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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振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12-02  

                        证券代码:301356         证券简称:天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汇事务所”或“中汇”);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立信事务所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
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考虑公司业
务发展情况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也为更好地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
和公允性,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拟改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由其负责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相关工作。公司已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
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均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
议。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汇”)合伙人(股东)88 人,注册会计师 55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177 人。
    中汇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10.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8.37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4.83 亿元。2021 年度,中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136 家,收
费总额 1.1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上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
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 亿元。中汇近
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            成为注册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或
         姓名
  成员            会计师时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公司提供   复核过上市公

                                        2
                          间        审计时间                      审计服务   司审计报告家
                                                                    时间           数
项 目合
伙 人 /
签 字注   孔令江       2007 年      2004 年        2009 年 8 月   2022 年      超过 5 家
册 会计
师
签 字注
                                                   2020 年 12
册 会计    李岩        2019 年      2013 年                       2022 年      签署 2 家
                                                      月
师
质 控控
制 复核   许菊萍       2002 年      2000 年        2002 年 5 月   2022 年      超过 5 家
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
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处理处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罚类型
                                                                  对在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    2019 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
                  2020 年 5 月 21   监督管理措
1    孔令江                                           会浙江监    的签字会计师定期轮换不符
                         日             施
                                                        管局      合相关规定的问题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
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
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商定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3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事务所。立信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021 年度立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
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立信事务所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
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未来审计的需要,
也为更好地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经双方协商一致,公
司拟改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审计相关工作。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
的沟通》有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6 票同意,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事务所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 1 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
聘用中汇为公司审计机构,聘用期为 1 年。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4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汇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且能够满足公
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中汇事务所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执业资质、专
业能力和独立性,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的要求,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并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至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