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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2022-11-21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3 号花样年.福
                    年广场 B 栋 411、41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矩阵股份”、“本公司”、“公司”
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
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
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上市公告书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矩阵纵横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
说明书”)一致。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
所致。




                                    1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
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 证 网 (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
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
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
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
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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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数量为 28,453,944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公司上市
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发行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矩阵股份所属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行业隶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M74)”。
截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
(M7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9.89 倍。

     截至2022年11月4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2021 年
                           T-4 日 收 盘 价   2021 年扣   2021 年扣非                  2021 年扣
                                                                        扣 非 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2 年 11 月   非 前 EPS   后 EPS(元/                  非后市盈
                                                                        市 盈 率
                           4 日,元/股)     (元/股)   股)                         率(倍)
                                                                        (倍)
 300668.SZ    杰恩设计         18.90          0.1422        0.1311       132.91        144.16
 300983.SZ    尤安设计         29.63          2.3750        2.1829        12.48        13.57
 301024.SZ    霍普股份         25.22          0.7374        0.6536        34.20        38.59
                               平均值                                     23.34         26.08
   资料来源:同花顺 iFinD,截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计算市盈率平均值时剔除了杰恩设计。

     本次发行价格 34.72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9.22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4
日(T-4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亦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本次发行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
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
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五)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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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
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
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
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
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
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
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六)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特别是本次发行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公
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期,
投资效益的体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的每股
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有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
下列事项:

     (一)创新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服务,创新创意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
优势。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是一种具有高附加值的文化创意设计与服务,除了
需要满足传统的功能需求外,其更加注重艺术的美感与创新创意的风格,对设
计者的艺术素养与创新创意能力要求更高,因此创新创意设计水平是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如果公司不能始终保持业内领先的创新创意设计理念,将在未来日
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中失去先机,从而影响公司的业绩。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智力密集型服务行业,
拥有原创能力和丰富项目经验的设计人才是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企业的核心竞
争力。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拥有高级资质和丰富项目经验的高端专业人才的
供需缺口会越来越大,行业内对高端设计人才的争夺也会更激烈。未来,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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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分配制度、激励政策等制度,可能会引致核心技
术人员流失,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房地产行业调控的风险

     公司所属的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行业与房地产行业密切相关。房地产行业
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调控影响明显。近年来,我国
政府对房地产行业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如2018年4月央行、银保监会、证监
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资管新
规”),2019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
作的通知》(“23号文”),2020年8月监管部门出台的对房地产企业融资设置“三
道红线”的融资新规,2020年12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公布《关于建立银行
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2021年2月自然资源部组
织召开会议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住宅用地市场理性竞争、2022年3月16
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召开专题会议等,上述政策和会议从限制房地产
企业融资规模、限制房企有息负债规模增长速度、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
住房有效供给、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供应土地的及时开发利用、向
新发展模式转型等多个方面进行调控。同时,政府推出的限购、提高交易税费
等短期调控政策,也直接影响了商品住宅的短期需求,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房地
产市场成交量的下降。

     在上述政策的作用下,公司相关地产商客户出现了经营不善或资金流趋紧
的情况,行业内部分房地产企业出现了境内或境外债券违约的情况,未来可能
有更多房地产企业出现违约等风险事件。未来,若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市
场调控,可能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长期经营部署、减少土地投资、推迟项
目开发、延长付款周期、增加融资难度,会对公司业务发展、经营业绩、盈利
能力、应收账款回款形成不利影响。

     (四)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
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管理机构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
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都将受到新的挑战,若公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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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
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五)人力成本持续上升的风险

     近年来,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设计人才的供需缺
口持续加大,行业内企业对项目经验丰富、技术能力过硬的高端设计人才的争
夺也日趋激烈,从而导致专业设计人员的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不断提升,企业
经营成本随之不断增加。未来几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员工数量将不
断增加,尤其是高水平设计人员的数量,合理预期企业的人力成本将不断提
升,若公司收入不能相应增长,可能将对公司毛利率和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
响。

       (六)客户经营情况恶化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三道红线”政策下,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收紧,资金压力增大,
对未来的拿地和开工有一定影响。此外,在“三道红线”、“贷款集中度”管
理、“两集中”等房地产融资监管政策的背景下,规模房地产企业特别是排名靠
前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的大型房地产企业竞争优势明显,将继续保持稳定发展,
市场份额稳中有升,土地资源也进一步向有实力的大型房地产企业集中,大型
优质的房地产商将更加注重产品品质,以获得更大的市场竞争优势。但是,部
分房地产企业往往因为营运资金管理水平、资本结构安排不合理、盲目扩张、
经营亏损、公司治理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其自身获现能力、筹资能力受到限制,
从而致使资金链紧张,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对于经营效率较低、库存压力
大、销售回款与债务规模不匹配的房地产企业会面临更高的信用风险,甚至已
经出现公开市场违约。

     房地产行业目前景气度下降,直接影响当年的财务状况,短期内还会持续
影响公司的业绩。公司客户中,目前已知出现公开市场债务违约或其他违约的
有蓝光发展、泰禾集团、中国恒大、华夏幸福、泛海控股、中国奥园、佳兆业
集团、花样年控股、世茂集团、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洋集团、祥生控股
集团、阳光城、绿地控股、融创中国、正荣地产。出现公开市场债务违约或其
他违约客户的报告期内收入合计数分别为4,329.08万元、9,343.70万元、7,5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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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万元、1,114.91万元,占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8%、15.26%、
8.57%、2.89%;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客户的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余
额、净值、在手订单金额分别为3,756.30万元、80.26万元、2,941.23万元,占比
分别为8.73%、0.23%、4.90%。虽然上述客户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应收账款
(含合同资产)余额、净值、在手订单金额均较小,但如果未来该等客户资金
状况持续恶化,或者公司客户中出现更多的公开市场债务违约或其他违约的情
形,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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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注册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1921号《关于同意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
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1102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矩阵股份”,证券代码为
“301365”。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28,453,94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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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2、上市时间:2022年11月22日

     3、股票简称:矩阵股份

     4、股票代码:301365

     5、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2,000.00万股

     6、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000.00万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3,000.00万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
不公开发售股份)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8,453,944股

     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91,546,056股

     9、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无

     10、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

     11、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

     12、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
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
通。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网下限售股份数量为1,54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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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15%。

     13、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比           (非交易日顺延)

                     王冠            26,470,588              22.06%      2025年11月22日
                    刘建辉           20,647,059              17.21%      2025年11月22日
               天玑玉衡投资          13,026,644              10.86%      2025年11月22日
               几善优合投资          10,852,091                 9.04%    2025年11月22日
  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       迷凯斯投资          10,572,771                 8.81%    2025年11月22日
  发行股份
                    王兆宝            5,294,118                 4.41%    2025年11月22日
               合纵连横咨询           2,236,729                 1.86%    2025年11月22日
                     刘芳               900,000                 0.75%    2023年11月22日
                     小计            90,000,000              75.00%            -
               网下发行无限
                                     13,903,944              11.59%      2022年11月22日
                 售股份
  首次公开
               网下发行有限
  发行网上                            1,546,056                 1.29%    2023年5月22日
                 售股份
  网下发行
    股份       网上发行股份          14,550,000              12.13%      2022年11月22日
                     小计            30,000,000              25.00%            -
             合计                   120,000,000            100.00%             -
   注:各加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系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

     14、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5、上市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

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公司选择的上市标
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020年、2021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4,962.83万元、21,677.63万元,最近两年连续
盈利,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上述上市标准。



                                           10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Matrix Design Co., 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9,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52144766W
 法定代表人                王冠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3 号花样年.
 住所、办公地址
                           福年广场 B 栋 411、413
                           一般经营项目是:室内外装饰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
                           绿化(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
 经营范围
                           建筑装饰材料、家居用品、建筑五金配件的销售(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商品);展览展示策划。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
 所属行业
                           订),公司所处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
 邮编                      518045
 电话                      0755-83222578
 传真                      -
                           http://www.matrixdesign.com
 网址
                           http://www.matrixdesign.cn
 电子邮箱                  stock008@matrixdesign.cn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
                           证券部
 系部门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
 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        李志汉
 人
 联系电话                  0755-83222578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

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债
券情况如下:




                                              11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占发行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             持有
 序                          任职起止                                              前总股
       姓名        职务                     数量          数量         数量               债券
 号                            日期                                                本比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情况
                                                                                   (%)
                             2020.12.3-
  1    王冠       董事长                  2,647.0588     582.6820    3,229.7408     35.89   无
                             2023.12.2
                  副董事
                             2020.12.3-
  2   刘建辉    长、副总                  2,064.7059     389.4928    2,454.1987     27.27   无
                             2023.12.2
                  经理
                董事、总     2020.12.3-
  3   王兆宝                                529.4118      99.8699      629.2817      6.99   无
                  经理       2023.12.2
                             2020.12.3-
  4    王勇        董事                             -     74.6557       74.6557      0.83   无
                             2023.12.2
                             2020.12.3-
  5   蔡荣鑫    独立董事                            -            -             -        -   无
                             2023.12.2
                             2020.12.3-
  6   张春艳    独立董事                            -            -             -        -   无
                             2023.12.2
                             2020.12.3-
  7   刘晓军    独立董事                            -            -             -        -   无
                             2023.12.2
                监事会主
                             2020.12.3-
  8    陈达     席、职工                            -            -             -        -   无
                             2023.12.2
                代表监事
                             2020.12.3-
  9   周晓云       监事                             -    199.0901      199.0901      2.21   无
                             2023.12.2
                             2020.12.3-
 10   邓万里       监事                             -    177.0225      177.0225      1.97   无
                             2023.12.2
                             2020.12.3-
 11   于鹏杰    副总经理                            -    375.3106      375.3106      4.17   无
                             2023.12.2
                  副总经
                             2020.12.3-
 12   李志汉    理、董事                            -            -             -        -   无
                             2023.12.2
                  会秘书
                             2020.12.3-
 13    刘杰     财务总监                            -     88.9385       88.9385      0.99   无
                             2023.12.2
    注:王冠通过天玑玉衡投资间接持有 133.1100 万股,通过几善优合投资间接持有 269.4176 万股,通过
迷凯斯投资间接持有 144.1368 万股,通过合纵连横咨询间接持有 36.0176 万股;刘建辉通过天玑玉衡投资
间接持有 101.7900 万股,通过几善优合投资间接持有 206.0253 万股,通过迷凯斯投资间接持有 81.6775 万
股;王兆宝通过天玑玉衡投资间接持有 26.1000 万股,通过几善优合投资间接持有 52.8270 万股,通过迷
凯斯投资间接持有 20.9429 万股;王勇通过迷凯斯投资间接持有 74.6557 万股;周晓云通过天玑玉衡投资
间接持有 199.0901 万股;邓万里通过天玑玉衡投资间接持有 177.0225 万股;于鹏杰通过几善优合投资间
接持有 375.3106 万股;刘杰通过迷凯斯投资间接持有 88.9385 万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
公司股份。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对外发行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无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形。




                                               12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冠。王冠直接持有公司2,647.06万股股
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9.41%,通过天玑玉衡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48%的
股份,通过几善优合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99%的股份,通过迷凯斯投资间接持有
公司1.60%的股份,通过合纵连横咨询间接持有公司0.40%的股份,王冠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35.89%。另外,王冠作为天玑玉衡投资、几善
优合投资、迷凯斯投资、合纵连横咨询的实际控制人,进而控制公司40.76%的
表决权,王冠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为70.18%,为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

     王冠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清华五道口金融CEO培养项目结业,第四届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副会长、第
13届金盘奖专家评委、2019年金羿奖专家评委,曾获得“第一届安邸AD中国最
具影响力100位建筑精英”、“2019年胡润大设计论坛之胡润最受青睐华人设计
师”、“2019年《透视》杂志(Perspective Magazine)40 Under 40青年杰出设计
师”等荣誉称号,个人作品曾获得“2019年英国安德鲁马丁(Andrew Martin)国
际室内设计大奖”。历任上海冠义诚室内装潢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矩阵基金
总经理,合纵连横设计监事,释象万合监事,矩阵(香港)董事,矩阵有限执
行董事、总经理。现任矩阵鸣翠执行董事、总经理,天玑玉衡投资执行事务合
伙人,几善优合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迷凯斯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纵连横
咨询执行事务合伙人,香蕉酱艺术执行董事,矩阵纵横执行董事、总经理,北
京矩阵执行董事、经理,上海矩阵执行董事、总经理,迪梵艺术执行董事,矩
阵股份董事长。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
下:




                                    13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后,王冠直接持有公司22.06%的股份。同时,王冠系天玑玉衡投
资、几善优合投资、迷凯斯投资、合纵连横咨询的实际控制人,分别通过天玑
玉衡投资、几善优合投资、迷凯斯投资、合纵连横咨询间接控制公司10.86%、
9.04%、8.81%、1.86%的表决权。发行后,王冠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份表决
权比例合计为52.6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2018年3月,矩阵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通过搭建员工持股平台天玑玉
衡投资、几善优合投资、迷凯斯投资、合纵连横咨询对公司增资进而实施股权
激励。

     2018年12月,矩阵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矩阵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5,100.00万元。新增2,100.00万元注册资本由天玑玉衡投资、几善优合投资、迷
凯斯投资、合纵连横咨询、刘芳以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分别认缴738.18万元、
614.95万元、599.12万元、126.75万元、21.00万元。其中,天玑玉衡投资、几善
优合投资、迷凯斯投资、合纵连横咨询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刘芳为公司初创
股东。上述增资构成员工股权激励。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已经
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一)股权激励对象基本情况

        1、天玑玉衡投资基本情况

        天玑玉衡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公司1,302.66万股股份,其基
 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天玑玉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BAU75L
         实际控制人                    王冠                   成立时间    2018 年 9 月 29 日
         认缴出资额                 738.18 万元              实缴出资额      738.18 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益田路 1006 号益田花园一期 6 栋
       生产经营所在地       204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
          经营范围
                            目)。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天玑玉衡投资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公司任职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姜雪         有限合伙人               设计总监                219.59           29.75%
 2         周晓云        有限合伙人           监事、设计总监              112.82           15.28%
 3         邓万里        有限合伙人           监事、设计总监              100.31           13.59%
 4         梁卫玉        有限合伙人               设计总监                 86.53           11.72%
                          普通合伙人
 5          王冠                                   董事长                  75.43           10.22%
                        (实际控制人)
 6         刘慈卿        有限合伙人               设计总监                 71.03           9.62%
                                           副董事长、副总经
 7         刘建辉        有限合伙人                                        57.68           7.81%
                                             理、总设计师
 8         王兆宝        有限合伙人            董事、总经理                14.79           2.00%
                             合计                                         738.18       100.00%

        2、几善优合投资基本情况

        几善优合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公司1,085.21万股股份,其基
 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几善优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BAYN1Q
         实际控制人                    王冠                   成立时间    2018 年 9 月 29 日
         认缴出资额                 614.95 万元              实缴出资额      614.95 万元

                                                15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注册地及主要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彩田南路 3002 号彩虹新都彩云
       生产经营所在地       阁 32G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
          经营范围
                            目)。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几善优合投资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公司任职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于鹏杰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设计总监              212.68           34.58%
                          普通合伙人
 2          王冠                                   董事长                 152.67           24.83%
                        (实际控制人)
                                           副董事长、副总经
 3         刘建辉        有限合伙人                                       116.75           18.98%
                                             理、总设计师
 4          万夫         有限合伙人               设计总监                 38.26           6.22%
 5         周卓群        有限合伙人               设计总监                 34.70           5.64%
 6          谢莎         有限合伙人               设计总监                 29.96           4.87%
 7         王兆宝        有限合伙人           董事、总经理                 29.94           4.87%
                             合计                                         614.95       100.00%

        3、迷凯斯投资基本情况

        迷凯斯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公司1,057.28万股股份,其基本
 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迷凯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BE163N
         实际控制人                    王冠                   成立时间    2018 年 9 月 30 日
         认缴出资额                 599.12 万元              实缴出资额      599.12 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安社区安托山九路 2 号金地网球花园
       生产经营所在地       15 栋 21A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
          经营范围
                            目)。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迷凯斯投资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公司任职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麦海龙        有限合伙人               设计总监                184.45           30.79%
                          普通合伙人
 2          王冠                                   董事长                  81.68           13.63%
                        (实际控制人)
 3          刘丹         有限合伙人               咨询顾问                 50.40           8.41%


                                               16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公司任职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4          刘杰         有限合伙人               财务总监                 50.40           8.41%
 5         张又丹        有限合伙人               商务总监                 50.23           8.38%
                                           副董事长、副总经
 6         刘建辉        有限合伙人                                        46.28           7.73%
                                             理、总设计师
 7          王勇         有限合伙人           董事、设计总监               42.30           7.06%
 8         张艳玲        有限合伙人               商务总监                 31.74           5.30%
 9         任兆攀        有限合伙人               设计总监                 29.61           4.94%
 10        王兆宝        有限合伙人            董事、总经理                11.87           1.98%
 11         郭爽         有限合伙人               采购总监                 10.08           1.68%
 12        敖经伟        有限合伙人               财务经理                 10.08           1.68%
                             合计                                         599.12       100.00%

        4、合纵连横咨询基本情况

        合纵连横咨询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公司223.67万股股份,其基
 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合纵连横设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BH1Q55
         实际控制人                    王冠                   成立时间    2018 年 10 月 9 日
         认缴出资额                 126.75 万元              实缴出资额      126.75 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海滨社区福强路 1068 号景源华庭 C2705
       生产经营所在地
                            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设
          经营范围
                            计咨询;贸易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合纵连横咨询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公司任职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
 1          王冠                                   董事长                  20.41           16.10%
                        (实际控制人)
 2         陈律霖        有限合伙人               设计总监                106.34           83.90%
                             合计                                         126.75       100.00%

        5、刘芳

        刘芳系公司初创股东,曾任矩阵有限监事。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
 刘芳直接持有公司90.00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00%。

                                                17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二)限售安排

     各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均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公司上市后,合伙企业持有
公司的股份,以及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均将根据监管要求予以锁定;锁
定期限届满前,有限合伙人的合伙财产份额不得转让,但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
亡或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的除外。

     天玑玉衡投资、几善优合投资、迷凯斯投资、合纵连横咨询均已出具《关
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矩阵股份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矩阵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其他自然人股东刘芳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矩阵股份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矩阵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限售期限
                           (股)       (%)      (股)       (%)
 一、限售流通股
                                                                          自上市之日起
       王冠                26,470,588      29.41   26,470,588     22.06
                                                                          锁定 3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刘建辉               20,647,059      22.94   20,647,059     17.21
                                                                          锁定 3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天玑玉衡投资             13,026,644      14.47   13,026,644     10.86
                                                                          锁定 3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几善优合投资             10,852,091      12.06   10,852,091      9.04
                                                                          锁定 3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迷凯斯投资             10,572,771      11.75   10,572,771      8.81
                                                                          锁定 3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王兆宝                5,294,118       5.88    5,294,118      4.41
                                                                          锁定 3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合纵连横咨询              2,236,729       2.49    2,236,729      1.86
                                                                          锁定 36 个月

                                              18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自上市之日起
         刘芳                  900,000        1.00        900,000          0.75
                                                                                  锁定 12 个月
 网下发行有限售                                                                   自上市之日起
                                     -           -       1,546,056         1.29
     股份                                                                           锁定 6 个月
         小计              90,000,000      100.00       91,546,056        76.29         -
 二、无限售流通股
 网下发行无限售
                                     -           -      13,903,944        11.59         -
     股份
  网上发行股份                       -           -      14,550,000        12.13         -
         小计                        -           -      28,453,944        23.71         -
         合计              90,000,000      100.00      120,000,000       100.00         -
      注:各加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系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


六、本次发行后上市前的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数为33,391名,其中持股数量前10名
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号                                       (股)
  1                 王冠                 26,470,588     22.0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2               刘建辉                 20,647,059     17.2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3             天玑玉衡投资             13,026,644     10.8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4             几善优合投资             10,852,091      9.0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5             迷凯斯投资               10,572,771      8.8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6               王兆宝                  5,294,118      4.4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7             合纵连横咨询              2,236,729      1.8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8                 刘芳                   900,000       0.7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其中 83 股自上市之日起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9                                        219,668       0.18%   定 6 个月,其他股份为无限
                   司
                                                                          售流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网下投资者获配数量的 10%
  10     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             46,440       0.04%   (向上取整计算)自上市之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起锁定 6 个月
                 合计                    90,266,108    75.22%                     -
      注:各加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系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


七、战略配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未进行战略配售。



                                                19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3,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
公开发行的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34.72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四、发行市盈率

     (一)14.4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计算);
     (二)14.2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计算);
     (三)19.2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四)18.9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2.49倍(发行市净率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
股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以2022年6月30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0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
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45.00万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55.00万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28.50%。根据《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706.61205
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60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
行 数 量 为1,545.00万 股 , 占 本 次 发 行 总 量 的51.50%; 网 上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为
1,45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220817446%,有效申购倍数为4,528.62770倍。

     根据《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
结果公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14,331,153股,放弃认购数量为218,847
股。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15,449,179股,放弃认购数量为821股。网上、网下投
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股份数量为219,668股,包销金额为7,626,872.96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73%。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4,1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387.13万元(不
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4,772.8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2022年11月1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422号”《验资报告》。

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总额为9,387.13万元,每股发行费用为3.13元
(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本次发行股本)。本次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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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明细构成如下:

                  项目                                         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7,126.75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1,018.87万元
 律师费用                                                   783.02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23.58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34.90万元
                  合计                                     9,387.13万元
   注 1:上述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中已经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
   注 2:各项费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九、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4,772.87万元。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
转让。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13.96元(按202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1.83元(按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
净利润和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摊薄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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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公司报告期内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L10401 号)。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在
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2 年 1-9 月财务报表已在本上市公
告书中披露,公司上市后不再单独披露。公司 2022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2022 年 1-9 月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请查阅本上市公告书附件,主要财
务数据列示如下:

                                                                       本报告期末比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期末增
                                                                         减(%)
     流动资产(万元)                99,405.58             94,685.68            4.98
     流动负债(万元)                29,570.10             39,687.47          -25.49
      总资产(万元)                108,445.08           102,721.20             5.5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1.88                 41.18            -9.31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28.27                 39.64           -11.37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
                                     77,788.16             62,002.41           25.46
      者权益(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
                                          8.64                  6.89           25.46
      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1-9 月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万元)               61,097.92             62,973.25            -2.98


                                         23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营业利润(万元)                    15,976.85             17,406.74             -8.21
     利润总额(万元)                    15,988.60             17,404.53             -8.1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
                                         13,434.28             14,607.41             -8.03
        润(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833.32             14,341.19            -10.51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49                  1.62             -8.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1.43                  1.59            -10.06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55                 33.02            -13.4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18.67                 32.41            -13.74
    权净资产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796.07             11,338.43            -75.34
        净额(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0.31                  1.26            -75.34
      流量净额(元)
    注: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和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两个指标的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为两
期末数的差值;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两个指标的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为两期数的差值。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流动资产为 99,405.58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4.98%;流动负债为 29,570.10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25.49%,主要系合同负债有
所降低所致。公司资产总额为 108,445.08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5.57%,归属于发
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77,788.16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25.46%,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8.64 元/股,较上年末增长 25.46%。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
加,资产总额和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均有所增加。

     公司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61,097.92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98%;营
业利润为 15,976.8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8.21%;利润总额为 15,988.60 万元,
较上年同期减少 8.1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 13,434.28 万元,较上年
同 期 减 少 8.03% ;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为
12,833.32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0.51%。公司 2022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利
润水平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因素影响:第一,华东区域是
发行人最大的业务区域,2022 年上半年,受以上海为中心的华东区域疫情的影
响,业务开展受到较大不利影响。自 2022 年 3 月末,上海受疫情影响封控至 6
月初,上半年华东区域除上海外的周边城市也受到“多点散发”静态管控等政策
影响。发行人华东区域主要客户如金地集团、新城控股、万科等,其华东区域

                                            2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总部位于上海,相应项目主要分布于上海周边城市;第二,发行人总部位于深
圳市,自 2022 年 2 月 28 日开始,因总部所在地福田区福保街道爆发疫情,发行
人办公楼实行“只进不出”管控措施长达一个多月,后续实施相关人员流动限
制,第三季度因疫情多点散发,办公场所陆续经历三次管控,这给发行人日常
经营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 2022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796.07 万元、0.31 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 75.34%,主要系
公司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同期有所减少所致。2021 年尤其是
下半年以来,受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下降、融资环境持续趋紧,
加之 2022 年上半年受疫情因素影响,下游客户经营受到不利影响,资金审批、
付款进度也有所放缓,致使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同期有所减
少,进而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有所减少。

三、2022 年度业绩预测情况

     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波动。公司预计2022年全
年营业收入范围为79,800.00万元至97,400.00万元,同比变动-9.97%至9.89%;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范围为18,500.00万元至23,100.00万元,同比变动-
15.85%至5.0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范围为
17,400.00万元至22,800.00万元,同比变动-19.73%至5.18%。

     上述2022年业绩情况为公司初步预计数据,未经申报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25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
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           8110301012800777888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755950890910507
   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           9550880223702600709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      44250100008600003361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      44250100008600003362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           8110301013300652250


二、其他事项

       公司自披露《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前,未发
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
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等均未发
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要合同;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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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未召开其他董事
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
内容无异常;

     (十三)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四)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27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矩阵股份申请其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长江保荐同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
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二、保荐机构有关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联系电话:021-61118537

     传真:021-61118973

     保荐代表人:章睿、王晓

     项目协办人:刘文秀

     其他项目组成员:王骞、穆杰、范娴颖、李晓坤、陆普颖

     联系人:章睿、王晓


三、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长江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的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
间以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代表人章睿、王晓负责持续
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章睿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南京大学,数理、金融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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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专业背景。2012年进入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2017年注册保荐代表人、2020年
加入长江保荐投资银行部。曾主持或参与过启迪设计、梦百合、杰恩设计、华
辰装备等十多家企业的IPO工作,启迪设计重大资产重组等多家上市公司再融
资及并购重组工作。具备扎实的金融理论基础和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

     王晓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金融专业背
景。2012 年加入德邦证券投资银行部、2017 年注册保荐代表人、2021 年加入长
江保荐,担任总监。曾主持或参与耐普矿机、大千生态、昭衍新药等多家 IPO
项目,维尔利非公开发行、维尔利重大资产重组、广田集团资产收购等多家上
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项目。具备扎实的金融理论基础和丰富的资本市场运
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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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相关承诺事项

     (一)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冠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冠承诺如下:

     “1.自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矩阵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矩阵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矩阵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
调整)不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

     3.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矩阵股份股票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2023 年 5 月 22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
调整)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矩
阵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矩阵股份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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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
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
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5.矩阵股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矩阵股份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

     (2)矩阵股份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6.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
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
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
协议转让方式,本人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即持股 5%以上)身份后六个月内,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7.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
保证矩阵股份持续稳定经营;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计划中披露矩
阵股份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交
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8.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
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


                                  31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9.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
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
遵从该等规定。”

     (2)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刘建辉、王兆宝承诺如下: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矩阵股份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矩阵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
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
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
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
从该等规定。”

     (3)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刘芳承诺如下: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
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矩阵股份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矩阵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2.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
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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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
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
遵从该等规定。”

     公司合伙企业股东天玑玉衡投资、几善优合投资、迷凯斯投资、合纵连横
咨询承诺如下: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矩阵股份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矩阵股份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
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
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
及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企业自愿无条件
地遵从该等规定。”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冠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冠承诺如下:

     “1.本人将按照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
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矩阵股份股票。

     2.本人拟长期持有矩阵股份的股份,并在稳定股价及公司控制权的基础上
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减持。

     3.减持股份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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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

     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矩阵股份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2023 年 5 月 22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
调整)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矩
阵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减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
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上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在任
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并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
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本人
亦遵守此条承诺。

     5.信息披露

     减持所持股票时,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超额)收入的,所得收入归矩阵股份所
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矩阵股份指定账户。如果因本
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矩阵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矩阵股

                                   3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刘建辉、王兆宝承诺如下:

     “1.本人将按照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
及本人/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矩阵股份股票。

     2.本人拟长期持有矩阵股份的股份,并在稳定股价及公司控制权的基础上
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减持。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时的发行价。

     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矩阵股份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2023 年 5 月 22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
调整)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矩
阵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减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
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上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在任
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并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

                                   35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本人
亦遵守此条承诺。

     5.信息披露

     减持所持股票时,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超额)收入的,所得收入归矩阵股份所
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矩阵股份指定账户。如果因本
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矩阵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矩阵股
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王勇、于鹏杰、刘杰承诺
如下:

     “矩阵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矩阵股份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矩阵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矩阵股份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

     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矩阵股份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2023 年 5 月 22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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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
调整)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矩
阵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在任
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并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
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本人
亦遵守此条承诺。

     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超额)收入的,所得收入归矩阵股份所
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矩阵股份指定账户。如果因本
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矩阵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矩阵股
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天玑玉衡投资、几善优合投资、迷凯斯投
资承诺

     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天玑玉衡投资、几善优合投资、迷凯斯投资承诺
如下:

     “1.本人/企业将按照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以及本人/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矩阵股份股票。

     2.本人/企业拟长期持有矩阵股份的股份,并在稳定股价及公司控制权的基
础上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减持。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矩阵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减持方式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

                                  37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5.信息披露

     减持所持股票时,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超额)收入的,所得收入归矩阵股
份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矩阵股份指定账户。如果
因本人/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矩阵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企
业将向矩阵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
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
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订《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 启动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在回购股票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2. 停止条件

     如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已启动但尚未实施且仍在实施期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则本次稳定股价方案停止实施。稳定股
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如再触发上述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


                                   38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股价措施。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

     1. 稳定措施的具体方式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

     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不能迫使控
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方式如下:

     (1)公司回购股票。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启动控股股东稳定股
价预案: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
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2)公司虽已实施股票回购
预案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的要求。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满足下列情形时启动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预案: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预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
足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的要求,并且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
约收购义务。

     2. 公司回购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回购股票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自有资金,也可以是发行优先股、债券等
方式募集所得资金,回购股票的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回购股票的方式为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票回购方案实
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将终止实施该方
案。

     3. 多次采取稳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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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后又继续
触发,公司将继续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

     (2)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
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
定股价预案。

     (三)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程序

     公司在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
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
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在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
条件成就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
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决定
的除外,以下同)。公司回购股票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
东大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并办理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
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及办理有关审批或备案手续。

     (四)法律责任

     若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
未遵守上述承诺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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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二、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措施

     1. 在公司因稳定股价目的审议股票回购方案时,控股股东承诺将以所控制
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2. 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在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控股股东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1)公司无法实施
回购股票,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
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2)公司虽已实施股票回购预案但仍未满足公司股
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的要求。

     3. 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程序

     控股股东承诺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通知
公司董事会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并通过公司发布增持公告。且控股股东将在
增持公告发布的次日起开始增持公司股票,并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
易日内实施完毕。

     4. 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
式。

     5.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触发上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后又继
续触发,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本预案的要求采取稳定股价措施,但应遵循以下
原则:

     (1)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
额(税后)的 20%;

     (2)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获得的公司
分红金额(税后)的 4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
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
行稳定股价预案。

     6.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控股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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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上述事项发
生之日起停止从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
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

     1. 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满足下列情形时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在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票预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
于每股净资产的要求,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
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

     2. 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程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的 15 个交
易日内将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通知公司董事会,并通过公司发布增持公告。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增持公告发布的次日起开始增持公司股票,并在履行
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3. 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
式。

     4.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触发上述需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价
稳定措施条件后又继续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
稳定股价的措施,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 20%;

     (2)单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
4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
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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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5.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
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从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
为止。

     6.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履
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
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公司将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
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冠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冠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按照矩阵股份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矩阵
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
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人将敦促矩阵股份及其
他相关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将根据矩阵股股东大会批准的《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则,在矩阵股份就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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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本人将根据矩阵股份股东大会批准的《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则,履行增持矩阵股份
的股票的各项义务;同时,本人将敦促矩阵股份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该预案
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三)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公司承诺

     (1)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亦不存在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
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所需的相关程序及
工作。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
上述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冠承诺

     (1)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亦不存在矩阵股份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矩阵股
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
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所需的相关程序及
工作。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
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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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四)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承诺

     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期间
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并
在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之日起启动回购决策程序,
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三十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冠承诺

     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其相关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指示矩阵
股份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矩阵股份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若因矩阵股份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
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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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
施完毕时为止。

     4、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相关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

     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视情况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
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
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事项后 10 日内,公
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
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冠承诺

     ① 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视情况通过矩阵股份股
东大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矩
阵股份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②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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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 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矩阵股份的股份在本人履行
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矩阵股份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
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若未能履行在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

     ① 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 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
项。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二、对不存在重大未披露事项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除招股说明书等已披露的申请文件外,公司不存
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三、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出具的相关承诺已经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稳定股价措
施等事项作出承诺,已就其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提出了可采取的约束措施。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所作出
的承诺合法、合理、有效。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稳定股价措施等事项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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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符合《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规
则》第 2.3.3 条、2.3.4 条、2.3.5 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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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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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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