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2-005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2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9.9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2,455.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 11,737.7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717.30 万元。 2022 年 11 月 1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 除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 103,458.60 万元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626 号”《验资 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 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及本次拟置换安排的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截至披露日 序 募集资金承 拟置换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自有资金已 号 诺投资金额 额 投入金额 1 湖州天元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5,081.90 5,081.90 0 0 2 杭州鸿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3,514.22 23,514.22 2,161.86 2,161.86 3 天元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19,035.16 19,035.16 313.37 313.37 4 产品技术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4,991.91 4,991.91 741.75 741.75 5 电子商务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6,335.25 6,335.25 319.04 319.04 合计 58,958.44 58,958.44 3,536.02 3,536.02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 湖州天元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5,081.90 5,081.90 2 杭州鸿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3,514.22 23,514.22 3 天元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19,035.16 19,035.16 4 产品技术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4,991.91 4,991.91 5 电子商务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6,335.25 6,335.25 合计 58,958.44 58,958.44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 资金方式解决。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按照 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作出适当使用。本次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已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 等方式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 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金额 为 35,360,171.9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披露日自有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1 湖州天元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5,081.90 5,081.90 0 2 杭州鸿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3,514.22 23,514.22 2,161.86 3 天元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19,035.16 19,035.16 313.37 4 产品技术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4,991.91 4,991.91 741.75 5 电子商务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6,335.25 6,335.25 319.04 合计 58,958.44 58,958.44 3,536.02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737.70 万元(不含增值税),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123,367.93 元 (不含增值税),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费用金额 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 序号 项目名称 (不含增值税) 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 1 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 8,996.40 0 2 审计费用与验资费用 1,894.81 169.81 3 律师费用 424.53 37.74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391.51 0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30.45 4.79 合计 11,737.70 212.34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3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共计 37,483,539.90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 资 金 35,360,171.97 元 ,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2,123,367.93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 10447 号)。 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安排一致。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共计 37,483,539.90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35,360,171.97 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123,367.93 元。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安排一致,未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募集资金置换 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4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 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事项不会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天元宠物 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2022〕10447 号)。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2022 年 11 月 2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