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卓镁:发行保荐书2022-11-2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二〇二二年九月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接受宁
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星源卓镁”或“公司”)
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并指定程洁琼、
乔岩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特做出如下承
诺: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秉承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
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
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涉及的简称与《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的简称一致。
3-1-2-1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项目组成员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安信证券授权的本次发行项目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程洁琼女士和
乔岩先生,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程洁琼女士曾参与奥福环保(68802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
目、新晨科技(30054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海伦钢琴
(300329)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乔岩先生曾主持奥福环保(68802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
海伦钢琴(30032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新晨科技(30054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负责青海华鼎(600243)2008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项目、海伦钢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程洁琼女士与乔岩先生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最近 5 年内具备
36 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 12 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 3 年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
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本次发行项目协办人为张晔先生,其他项目组成员有田紫阳、杨晓波、李扬。
张晔先生主要工作经历如下:张晔先生曾主持或参与了飞利信、醋化股份、
中磁科技、高科石化等多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项目;主持或参与了信诺
立兴、创意双星、塞尚国旅等新三板挂牌项目、渔阳公司收购赤天化收购方财务
顾问项目、信诺立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
二、发行人情况
发行人名称: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 年 7 月 16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22 日
3-1-2-2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官塘河路 27 号
邮政编码: 315806
公司网址: http://www.sinyuanzm.com
公司邮箱: xingyuan@sinyuanzm.com
新型镁化合物材料的技术研发;汽车、摩托车模具(含冲模、
注塑模、模压模等)及其它模具及夹具(焊装夹具、检验夹
具等)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铝压铸件、镁压铸件的
经营范围:
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
业务往来情况
(一)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说明
本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基于上述事实,本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不存在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
职责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除安信证券担任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外,安信证券及其关联方与
3-1-2-3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说明
安信证券对发行人本次发行项目履行了严格的内部审核程序:
2020 年 3 月 17 日至 2020 年 4 月 3 日,2020 年 6 月 18 日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本保荐机构质量控制部、内核部通过视频沟通方式对项目进行了现场考察,对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进行了初步审核,并出具了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内核申请
之现场核查报告》及《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项目内核审核报告》。
2020 年 4 月 14 日、2020 年 6 月 23 日,本保荐机构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
的形式,在深圳本部、北京和上海两地的投资银行部门办公所在地会议室,分别
召开安信证券承销业务内核委员 2020 年度第 21 次内核工作现场会议、2020 年
度第 21 次内核工作通讯会议,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
文件进行审核。参加上述会议的内核委员会成员共 9 人,达到规定人数。在上述
会议中,内核委员听取了发行人代表的介绍、项目组就项目情况的全面汇报,并
就申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情况,公司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是否符合信息
披露要求等进行了审核。项目组就内核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陈述和说明。
2020 年 6 月 23 日,本保荐机构内核专员对项目的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保
荐代表人就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及是否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发
行条件及上市条件进行了问核。项目保荐代表人对问核提问进行了回复并确认经
核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规定的发行及上市条件。
(二)内核意见说明
本保荐机构内核会议经充分讨论,以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认为:宁波星源
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
3-1-2-4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发行及上市条件,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
存在其他重大或不确定的对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的情况;同意推荐宁波星源卓
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五、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
查意见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中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
方”)的行为核查如下:
(一)本保荐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本保荐机构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中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发行人依法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分别聘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的保荐机构(承销商)、法律顾问和审计机构。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
为。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项目中本保荐机构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中除聘请保荐机构(承
销商)、法律顾问和审计机构等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3-1-2-5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本保荐机构就
如下事项做出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如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10、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3-1-2-6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依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内部决策程序;
2、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主营业务突出,技术创新能力明
显,在同行业细分领域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
的市场发展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增强发行人的可持续发
展能力和竞争实力;
4、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推荐星源卓镁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
二、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核查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关于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并经本保荐机构
核查,发行人是一家主要从事镁合金、铝合金精密压铸产品及配套压铸模具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国家统计局公布《战略性新兴产业
分类(2018)》中的新材料产业之有色金属铸造之高品质镁、铝铸件制造,主要
产品包括汽车用镁合金精密压铸件,为战略新兴产业支持发展的重点产品和服
务;同时,发行人在战略定位、产品应用、产品设计、技术及工艺等方面持续创
新,紧跟行业发展方向,以创新推动企业发展,因此发行人为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
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创业企业。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对创业板企业
3-1-2-7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定位的要求。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说明
本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进行了逐项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作出有关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决议。
2020 年 6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创业板注册
制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及其进展的议案》
《关于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使用的<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
案》等,并提请发行人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并授权发行人
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发行人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就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宁波星源
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议案》《关于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及其进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宁波星源卓镁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
分配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
适用的章程<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和上市条件
安信证券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3-1-2-8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1、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
并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已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
事、董事会秘书等公司治理体系。发行人目前有 7 名董事,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
专门委员会;发行人现设 3 名监事,其中 2 名是由股东代表选任的监事,1 名是
由职工代表选任的监事。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容诚出具的“容诚专字【2022】230Z2667 号”《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并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
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依法召开,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重大决策制度的制定和变更符合法定程序。
综上所述,发行人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
条第(一)项的规定。
2、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容诚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230Z4050 号”《审计报告》,并经本
保荐机构核查,最近三年发行人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持续快速增长,报告
期各期末分别为 23,365.72 万元、29,424.97 万元、34,836.01 万元和 37,607.40 万
元;发行人经营能力具有可持续性,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4,699.23
万元、17,398.49 万元、21,901.33 万元和 12,682.54 万元,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
利润分别为 4,918.83 万元、6,019.92 万元、5,364.56 万元和 2,878.70 万元;发行
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24.75%,
流动比率为 1.77,速动比率为 1.29。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容诚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230Z4050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9 年至 2021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
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3-1-2-9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
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声明以及相关部门开具的无违
法违规证明,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及其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 2019 年至
2022 年 6 月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依据《注册管理办法》对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1、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工商档案、确认发行人前身是成立于 2003 年
7 月的宁波星源机械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按经审计的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
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从有限公司成立
之日起计算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本保荐机构查询了发行人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会议文件等,并根据发行
人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确认发行人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能够依法召开,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重大决策制度的制定和变更符合法定程序;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
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二)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并核查了发行人的财务相
关资料,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根据容诚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
230Z4050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容诚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与发行人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取得容诚出具的“容诚专字【2022】230Z2667 号”
3-1-2-10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确认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
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容诚出具了无保留结论
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三)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证书、
固定资产台账,主要商务合同、财务管理制度、员工花名册等,核查了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工商资料、经营范围,查看了发行人往来科目明细
账等资料,确认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
公平的关联交易。
2、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主营业务、股权变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情况等进行了核查,确认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
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
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3、本保荐机构查验了发行人资产权属、银行借款、涉诉或仲裁、所处行业
的政策法规、主要商务合同的执行情况等可能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的事项,确认
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
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
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四)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1、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公司章程》、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
产业政策,实地核查了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确认发行人主要从事镁合金、
铝合金精密压铸产品及配套压铸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根据市场监督、税务、社保、公积金、应急管理、海关等政府部门出具
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关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承诺,并经本保荐机构的核查,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
3-1-2-11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
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3、本保荐机构检索了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公告,对发行人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并取得声明文件,确认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
论意见等情形。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创新风险
目前汽车行业正处于向轻量化汽车、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汽车不断转型升级
的关键时期,镁合金、铝合金等新材料在汽车领域的应用也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客户对产品的技术要求、创新要求不断提高。如果公司的研发能力不能及时跟上
行业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或不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新产品开发,将削弱公司
的市场竞争优势。
(二)技术风险
1、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由于压铸行业产品定制化程度高,公司新产品的开发需要核心技术人员根据
客户特定需求开展研发工作。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研发创新、持续发展的基石和
保障。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组建一批具备专业技术、行业经验丰富的优秀技术
团队。虽然公司采取了一系列吸引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措施,但随着行业内企
业对优秀人才的争夺日益激烈,无法完全保证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如果公司核
心技术人员流失,且无法及时引进或培养核心人才,将对公司业务开拓产生不利
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一直专注于轻量化材料镁合金、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积累并形成了完整的核心技术体系,并取得了多项专利。核心技术是公司在行业
3-1-2-12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内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虽然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定了《保密及竞业禁止协
议》,但仍不能杜绝公司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若公司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
保持竞争优势造成不利影响。
3、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
持续的产品研发服务驱动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公司建立了符合行业标准的
完整的新产品开发流程并严格执行。由于公司产品为非标准定制化产品且产品创
新程度高开发难度大,公司需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客户需求进行开发,新产品
开发通常需要一定时间,公司多数镁合金新产品为在新款/改款车型中进行的创
新开发应用,创新程度高、开发难度大,在新产品未取得最终认可之前均存在研
发失败的风险。如果公司在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始终未能达到客户要求,公司将面
临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对公司业务的拓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第一大客户 Sea Link International IRB, Inc.的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1.14%、39.27%、26.82%和 15.30%。Sea Link 是北美地
区汽车车灯零部件和组件供应商,为多家世界著名汽车一级供应商配套提供汽车
车灯相关产品。公司凭借优秀的研发生产能力成为 Sea Link 独家镁合金压铸产品
供应商,双方共同合作取得客户的认可、获取业务订单并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但若 Sea Link 与一级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其自身具备镁合金
压铸产品研发生产能力,则可能对公司业务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产生不利影响。
2、镁合金行业发展趋势不确定性风险
2015 年 9 月,我国发布了《<中国制造 2025>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路线图绿皮
书》,指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十大重点领域的发展趋势和发展重点。中国汽车
工程学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行业情况编制并发布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
线路图》,其中对汽车轻量化技术路线发展的总体思路及我国汽车 2020-2030 年
的轻量化材料(包括单车用镁量)进行了规划和指引。
根据《中国轻量化技术发展路线图规划》,2021-2025 年,铝合金在汽车零部
件中的规模化应用是汽车轻量化发展的重点,因此现阶段镁合金在汽车零部件中
3-1-2-13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的增长主要来源于部分零部件(例如汽车方向盘骨架、仪表盘骨架等)应用比例
的提升;同时,镁合金材料存在耐腐蚀性、高温蠕变性和强度有待提高,加工成
本较铝合金高等瓶颈和制约因素;整车厂商对大规模的镁合金替代应用仍需要一
段实践过程,新材料的应用推广往往存在不确定性;由于我国镁合金汽车零部件
的规模化应用处于起步阶段,多数镁合金精密零部件为在新款/改款车型中进行
创新开发应用,产品研发周期较长。如果镁合金材料的性能无法提高,加工成本
不能持续降低,整车厂商对镁合金材料的应用不认可或非金属材料应用技术快速
发展、镁合金价格出现不可逆的增长,则单车用镁量可能无法达到规划预期数值,
镁合金行业发展趋势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对公司镁合金业务发展产生影响。
综上,若镁合金替代应用速度不及预期,可能会加剧市场竞争并对公司经营
规模及盈利能力的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3、下游汽车行业产销规模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汽车行业,因此公司业务发展与全球汽车行业的发展状
况紧密相关。汽车行业与宏观经济关联度较高,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汽
车行业发展迅速、汽车消费活跃;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汽车行业发
展放缓,汽车消费萎缩。2011 年至 2017 年,全球汽车销量持续增长,年复合增
长率为 3.42%,但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增速有所放缓。2018 年、2019 年,受欧
洲、中国及美国等主要汽车市场汽车产销基数下滑的影响,全球汽车销量分别同
比下降 0.63%、3.95%。2020 年,受疫情影响,全球汽车销量下降 14.60%,降幅
较大;2021 年,全球汽车销量同比回升 6.05%。汽车行业目前面临较大的下行压
力,若未来经济增速持续放缓,汽车产销量可能进一步下滑,将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镁合金业务收入的增速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镁合金业务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 15.30%,高于《节能与新
能源汽车技术线路图》中规划的 2025 年较 2020 年单车用镁量的复合增长率
10.76%。随着公司镁合金业务的扩大,增速将逐渐趋于行业水平。同时镁合金行
业发展趋势存在不确定性,若镁合金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可能引起行业竞争加剧,
从而导致公司未来镁合金业务收入的增长速度降低,镁合金产品的毛利率下滑。
3-1-2-14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5、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日益严格的节能减排标准以及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均对汽车轻量
化提出更为迫切的需求,镁合金作为目前商用最轻的金属结构材料在汽车轻量化
领域的应用亦快速增长。这必将吸引更多企业进入镁合金压铸行业或促使现有镁
合金压铸件生产企业扩大产能,如可比公司宜安科技、云海金属合资成立的巢湖
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新建轻合金精密压铸件项目,云海金属子公司
重庆博奥于 2019 年新建镁铝合金中大型汽车零部件项目,未来的市场竞争将会
加剧。虽然公司经过多年研发生产经验积累,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但随着行业
竞争加剧,公司市场开拓以及产品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影响。
6、业务规模较小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规模较小,营业收入分别为 14,699.23 万元、17,398.49 万
元、21,901.33 万元和 12,682.54 万元。尽管公司已经大力开发新产品新客户,高
强镁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项目已于 2021 年陆续投入生产,但新产品从开发到量
产及厂房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仍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存在业务规模较小
与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风险。
7、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
在汽车零部件全球化采购的发展趋势下,进口国的关税政策直接影响外销产
品的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出口美国产品收入分别为 7,925.13 万元、8,267.95
万元、7,382.00 万元和 3,249.8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54.71%、
48.19%、34.39%和 26.09%。2018 年以来,中美贸易关系紧张,美国陆续对华产
品加征关税,公司出口美国产品关税由零提升至 25%。由于美国加征关税的影响,
导致公司部分销往美国的产品降价,对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销售收入影响金额分别为-335.81 万元、-333.08 万元、-305.41 万元和
-56.05 万元;毛利率影响分别为-1.05%、-0.86%、-1.39%和-0.44%,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影响较小。因中美贸易摩擦加征关税使得美国已有及潜在客户对中国供
应商产品的采购成本上升,发行人的产品价格竞争力有所下降。发行人为获取新
的项目机会可能需要降低产品报价,从而导致发行人新产品毛利率下降。若未来
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以及北美市场开拓产生不利影响。
3-1-2-15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8、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公司在镁合金压铸领域具有先发优势及较强的技术优势,且公司报告期
内产品以外销精密度要求较高的中小镁合金压铸件为主,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毛利
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分别为 53.45%、54.58%、41.65%和 37.07%。受以下因素影
响,未来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1)中美贸易摩擦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美国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分别为
54.71%、48.19%、34.39%和 26.09%。2018 年以来,美国陆续对华产品加征关税,
公司出口美国产品关税由零提升至 25%,使得美国已有及潜在客户对中国供应商
产品的采购成本上升,公司的产品价格竞争力有所下降。公司为获取新的项目机
会可能需要降低产品报价,从而导致未来产品毛利率下降。
(2)国内镁合金行业竞争加剧
随着汽车轻量化的发展,镁合金精密压铸件开阔的行业应用前景正在吸引新
的竞争者加入:新企业进入镁合金压铸行业,铝合金压铸企业向镁合金压铸转型
或现有镁合金压铸件生产企业扩大产能均可能导致行业竞争加剧进而引起公司
未来的产品毛利率下降。
(3)产品结构变化
公司不断开发大中型产品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大中型产品的收入占比逐年
上升,由于公司大中型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低于小型产品,随着在研产品及在手订
单中大中型产品占比的提升,将整体上拉低公司的产品毛利率。重点开拓国内市
场系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通常情况境内销售产品毛利率低于境外,未来国内市
场销售占比进一步提升,公司毛利率亦存在下降风险。
(4)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升值
2020 年下半年至 2021 年末,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持续上升。公司外销业务主
要以美元计价,汇率上升导致以人民币折算的产品销售单价下降,进而引起公司
外销产品毛利率下滑。以 2021 年外销产品测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上升 5%则影
响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 1.33 个百分点。如果未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上升,
3-1-2-16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而公司产品售价无法及时调整,将会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
(5)原材料价格上升
2021 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镁合金、铝合金的采购平均单价较 2020 年分别上
升 57.46%、35.71%,此因素导致公司 2021 年产品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9.64 个百
分点。公司已就原材料涨价事宜与主要客户 Sea Link、华域视觉、继峰股份、长
春华涛等陆续达成了产品调价协定,降低原材料价格上升对产品毛利率的部分影
响,但如果镁合金或铝合金的价格持续大幅上涨,而公司产品售价后续无法及时
调整,将会进一步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
(6)“年降”条款
公司部分产品约定了“年降”条款,一般为从产品量产年度开始每年降幅
3%,降价 3 年。报告期内,由于“年降”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下降 54.64
万元、42.49 万元、128.37 万元和 92.64 万元,导致毛利率下降 0.17%、0.11%、
0.35%和 0.73%。若后续部分产品“年降”条款约定的下降幅度和降幅年限增长,
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进一步下降。
9、老产品未能成功续期的风险
公司部分汽车领域产品的生命周期为 4-5 年,量产结束后根据客户不同需求
可能存在项目续期或产品升级改款等情形。2022 年、2023 年公司分别有 2 个、3
个主要汽车类项目达到量产结束时点,上述项目量产周期结束后,若项目未延期
或公司未成功开发相关项目的后续改款产品,将会导致 2022 年-2024 年收入分别
下降 792.42 万元、3,254.67 万元和 3,254.67 万元(以 2021 年度相关项目收入测
算),对公司的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10、竞争风险
压铸行业中,外资压铸企业以及国内整车厂商附属压铸企业以在大型、精密、
复杂压铸件设计制造方面的技术优势保持核心竞争力,国内独立的内资压铸企业
以在研发、价格、服务等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报告期内,
公司的产品以中小型镁合金压铸产品为主,公司以自身在镁合金产品的设计方案
优化能力、产品加工技术实力、及时响应的服务态度等优势取得了该类产品的项
目机会,但与外资压铸企业或国内整车厂商附属压铸企业相比,公司的收入规模
3-1-2-17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较小,品牌知名度较低,在新业务开拓中面临一定的竞争风险。
11、发行人未来客户稳定性的风险
根据部分海外客户的供应商管理模式,公司未与主要客户安波福、Toro、
Sanshin 以及 JAC 等客户签署框架协议,而是以订单式协议的方式开展合作。虽
然汽车零部件行业上下游的合作关系相对比较稳定,但如果公司产品质量、供货
及时性等未能满足客户需求,可能出现项目终止合作的情形,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带来不利影响。
12、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供应商
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2,951.47 万元、3,609.88 万元、6,516.54 万元和 4,422.68 万
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是 56.73%、58.25%、59.05%和 75.60%,供应商
集中度相对较高。若主要供应商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供货质量、时限未能
满足公司要求,或与公司业务关系发生变化,公司在短期内可能面临原材料短缺,
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内控风险
1、经营规模迅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已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和完善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
及内部管理制度,但随着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规模将迅
速扩大,对公司经营管理、资源整合、市场开拓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
营决策和风险控制难度进一步增加,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及控制经营风险的
能力将面临更大考验。如果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
要,经营管理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不能对关键环节进行
有效控制,公司的日常运营及资产安全将面临管理风险。
2、安全生产管理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践行安全是管理试金石的理念。通过在安全生
产管理及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持续探索与总结,公司已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安全
管理体系,掌握了安全生产核心技术,并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1-2-18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尽管公司采取了上述积极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镁合金精密压铸
件,由于镁具有非常活泼的化学性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镁的粉尘、碎屑、轻
薄料如遇明火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事故,因此公司产品的生产存在一定的安全生
产管理风险。2017 年初,由于员工操作不当公司曾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如
果未来公司安全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或员工操作不当可能引发安全事故,从而给
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产品质量管理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近年来全球对汽车行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的
法规及技术标准日趋严格,产品质量控制一直是公司的工作重点之一。报告期内,
凭借精良的生产工艺技术和严格的质量管理,公司未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大批量
退货、取消订单或大额赔偿的情况,但未来如果公司产品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公
司可能会面临客户要求退货、取消订单甚至要求赔偿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的风险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
增长,存货金额也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2,450.12
万元、3,227.23 万元、5,252.31 万元和 5,273.37 万元。公司采用订单驱动生产为
主、提前备货为辅的生产模式,对于部分小批量、多批次产品以及预计供货时间
要求较短的产品提前生产备货。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存货规模
可能继续保持增长,若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重要客户违约,或者公司备货产
品未来订单价格或需求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存货将存在跌价的风险。
2、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3,955.59 万元、4,685.08 万元、
6,629.89 万元和 9,674.36 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69、3.78、3.64 和 2.93,
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呈下降趋势。虽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
好,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主要欠款单位资信状况良好,发生坏账
损失的风险较小,但若公司下游客户经营出现困难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按期
支付款项,公司存在因应收账款回收不及时导致对公司营运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
3-1-2-19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响的风险。
3、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以外销为主,主要以美元报价及结算,报告期的汇兑损
益分别为-38.98 万元、304.43 万元、191.21 万元和-313.55 万元,汇率的波动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利润水平都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如未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处于
持续下降的趋势,公司以人民币计量的产品售价及毛利率下降以及汇兑损失等将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资料来源:Refinitiv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以镁合金、铝合金为主要原材料,两者合计采购金额占公司
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9.22%、44.49%、50.13%和 63.87%。报告期内,镁
合金和铝合金的价格存在一定波动,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镁合
金、铝合金价格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 1.11%、-9.64%和-7.92%。公司已就
原材料涨价事宜与主要客户 Sea Link、华域视觉、继峰股份、长春华涛等陆续达
成了产品调价协定,降低原材料价格上升对产品毛利率的部分影响,但如果镁合
金或铝合金的价格持续大幅上涨,而公司产品售价后续无法及时调整,将会进一
步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
3-1-2-20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报告期内,国内镁合金、铝合金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注:图中镁合金价格为镁含量纯度不低于 99.95%的镁锭价格,数据来源于亚洲金属网;
铝合金价格为型号 ADC12 的铝合金价格,数据来源于 Wind 经济数据库和亚洲金属网。
受宏观经济影响,2021 年以来原材料价格持续上升导致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产品毛利率下降较多。
(六)其他风险
1、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诸如疫病、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
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2020 年初以来,国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2020 年 1 月 31 日,
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国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2020 年 3
月至今疫情蔓延全球,欧美疫情形势严峻。公司产品以出口销售为主,疫情爆发
以来部分外销订单受到影响。2022 年 1 月初受宁波北仑当地疫情影响,公司当
月存在部分员工居家隔离无法到场工作的情况,导致公司当月生产效率下降,1
月中下旬已陆续恢复正常生产。目前疫情未对公司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如
果后期客户所在地疫情加重导致客户停工,可能引起订单下降,导致公司业务收
入下降或者公司所在地出现疫情可能导致某一时间段停工停产等情,公司生产经
营将受到短暂影响。
3-1-2-21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2、盈利预测风险
公司编制了 2022 年 1-9 月盈利预测报告,会计师对此出具了《盈利预测审
核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2220 号)。公司预计 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
入 20,284.78 万元,同比增长 28.74%;预计 2022 年 1-9 月净利润 4,361.81 万元,
同比下降 6.36%;预计 2022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4,223.48 万元,同比增长 6.63%。
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同时还可能受到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 2022 年 1-9 月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差异,投资者进行投资决
策时应谨慎使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是公司现有技术、产品的升
级和扩展。尽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是建立在对市场前景、技术能力、经
济效益等多因素的审慎分析基础上,但项目完成后,仍存在由于市场变化、竞争
加剧等原因,导致项目效益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务与盈利能
力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强镁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项目和高强镁合金精密
压铸件技术研发中心的固定资产投资约 27,851 万元、土地购置费为 2,355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后,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规模将大幅增长,固
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也将随之增加,根据公司的折旧及摊销政策,项目达
产后每年将新增折旧摊销费用 2,397.97 万元,增加公司的整体运营成本,如果销
售未达预期,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过程中,公司面临着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竞争条件变化及技术更新等
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4、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净资产规模及每股净资
产水平都将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达产需要一定时间,效益实现存在
一定的滞后性,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未能按预期完全达标,公司未来每股收
3-1-2-22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益在短期内可能存在一定幅度的下滑,因此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可能存在即期回
报被摊薄的风险。
5、公司未办理外汇登记/补登记程序以及外汇出资全部来源于借款且至今尚
未偿还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卓雄及陆满芬向朋友筹借外汇资金通过香港天幸投资星
源有限,构成境内居民境外投资并返程投资境内企业的情形。邱卓雄先生和陆满
芬女士未就上述事项办理外汇登记/补登记程序,从而不符合外汇管理的相关规
定,可能面临被相关部门处罚的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朋友提供外汇借款同时,
邱卓雄、陆满芬分别向其提供相应本金(按外汇借款时汇率折算)的人民币借款,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上述相关借款均未清偿或对抵,各方约定在公司实际控
制人具有合法来源的外汇时再清偿债务。同时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计划通过其女
儿邱露瑜的合法外汇收入或其未来合法投资的境外企业分红进行偿还。但如果实
际控制人女儿未取得足额的外汇收入或其拟投资的境外企业经营不善,可能影响
外汇借款归还的时间,另一方面若外汇出借方未遵守相关约定,要求实际控制人
提前偿还外汇借款而实际控制人又无外汇来源,实际控制人可能面临债务风险。
七、对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以及是否履行备案程序的
核查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名册,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
具日,发行人共有 6 名股东,其中 1 名股东博创同德为私募投资基金,其基本情
况如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创同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6MA283YJB8K;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0264;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博创海纳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本保荐机构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检索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
息、查阅博创同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资料等进行了核查,确认博创同德已
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
3-1-2-23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
八、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发行人已根据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制订了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也作出了承诺。
经核查,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具备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九、对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 年修订>》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
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进行了核查。
自 2022 年 6 月 30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经营模
式、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判断的重大事项未发生重大变
化。
十、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处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发行人主营业务突
出,拥有与其生产经营相关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工艺,在镁合金压铸领域具有明显
的竞争优势;发行人自主创新能力能够维持其技术和工艺的先进性,研发优势较
为突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发行人生产能力、研发能力,
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发行人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附件:《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3-1-2-24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张晔
保荐代表人:
程洁琼 乔岩
内核负责人:
廖笑非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向东
保荐业务负责人:
王连志
保荐机构总经理:
王连志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2-25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附件: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兹授权程洁琼、乔岩担任保荐代表人,具体负
责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尽职保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
保荐代表人程洁琼未在创业板同时担任两家在审企业的签字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乔岩未在创业板同时担任两家在审企业的签字保荐代表人。
特此授权。
保荐代表人:
程洁琼 乔岩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