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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好医疗: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开立超募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2023-03-1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开立超募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医疗”、“上市公司”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美好医疗通过开立超募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超 募资金
投资项目款项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好医疗”)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 市的通
知》(深证上〔2022〕986 号)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427 万股,发行价格为 30.66 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1,357,318,2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132,529,143.8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24,789,056.17 元。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01
号)。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下同)采取了
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同时,根据建设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二、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计划通过开立超募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超募资
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
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
项,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三)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超募资金建设项目款项的,以超募资
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式存储于超募资金专户
银行开设的超募资金保证金账户中。从超募资金专户中转出相应款项之后,应及
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四)超募资金专户银行在超募资金保证金账户内以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用于支付超募资金建设项目相关材料、设备及工程等款项。

    (五)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其利息将直接用于兑付
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资金,剩余不足支付部分用超募资金专户中的超募资金直接
支付。兑付完成后,及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六)超募资金保证金账户注销前,若存在本金及利息结余,应及时转入超
募资金专户。

    (七)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通过开设超募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超募资金建设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和保
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超募
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作为超募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与超募资金
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立超募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超募资金 投资项
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


                                     2
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超募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通过开立超募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超募 资金投
资项目款项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

    因超募资金投资美好创亿大厦建设项目当前已处于持续投入建设中,董事会
同意本议案通过之日起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未到期之银行 承兑汇
票相关款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开立超募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
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超募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其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
此,全体独立董事明确同意公司通过开立超募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通过开立超募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超募 资金投
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超募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3
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通过开立超募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通过开立超募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超 募资金
投资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洁泉              李靖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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