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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山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2022-10-31  

                        股票简称:天山电子                                      股票代码:301379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Techshine Electronics Co.,Ltd.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檀圩镇五里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
                      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〇二二年十月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天山电子”)
股票将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
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
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
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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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
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本公司就
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创业板涨跌幅限制放宽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00%,跌幅限制比例为
36.00%,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00%。

     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投资
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股价波动的风险,理性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

(二)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0,134.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2,403.1867 万股,占比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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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的风险。

(三)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
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
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
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
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
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
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
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C39 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6.00 倍(截至 2022 年 10 月 11 日,T-4 日)。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1 日(T-4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估值
水平如下:

                           2021年扣非前 2021年扣非后        T-4日股票收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EPS          EPS                盘价          盈率扣非前   市盈率扣非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1年) 后(2021年)

  300939.SZ      秋田微           0.9139           0.7182          28.86          31.58          40.18

  002952.SZ     亚世光电          0.2798           0.1669          16.50          58.97          98.86

  000823.SZ     超声电子          0.6996           0.6860           8.63          12.34          12.58

  300120.SZ     经纬辉开          0.0933           0.0524           6.11          65.49         116.60

  002217.SZ      合力泰           0.0246        -0.2916             2.65         107.72          -9.09

  301106.SZ     骏成科技          1.0824           1.0172          26.72          24.69          26.27

                              算术平均值                                          31.89          44.47
注 1: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10 月 11 日(T-4 日);
注 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3: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4:在计算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时剔除了经纬辉开、合力泰的市盈率极值。

     本次发行价格 31.51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37.53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平均扣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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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静态市盈率 44.47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
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
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
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液晶显示行业是国家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行业规模及应用
领域快速发展,且产业链内行业参与者众多,竞争比较激烈。随着液晶显示行业
下游产业需求的快速增长,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同时随着新材料的出现、新
工艺的应用,客户对新产品更新换代的时间在缩短,对供应商的研发技术实力、
工艺调整节奏、产品质量保证以及供应体系搭建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发
行人未来若不能在产品研发、工艺改进、产品质量、市场开拓、及时供应等方面
提升竞争力,将可能面临因市场竞争加剧而导致市场占有率降低的风险。

(二)海外市场风险

     随着发行人产品获得越来越多境外客户的认可,2019 年至 2021 年,发行人
境外销售收入金额分别达到 18,723.30 万元、23,626.24 万元和 39,627.75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 33.38%、38.39%和 36.39%,金额及占比呈增长趋势。
目前发行人产品主要出口地为中国香港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欧洲、美洲、日本、
韩国等,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确定性明显增
加,如主要出口国家或者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贸易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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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行人外销收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国际产业链和供应链变动风险

     液晶显示行业的全产业链包括原材料及设备供应、生产加工和市场销售的全
球链条。从原材料及设备供应和生产加工来看,我国大陆地区拥有完善的液晶显
示产业原材料及设备供应体系和技术成熟品质稳定的产品生产厂商;从销售体系
来看,液晶显示行业拥有全球化的特征。从行业整体来看,现阶段存在部分加工
环节向东南亚国家转移的情形,随着东南亚国家技术服务能力、产业配套、专业
的工程技术及产业工人、品质的管控以及及时交付等方面的不断提升,发行人将
面临来自东南亚国家相关生产加工企业的竞争,从而导致订单流失及业绩下滑的
风险。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包括 TFT-LCD、IC、BL(背光源)、TP(触控屏)、POL
(偏光片)、FPC(柔性线路板)、ITO 玻璃、电子元器件、化工材料等,主要原
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原材料的供应和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
生产成本和盈利水平。2021 年 7-12 月,发行人 IC 原材料价格较 2021 年 1-6 月
持续上涨,TFT-LCD 原材料价格较 2021 年 1-6 月下降,未来原材料价格波动情
况仍然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市场影响持续上升,且
发行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
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目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以及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进行了详细的可行性论证和经济效益的审慎测算,有助
于增强公司在产品、产能、研发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业绩水
平、实现发展战略。但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若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产业
政策、项目进度、产品市场销售情况等方面发生重大的不利变化,将对募投项目
的实施进度、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等产生不利影响。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
市场开拓情况不及预期,募投项目将使得公司存在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进
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与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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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
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446 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2 年 10 月 2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1037 号),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同意公
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天山电子”,证
券代码为“30137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 24,031,867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可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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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2 年 11 月 1 日

     (三)股票简称:天山电子

     (四)股票代码:301379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01,340,000 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5,340,000 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4,031,867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7,308,133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无

     (十)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
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之“(一)关
于股份锁定及上市后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一)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
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
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308,133 股,约占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6%,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十二)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王嗣纬              15,010,000             14.81   2025 年 11 月 1 日
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         范筱芸               9,305,000              9.18   2025 年 11 月 1 日
发行股份
                 李小勇               7,200,000              7.10   2023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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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王嗣缜                  6,895,000              6.80   2025 年 11 月 1 日

                  杨建平                  5,060,000              4.99   2023 年 11 月 1 日

                  戴建博                  4,530,000              4.47   2023 年 11 月 1 日

                  周漪林                  3,575,000              3.53   2023 年 11 月 1 日
           广西天纳投资合伙企业
                                          3,195,000              3.15   2023 年 11 月 1 日
               (有限合伙)
                  罗振清                  3,170,000              3.13   2023 年 11 月 1 日
           广西齐誉投资合伙企业
                                          2,755,000              2.72   2023 年 11 月 1 日
               (有限合伙)
                  戴雪萍                  2,115,000              2.09   2023 年 11 月 1 日
           深圳市中金蓝海资产管
                                          1,900,000              1.87   2023 年 11 月 1 日
                 理有限公司
                     孙强                 1,875,000              1.85   2023 年 11 月 1 日
           深圳市汇银富成九号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875,000              1.85   2023 年 11 月 1 日
                   伙)
                  印叶君                  1,450,000              1.43   2023 年 11 月 1 日

                     梁晓                 1,165,000              1.15   2023 年 11 月 1 日

                  王昆仑                  1,000,000              0.99   2023 年 11 月 1 日

                  彭红村                  1,000,000              0.99   2023 年 11 月 1 日

                  邓永峰                  1,000,000              0.99   2023 年 11 月 1 日

                  卓王华                    800,000              0.79   2023 年 11 月 1 日

                     高丹                   750,000              0.74   2023 年 11 月 1 日

                     周楠                   375,000              0.37   2023 年 11 月 1 日

                     小计                76,000,000             75.00           -

             网下发行限售股份             1,308,133              1.29   2023 年 5 月 1 日
首次公开
发行网上    网下发行无限售股份           11,742,367             11.59   2022 年 11 月 1 日
网下发行       网上发行股份              12,289,500             12.13   2022 年 11 月 1 日
股份
                     小计                25,340,000             25.00           -

              合计                      101,340,000            100.00           -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三、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2.1.2

                                            8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条的第一项标准,即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上市标准,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
标准如下:“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根据天健出具的天健审〔2022〕13-3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0 年、2021
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4,095.92 万元和
8,507.90 万元,累计净利润为 12,603.82 万元,符合上述标准。




                                    9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echshine Electronics Co.,Ltd.

        发行前注册资本             7,6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嗣纬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            2005 年 8 月 26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15 日

                住所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檀圩镇五里垌
                                   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液晶显示器及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电
                                   子材料、家用电器、通讯产品、电子计算机的材料、设备及提供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贸易(国家法律法规限
              经营范围
                                   制或禁止的除外);机械设备及自有物业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
                                   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从事专业显示领域定制化液晶显示屏及显示模组的研发、设
              主营业务             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单色液晶显示屏、单色液晶显示模
                                   组及彩色液晶显示模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所属行业             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
              邮政编码             535400

              电话号码             0777-5186122

              传真号码             0777-5160768

          互联网网址               www.techshine.com.cn

              电子信箱             ir@techshine.com.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
                                   董事会秘书:叶小翠
    部门、负责人和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0777-5186122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及债券的
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持有公司股票及债券的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    占发行前   持有
 序
       姓名            职务   任期起止日期      数量          数量       数量      总股本比   债券
 号
                                              (万股)      (万股)   (万股)    例(%)    情况
                              2020 年 5 月
                  董事长、
 1    王嗣纬                  23 日至 2023     1,501.00         -       1,501.00      19.75    无
                    总经理
                              年 5 月 23 日
                              2020 年 5 月
                  董事、副
 2    王嗣缜                  23 日至 2023         689.50       -        689.50        9.07    无
                    总经理
                              年 5 月 23 日

                                                    10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020 年 5 月
 3    戴建博     董事       23 日至 2023    453.00        -        453.00   5.96    无
                            年 5 月 23 日
                            2020 年 5 月
 4    张盛东   独立董事     23 日至 2023          -       -             -      -    无
                            年 5 月 23 日
                            2020 年 5 月
 5     唐广    独立董事     23 日至 2023          -       -            --      -    无
                            年 5 月 23 日
               监事会主
                            2020 年 5 月               通过齐誉
                 席、
 6     劳萍                 23 日至 2023          -    投资持有     44.50   0.59    无
               人力资源部
                            年 5 月 23 日             44.50 万股
                 副经理
                            2020 年 5 月
 7     梁晓      监事       23 日至 2023    116.50        -        116.50   1.53    无
                            年 5 月 23 日
                            2020 年 5 月
 8    韦亚民     监事       23 日至 2023          -       -             -      -    无
                            年 5 月 23 日
                 副总经
                            2020 年 5 月               通过天纳
                 理、
 9    叶小翠                23 日至 2023          -    投资持有     90.00   1.18    无
               董事会秘
                            年 5 月 23 日             90.00 万股
                   书
                            2020 年 5 月               通过天纳
               财务负责
 10   陈元涛                23 日至 2023          -    投资持有     60.00   0.79    无
                   人
                            年 5 月 23 日             60.00 万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未发行过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为王嗣纬。

      发行人共同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为王嗣纬、范筱芸、王嗣缜,王嗣纬与范筱
芸为夫妻关系,王嗣纬与王嗣缜为兄弟关系。截至本次发行前,王嗣纬持有发行
人 1,501.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9.75%;范筱芸持有发行人 930.50 万股股份,
持股比例为 12.24%;王嗣缜持有发行人 689.5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9.07%;
三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41.06%的股份。

      本次发行后,王嗣纬持有发行人 1,501.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4.81%;
范筱芸持有发行人 930.5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9.18%;王嗣缜持有发行人 689.5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80%;三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30.79%的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1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王嗣纬,男,196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 7
月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流体机械及流体动力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 年
8 月至 1990 年 5 月,就职于华东理工大学(原名:华东化工学院),担任教师;
1990 年 6 月至 1996 年 1 月,就职于深圳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历任生产部副经
理、生产部经理、副总工程师;1996 年 9 月至 1998 年 10 月,就职于广西灵山
天山微电子有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1999 年 4 月至 1999 年 5 月,就职于深圳
鹏为电子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1999 年 6 月至 2005 年 8 月,就职于
广西灵山天山微电子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1999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就职
于深圳市爱希帝电子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07 年 11 月至 2016 年 3 月,
就职于深圳市天创光电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 年 12 月至 2013
年 2 月,就职于瑞利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05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

     范筱芸,女,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 7
月毕业于四川广播电视大学英语专业,大专学历。1991 年 2 月至 1993 年 1 月,
就职于深圳富华纺织丝绸有限公司,任职员;1993 年 2 月至 1998 年 12 月,就
职于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员;1999 年 1 月至 2003 年 10 月,待
业;2003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2 月,就职于深圳心月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2005 年 9 月至 2021 年 6 月,担任深圳市福田区衣娃服装店(营业期限于 2006
年 9 月到期,2006 年 9 月后停止营业且处于吊销状态,已于 2021 年 6 月注销)
经营者;2007 年 1 月至 2018 年 2 月,就职于金瑞国际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07
年 8 月至 2016 年 11 月,就职于广西钦州天山微电子有限公司,历任董事、监
事;2016 年 12 月退休。

     王嗣缜,男,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 3
月毕业于东京王子学院日本语专业,大学专科学历。1995 年 10 月至 1996 年 10
月,就职于上海 YKK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任科长,负责销售业务;1996 年 10
月至 1997 年 10 月,就职于日泉株式会社上海办事处,担任部门经理,负责销售
业务;1997 年 10 月至 2001 年 8 月,就职于上海海荣地克电子有限公司,历任
部门经理、副总经理,负责日常运营;2001 年 9 月至 2008 年 3 月,就职于五十
铃(上海)技贸实业有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负责销售业务;2006 年 5 月至


                                    12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017 年 9 月,就职于上海嗣达科贸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09 年 5 月至 2017 年
1 月,就职于嗣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0 年 3 月至 2016 年 5 月,
就职于广西天瑞微电子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14 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
就职于 Techshine Fast Japan,担任代表取缔役;2007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
划及相关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前,发行人的股东天纳投资和齐誉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除该
员工持股平台,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形式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不涉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第二十六条相关行权数量及
行权安排等事宜。

(一)广西天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广西天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6 年 12 月 20 日




                                             13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合伙期限       2016 年 12 月 20 日至 2046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1,533.60 万元
                        钦州市灵山县灵城镇和平路 64 号(原灵山百货大楼)茂源地王国际 3 层 307
         注册地址
                        号房
  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    319.50 万股

        天纳投资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别、在发行人的任
职等情况如下:

                          数量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别   在发行人的任职
                        (万股)        (万元)
                                                                                 副总经理、董事
   1         叶小翠          90.00          432.00     28.1690%     普通合伙人
                                                                                     会秘书
                                                                                 研发中心负责人
   2          颜强           33.00          158.40     10.3286%     有限合伙人
                                                                                     助理
   3          李彬           17.00           81.60      5.3208%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二部总监

   4         陈晓航          12.00           57.60      3.7559%     有限合伙人    销售一部总监

   5         王辉银          10.00           48.00      3.1299%     有限合伙人      部门经理
                                                                                 其他核心人员、
   6         朱长海          10.00           48.00      3.1299%     有限合伙人
                                                                                 产品开发经理
                                                                                 其他核心人员、
   7         肖立高          10.00           48.00      3.1299%     有限合伙人
                                                                                   高级工程师
   8         李翔华           8.00           38.40      2.5039%     有限合伙人      部门经理

   9         吴桂林           8.00           38.40      2.5039%     有限合伙人      部门经理

   10        王力明           7.50           36.00      2.3474%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11        马松娜           7.00           33.60      2.1909%     有限合伙人      部门经理

   12         周珊            7.00           33.60      2.1909%     有限合伙人     部门副经理

   13         胡赏            6.00           28.80      1.8779%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14        叶自君           6.00           28.80      1.8779%     有限合伙人      部门主管

   15        谭志强           6.00           28.80      1.8779%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16         林珊            6.00           28.80      1.8779%     有限合伙人      客户经理
                                                                                 其他核心人员、
   17         李健            6.00           28.80      1.8779%     有限合伙人
                                                                                 产品开发经理
   18        汪敏林           6.00           28.80      1.8779%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19        李志敏           6.00           28.80      1.8779%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20        劳玉娟           5.00           24.00      1.5649%     有限合伙人     部门副经理

   21         陈杰            5.00           24.00      1.5649%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22         莫妮            5.00           24.00      1.5649%     有限合伙人     部门副经理

   23        梁成麟           4.00           19.20      1.2520%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24        胡家春           3.00           14.40      0.9390%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1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数量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别   在发行人的任职
                        (万股)     (万元)
   25        陈钊平           3.00            14.40      0.9390%   有限合伙人      客户经理

   26        陈镇秋           3.00            14.40      0.9390%   有限合伙人      部门主管

   27         王丹            3.00            14.40      0.9390%   有限合伙人      客户经理

   28        梁有忠           2.50            12.00      0.7825%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29        劳可浩           2.50            12.00      0.7825%   有限合伙人      客户经理

   30         龙凤            2.00             9.60      0.6260%   有限合伙人      部门主管

   31        卢善慧           2.00             9.60      0.6260%   有限合伙人   物料计划管理员

   32        唐世杏           2.00             9.60      0.6260%   有限合伙人      财务人员

   33        余世通           2.00             9.60      0.6260%   有限合伙人      部门主管

   34        倪巧玲           2.00             9.60      0.6260%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35        李莉珊           2.00             9.60      0.6260%   有限合伙人      采购人员

   36        韦美兰           1.50             7.20      0.4695%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37        杨海波           1.00             4.80      0.3130%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38        张秋凤           1.00             4.80      0.3130%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39        陈亚坤           1.00             4.80      0.3130%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40        刘治雄           1.00             4.80      0.3130%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41        张燕坤           1.00             4.80      0.3130%   有限合伙人      生产主管

   42        劳雪兴           1.00             4.80      0.3130%   有限合伙人      生产拉长

   43        周卫文           1.00             4.80      0.3130%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44         宁玲            0.50             2.40      0.1565%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45        梁玉兰           0.50             2.40      0.1565%   有限合伙人   物料计划管理员

   46        罗晓艳           0.50             2.40      0.1565%   有限合伙人      采购人员

          合计              319.50       1,533.60       100.00%       ----           ----

        天纳投资系公司员工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未以非公开方式向其他投资者募
集资金,其资产和事务均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未委托基金管理人对其资产和
事务进行管理,天纳投资不属于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规定办理备
案手续;天纳投资已出具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广西齐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广西齐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6 年 12 月 20 日


                                                  15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合伙期限       2016 年 12 月 20 日至 2046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1,322.40 万元
                       钦州市灵山县灵城镇和平路 64 号(原灵山百货大楼)茂源地王国际 3 层 307
        注册地址
                       号房
  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   275.50 万股

       齐誉投资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别、在发行人的任
职等情况如下:

                         数量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别   在发行人的任职
                       (万股)        (万元)
                                                                                  监事会主席、
   1         劳萍           44.50           213.60   16.1525%      普通合伙人
                                                                                人力资源部副经理
   2        陈元涛          60.00           288.00   21.7786%      有限合伙人     财务负责人
                                                                                总经理助理、单色
   3        罗志锋          17.50            84.00    6.3521%      有限合伙人   液晶显示屏生产厂
                                                                                      长
                                                                                彩色液晶显示模组
   4        王露平          17.00            81.60    6.1706%      有限合伙人
                                                                                    生产厂长
   5         张琪           16.50            79.20    5.9891%      有限合伙人       部门主管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
   6         秦杰           11.00            52.80    3.9927%      有限合伙人
                                                                                    生产厂长
   7        黄万梁          10.00            48.00    3.6298%      有限合伙人       部门经理
                                                                                其他核心人员、工
   8        王华祖          10.00            48.00    3.6298%      有限合伙人
                                                                                  艺技术总监
   9        叶茂贤           8.00            38.40    2.9038%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10        陈洪发           7.00            33.60    2.5408%      有限合伙人
                                                                                    研发经理
  11        黄建国           6.00            28.80    2.1779%      有限合伙人       安全主任

  12        叶海平           5.00            24.00    1.8149%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13        邹仕党           5.00            24.00    1.8149%      有限合伙人       部门经理

  14        刘文振           5.00            24.00    1.8149%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15        李秉剑           5.00            24.00    1.8149%      有限合伙人       行政人员

  16        刘海军           5.00            24.00    1.8149%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17        龚丁文           5.00            24.00    1.8149%      有限合伙人       客户经理

  18        魏胜菲           4.00            19.20    1.4519%      有限合伙人       部门主管

  19         常昆            4.00            19.20    1.4519%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        刘露卡           4.00            19.20    1.4519%      有限合伙人       客户经理

  21        钟超安           3.00            14.40    1.0889%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22        马德志           3.00            14.40    1.0889%      有限合伙人       部门主管

  23        谢俊强           2.00             9.60    0.7260%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24        刘佳乐           2.00             9.60    0.7260%      有限合伙人   生产计划管理员


                                                16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数量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别       在发行人的任职
                           (万股)        (万元)
  25           杨猛                2.00              9.60      0.7260%      有限合伙人          部门主管

  26           梁磊                1.00              4.80      0.3630%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27         刘华贞                1.00              4.80      0.3630%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28         宁梅芳                1.00              4.80      0.3630%      有限合伙人          财务人员

  29         罗旺翠                1.00              4.80      0.3630%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30         劳兴华                1.00              4.80      0.3630%      有限合伙人          品质人员

  31         劳巧玲                1.00              4.80      0.3630%      有限合伙人          生产组长

  32         谭兴铭                1.00              4.80      0.3630%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33         檀宗平                1.00              4.80      0.3630%      有限合伙人          品质人员

  34         姚肖明                1.00              4.80      0.3630%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35         劳兴军                1.00              4.80      0.3630%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36         邓丽昌                1.00              4.80      0.3630%      有限合伙人          生产组长

  37         陆建树                1.00              4.80      0.3630%      有限合伙人          部门主管

  38         刘世枢                0.50              2.40      0.1815%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39         檀盛业                0.50              2.40      0.1815%      有限合伙人          生产人员

  40         王明凤                0.50              2.40      0.1815%      有限合伙人          生产拉长

  41         劳雪芬                0.50              2.40      0.1815%      有限合伙人          生产拉长

         合计                  275.50          1,322.40       100.00%          ----                ----

       齐誉投资系公司员工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未以非公开方式向其他投资者募
集资金,其资产和事务均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未委托基金管理人对其资产和
事务进行管理,齐誉投资不属于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规定办理备
案手续;齐誉投资已出具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占比                         占比                 限售期限
     姓名             数量(股)                        数量(股)
                                          (%)                          (%)
 一、限售流通股

    王嗣纬              15,010,000           19.75          15,010,000        14.81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范筱芸               9,305,000           12.24           9,305,000         9.18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17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占比                         占比             限售期限
     姓名           数量(股)                    数量(股)
                                     (%)                          (%)
    李小勇             7,200,000         9.47           7,200,000        7.1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王嗣缜             6,895,000         9.07           6,895,000        6.80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杨建平             5,060,000         6.66           5,060,000        4.99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戴建博             4,530,000         5.96           4,530,000        4.47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周漪林             3,575,000         4.70           3,575,000        3.53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天纳投资            3,195,000         4.20           3,195,000        3.15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罗振清             3,170,000         4.17           3,170,000        3.13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齐誉投资            2,755,000         3.63           2,755,000        2.72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戴雪萍             2,115,000         2.78           2,115,000        2.09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中金蓝海            1,900,000         2.50           1,900,000        1.87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孙强              1,875,000         2.47           1,875,000        1.85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汇银富成            1,875,000         2.47           1,875,000        1.85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印叶君             1,450,000         1.91           1,450,000        1.43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梁晓              1,165,000         1.53           1,165,000        1.15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王昆仑             1,000,000         1.32           1,000,000        0.99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彭红村             1,000,000         1.32           1,000,000        0.99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邓永峰             1,000,000         1.32           1,000,000        0.99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卓王华              800,000          1.05            800,000         0.79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高丹               750,000          0.99            750,000         0.74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周楠               375,000          0.49            375,000         0.37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网下发行
                                 -            -         1,308,133        1.29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限售股份
     小计             76,000,000       100.00          77,308,133       76.29            -

 二、非限售流通股
    网下发行
                                 -            -        11,742,367       11.59       无限售期限
  无限售股份
 网上发行股份                    -            -        12,289,500       12.13       无限售期限

     小计                        -            -        24,031,867       23.71            -

     合计             76,000,000       100.00      101,340,000         100.00            -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发行人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18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数为 28,995 户,其中前 10 名股东持有
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1           王嗣纬            15,010,000                14.81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           范筱芸              9,305,000                9.18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3           李小勇              7,200,000                7.1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4           王嗣缜              6,895,000                6.80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5           杨建平              5,060,000                4.99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6           戴建博              4,530,000                4.47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7           周漪林              3,575,000                3.53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8          天纳投资             3,195,000                3.15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9           罗振清              3,170,000                3.13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0         齐誉投资             2,755,000                2.72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合计                 60,695,000                59.89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七、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无战略配售情况。




                                            19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2,534.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全部
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为 31.51 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 1.00 元/股。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 31.51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8.1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4.6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7.5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2.8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2.82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其中,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20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
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
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
数的差额 126.70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
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1,811.85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网上发行
数量为 722.15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8.50%。

     根据《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
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7,931.64613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 20%(向
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506.8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上最
终发行数量为 1,305.05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1.50%;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228.95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
0.0214557386%,申购倍数为 4,660.75776 倍。

     根据《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
果公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12,149,177 股,放弃认购数量为 140,323 股。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发行股票数量为 13,050,500 股,放弃认购数量为 0 股。本
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
机构包销股份数量为 140,323 股,包销金额为 4,421,577.73 元,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55%。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846.34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
人民币 7,616.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230.34 万元。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21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5 号)。

八、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7,616.0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不含增值税的金额(万元)
 承销费                                                                  5,272.87
 保荐费                                                                    471.70
 审计及验资费                                                              947.17
 律师费                                                                    471.70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06.60
 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                                         45.96
                   合计                                                  7,616.00
注 1:以上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注 2:各项费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每股发行费用为 3.01 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2,230.34 万元,发行前公司股东未转让股份。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11.17 元/股(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合计数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96 元(以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权

     本次发行未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22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的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13-3 号)。公司报告期
内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6 月的
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天健审
〔2022〕13-41 号),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的《审阅报告》全文。

     公司 2022 年 1-6 月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及同期对比情况及
2022 年 1-9 月的业绩预计相关内容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
理层分析”之“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及“重
大事项提示”之“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投资者欲了
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
书。

     同时,本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22 年 1-9 月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及合
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本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财
务报告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附件,公司上市后将不再另行披露 2022 年第三季度
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2 年前三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增减变动比率
流动资产(万元)                        66,718.20             58,128.48              14.78%

流动负债(万元)                        47,098.37             43,938.69               7.19%

资产总额(万元)                        99,886.77             86,495.20              15.4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58%               52.60%               -3.02%


                                      23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资产负债率(合并)                                     49.57%               52.60%                 -3.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50,373.11             40,996.31             22.87%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6.63                5.39             23.01%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1-9 月
                                                                                       期增减变动比率
 营业收入(万元)                                    93,902.84             78,776.63             19.20%

 营业利润(万元)                                    10,386.37              8,225.43             26.27%

 利润总额(万元)                                    10,365.02              8,179.53             26.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9,376.80            7,322.82             28.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9,813.40            6,325.11             55.15%
 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3                0.96             28.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1.29                0.83             55.42%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53%               20.74%                 -0.21%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1.48%               17.91%                 3.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2,842.49                410.72           3026.8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                  0.05           3280.00%
(元)
  注:1、2022 年 9 月 30 日及 2022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上表涉及百分比指标的,增减百分比为两期数的差值。

       招股说明书中根据当时在手订单和生产排单情况等因素预测了发行人 2022
 年 1-9 月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公司 2022 年前三季度实际业绩相比,差
 异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实际        2022 年 1-9 月预计        变动范围

            营业收入                            93,902.84            90,500-92,500        1.52%-3.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376.80              8,500-8,700       7.78%-1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9,813.40              8,700-8,900      10.26%-12.80%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与公司招股书说明书披露的业绩预计对比,公司 2022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均高于预计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良好,因汇率变动超过预期,致使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实际情况高于预期。

 二、2022 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简要分析
                                                   2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022 年 9 月末,公司流动资产为 66,718.20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4.78%;流
动负债为 47,098.37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7.19%;资产总额为 99,886.77 万元,较
上年末增长 15.48%。公司 2022 年三季度末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资产总额均呈
正在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业绩增长,业务规模快速提升,相应的应收款项、
应付款项等提升。

     2022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93,902.84 万元,同比上升 19.20%;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376.80 万元,同比上升 28.0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813.40 万元,同比上升 55.15%,随着公司经
营业绩增长,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利润等均较上年同期增长。2022 年 1-9 月,公
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较高,主要是因为:2022 年
1-9 月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产生非经常性损失,因此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较快。

     2022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2,842.49 万元,同比增长
3026.82%,主要是因为:(1)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2)2022 年 1-9 月,由于 IC 等资源性物料价格和供应情
况稳定后公司恢复正常备货水平,因此当期原材料备货及采购金额较 2021 年同
期小幅增长,低于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比率。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期间,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
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增长,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
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预计

     根据目前的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状况,公司 2022 年业绩预计情况以及与
2021 年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预计        2021 年           增长率

          营业收入           124,000-126,000      108,900.70   13.87%至 15.70%



                                          25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600-11,800        9,722.71   19.31%至 21.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1,800-12,000        8,507.90   38.69%至 41.05%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公司 2022 年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约为 12.40 亿元至 12.60 亿元,较 2021 年
同期增长约为 13.87%至 15.70%;公司 2022 年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约为 1.16 亿元至 1.18 亿元,较 2021 年同期增长约为 19.31%至 21.37%;
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1.18 亿元至
1.20 亿元,较 2021 年同期增长约为 38.69%至 41.05%。

     上述 2022 年度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
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26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
    1                                                           755906992810503
                                    行
    2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灵山支行           660000013212500072

    3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灵山支行           660000013212500080

    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县支行        945009010073188896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世界之窗支行          755906992810105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22 年 9 月 29 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
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
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均未发生重大
变化;

     (三)除正常经营活动签订的销售、采购、借款等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
立其他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公司未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
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27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正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决
议及其主要内容无异常,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十三)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四)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28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基本信息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电话:0755-33015568

     传真:0755-33015700

     保荐代表人:孙永波、黄自军

     项目协办人:罗飞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祥伟、饶志燕、黄升东、刘磊、杨娇

     联系人:孙永波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
行人股票具备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上市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申万宏
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人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
构,将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
导,由保荐代表人孙永波、黄自军提供持续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具体信息
如下:

     保荐代表人孙永波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29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业务董事,法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09 年开始从事投资
银行工作,先后参与三聚环保(证券代码:300072)IPO 项目、海伦哲(证券代
码:300201)2014 年并购项目、海伦哲(证券代码:300201)2015 年并购项目、
天山股份(证券代码:000877)非公开发行项目、戴维医疗(证券代码:300314)
IPO 项目、中潜股份(证券代码:300526)IPO 项目、中潜股份(证券代码:300526)
并购项目、江中药业(证券代码:600750)并购项目、派特尔(证券代码:836871)
北交所上市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保荐代表人黄自军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执行总经理,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先后主持阳普医
疗(证券代码:300030)IPO 项目、昌红科技(证券代码:300151)IPO 项目、
英威腾(证券代码:002334)IPO 项目、赛摩智能(证券代码:300466)IPO 项
目、中潜股份(证券代码:300526)IPO 项目、金太阳(证券代码:300606)IPO
项目、创世纪(证券代码:300083)非公开发行、洪兴实业(证券代码:001209)
IPO 项目、宏远电子 IPO 项目(主板在审)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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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及上市后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共同控制人王嗣纬、王嗣缜、范筱芸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应在就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
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然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3)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遇
除权除息事项,收盘价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5 月 1 日,
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赠与、
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方式;

     (5)本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份。本人减持公
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审慎
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和实施公司股份减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公司对该次
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予以公告;

     (6)对于本人已作出的上述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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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上述承诺,同时,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7)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以
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
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或薪酬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
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或薪酬。”

     2、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李小勇、杨建平、戴建博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份。本人减持公
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审慎
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和实施公司股份减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公司对该次
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予以公告;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本人仍应
遵守前述承诺;

     (4)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以
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
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
的现金分红。”

     3、公司其他股东周漪林、天纳投资、罗振清、齐誉投资、戴雪萍、中金蓝
海、孙强、汇银富成、印叶君、梁晓、王昆仑、彭红村、邓永峰、卓王华、高丹
和周楠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公司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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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限售期届满后,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公司
股份减持或转让,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本
人/本公司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4)本人/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
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
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人/本公司应上交公
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应在就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
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然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3)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遇
除权除息事项,收盘价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5 月 1 日,
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赠与、
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方式;

     (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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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公司股
份减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公司对该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
间等内容予以公告;

     (6)对于本人已作出的上述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上述承诺,同时,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7)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以
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
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或薪酬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
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或薪酬。”

     5、公司监事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
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应在就任监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然
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公司股
份减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公司对该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
间等内容予以公告;

     (4)对于本人已作出的上述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上述承诺,同时,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5)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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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
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或薪酬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
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或薪酬。”

     6、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承诺

     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年新增直接股东的情形。劳可浩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天纳投资新增间接股东,并针对其所持新增股份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限售期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公司股份减
持,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等事项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
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及其附件《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
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1、稳定股价的措施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预警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
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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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及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①公司回购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
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且单
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公司自上市之日起每 12 个月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
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②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5 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前
提下,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实际控制人
最近一次自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 10%;实际控制人自上市之日起每 12 个
月内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合计不超过实际控制人最近一次自公司获得的现金分
红金额的 100%。

     如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实际控制人可不再继
续实施或终止实施稳定股价方案。

     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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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份进行增
持;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
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额的 10%;自上
市之日起每 12 个月内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合计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额的 30%。

     如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可不再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稳定股价方案。

     ④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
施。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
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约束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增持
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的具体措施,则公司有权暂停发放该等人员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
额的工资薪酬及应付现金分红,直至其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
实施完毕;

     (3)如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承诺
未及时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
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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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承诺

     (1)发行人承诺

     “①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
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②本公司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
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③本公司将极力敦促公司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遵守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④在启动条件触发后,本公司未按照稳定公司股价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
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
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本公司违反承诺未及
时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
偿。”

     (2)共同控制人王嗣纬、王嗣缜、范筱芸承诺

     “①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人
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②本人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
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③本人将极力敦促公司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
守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④在启动条件触发后,本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
则公司有权暂停发放本人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及应付
现金分红,直至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
完毕;

     ⑤在启动条件触发后,本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
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本人违反承诺未及时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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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

     “①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人
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②本人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
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③本人将极力敦促公司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
守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④在启动条件触发后,本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
则公司有权暂停发放本人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及应付
现金分红,直至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
完毕;

     ⑤在启动条件触发后,本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
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本人违反承诺未及时采
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4)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人
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②本人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
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③本人将极力敦促公司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
守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④在启动条件触发后,本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
则公司有权暂停发放本人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及应付
现金分红,直至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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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在启动条件触发后,本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
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本人违反承诺未及时采
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三)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确认《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发行上市的情形,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
存在以欺骗手段发行上 市情形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
而言:

     ①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
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公司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骗手段发行上市情形
的,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作出的认定文件之日
起 10 个交易日内,会同实际控制人启动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的
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并按照届时公布的回购方
案实施回购。

     ②本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为按经除权除息等因素累积调整后的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与公布回购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
均值的孰高者。

     (3)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发行上市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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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本公司未能履行前述承诺,本公司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①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
歉并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②本公司未能按照前述承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不足部分将全
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其作出的承诺购回。如实际控制人未按照其作出的承诺
购回,本公司将在实际控制人逾期后 20 日内督促其履行购回义务,对其采取必
要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并及时披露进展等;

     ③本公司未能按照前述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不足部分将全部由公司实际
控制人根据其作出的承诺赔偿。如实际控制人未按照其作出的承诺赔偿投资者损
失,本公司将在实际控制人逾期后 20 日内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对其采取必要
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并及时披露进展等。”

     2、共同控制人王嗣纬、王嗣缜、范筱芸承诺

     “(1)本人确认《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发行上市的情形,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
在以欺骗手段发行上市情形的,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
而言:

     ①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
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骗手段发行上市情形的,
本人将在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作出的认定文件之日
起 10 个交易日内,会同公司启动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包括但不
限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的规定召开
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并按照届时公布的回购方案实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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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购。

     ②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已
上市的,回购价格为按经除权除息等因素累积调整后的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与公布回购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的孰高者。

     (3)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发行上市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本人知悉,公司已承诺: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骗手段发行上市情形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发行上市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鉴于此,本人承诺如下:

     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骗
手段发行上市情形的,如公司未能按照已作出承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的,不足部分将全部由本人根据作出的承诺购回(包括通过本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购回)。本人应在公司对本人提出要求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

     ②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或存在以欺骗手段发行上市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如公
司未能按照已作出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不足部分将全部由本人在公司对本人
提出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予以赔偿。

     ③如本人未能履行前述承诺,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并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自中国证监会或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暂停
在公司获得现金分红,直至本人依法遵守有关承诺或依法履行有关法律义务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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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止。”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确认《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发行上市的情形,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它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发行上市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本人未能履行前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
时暂停本人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或分红(如有),直至本人依法遵守有关承诺或依
法履行有关法律义务时为止。”

(四)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
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将依法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共同控制人王嗣纬、王嗣缜、范筱芸承诺

     “本人仔细阅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确认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
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仔细阅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确认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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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1)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承诺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所将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
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
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审计及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因本所为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评估机构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
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
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项目收益需要在完工后逐步体现,从
而可能会在短期内影响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为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
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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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填补回报措施:

       (1)积极进行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

     公司已拥有稳定的研发部门和团队。公司将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为契机,
继续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通过技术创新保持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
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与保荐机构、监
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合法、合规、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并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以
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对于实
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加快募投项目的
建设进度,以争取尽早达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降低因本次发行
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加强内部运营控制,设计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加强预算管理、费用
管理和投资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此外,公司将持续改进生产流程,
建立现代化及信息化的管理方式,通过对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优化,提高
运营效率。

       (5)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完善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建立健全了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要求执行
利润分配政策,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宗旨,高度重视对投资者合理、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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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投资回报,在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时广泛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情况
及时完善、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和利益保障。

     如果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
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发行人提示投资者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作出保
证。

       2、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公司共同控制人王嗣纬、王嗣缜、范筱芸作出如下承诺:

     “①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②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③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④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①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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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⑦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⑧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 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广西天山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
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2)本公司如违反签署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
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
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共同控制人王嗣纬、王嗣缜、范筱芸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广西天山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回
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广西天山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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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东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本人将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七)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若本公司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
承诺,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本公司将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本公司
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若本公司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
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若本公司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
公司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
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公司股东、
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对公司股东、社会公众投资者进行赔
偿,本公司因违反相关公开承诺而所得收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2)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
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本公司
将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本公司未能履行、无
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具体原因,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
诺等方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2、共同控制人王嗣纬、王嗣缜、范筱芸承诺

     “(1)若本人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
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
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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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
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若本人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
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若本人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
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
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人在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若因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公司及其他
股东、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社会公众投
资者进行赔偿,本人因违反相关公开承诺而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

     (2)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
导致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本人将通过
公司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本人未能履行、无
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具体原因,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若本人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
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
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若本人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
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若本人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本人在股东大会/董
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若因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公司及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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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东、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及其股东、社会公众投资者
进行赔偿,本人因违反相关公开承诺而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

     (2)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
导致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本人将通过
公司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本人未能履行、无
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具体原因,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之“八、同业竞争情况”之“(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九)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发行人共同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全体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共同控制人王嗣纬、王嗣缜、范筱芸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将尽量减
少及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
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与公司签署相关交易协
议,以与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相同或相似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以确
保其公允性、合理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约定严格履行已签
署的相关交易协议;

     (2)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
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
股东和/或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义务;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及本人
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


                                   50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4)本人将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保
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
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5)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持续有效,直
至本人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止。”

     2、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将尽量减
少及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
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与公司签署相关交易协
议,以与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相同或相似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以确
保其公允性、合理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约定严格履行已签
署的相关交易协议;

     (2)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
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
股东和/或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义务;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及本人
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

     (4)本人将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保
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
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5)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持续有效,直至
本人不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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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将尽量减
少及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
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与公司签署相关交易协
议,以与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相同或相似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以确
保其公允性、合理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约定严格履行已签
署的相关交易协议;

     (2)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关联股东和/或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义务;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及本人
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

     (4)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
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

     (5)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有效,至本人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

(十)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
相关要求,承诺如下: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情形;

     3、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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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5、本公司股东不属于中国证监会系统现任和离职人员。”

二、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除招股说明书等已披露的申请文件外,公司不存在
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对上述承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相关承诺已经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信息披露违规、稳定股价措施及股份锁定等事项作出承诺,已
就其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提出进一步的补救措施和约束措施。发行人及其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合法、合理,失信补救措施
及时有效。

(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承诺的核查意见

     发行人律师核查了相关承诺主体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出具的承诺函、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就出具承诺函事宜履行内部程序的文件等相关资料,发行人律师
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签署承诺函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相关承诺主体作出的
承诺及约束措施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的要求,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相关承诺主体提出的违反
承诺时可采取的约束措施合法。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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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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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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