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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矩阵股份: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1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
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制
度规定。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82,655,288.96 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
币 11,669,793.31 元(不含增值税)。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未与
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
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
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

       四、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偿债能力
良好,取得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对公司
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荣鑫                   张春艳                   刘晓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