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卓镁: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7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事会
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进行有效监督
和检查。现将 2022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会议结果
《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
《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
《关于<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通过
第二届监事 《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通过
2022 年 3 月
会第五次会
28 日
议 《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通过
《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通过
《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通过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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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通过
《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通过
第二届监事
2022 年 9 月
会第六次会 《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通过
23 日
议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通过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通过
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通过
第二届监事
2022 年 12月 的议案》
会第七次会
30 日
议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通过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 通过
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参加股东
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合法有效,运作规
范。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
行有效监督,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恪尽职守并遵守其承诺,忠实、
勤勉地履行其职责,在职权范围内以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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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实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
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认真核查,公司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度监事会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继续忠实勤恳地履行职责,树
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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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情况,维护和保障公司
及股东权益不受侵害,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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