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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山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3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经讨论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娄超先生和巩启春先生具备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需要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及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具备相关法律法规
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得情形。


    因此,一致同意娄超先生和巩启春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在上
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2,000.00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30%。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12,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唐广                   张盛东




                                                   2022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