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6 证券简称:天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5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2022年12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①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12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39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方庆华先生因公出差,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经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推荐董事朱彩琴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0,01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1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4,4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0.4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合计为 65,53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1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6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6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83%。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 决: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90,00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7%;反 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2.00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2.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2.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2.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3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2.0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2.0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2.0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2.0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4 表决情况:同意 90,00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2.0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 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2.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7%;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9%;反 对 1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673%;反对 11,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梁效威律师、陈颖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5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