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卓镁: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根元)2023-04-27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钟根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本着“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
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股东大会和 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相关
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 应出席 本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4 4 4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 应出席 本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会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1 1 1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积极参与各议
案的讨论,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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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
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津贴)标准的议案》《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22 年 9 月 23 日,对《关于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
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2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2 年度,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 1 次,本人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议案》;
2. 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2022 年度,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 1 次,本人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发展规划的议案》;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2 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2
次,本人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
考评结果及奖励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津贴)标准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津贴)标准的议案》。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各项信息的披露工
作;
2. 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有针对性地提
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审慎、公平、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必
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3.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自觉学
习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规、制度,
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开展的相关培训,以增强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权
益的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1.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
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更好地为公司提供意见和建议,坚
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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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钟根元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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