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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好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24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谨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熊小川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袁峰先生、周道
福先生、迟奇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谭景霞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牟健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专此意见。




                                     独立董事:吴学斌、王建新、梁永晔

                                                       2023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