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3-03-02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2 年 10 月发
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南京通
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或“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54.12 倍。本次发行价格 95.00 元/股对
应发行人 2021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8.09 倍,低于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
可比公司近 20 日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
近 20 日扣非前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
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
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通达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 2675 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
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采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
行的方式(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数量
1,150.0000 万股,其中,网上发行 1,15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将于 2023 年 3 月 3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
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
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
配售。
(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
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95.00 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3 月 3 日(T 日)
进行网上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发行的申购日为 2023 年 3 月 3
日(T 日),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
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3 月 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
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
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
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
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
2、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2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
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4、拟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3 年 3 月 1 日(T-2 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
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 和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
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
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
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
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
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
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6、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
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
行的发行价格为 95.00 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
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3
本次发行价格为 95.0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6.0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3.8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48.0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45.0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7、本次发行价格为 95.00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
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属于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
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54.12 倍,最近一个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61.69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2023 年 2 月 28 2021 年 对应静态市盈率 滚动市盈率
2021 年
日前 20 个交易 扣非前 (倍) (倍)
扣非后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日均价(含 2 EPS
EPS(元
月 28 日)(元 (元/ 扣非前 扣非后 扣非前 扣非后
/股)
/股) 股)
300271.SZ 华宇软件 9.25 0.3573 0.3358 25.90 27.56 -66.36 -60.31
002279.SZ 久其软件 9.23 -0.1521 -0.1635 -60.64 -56.42 -85.19 -76.59
4
榕基软件
002474.SZ 9.65 0.0481 0.0190 200.62 508.07 20,836.
319.78
13
603927.SH 中科软 32.65 0.9728 0.9328 33.56 35.00 32.43 33.54
688590.SH 新致软件 12.10 0.5916 0.2774 20.46 43.62 25.94 70.71
算术平均市盈率(扣除异常值) 70.13 153.56 6,980.1
126.05
3
算术平均市盈率(扣除异常值和极值) 26.64 35.39 29.19 52.12
301369.SZ 通达海 95.00(发行价) 2.11 1.98 45.08 48.09 41.25 43.49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注 1:可比公司前 20 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和对应市盈率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数据;
注 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3: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3 年 2 月 28 日);
注 4: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2021 年 10-12 月和 2022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3 年 2 月 28 日));
注 5:久其软件 2021 年扣非前、扣非后市盈率及滚动市盈率均为负值,因此均未纳入市盈率平均值计
算;榕基软件因 21 年及 22 年三季报业绩下滑严重,导致其市盈率为极端值,未纳入市盈率平均值计算;
因华宇软件 22 年业绩转盈为亏,因此未纳入滚动市盈率平均值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95.00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1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
后市盈率为 48.0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
盈率(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高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近 20 日扣非
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高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
公司近 20 日扣非前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但仍存在
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
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与行业平均市盈率比较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为客户提供电子政务领域信息化建设的综合服务提供商。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系全国各级法院,还覆盖了银行、电信、纪检委、企业
等相关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
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6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
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电子政务
5
板块的智慧法院领域。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
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54.12 倍,最近一个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61.69 倍。
A、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
市盈率为 48.09 倍,低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54.12 倍。
B、与行业平均动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43.49 倍)
低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滚动市盈率(61.69 倍)。
C、发行人所属行业变化态势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所涉及的下游行业较多,每个细分行业的估值水
平存在差异。发行人专注于电子政务板块的智慧法院领域。发行人主营业务系电
子政务领域的信息化建设。
2023 年以来,发行人所在行业(I65)平均行业静态市盈率呈现稳中有升的
状态,截止 2023 年 2 月 28 日,I65 行业各阶段静态平均市盈率和滚动平均市盈
率如下:
最新静态 最近一个月 最近三个月 最近六个月 最近一年
行业名称
市盈率 平均静态市盈率 平均静态市盈率 平均静态市盈率 平均静态市盈率
I65 软件和信
53.80 54.12 50.38 48.18 47.00
息技术服务业
注: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最新滚动 最近一个月 最近三个月 最近六个月 最近一年
行业名称
市盈率 平均滚动市盈率 平均滚动市盈率 平均滚动市盈率 平均滚动市盈率
I65 软件和信
61.33 61.69 57.46 54.20 49.21
息技术服务业
注: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价格 95.00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1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
6
摊薄后市盈率为 48.09 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I65)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54.12 倍,亦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61.69 倍,处于合理
水平(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2)与可比公司算术平均市盈率比较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为客户提供电子政务领域信息化建设的综合服务提供商。
公司选取了华宇软件、久其软件、榕基软件、中科软、新致软件等从事政务软件
的上市公司。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
市盈率为 48.09 倍,高于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可比公司的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
市盈率 35.39 倍。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2023 年 2 月 28
2021 年静态市盈率(倍) 滚动市盈率(倍)
日前 20 交易日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均价(含当日)
(元/股) 扣非前 扣非后 扣非前 扣非后
300271.SZ 华宇软件 9.25 25.90 27.56 -66.36 -60.31
002279.SZ 久其软件 9.23 -60.64 -56.42 -85.19 -76.59
002474.SZ 榕基软件 9.65 200.62 508.07 319.78 20,836.13
603927.SH 中科软 32.65 33.56 35.00 32.43 33.54
688590.SH 新致软件 12.10 20.46 43.62 25.94 70.71
算术平均市盈率(扣除异常值) 70.13 153.56 126.05 6,980.13
算术平均市盈率(扣除异常值和极值) 26.64 35.39 29.19 52.12
通达海 95.00(发行价) 45.08 48.09 41.25 43.49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注 1:可比公司前 20 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和对应市盈率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数据;
注 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3: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3 年 2 月 28 日);
注 4: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2021 年 10-12 月和 2022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3 年 2 月 28 日));
注 5:久其软件 2021 年扣非前、扣非后市盈率及滚动市盈率均为负值,因此均未纳入市盈率平均值计
算;榕基软件因 21 年及 22 年三季报业绩下滑严重,导致其市盈率为极端值,未纳入市盈率平均值计算;
因华宇软件 22 年业绩转盈为亏,因此未纳入滚动市盈率平均值计算。
① 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比较
7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
市盈率为 48.09 倍,低于扣除异常值影响后可比公司的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
率 153.56 倍,高于扣除异常值和极值影响后可比公司的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
盈率 35.39 倍(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② 与可比上市公司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
市盈率为 43.49 倍,低于扣除异常值和极值影响后可比公司的扣非后算术平均滚
动市盈率 52.12 倍(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本次发行价格 95.00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1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
后市盈率为 48.0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
盈率(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高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近 20 日扣非
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高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
公司近 20 日扣非前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存在未来
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
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的定价较为合理、审慎,但仍然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
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
风险,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风险因素,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
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8、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
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9、根据本次发行价格 95.00 元/股和 1,150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
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250.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10,962.31 万元(不含增
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98,287.69 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
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
8
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10、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
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
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
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
无效申购。
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2、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第五十六条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深证上〔2023〕
100 号)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
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
名下。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
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
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9
13、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
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
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4、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 日
10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