2020.09.04   2021.06.01      10 年
                                 研发   新型
                     猫爬架

                  一种壁挂式猫   自主   实用
207.   湖州天元                                202021921662X   2020.09.04   2021.06.01      10 年
                    爬架组合     研发   新型

                  一种基于墙体   自主   实用
208.   湖州天元                                2020219227450   2020.09.04   2021.06.01      10 年
                  安装的猫爬架   研发   新型

                  一种穿戴式猫   自主   实用
209.   湖州天元                                2020219238559   2020.09.04   2021.06.01      10 年
                      玩具       研发   新型

                  一种带有攀爬
                                 自主   实用
210.   湖州天元   辅助结构的猫                 2020213896278   2020.07.15   2021.06.01      10 年
                                 研发   新型
                      爬柜



                                         3-3-1-3-33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猫爬柜(带楼        自主    外观
211.    湖州天元                                       202030383115X     2020.07.15    2021.01.05     10 年
                          梯)         研发    设计

                   一种宠物喂食        自主    实用
212.    杭州热宠                                       2020210779713     2020.06.12    2021.03.26     10 年
                        喂水器         研发    新型


            (2)境外专利技术

序号    专利权人          名称         专利号/申请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类别       专利期限     取得方式

                   具有饲料容器
 1      天元宠物                      202015003253.2      2015.05.06   实用新型        10 年       自主研发
                      的电动玩具

                   用来喂饲料、
                      护理牙齿和/
 2      天元宠物                      202015003254.0      2015.05.06   实用新型        10 年       自主研发
                   或训练狗的饲
                       料喂食器

                   具有外壳和电
 3      天元宠物   动驱动器的猫       202015003255.9      2015.05.06   实用新型        10 年       自主研发
                          玩具


 4      天元宠物          玩具        005668027-0001      2018.09.29   外观设计        25 年       自主研发


                      Play houses
 5      天元宠物                      007783758-0001      2020.04.02   外观设计         5年        自主研发
                      for animals


            2、商标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共拥有 217 项注册商标,其中
       境内注册商标 192 项,境外注册商标 25 项,具体内容如下:

            (1)境内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1                           37831757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9.12.20


        2                           37831724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9.12.20


        3                           37831721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9.12.20



                                                3-3-1-3-34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4            37813921   天元宠物      35    原始取得     2029.12.20


 5            37808888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9.12.20


 6            28524029   天元宠物      35    原始取得     2029.10.27


 7            28520696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9.10.13



 8            28506534   天元宠物      35    原始取得     2029.09.20



 9            24417791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8.05.27


 10           24417598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28.09.13


 11           24417508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8.05.27


 12           24417117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9.06.06


 13           23755080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28.04.13


 14           23754739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28.06.20


 15           23754658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28.04.13


 16           23754175   天元宠物      6     原始取得     2029.06.13


 17           23257362   天元宠物      35    原始取得     2028.03.13


 18           23257349   天元宠物      35    原始取得     2028.03.13



 19           23257258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29.03.06




                         3-3-1-3-35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20           23257225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29.06.20



 21           23257208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28.03.13


 22           23257190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28.03.20



 23           23257067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29.03.06



 24           23257034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28.03.13


 25           23256941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28.03.13


 26           23256831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8.03.13


 27           23256806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8.03.13


 28           23256636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28.03.20


 29           23256588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28.03.13


 30           23256455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8.03.13


 31           23256363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8.03.06


 32           23256337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8.03.13


 33           23256220   天元宠物      6     原始取得     2028.03.20


 34           23256171   天元宠物      6     原始取得     2028.03.06


 35           23256056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8.03.13




                         3-3-1-3-36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36           23212681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28.03.13


 37           23212624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29.02.20


 38           23212574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28.06.20


 39           23212539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8.03.20


 40           23212421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28.06.06


 41           23212349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28.03.13


 42           23212295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8.03.06


 43           23212245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29.03.20


 44           23212161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8.03.20


 45           23212092   天元宠物      6     原始取得     2028.03.06


 46           23212090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8.06.06


 47           23211506   天元宠物      6     原始取得     2028.05.27


 48           22841361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8.02.20


 49           22760943   天元宠物      7     原始取得     2028.02.20


 50           22760915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8.02.20


 51           22760326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28.02.20



 52           22135504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8.03.06



                         3-3-1-3-37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53           21631821   天元宠物      41    原始取得     2027.12.06


 54           21631767   天元宠物      35    原始取得     2027.12.06


 55           21631721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8.08.27


 56           21631691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27.12.06


 57           21631643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7.12.06


 58           21631594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27.12.06


 59           21631282   天元宠物      6     原始取得     2027.12.06




 60           21300292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27.11.13




 61           21300145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28.01.13




 62           21299484   天元宠物      25    原始取得     2027.11.13




 63           21299426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2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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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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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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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7641883    天元宠物      6     原始取得     203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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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29628048    湖州天元      35    原始取得     2029.10.06




132           29628016    湖州天元      20    原始取得     2029.01.13




133           29625505    湖州天元      6     原始取得     202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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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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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29621324   湖州天元      18    原始取得     202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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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3-44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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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29721817   杭州小兽星    41    继受取得     202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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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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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30434325    杭州小兽星    31    原始取得     2029.02.13




180           39166066A   杭州小兽星    20    原始取得     2030.08.13




181           39160935A   杭州小兽星    41    原始取得     2030.08.13




                          3-3-1-3-46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182           39157542   杭州小兽星    44    原始取得     2030.07.13




183           49074191   杭州赛旺      28    原始取得     2031.04.13




184           49071259   杭州赛旺      35    原始取得     2031.04.13




185           49064770   杭州赛旺      9     原始取得     2031.04.06




186           49064765   杭州赛旺      35    原始取得     2031.04.06




187           49061091   杭州赛旺      21    原始取得     2031.04.13




188           49054070   杭州赛旺      18    原始取得     2031.04.06




                         3-3-1-3-47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189                          49047551      杭州赛旺        42     原始取得     2031.04.13




       190                          49047543      杭州赛旺        24     原始取得     2031.04.13




       191                          49042823      杭州赛旺        20     原始取得     2031.04.20




       192                          49037559      杭州赛旺        38     原始取得     2031.04.13




         注 1:根据天元宠物收到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出具的《北京知识产权

  法院行政案件参加诉讼通知书》((2021)京 73 行初 7013 号),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因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维持诉争商标即第 14111764 号“伊丽”商标的裁定,向北京

  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一审法院撤销商评字[2021]第 0000053094 号关于第 14111764

  号“伊丽”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天元宠物作为

  第 14111764 号“伊丽”商标的注册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天元宠

  物依法定程序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注 2:北京永安世达科贸有限公司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

  天元宠物第 1411717/1411764/14112088/14112114/22841361 号商标,天元宠物已向国家知识

  产权局提交材料,该案目前正处在审查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尚未作出裁定。


             (2)境外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注册人         到期日          类别    注册区域     取得方式


                                                  3-3-1-3-48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1    008783243    天元宠物    2029.12.24   6,20,21       欧盟       原始取得



                                                       WIPO 马德
2     1027628     天元宠物    2030.01.21   6,20,21                  原始取得
                                                       里条约国


     902681125,
3    902680986,   天元宠物    2023.04.30   6,20,21       巴西       原始取得
     902681222


4    014400832    天元宠物    2025.07.17   18,20,28      欧盟       原始取得



                                           18,20,28,
5    014370472    天元宠物    2025.07.14                 欧盟       原始取得
                                              35


     302015012
6                 天元宠物    2025.02.28   18,20,28      德国       原始取得
        114


                                           18,20,28,
7    013202461    天元宠物    2024.08.27                 欧盟       原始取得
                                              35



8     5797652     天元宠物    2025.10.09   28,31,35      日本       原始取得


                                           6,18,20,2
9    012751988    天元宠物    2024.04.01   1,25,28,3     欧盟       原始取得
                                              1

                                           18,20,28,
10   013202437    天元宠物    2024.08.27                 欧盟       原始取得
                                              35



11    3916207     天元宠物    2030.01.21   6,20,21       美国       原始取得


                                           6,18,20,2
12   011645462    天元宠物    2023.03.12   1,25,28,3     欧盟       原始取得
                                              1




                         3-3-1-3-49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13    4825462      欧塞艾        2025.10.05     20         美国       原始取得



14    4713794      欧塞艾        2025.03.30     20         美国       原始取得



15    4778321      欧塞艾        2025.07.20     20         美国       原始取得



16    5938416     日宠联盟       2027.04.07      5         日本       原始取得



17   45-0064669   天元宠物       2026.05.01   18,20,35     韩国       原始取得



18    5986954     日宠联盟       2027.10.06      5         日本       原始取得




19    5980838     日宠联盟       2027.09.15    5,31        日本       原始取得




20    5980773     日宠联盟       2027.09.15      5         日本       原始取得



21    6022172     日宠联盟       2028.02.23     31         日本       原始取得




22    6062416     日宠联盟       2028.07.13     21         日本       原始取得




23    6061309     日宠联盟       2028.07.13    5,31        日本       原始取得




24   017874017    湖州天元       2028.09.27   20,21,28     欧盟       原始取得




                            3-3-1-3-50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25                   6314732       天元宠物      2020.05.07     20        日本       原始取得



         3、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拥有的著作权

         (1)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在中国境内共拥有 16 项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取得方式   权利范围    首次发表日期

                    竹藤产品三维编
 1       天元宠物   织结构快速建模      2011SR048803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未发表
                       辅助软件

                     Made4Pets APP
                    (Android 版)网
 2       天元宠物                       2019SR0696496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8.07.11
                    络控制喂食器喂
                        食软件

                    Mouse Racer APP
                    (Android 版)蓝
 3       天元宠物                       2019SR0696543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8.12.18
                    牙控制玩具老鼠
                         软件

                    Made4Pets 智能喂
 4       天元宠物   食器主控制器程      2019SR102476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9.01.01
                           序

                    天元点阵图像转
 5       湖州天元                       2015SR120077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4.02.12
                        化软件

                    天元自定义路径
 6       湖州天元                       2015SR119925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4.02.25
                       取色软件

                    天元图片灰度映
 7       湖州天元   射到离散图形软      2015SR119923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3.07.16
                           件

                    天元四方连续图
 8       湖州天元                       2015SR119922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4.05.28
                      案制作软件

                    天元单元线性复
 9       湖州天元                       2015SR119921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4.05.14
                    制生成花边图案


                                          3-3-1-3-51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设计软件

                    天元图像百变批
 10      湖州天元                       2015SR119917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3.10.09
                      量替换软件

                    天元图像分色软
 11      湖州天元                       2018SR130619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8.02.28
                           件

                    天元圆角像素离
 12      湖州天元                       2018SR131523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8.02.28
                    散图像制作软件

                    天元万花尺图案
 13      湖州天元                       2018SR130625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8.02.28
                       制作软件

                    天元图案色彩重
 14      湖州天元                       2018SR132516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18.02.28
                         组软件

                    天元随机四方连
 15      湖州天元                       2020SR162175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20.09.20
                         续软件

                    天元四边形镶嵌
 16      湖州天元                       2020SR1624428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20.09.20
                          软件


         (2)美术作品著作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在中国境内共拥有 62 项美术作
     品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创作完成日期   首次发表日期       作品类别

                                    国作登字
                    2016 树叶图
 1      天元宠物                   -2017-F-003     2016.09.01         -            美术作品
                        案2
                                      72833

                                    浙作登字
 2      天元宠物    放射图形 1     11-2016-F-1     2016.09.01       未发表         美术作品
                                      3264

                                    浙作登字
 3      天元宠物    骨头图案 1     11-2016-F-1     2016.09.01       未发表         美术作品
                                      3267

                                    浙作登字
                    骨头曲线花
 4      天元宠物                   11-2016-F-1     2016.09.01       未发表         美术作品
                      型 02
                                      3265

                                    浙作登字
 5      天元宠物    鱼型图案 1     11-2016-F-1     2016.09.01       未发表         美术作品
                                      3263

                                           3-3-1-3-52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浙作登字
6    天元宠物    回纹图案     11-2016-F-1     2016.09.01    未发表          美术作品
                                 3266

                               国作登字
7    天元宠物   CAT CRAFT     -2015-F-002     2003.11.01   2004.06.08       美术作品
                                 40217

                               国作登字
                TIANYUAN
8    天元宠物                 -2015-F-002     2003.09.01   2003.11.10       美术作品
                   PET
                                 40216

                               国作登字
9    天元宠物   PET STAR      -2015-L-002     2015.04.18   2015.04.23       其他作品
                                 26599

                               浙作登字
10   天元宠物     Ohana       11-2015-F-1          -       2015.09.10       美术作品
                                 3578

                               浙作登字
11   天元宠物     ELITE       11-2015-F-9          -       2010.09.01       美术作品
                                  266

                               作登字:
                宠物玩具设
12   天元宠物                 11-2012-F-2          -           -            美术作品
                  计图 1
                                  638

                               作登字:
                宠物玩具设
13   天元宠物                 11-2012-F-2          -           -            美术作品
                  计图 2
                                  639

                               作登字:
                宠物玩具设
14   天元宠物                 11-2012-F-2          -           -            美术作品
                  计图 3
                                  640

                               作登字:
                宠物玩具设
15   天元宠物                 11-2012-F-2          -           -            美术作品
                  计图 4
                                  641

                               浙作登字
16   天元宠物    speedypet    11-2015-F-7          -       2014.10.28       美术作品
                                  613

                2017-1 目录    浙作登字
17   天元宠物                                 2016.10.15   2016.10.23       其他作品
                    本        11-2017-L-9

                               浙作登字
                2016-2 目录
18   天元宠物                 11-2016-L-1     2016.04.15   2016.04.20       其他作品
                    册
                                 1732

                2016 综合目    浙作登字
19   天元宠物                                 2015.09.19   2015.10.15       其他作品
                   录册       11-2016-L-1

                                      3-3-1-3-53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1733



                               浙作登字
20   天元宠物     Go wild     11-2016-F-1       2015.04.14   2015.10.23       美术作品
                                 1196

                               浙作登字
21   天元宠物   PET STAR      11-2015-F-9       2009.10.24       -            美术作品
                                  267

                               浙作登字
                2016-1 目录
22   天元宠物                 11-2016-L-1       2015.10.13   2015.10.15       其他作品
                    册
                                 1734

                               国作登字
23   天元宠物    波浪图案     -2017-F-003       2016.09.01       -            美术作品
                                 45864

                               国作登字
                2016 树叶图
24   天元宠物                 -2017-F-003       2016.09.01       -            美术作品
                    案1
                                 45866

                               国作登字
25   天元宠物   几何图案 1    -2017-F-003       2016.09.01       -            美术作品
                                 45865

                               国作登字
                菱形几何图
26   天元宠物                 -2017-F-003       2016.09.01       -            美术作品
                    案
                                 45861

                               国作登字
27   天元宠物   菱形图形 2    -2017-F-003       2016.09.01       -            美术作品
                                 45862

                               国作登字
                三角几何图
28   天元宠物                 -2017-F-003       2016.09.01       -            美术作品
                    案
                                 45863

                               浙作登字
                2017-2 目录
29   天元宠物                 11-2017-L-7       2017.04.18   2017.04.23       其他作品
                    本
                                  012

                               浙作登字
30   天元宠物     新食代      11-2017-F-8       2017.03.23   2017.05.16       美术作品
                                  909

                               浙作登字
                2018-1 目录
31   天元宠物                 11-2017-L-1       2017.10.16   2017.10.23       其他作品
                    本
                                 5930

                2018-2 目录    浙作登字
32   天元宠物                                   2018.04.17   2018.04.23       其他作品
                    本        11-2018-L-1

                                        3-3-1-3-54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0022



                                浙作登字
                2019-1 宠物
33   天元宠物                  11-2018-L-1       2018.09.23   2018.09.27       其他作品
                 用品图册
                                  4909

                2019-2 宠物     浙作登字
34   天元宠物                  11-2019-L-6       2019.04.15       -            其他作品
                 用品图册
                                   970

                2019 年宠物     浙作登字
35   天元宠物   电子产品图     11-2019-L-6       2019.04.15       -            其他作品
                    册             969

                星空轨道(条    浙作登字
36   天元宠物                  11-2019-F-1       2018.01.05   2018.08.01       美术作品
                  形)图案
                                  0919

                星空轨道(圆    浙作登字
37   天元宠物                  11-2019-F-1       2018.01.05   2018.08.01       美术作品
                  形)图案
                                  0920

                2020-1 宠物     浙作登字
38   天元宠物                  11-2019-L-2       2019.10.12   2019.10.23       其他作品
                 用品图册
                                  1060
                                黔作登字
39   天元宠物   水磨石图案     -2020-F-000       2018.06.30   2019.10.23       美术作品
                                  87309

                水磨石(马赛    黔作登字
40   天元宠物                  -2020-F-000       2018.06.30   2019.10.23       美术作品
                  克)图案
                                  87311

                斑驳肌理图      黔作登字
41   天元宠物                  -2020-F-000       2019.09.20   2020.02.26       美术作品
                    案
                                  87314

                大象卡通头      黔作登字
42   天元宠物                  -2020-F-000       2019.04.20   2019.10.23       美术作品
                  像图案
                                  91593

                狮子卡通头      黔作登字
43   天元宠物                  -2020-F-000       2019.04.20   2019.10.23       美术作品
                  像图案
                                  91594

                老虎卡通头      黔作登字
44   天元宠物                  -2020-F-000       2019.04.20   2019.10.23       美术作品
                  像图案
                                  91840

                野牛卡通头      黔作登字
45   天元宠物                  -2020-F-000       2019.04.20   2019.10.23       美术作品
                  像图案
                                  92111
                                黔作登字
46   天元宠物   TY 脚印图案    -2020-F-000       2020.02.29   2020.06.15       美术作品
                                  93124

                                         3-3-1-3-55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杭州小兽                   浙作登字
47              小兽星标志     11-2019-F-1     2019.05.10   2019.05.12       美术作品
         星
                                  2244

                PLEASANT        黔作登字
48   天元宠物                  2020-F-0010     2011.04.18   2011.04.25       美术作品
                   PET
                                  5680

                树叶狗线条      黔作登字
49   天元宠物                  2020-F-0010     2015.12.10   2016.01.01       美术作品
                    图案
                                  6257
                                黔作登字
50   天元宠物    Made4Pets     2020-F-0010     2015.07.15   2015.08.01       美术作品
                                  6284

                猫狗线条图      黔作登字
51   天元宠物                  2020-F-0010     2016.10.11   2017.01.01       其他作品
                    案
                                  6520
                                黔作登字
52   天元宠物    PureBliss     -2020-F-001     2016.10.11   2017.01.01       美术作品
                                  06569

                petstar 年份    黔作登字
53   天元宠物                  -2020-F-001     2015.06.15   2015.06.30       美术作品
                    图案
                                  08178

                TRYME 狗图      黔作登字
54   天元宠物                  -2020-F-001     2015.05.25   2015.06.01       美术作品
                   案
                                  08179
                                黔作登字
55   天元宠物     鹿图案       -2020-F-001     2016.10.29   2016.11.01       美术作品
                                  08180

                Petstar 杨柳    黔作登字
56   天元宠物                  -2020-F-001     2018.06.15   2018.06.30       美术作品
                  条图案
                                  08337

                阴阳猫狗图      黔作登字
57   天元宠物                  -2020-F-001     2016.05.28   2016.06.15       美术作品
                    案
                                  08338

                TENNIS 图       黔作登字
58   天元宠物                  -2020-F-001     2017.12.28   2018.01.01       美术作品
                   案
                                  08746

                2021-2 宠物     浙作登字
59   天元宠物                  -2021-L-000     2021.05.19       -            其他作品
                 用品图册
                                  21950

                2021-1 宠物     浙作登字
60   天元宠物                  -2021-L-000     2020.12.30       -            其他作品
                 用品图册
                                  21949

                2020-2 宠物     国作登字
61   天元宠物                  -2021-L-000     2020.06.03   2020.06.20       其他作品
                 用品图册
                                  73406



                                       3-3-1-3-56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卡通猫狗图      黔作登字
62     天元宠物                     -2020-F-001       2015.03.18      2015.03.31       美术作品
                         案
                                       05418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房屋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房屋
  情况如下:

                                                           面积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                    租赁期限        用途      租金
                                                         (m2)
                       Strategic       1703 N 13th
                                                         30,000.0   2020.10.01-              26,500
                       Alliances,   Street;Rogers,                                仓库
                                                            0       2021.09.30              美元/月
                          Inc           AR 72756
                                                                      2021.
                       Elite Pet    1955 Burgundy Pl                                        8,500 美
               注1
                                                          929.03    01.01-2021.     仓库
 1      欧塞艾         Group,Inc    Ontario, CA 9176                                         元/月
                                                                      12.30
                                       113 SE 22nd
                        Seasons
                                    St,Bentonville,Ben              2020.09.01-             2,333 美
                       Group,LL                           222.22                    办公
                                       ton County                   2023.08.30               元/月
                           C
                                        Arkansas
                       神户商工     神户市中央区浜
                                                                    2016.06.29              104,918
 2      日宠联盟       贸易中心     边通五丁目 1 番       50.20                     办公
                                                                      至长期                日元/月
                       株式会社           14 号
                                    Prof-Rusche-Strass
                        Patrick                                     2020.02.01               200 欧
 3       欧哈那                        e10D-57489         40.00                     办公
                         Albus                                        至长期                 元/月
                                       Drolshagen
                                    Phum krobaytram
                         HIN
                                     村,Chongrok 公                 2021.01.10-             3,900 美
 4     柬埔寨天元      SOKCHA                            3,000.00                   仓库
                                    社,Kongpisery 区,               2026.01.10               元/月
                      MROEUN
                                        磅士卑省
                                    德清县禹越镇横
                                                                    2021.08.06-             12,4800
                       浙江冠群     塘路 138 号 1#楼 3   2,775.00                   仓库
                                                                    2021.11.05                 元
                       丝绸服装            楼
 5      湖州天元
                       有限公司     德清县禹越镇横
                          注2                                       2021.07.02-             249,000
                                    塘路 138 号 2#楼 3   2,769.00                   仓库
                                                                    2022.01.01                 元
                                           楼
                       浙江冠群     德清县禹越镇横
                                                                    2021.07.15-             249,000
 6      天元宠物       丝绸服装     塘路 138 号 2#楼 2   2769.00                    仓库
                                                                    2022.01.14                 元
                       有限公司            楼


                                            3-3-1-3-57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注 1:欧塞艾与 Strategic Alliances,Inc 及 Elite Pet Group,In 签署的《租赁合同》

中,约定欧塞艾每月分别支付 26,500 美元及 8,500 美元仓储服务费给出租方,仓储服务费涵

盖所有相关的服务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支出、使用费、租赁费、保险、维护和资产税。

       注 2:湖州天元、天元宠物与浙江冠群丝绸服装有限公司签署的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尚未

在房屋主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2009 年 7 月 30 日颁布的《关于审

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4 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

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

支持”的相关规定,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未履行租赁备案手续的情况不会影响

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不会对发行人权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有权依据租赁合同的

约定使用上述房产。


       七、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的补充核查


       (一)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书(六)》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增重大合同如下:

       1、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同 2021 年 1-6 月前五大客户签订的正在履行的
大额销售订单情况如下:

序号            相对方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万美元) 合同签订日期

                                    宠物玩具、宠物清洁袋、
 1      Kmart Australia Pty. Ltd.                                       40.15    2021.06.18
                                          牵引绳等

                                                                                 2021.04.01
 2      天猫海外直营                      以订单为准            以订单额为准
                                                                                (框架协议)

 3      Chewy Inc.                        宠物服饰                      14.72    2021.03.16

 4      Walmart Inc.                        猫爬架                       1.51    2021.06.27

        Fressnapf    Tiernahrungs
 5                                        宠物玩具                       1.18    2021.02.23
        GmbH


       2、重大采购合同

                                           3-3-1-3-58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公司采购合同主要是与供应商签订的年度采购合同,具体采购内容、数量、
单价及供货期根据实际订单执行,协议总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同 2021 年 1-6 月前五大供应商正在履行的主要采购框架协议
如下:

序号            相对方        采购内容     合同价款(万元)           合同期限

 1     有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品            178.88 万元       2021.06.13 签订

       常州途晟休闲用品有        成品       以采购订单为准
 2                                                             2020.10.14 至 2021.10.13
       限公司

       浦江县万欣工艺有限        成品       以采购订单为准
 3                                                             2020.10.17 至 2021.10.16
       公司

       安吉扬溢家居有限公        成品       以采购订单为准
 4                                                             2020.10.10 至 2021.10.9
       司

       武义新艺休闲用品有        成品       以采购订单为准
 5                                                             2020.10.12 至 2021.10.11
       限公司


       3、借款合同

序号    借款主体          银行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借款期限

                                                                               2021.03.26
                     余杭农村商业银行
 1      杭州鸿旺                            8031120210009148     1,500 万元       至
                         星桥支行
                                                                               2028.11.04

                                                                               2021.03.26
                     余杭农村商业银行
 2      杭州鸿旺                            8031120210009141     1,600 万元       至
                         星桥支行
                                                                               2028.11.04

                                                                               2021.03.26
                     余杭农村商业银行
 3      杭州鸿旺                            8031120210009136     1,800 万元       至
                         星桥支行
                                                                               2025.06.30

                                                                               2021.03.26
                     余杭农村商业银行
 4      杭州鸿旺                            8031120210009150     4,900 万元       至
                         星桥支行
                                                                               2027.12.30

                                                                               2021.01.19
 5      杭州鸿旺     交通银行余杭支行           210700029          300 万元       至
                                                                               2022.01.19


                     交通银行余杭支行                            1,400 万元    2021.01.19
 6      天元宠物                                210700028
                                                                                  至

                                         3-3-1-3-59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2022.01.19



                                                                        2021.06.04
7     天元宠物     交通银行余杭支行          210773001      50 万美元      至
                                                                        2021.09.07

                                                                        2021.06.25
8     天元宠物     交通银行余杭支行          210773002     120 万美元      至
                                                                        2021.10.20

                                                                        2021.06.29
9     天元宠物     交通银行余杭支行          210773003     115 万美元      至
                                                                        2021.10.25

                                                                        2021.06.10
10    天元宠物     浙商银行余杭支行      302000002101694   150 万美元      至
                                                                        2021.12.07


     4、担保合同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的担保协议如下:

     2021 年 3 月 25 日,杭州鸿旺与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
桥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8031320210001604),约定杭州鸿
旺为其与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桥支行自 2021 年 3 月 25 日
至 2031 年 3 月 24 日间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的最高金额为 28, 000
万元,抵押物为编号为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 0033160 号不动产权。

     2020 年 6 月 12 日,天元宠物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签订了《资
金池质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33100000)浙商资产池字[2021]第 11746 号),
约定自 2021 年 6 月 2 日至 2023 年 5 月 30 日止,浙商银行余杭支行给与天元宠物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资产池融资额度。

     (二)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承诺,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已履行
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

     (三)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承诺,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六)》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
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3-3-1-3-60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四)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1、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内容     金额(元)
                                                                     合计数的比例

       余杭区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出口退税款   8,813,898.82          79.83%


   AMAZON.COM Services.INC            押金保证金        351,496.75           3.18%



     键合(中国)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210,500.00           1.91%


黑与白(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200,000.00           1.81%

     京东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129,202.00           1.17%

            合   计                        -          9,705,097.57          87.90%


     2、其他应付款为押金保证金 224,870.24 元、往来和暂收款 556,629.29 元以及
应付报销款 317,946.11 元。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均因正常的生
产经营活动发生。


     八、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的补充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出具之日,发行人在英国新设全资
子公司 OSI UK,OSI UK 的具体情况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之“五、关
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补充核查”。


     九、发行人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的补充核查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在册员工共计 1,467 人。

     (一)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劳动用工及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情况

     1、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情况

                                     3-3-1-3-61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1)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共计为 1,332 人缴纳社会
保险(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35 人未缴纳,未缴纳原
因包括新入职/离职未缴纳、因退休返聘无需缴纳等。

    (2)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共计为 1,332 人缴纳住房
公积金,135 人未缴纳,未缴纳原因包括境外员工无需缴纳住房公积金、新入职/
离职未缴纳、因退休返聘无需缴纳等。

    2、劳动及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根据劳动主管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不存在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未受到
劳动及社会保险主管部门的处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已经建立住
房公积金账户,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自开户缴存以来未受到过相关行政处罚。

    (二)发行人境外控股公司的劳动用工情况

    1、根据香港刘大潜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宠物
直销没有雇佣员工。

    2、根据美国 HELLMUTH&JOHNSON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欧塞艾雇佣 6 名任何员工,欧塞艾根据美国劳动法的相关规
定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保险。欧塞艾的员工雇佣符合美国的劳动法
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3、根据日本林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意见书,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日宠联盟
目前现有 1 名社长以外,有 1 名员工从事辅助业务,日宠联盟根据日本国劳动法
的规定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日宠联盟的员工雇佣符合日
本国的劳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4、根据德国 REITHER HOFMEISTER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
                                 3-3-1-3-62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2021 年 6 月 30 日,欧哈那目前有 1 名员工,欧哈那根据德国劳动法的规定与员
工签署劳动合同。欧哈那的员工雇佣符合德国的劳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5、根据香港刘大潜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元祐
宠物没有雇佣员工。

    6、根据柬埔寨 KY Buntrean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柬埔寨天元目前有 6 名员工,柬埔寨天元根据柬埔寨劳动法的规定与员工签署劳
动合同,柬埔寨天元在新招聘员工入职成为正式员工后将为其根据柬埔寨法律规
定缴纳保险,柬埔寨天元的员工雇佣符合柬埔寨的劳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对于发行人及境内控股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的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承担所有可能的补缴、追索,保证
发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因此发行人的上述情形不会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

    (五)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与员工签订
劳动合同,按照国家和当地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且有缴纳意愿的员工缴纳了社
会保险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
公积金的情形,发行人主管社会保障机构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国家
和地方劳动和社保行政法规和政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同时,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承担所有可能的补缴、追索,保证发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因此发行人的上述情形不会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
实质障碍。


    十、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的补充核查


    经核查,发行人在补充核查期间未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十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的补充核查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出具之日,发行人在补充核查期间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会议、3 次董事会会议及 1


                                 3-3-1-3-63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次监事会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04.06

          2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1.04.21

          3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1.08.24

          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1.09.28

          5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1.09.28



         十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的补充核查


         经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补充核查期间未发生变化。


         十三、发行人税务和财政补贴的补充核查


         (一)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1、根据《审计报告》和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
   控股公司目前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
                 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       17%/16%/13%、11%/10%/9%、6%,出口货物享
增值税           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     受退(免)税政策,退税率分别为 17%/16%、15%、
                                                                  注1
                 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     13%、10%、9%、6%
                 应交增值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
                 减除 30%后余值的 1.2%计缴;
房产税                                                          1.2%、12%
                 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应缴流转税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应缴流转税税额                          3%


                                         3-3-1-3-64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应缴流转税税额                                 2%

                                                     39.38%、30.825%-32.825%、25.89%、25%、16.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0%、15%、子公司欧塞艾根据所在地税法按应
                                                                             注2
                                                     纳税所得额分级计缴

       [注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

   文件的规定,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7%和 11%税率的,税率和出口退税率分别调整为 16%、1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

   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文件的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

   进口货物,原适用 16%和 10%税率的,税率和出口退税率分别调整为 13%、9%。

       主要产品的退税率如下:

               产品类型                                           退税率

   化纤制宠物窝垫和化纤制宠物 2018 年 4 月之前主要是 17%,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3 月为 16%,
                玩具                                       2019 年 4 月起为 13%

               猫爬架                                              13%

                                     2018 年 10 月之前是 13%,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3 月是 16%,
              PVC 狗窝
                                                            2019 年 4 月起 13%

        [注 2]: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湖州天元                15%                15%               15%                15%

         宠物直销               16.5%              16.5%             16.5%              16.5%

         杭州特旺                20%                20%               20%                25%

         杭州赛旺                20%                20%               20%                  -

         杭州热宠                20%                20%               20%                  -

         杭州小兽星              20%                20%               20%                  -

         元祐宠物               16.5%              16.5%             16.5%                 -

                注3
         欧塞艾               22-29.84%          22-29.84%         22-29.84%          22-29.84%



                                              3-3-1-3-65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注4
     日宠联盟              25.89%          25.89%          25.89%        25.89%

            注5
     欧哈那             30.825-32.825% 30.825-32.825%         -              -

     柬埔寨天元             20%               -               -              -

     除上述以外的其
                            25%             25%             25%            25%
     他纳税主体

    [注 3]:包含联邦税和州税等

    [注 4]:系包含法人税、法人事业税等的中小企业综合税率

    [注 5]:包含企业所得税、团体附加税以及营业税,计税基础均为企业利润,税率分别为

15%、0.825%以及 15%-17%。


     2、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符合现行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二)税收优惠及其依据

     1、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湖州天元在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

     2018 年 11 月 30 日,湖州天元获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浙 江 省 税 务 局 联 合 颁 发 的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编 号 :
GR20183300076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湖州天
元 2018-2021 年度享受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2、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杭州赛旺、杭州特旺及控股子公司杭州热宠、杭州小兽
星在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2 号)第一条的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
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
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
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杭州特旺、杭州热宠、杭州小兽星于 2019-
                                       3-3-1-3-66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2021 年 1-6 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杭州赛旺于 2019 年度符合小型微利
企业认定标准,享受该税收优惠。

    3、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合法、法
规、真实、有效。

    (三)根据税收征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六)》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杭州赛旺、湖州天元、杭
州鸿旺、杭州特旺、杭州小兽星、杭州热宠在报告期内依法纳税,不存在偷税、
漏税、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四)根据香港刘大潜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宠物直销及元祐宠物自成
立至该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没有欠税或违税行为。

    根据美国 HELLMUTH&JOHNSON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欧塞艾依
法依规纳税,不存在因未适当纳税而遭受法律或行政程序的情形。

    根据日本林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日宠联盟依法纳税,不存在偷逃
税款等税务违法行为,没有被税务专管单位处罚过的情况发生。

    根据德国 REITHER HOFMEISTER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欧哈那依
法依规纳税,不存在因税务事项违规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根据柬埔寨 KY Buntrean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柬埔寨天元依法依规纳税,
不存在因税务事项违规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享受的专项拨款、政府补助

    1、根据《审计报告》、《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及发行人
提供的相关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在补充核查期间享受
的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主要专项拨款、
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3-1-3-67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补贴项目       补贴金额              享受补贴依据                    批准机关

                                      《关于下达 2020 年度区有关稳外       杭州市余杭区商
        2020 年度稳外
 1                          115.35    贸政策补助资金的通知》(余商务      务局、杭州市余杭
        贸政策的补助
                                               [2020]118 号)                  区财政局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家税务总局杭
 2     土地使用税减免        92.11    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        州市余杭区税务
                                      定》(国务院令第 483 号第七条)             局

        2020 年度区级                 《关于下达 2020 年度区级开放性
                                                                           杭州市余杭区商
       开放型经济发展                 经济发展相关财政政策补助资金
 3                           90.00                                        务局、杭州市余杭
       相关财政政策补                   (第一批)的通知》(余商务
                                                                               区财政局
             助                                [2021]31 号)

                                                                           国家税务总局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
 4       房产税减免          57.11                                         州市余杭区税务
                                       例》(国发[1986]90 号第六条)
                                                                                  局

                                       《德清县商务局关于要求兑现
       2020 年度外贸、
                                      2020 年度外贸、外经及服务外包奖     德清县财政局、德
 5     外经及服务外包        10.00
                                      励资金(第一批)的请示》(德商         清县商务局
            奖励
                                              务[2021]12 号)

        2020 年创建绿                 《关于 2020 年第一批四星级绿色       德清县经济和信
 6                           10.00
        色工厂的补助                         工厂创建的通知》                   息化局

       禹越镇转型升级                 《禹越镇转型升级打造经济强镇
 7     打造经济强镇项          5.00   项目奖励办法》(禹政发[2020]45        德清县商务局
           目补助                                   号)


       2、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享受的专项拨款、政府补助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


       十四、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的补充核查


       (一)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
 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补充核查期间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3-3-1-3-68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二)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市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
补充核查期间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质量监督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质量技
术监督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
律、行政法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补充核查期间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
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
保护的要求,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
形,未受到过相关行政处罚;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报告期内
不存在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未受
到过相关行政处罚。


    十五、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的补充核查


    根据发行人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六》出具之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未发生变化。


    十六、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补充核查


    (一)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出具的书面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及薛雅利、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
股份的股东出具的书面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及薛
雅利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股份的主要股东江灵兵、同旺投资、杭州乐
旺、联创永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书面承
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


                               3-3-1-3-69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四)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薛元潮、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及薛雅利出具的
书面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
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安全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七、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次上市的实质条件;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六)》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重大
行政处罚的情形;《招股说明书》引用本所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的《法律意见
书》《律师工作报告》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的内容适当。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3-3-1-3-70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公章)




    单位负责人:乔佳平                       经办律师:杨     健




                                                         张晓光




                                                         邢    靓




                                                   年       月       日




                                3-3-1-71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5th Floor, Building C,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邮编/Zip Code:100027 电话/Tel:86-10-50867666 传真/Fax:86-10-65527227
                               电子邮箱/E-mail: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7 号




                                          二〇二二年三月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目       录
释 义 ................................................................................................................................................2

正文 ....................................................................................................................................................8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主体资格的补充核查.............................................................................8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的补充核查.....................................................................................9

三、发行人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的补充核查...............................................................................12

四、发行人的业务的补充核查.......................................................................................................13

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补充核查...........................................................................................13

六、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补充核查...............................................................................................16

七、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的补充核查...................................................................................27

八、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的补充核查.......................................................................30

九、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的补充核查...................................................................30

十、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的补充核查...............................30

十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的补充核查...........................................31

十二、发行人税务和财政补贴的补充核查...................................................................................33

十三、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的补充核查...............................................37

十四、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补充核查...................................................................................38

十五、结论性意见 ..........................................................................................................................39




                                                                     3-3-1-3-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释   义

发行人/天元宠物/公司/股份公司   指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天元有限              指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发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本次发行上市、首发              指
                                     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同旺投资                        指   杭州同旺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杭州乐旺                        指   杭州乐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联创永溢                        指
                                     行人的股东

                                     长兴新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
新兹投资                        指   名为杭州新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行人的股东

                                     杭州御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
御硕投资                        指
                                     东

湖州天元                        指   湖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鸿旺                        指   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赛旺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
杭州赛旺                        指
                                     公司,曾用名为杭州赛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杭州特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杭州赛旺的全资子公
杭州特旺                        指
                                     司

                                     杭州小兽星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
杭州小兽星                      指
                                     司

杭州热宠                        指   杭州热宠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杭州米特斯                      指   杭州米特斯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宁波胜力宠物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参
宁波胜力                        指
                                     股子公司

                                     日本宠物联盟株式会社,系发行人在日本的控股子公
日宠联盟                        指
                                     司

                                     Pet Direct International Limited,系发行人在香港的全
宠物直销                        指
                                     资子公司

                                      3-3-1-3-2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One Source International,LLC,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宠
欧塞艾                     指
                                物直销在美国的全资子公司

                                ONE SOURCE INTERNATIONAL UK BRANCH
OSI UK                     指
                                LTD,系发行人在英国的全资子公司

欧哈那                     指   Ohana GmbH,系发行人在德国的全资子公司

                                Yuanyou Pets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系发行人
元祐宠物                   指
                                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柬埔寨天元鼎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CAMBODIAN
                                TIANYUAN DINGWANG PET PRODUCTS CO.,
柬埔寨天元                 指
                                LTD.),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宠物直销在柬埔寨的全
                                资子公司

                                Alibaba.com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 Limited,系
天猫海外直营               指   阿里巴巴下属公司,天猫国际进口超市直营商品采购
                                商,系发行人的客户

本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中信证券/保荐机构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保荐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发行人的财
天健会计师                 指
                                务审计机构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指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指
                                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1038 号)

                                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指
                                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39 号)

                                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指   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2022〕1041 号)

                                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
《纳税鉴证报告》           指   公司最近三年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2022〕1042 号)



                                 3-3-1-3-3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指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
                                律意见书(七)》(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7 号)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监局                     指   市场监督管理局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之连续期间

元                         指   人民币元,文意另有所指除外




                                 3-3-1-3-4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7 号

致: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元宠物”或“发行人”)
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天元宠物本次发行上
市事宜,本所律师已经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康达律师事
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
充法律意见书(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北京市康达律师
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北京市康达律
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以下合称“原
律师文件”),并已作为法定文件随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
至深交所。

    鉴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报告期变更为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之连续
期间,且发行人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进行审
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现本所律师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有关事实
材料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若干事项进行了补充核查,并出具《北京市康
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康达股发字[2020]第 0049-7 号)。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律师法》《管理办法》《编报规则 12 号》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3-3-1-3-5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法律类第 2 号: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
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仅基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
实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所查验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进行认定
是以现行有效的(或事实发生时实施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政府主
管部门做出的批准和确认、本所律师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
文书,或本所律师从上述公共机构抄录、复制、且经该机构确认后的材料为依据
做出判断;对于不是从上述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或虽为律师从上述公共机
构抄录、复制的材料但未取得上述公共机构确认的材料,本所律师已经进行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对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不具有进行专业判断
的资格。本所律师依据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发表法律
意见并不意味着对该文书中的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明
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所律师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七)》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七)》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依法对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已向本所保证,其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或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
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提供之任何文件或事实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七)》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所
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申请文件的修改和进一步反馈意见对必备法律文件有影响的,本所将按规定出具
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


                                 3-3-1-3-6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要求引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七)》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
义或曲解。本所律师已对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出具日的《招股说明书》
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并确认不存在上述情形。

    本所律师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在查验相关材料和事实的基础上独立、
客观、公正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3-3-1-3-7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正文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主体资格的补充核查


    发行人现持有杭州市市监局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10749489434P 的《营业执照》,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星桥配套区

    法定代表人:薛元潮

    注册资本:6,750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生产:宠物用品、工艺品;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宠物日用
品、宠物饲料;服务:宠物饲料的研发;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道路货物运
输;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成立日期:2003 年 6 月 11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6 月 11 日至长期

    经核查发行人《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档案资料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文件,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截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七)》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出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应当解散的下列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3-3-1-3-8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
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
解散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发
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的补充核查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核查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经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为普
通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符合《公司法》第
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1、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职工代表
监事;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根据发行人业务运作的需要设置了相关的职能部门,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
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及《招股说明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七)》出具之日,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声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3-1-3-9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受
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
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经核查,发行人系由天元有限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计算,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已超过 3
年;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和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
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天健会计师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3、根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和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
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发行人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
由天健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4、经核查,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
(一)项的规定。

    5、经核查,发行人主营业务最近 2 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最近 2 年内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
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
条第(二)项的规定。

    6、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涉及
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

                                 3-3-1-3-10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发行人持续经
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7、经核查,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8、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声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 年内不存在贪污、
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
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
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
款的规定。

    9、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
三款的规定。

    (四)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1、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具体内容详见“(三)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规则》第二章第一
节 2.1.1 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本总额为 6,750
万元,本次拟发行股份 2,250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 万元,符合《上
市规则》第二章第一节 2.1.1 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符合《上市规
则》第二章第一节 2.1.1 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审计报告》《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
度 、 2021 年 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87,183,972.38 元 、
114,067,500.58 元、107,430,636.95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3-3-1-3-1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87,174,380.26 元、100,329,232.27 元、96,286,579.68 元。以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
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发行人符合并选择适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一节 2.1.2
第(一)项的规定,符合《上市规则》第二章第一节 2.1.1 第一款第(四)项的规
定。

    (五)结论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三、发行人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的补充核查


    (一)社保、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在册员工共计 1,377 人,其中
境内员工人数为 1,317 人。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共计为 1212 人缴纳社会保险(含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05 人未缴纳,未
缴纳原因包括 6 名员工为新入职员工尚未开始缴纳、99 名员工为退休返聘无需缴
纳。

    2、劳动及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根据劳动主管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不存在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未
受到劳动及社会保险主管部门的处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已经建立住
房公积金账户,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自开户缴存以来未受到过相关行政处罚。

    (二)发行人境外控股公司的劳动用工情况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的境外子公司宠物直销、元祐宠物、
欧塞艾、日宠联盟、欧哈那、柬埔寨天元、OSI UK 的劳动用工均符合当地的劳
动法规的要求。


                                  3-3-1-3-12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三)对于发行人及控股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
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承担所有可能的补缴、追索,保证发行
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因此发行人的上述情形不会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的利
益,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

    (四)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与员工签订劳动
合同,按照国家和当地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且有缴纳意愿的员工缴纳了社会保
险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
金的情形,发行人主管社会保障机构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
方劳动和社保行政法规和政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同时,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已承诺承担所有可能的补缴、追索,保证发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因此发行人的上述情形不会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
实质障碍。


    四、发行人的业务的补充核查

    (一)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经营范围在补充核查期间未发生变化。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主营业务
没有发生重大变更。

    (二)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主营业
务收入均超过公司当年度营业收入的 98%。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经核查,发行人合法经营,不存在因违法经营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重大行政
处罚的情形。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现持有的《营业执照》以及公司章程,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不存在
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补充核查


    (一)关联方


                                 3-3-1-3-13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出具之日,发行人关联方变动情况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新投资设立一
家控股子公司,杭州米特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杭州米特斯现持有的杭州市临平区市监局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核发的
《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 ) 查 询 , 杭 州 米 特 斯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113MA7C4TQM70,成立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
临平区塘栖镇宁桥大道 291 号 6 号楼 5 楼 502 室,法定代表人为薛元潮,企业类
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营业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
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外包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网络
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体
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企业形象策
划;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照明器具销
售;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市场营销策划;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
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材料销售;服装辅料销售;鞋帽
批发;皮革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玩具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饲料原料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离岸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杭州米特斯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天元宠物                      27.50                     55.00

   2         重庆青亦桥科技有限公司                 22.50                     45.00

                 合    计                           50.00                    100.00

                                      3-3-1-3-14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2、发行人的参股子公司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转让其参股子
公司宁波胜力的出资额,转让后,发行人不再持有宁波胜力的股权。

    2021 年 10 月 15 日,天元宠物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转让宁波胜力宠物用品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6 日,天元宠物与宁波胜力的控股股东张申楚的配偶陈丽莉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天元宠物持有的宁波胜力 40%股权以 49.03 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陈丽莉。

    2021 年 11 月 4 日,宁波胜力就本次股权转让在余姚市市监局办理完毕工商
变更登记。

    (二)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21 年度

       宁波胜力                 外协生产产品              13.55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474.06

    3、本所律师的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实施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
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3-1-3-15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六、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补充核查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的知识产权

         1、专利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新增 23 项专利技术,具体内容如下:


                                 取得   专利                                                专利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方式   类型                                                期限

                   一种用于重
                                 自主   实用
  1    天元宠物    新项圈或胸                   2020231830476   2020.12.25   2021.11.09     10 年
                                 研发   新型
                   背带的配件

                   一种可循环
                                 自主   实用
  2    天元宠物    使用的防蚊                   2020231787419   2020.12.25   2021.09.03     10 年
                                 研发   新型
                     虫项圈

                   一种带着猫
                                 自主   实用
  3    湖州天元    跑轮的猫爬                   2020224401175   2020.10.28   2021.10.26     10 年
                                 研发   新型
                      架

                   一种带梳毛    自主   实用
  4    湖州天元                                 2020224350192   2020.10.28   2021.08.03     10 年
                   筒的猫爬架    研发   新型

                   一种带卫生    自主   实用
  5    湖州天元                                 2020221911547   2020.09.29   2021.08.03     10 年
                   间的猫爬架    研发   新型

                   一种多节柱    自主   实用
  6    湖州天元                                 2020219144706   2020.09.04   2021.10.26     10 年
                    式猫爬架     研发   新型

                   一种方便清    自主   发明
  7    湖州天元                                 2019107668191   2019.08.19   2021.11.02     20 年
                   洁的猫爬架    研发   专利

                   一种多功能
                                 自主   发明
  8    湖州天元    拼装式猫爬                   2019107667860   2019.08.19   2021.08.03     20 年
                                 研发   专利
                      架

                  猫抓板(收音   自主   外观
  9    杭州赛旺                                 2021304585833   2021.07.19   2021.11.09     10 年
                      机)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10    杭州赛旺   宠物笼(三)                  2021304252638   2021.07.06   2021.11.09     10 年
                                 研发   设计

                   电动喂食盘    自主   外观
 11    杭州赛旺                                 2021302517314   2021.04.28   2021.11.09     10 年
                     (二)      研发   设计

                                          3-3-1-3-16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取得     专利                                                  专利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方式     类型                                                  期限

                    宠物玩具(离      自主     外观
 12     杭州赛旺                                       2021302514509     2021.04.28    2021.11.09    10 年
                         心球)       研发     设计

                       宠物洗澡梳     自主     外观
 13     杭州赛旺                                       2021302517579     2021.04.28    2021.08.31    10 年
                        (鲸鱼)      研发     设计

                       不倒翁漏食     自主     外观
 14     杭州赛旺                                       2021302517511     2021.04.28    2021.08.31    10 年
                          球          研发     设计

                    漏食器(太空      自主     外观
 15     杭州赛旺                                       2021302517367     2021.04.28    2021.08.31    10 年
                          船)        研发     设计

                       电动喂食盘     自主     外观
 16     杭州赛旺                                       2021302514710     2021.04.28    2021.08.31    10 年
                         (一)       研发     设计

                       宠物窝(狮     自主     外观
 17     杭州赛旺                                       202130218868X     2021.04.16    2021.08.31    10 年
                          子)        研发     设计

                       宠物垫(狮     自主     外观
 18     杭州赛旺                                       2021302183690     2021.04.16    2021.08.31    10 年
                          子)        研发     设计

                    宠物窝(圣诞      自主     外观
 19     杭州赛旺                                       2021302183671     2021.04.16    2021.08.31    10 年
                         礼盒)       研发     设计

                       宠物垫(树     自主     实用
 20     杭州赛旺                                       2021302188815     2021.04.16    2021.08.27    10 年
                          懒)        研发     新型

                       宠物垫(绵     自主     外观
 21     杭州赛旺                                       2021302188694     2021.04.16    2021.08.27    10 年
                          羊)        研发     设计

                       宠物窝(绵     自主     外观
 22     杭州赛旺                                       2021302183686     2021.04.16    2021.08.27    10 年
                          羊)        研发     设计

                                      自主     外观
 23     杭州赛旺        折纸猫窝                       2021300954167     2021.02.08    2021.08.31    10 年
                                      研发     设计


             2、商标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新增 75 项境内注册商标,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1                          39591206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31.08.13



                                                 3-3-1-3-17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2           39594508   天元宠物     35     原始取得     2031.08.06




  3           44407098   天元宠物      5     原始取得     2031.01.27




  4           45483903   天元宠物      8     原始取得     2031.06.13




  5           45500836   天元宠物      7     原始取得     2031.04.13




  6           46106625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31.02.13




  7           46510942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31.10.13




  8           53667737   天元宠物      9     原始取得     2031.11.06




  9           53662742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31.11.06




 10           53673931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31.11.06




                         3-3-1-3-18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11           53655231   天元宠物      9     原始取得     2031.11.06




 12           53675935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31.11.06




 13           53662781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31.11.06




 14           53664834   天元宠物      9     原始取得     2031.09.06




 15           53675938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31.09.06




 16           53664915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31.09.06




 17           53670752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31.09.06




 18           53674217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31.09.06




 19           53662344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31.09.06




                         3-3-1-3-19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20           53659470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31.08.27




 21           53662011   天元宠物      9     原始取得     2031.08.27




 22           53668688   天元宠物     16     原始取得     2031.09.06




 23           53654746   天元宠物     35     原始取得     2031.09.06




 24           53673421   天元宠物     41     原始取得     2031.08.27




 25           53674020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31.09.13




 26           53656012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31.09.06




 27           53671107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31.08.27




 28           53664633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31.08.27




                         3-3-1-3-20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29           53665832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31.09.06




 30           53673477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31.09.06




 31           53673438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31.09.06




 32           53664640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31.09.06




 33           53674574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31.09.06




 34           53654806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31.09.06




 35           53659278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31.09.06




 36           53673452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31.09.06




 37           53669219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31.09.06




                         3-3-1-3-2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38           53668149   天元宠物      3     原始取得     2031.09.06




 39           53673526   天元宠物      5     原始取得     2031.09.06




 40           53669626   天元宠物      6     原始取得     2031.08.27




 41           53668182   天元宠物      7     原始取得     2031.09.06




 42           53665897   天元宠物      8     原始取得     2031.08.27




 43           53676315   天元宠物     16     原始取得     2031.08.27




 44           53675339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31.09.06




 45           53666014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31.08.27




 46           53662349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31.09.06




                         3-3-1-3-22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47           53657095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31.09.06




 48           53661372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31.09.06




 49           53659288   天元宠物     31     原始取得     2031.08.27




 50           53664058   天元宠物     35     原始取得     2031.08.27




 51           53674086   天元宠物     38     原始取得     2031.09.06




 52           53660291   天元宠物     42     原始取得     2031.11.06




 53           53653807   天元宠物     44     原始取得     2031.08.27




 54           54184283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31.09.27




 55           54741976   天元宠物      6     原始取得     2031.11.06




                         3-3-1-3-23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56           54745131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31.11.06




 57           54738441   天元宠物     21     原始取得     2031.11.06




 58           54744063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31.11.06




 59           54763886   天元宠物      7     原始取得     2031.11.06




 60           54732709   天元宠物     29     原始取得     2031.11.06




 61           54765305   天元宠物      6     原始取得     2031.11.13




 62           54747126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31.11.06




 63           54731698   天元宠物     28     原始取得     2031.11.06




 64           54764230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31.11.13




                         3-3-1-3-24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65           54750209   天元宠物     18     原始取得     2031.11.06




 66           54743170   天元宠物     20     原始取得     2031.11.06




 67           49074191   杭州赛旺     28     原始取得    2031.04.13




 68           49064765   杭州赛旺     35     原始取得    2031.04.06




 69           49054070   杭州赛旺     18     原始取得    2031.04.06




 70           49047543   杭州赛旺     24     原始取得    2031.04.13




 71           49042823   杭州赛旺     20     原始取得    2031.04.20




 72           49071259   杭州赛旺     35     原始取得    2031.04.13




 73           49064770   杭州赛旺      9     原始取得    2031.04.06




                         3-3-1-3-25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申请人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74                         49047551    杭州赛旺      42      原始取得       2031.04.13




     75                         49037559    杭州赛旺      38      原始取得       2031.04.13




          3、著作权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新增 10 项美术作品著作权,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创作完成日期    首次发表日期      作品类别

                       天元商学      浙作登字
 1         天元宠物    院印象狗     11-2021-F-2     2021.05.11      2021.05.28       美术作品
                         爪图案        8871

                       2021-1 宠     浙作登字
 2         天元宠物    物用品图     11-2021-L-2     2020.12.30      2021.01.13       其他作品
                          册           1949

                       2021-2 宠     浙作登字
 3         天元宠物    物用品图     11-2021-L-2     2021.05.19      2032.05.27       其他作品
                          册           1950

                                     国作登字
 4         杭州赛旺    原野清晨     -2021-F-002     2021.06.30        未发表         美术作品
                                       06230
                                     国作登字
 5         杭州赛旺    狐狸星球     -2021-F-002     2021.06.30        未发表         美术作品
                                       06231
                                     国作登字
 6         杭州赛旺    猫咪与海     -2021-F-002     2021.06.30        未发表         美术作品
                                       06232
                                     国作登字
 7         杭州赛旺     涂鸦猫      -2021-F-002     2021.06.30        未发表         美术作品
                                       06233
                                     国作登字
 8         杭州赛旺    海上灯塔     -2021-F-002     2021.06.30        未发表         美术作品
                                       06234

                                            3-3-1-3-26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方块喵图       浙作登字
  9     杭州赛旺                    11-2021-F-2       2021.07.23          未发表           美术作品
                        案
                                       8869

                      方块汪图       浙作登字
 10     杭州赛旺                    11-2021-F-2       2021.07.23          未发表           美术作品
                        案
                                       8870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租赁房屋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两处
  租赁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用途       租金

                                  1955Burgundy
                   ElitePetGro                                     2022.01.01-
 1      欧塞艾                    PlOntario,CA9      2,787.00                       仓库   9,500 美元/月
                      up,Inc                                       2022.12.30
                                       176
                                  余杭区塘栖镇
                                                                   2021.11.01-    业务运     50,000 元/
 2     杭州赛旺      严爱红       里仁路 17 号、       95.00
                                                                   2023.01.31       营            年
                                      19 号
  注:(1)欧塞艾与 Strategic Alliances, Inc 签署的《租赁协议》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到期,
  新租赁协议正在签署中。根据欧塞艾与出租方的租赁协议约定,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提出
  异议,则按照此前约定继续履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欧塞艾与出租方正常履行租赁
  权利义务关系;

       (2)杭州赛旺与严爱红签署的《租赁协议》约定第三年租金按前一年租金递增 3%。


       七、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的补充核查


       (一)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新
  增重大合同如下:

       1、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同 2021 年度前五大客户签订的正在履行的大
  额销售订单情况如下:


序号        相对方               合同标的          销售金额(万美元)                合同签署日

  1        KmartAus              宠物玩具等                          49.09           2021.09.23



                                              3-3-1-3-27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2         Chewy              宠物服饰                           26.77         2021.12.23

       3      天猫海外直营         以订单为准                  以订单额为准     2021.04.01(框架协议)

       4       Walmart Inc           猫爬架                             0.73         2021.12.19

       5        Fressnapf           宠物玩具                            3.55         2021.09.28


            2、重大采购合同

            公司采购合同主要是与供应商签订的年度采购合同,具体采购内容、数量、
       单价及供货期根据实际订单执行,协议总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同 2021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正在履行的主要采购框架协议如下:

序号                  相对方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合同期限

              DIGITAL EAGLE PTE.
  1                                           成品               以采购订单为准     2021.07.20-2023.12.31
                      LIMITED

  2             有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品                   210.97 万元       2021.07.08 签署

  3           健合(中国)有限公司            成品               以采购订单为准     2021.4.1 至 2021.12.31

  4          浦江县万欣工艺有限公司           成品               以采购订单为准     2021.10.17-2022.10.16

  5         武义新艺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成品               以采购订单为准     2021.10.12-2022.10.11


            3、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新增的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       借款方            贷款银行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合同期限

                                                                                              2021.08.02-2
 1         杭州鸿旺     交通银行余杭支行               210700166                 1,500 万元
                                                                                               022.08.02

                                                                                              2021.09.17-2
 2         杭州鸿旺     交通银行余杭支行               210700196                 2,000 万元
                                                                                               022.09.17

                                                (30200000)浙商银借字                        2021.10.09-2
 3         杭州鸿旺     浙商银行余杭支行                                         1,000 万元
                                                  (2021)第 02970 号                          022.10.08

                                                                                              2021.09.26-2
 4         天元宠物     浙商银行余杭支行             302000002102884            130 万美元
                                                                                               022.03.25

                                                                                              2021.10.13-2
 5         天元宠物     浙商银行余杭支行             302000002103022            176 万美元
                                                                                               022.04.11



                                                3-3-1-3-28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2021.09.17-2
6       天元宠物    交通银行余杭支行             210700195           1,300 万元
                                                                                   022.09.17

                                                                                  2021.10.27-2
7       天元宠物    交通银行余杭支行             210700226           1,300 万元
                                                                                   022.10.27

                   中国银行杭州城北支                                             2021.12.02-2
8       天元宠物                                  2021J108           3,000 万元
                           行                                                      022.12.01

                                                                                  2021.12.14-2
9       天元宠物    杭州银行临平支行         271C110202100047        2,000 万元
                                                                                   023.01.13

                                                                                  2021.12.28-2
10      天元宠物    宁波银行杭州支行         07100LK21BF1685         2,000 万元
                                                                                   022.12.27


          (二)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承诺,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已履行
     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

          (三)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承诺,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七)》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
     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四)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1、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内容    金额(万元)
                                                                           合计数的比例

                                       增值税出口退税
           余杭区国家税务局                                     1,008.22          84.03%
                                            款


       AMAZON.COM Services.INC           押金保证金               24.38            2.03%



         健合(中国)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21.05            1.75%


     黑与白(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押金保证金               20.00            1.67%
                   司

         京东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12.75            1.06%

                          合计                                  1,086.40          90.55%

                                          3-3-1-3-29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2、其他应付款为 153.61 万元,主要包括押金保证金、应付员工报销款及往
来暂收款等。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均因正常的生
产经营活动发生。


    八、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的补充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出具之日,发行人新设一家控股子
公司杭州米特斯,转让一家参股子公司宁波胜力,具体情况见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七)》之“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补充核查”。


    九、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的补充核查


    补充核查期间,因天元宠物董事会换届选举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2022 年 1 月 13 日,天元宠物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2022 年 2 月 21 日,天元宠物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出具之日,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
及修改均已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制定及修改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的补充核查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出具之日,发行人在补充核查期间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会议、5 次董事会会议及 3
次监事会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02.21

                                    3-3-1-3-30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2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1.10.15

           3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1.12.01

           4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2.01.13

           5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2.02.21

           6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2.03.24

           7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2.01.13

           8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2.02.21

           9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2.03.24


           本所律师认为,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及决议、记录的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的补充核查


           经核查,发行人的董事会、监事会在补充核查期间完成换届选举,新一届董
   事会重新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如下:

           (一)董事会

职务                                       人员                                   任期

                   薛元潮(董事长)、江灵兵(副董事长)、薛雅利、李安、
非独立董事                                                                2022 年 2 月 21 日
                   张根壮、虞晓春
                                                                          -2025 年 2 月 20 日
独立董事           陈斐、余景选、宋永高


           新增董事的简历如下:

           1、张根壮先生,196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大专学历。1992 年 9 月至 1999
   年 11 月,任沧州市肃宁县第一塑料制品厂业务员、车辆经理;1999 年 12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北京宅急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总监;2011 年 4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老娘舅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后勤总监;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
   湖州南浔浔味堂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4 月至今,任天元宠物星桥工厂
                                          3-3-1-3-3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总经理、总监;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陈斐先生,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
   汉大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98
   年 7 至 2017 年 6 月,历任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
   士生导师;2005 年 9 月至 2008 年 6 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经济学学科从事博
   士后研究工作; 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北京市海淀区统计局局长助理;
   2012 年 3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英国剑桥大学地理系国家公派访问学者;2017 年
   6 月至今,任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 年 2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3、余景选先生,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经济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
   学副教授。1993 年 8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助教;1999 年 3
   月至 2004 年 11 月,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讲师;2004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
   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4、宋永高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浙江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3 年 3 月至 1985 年 9 月,
   任嘉兴卫校基础部数学教研室教师;1985 年 9 月至 1987 年 7 月,于浙江大学管
   理工程专业攻读 1987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工商管理系
   系主任助理、副主任,2000 年 7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嘉兴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
   教授,2002 年 1 月至今,历任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

职务                                   人员                             任期

监事            朱伟强(监事会主席)、宋辉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5 年 2 月 20 日
职工代表监事    方春雷


        (三)高级管理人员


                                      3-3-1-3-32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姓名                      职务                  任期

                    薛元潮                      总裁

                    江灵兵                    执行总裁

                    薛雅利                     副总裁          2022 年 2 月 21 日

                    虞晓春                  常务副总裁         -2023 年 2 月 20 日


                    张中平                    财务总监

                    田金明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十二、发行人税务和财政补贴的补充核查

         (一)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1、根据《审计报告》和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目前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
                   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      16%/13%、10%/9%、6%,出口货物享受退(免)
增值税             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    税政策,退税率分别为 16%、15%、13%、10%、
                   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    9%、6%
                   应交增值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
                   减除 30%后余值的 1.2%计缴;
房产税                                                           1.2%、12%
                   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应缴流转税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应缴流转税税额                         2%

                                                 39.38%、30.825%-32.825%、25.89%、25%、2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9%、16.5%、15%、子公司欧塞艾根据所在地
                                                 税法按应纳税所得额分级计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


                                          3-3-1-3-33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文件的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6%和 10%税率的,税率和出口退税率
 分别调整为 13%、9%。


         主要产品的退税率如下:

                   产品类型                               退税率

化纤制宠物窝垫和化纤制宠物玩具        2019 年 1 月至 3 月为 16%,2019 年 4 月起为 13%

                   猫爬架                                  13%

                  PVC 狗窝             2019 年 1 月至 3 月为 16%,2019 年 4 月起 13%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湖州天元                              15%                 15%                 15%

宠物直销                             16.5%               16.5%               16.5%

杭州特旺                              20%                 20%                 20%

杭州赛旺                              25%                 25%                 20%

杭州热宠                              20%                 20%                 20%

杭州小兽星                            20%                 20%                 20%

元祐宠物                             16.5%               16.5%               16.5%

      注3
欧塞艾                             22-29.84%           22-29.84%           22-29.84%

            注4
日宠联盟                            25.89%              25.89%               25.89%

      注5
欧哈那                           30.825-32.825%     30.825-32.825%              -

柬埔寨天元                            20%                  -                    -

杭州米特斯                            20%                  -                    -

OSI UK                                19%                  -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25%                 25%                 25%

 注 1:欧塞艾的相关税率包含联邦税和州税等。

 注 2:日宠联盟的相关税率包含法人税、法人事业税等的中小企业综合税率。
                                       3-3-1-3-34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注 3:欧哈那的相关税率包含企业所得税、团体附加税以及营业税,计税基础均为企业利润,
税率分别为 15%、0.825%以及 15%-17%。

     2、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符合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二)税收优惠及其依据

     1、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湖州天元享受的税收优惠

     2018 年 11 月 30 日,湖州天元获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浙 江 省 税 务 局 联 合 颁 发 的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编 号 :
GR20183300076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湖州天
元 2018-2021 年度享受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2021 年
12 月 16 日,湖州天元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1 年-2023 年按 15%优
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杭州赛旺、杭州特旺及控股子公司杭州热宠、杭州小兽
星、杭州米特斯在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2 号)第一条的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
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
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
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8 号)第一条“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的规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1 年度依照最新公告执行。公司子公司杭州特旺、杭州热宠及杭州小兽星 2019
年至 2021 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子公司杭州米特斯 2021 年度符合小型
                                       3-3-1-3-35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子公司杭州赛旺 2019 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享受
 该税收优惠。

       3、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补充核查期间享受的上述税收
 优惠政策合法、法规、真实、有效。

       (三)根据税收征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杭州赛旺、湖州天元、杭州鸿旺、杭州特旺、杭州小兽星、
 杭州热宠、杭州米特斯在报告期内依法纳税,不存在偷税、漏税、抗税等税收违
 法行为,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四)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境外控股子
 公司宠物直销、元祐宠物、欧塞艾、日宠联盟、欧哈那、柬埔寨天元、OSI UK
 依法依规纳税,不存在因税务事项违规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专项拨款、政府补助

       1、根据《审计报告》《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享受的与收益相关,且用于
 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主要专项拨款、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补贴项目        补贴金额            享受补贴依据               批准机关

                                       《关于下达 2020 年度区级开放
        2020 年度区级开放                                               杭州市余杭区商
                                       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
 1      型经济发展专项资      304.92                                    务局、杭州市余杭
                                       的通知》(临平商务〔2021〕25
             金补助                                                        区财政局
                                                     号)

                                       《关于下达 2021 年杭州市第三
        2021 年度杭州市外              批商务发展(外贸发展专项)项     杭州市财政局、杭
 2                             44.35
         贸发展资金补助                目资金的通知》(杭财企〔2021〕     州市商务局
                                                    58 号)

                                       《关于下达 2021 年杭州市跨境     中国(浙江)自由
        2021 年杭州市跨境
 3                             32.22   电子商务资助计划的通知》(杭     贸易试验区杭州
          电子商务资助
                                             自贸办[2021]8 号)         片区建设领导小
                                       3-3-1-3-36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组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
     2020 年浙江省商务
                                    关于下达 2020 年省商务促进财      浙江省财政厅、浙
4    促进财政专项资金       20.01
                                      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         江省商务厅
           补助
                                             [2020]18 号)


    2、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享受的专项拨款、政府补助
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六)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及享受
的税收优惠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发行人境外控股子公司执行的
税种、税率符合注册地所在国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于 2021 年度享受
的专项拨款、政府补助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依法纳税,
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十三、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的补充核查


    (一)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
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补充核查期间内不存在因违
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补充核查期间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质量监督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而受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
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补充核查期间内不存在因违
反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3-1-3-37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
保护的要求,补充核查期间内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情形,未受到过相关行政处罚;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补
充核查期间内不存在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情形,未受到过相关行政处罚。


    十四、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补充核查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1、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出具的书面承诺,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src.gov.cn)、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 询平台
(http://shixin.csrc.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
中 国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2、境外子公司的诉讼、仲裁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境外控股子公司宠
物直销、元祐宠物、欧塞艾、日宠联盟、欧哈那、柬埔寨天元、OSI UK 不存在
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二)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及薛雅利、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
股份的股东出具的书面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及薛
雅利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股份的主要股东江灵兵、同旺投资、杭州乐
旺、联创永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书面承
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四)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薛元潮、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及薛雅利出具的
书面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及其控

                                    3-3-1-3-38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
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安全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五、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次上市的实质条件;补充核查期间,发
行人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招股说明
书》引用本所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的原律师文件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的内容适当。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七)》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3-3-1-3-39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公章)




    单位负责人:乔佳平                       经办律师:杨     健




                                                         张晓光




                                                         邢      靓




                                                   年       月        日




                               3-3-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