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健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04-11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人健康”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华人健康及其子公司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结合公司 2022 年度已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公司 2022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4,780.76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向关
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不超过 5,602.00 万元;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合计不
超过 4,170.00 万元;租赁合计不超过 130.00 万元,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9,902.00
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不含税)
关联交 截至 2023 年
关联交易 上年发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易定价 预计金额 3 月 31 日发
类型 生金额
内容 生金额
安徽好之佳大 参照市
中成西药、中药
向关联人 药房连锁有限 场公允 3,000 234.52 943.03
饮片、中药材
销售商品 公司 价格双
瑞人堂医药关 中成西药、医药 方协商 500 25.47 3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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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联单位 器械、其他 确定
贵州一树关联
中成西药 80 8.94 35.87
单位
阿里健康(浙
江)医药有限 中成西药 50 0 14.72
公司
宿州市人民大
中成西药、中药
药房连锁有限 500 41.98 44.76
饮片、中药材
公司
小计 4,130 310.91 1,339.20
安徽淮仁堂药 参照市
业股份有限公 咨询服务费 场公允 20 0 6.78
向关联人 司 价格双
提供劳务 阿里健康及其 方协商
咨询服务费 20 0 3.44
关联服务平台 确定
小计 40 0.00 10.22
安徽淮仁堂药
业股份有限公 中药饮片 2,000 420.39 741.99
与关联方 司
采购商品 阿里健康(浙
江)医药有限 中成西药 500 0 190.50
公司
小计 2,500 420.39 932.49
参照市
阿里健康关联
信息技术服务 场公允 2,500 532.64 1,458.01
服务平台
价格双
合肥福赛福餐
与关联方 方协商
饮服务有限公 餐饮服务 600 0 357.60
接受劳务 确定
司
瑞人堂医药关
陈列服务 2 0 0.57
联单位
小计 3,102 532.64 1,816.18
安徽裕泰和中
租赁 医药产业投资 房屋租赁 130 48.84 69.37
有限公司
注:阿里健康(浙江)医药有限公司为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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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单位:万元(不含税)
实际发生 实际发额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金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额占同类 与预计金
类型 金额 额
业务比例 额差异
贵州一树关
中成西药 35.87 120 0.01% -70.11%
联单位
瑞人堂医药 中成西药、医药器
300.82 600 0.09% -49.86%
关联单位 械、其他
安徽好之佳
中成西药、中药饮
大药房连锁 943.03 2,000 0.29% -52.85%
片、中药材
有限公司
黄山新安江
中成西药、中药饮
大药房连锁 613.26 500 0.19% 22.65%
片、中药材
有限公司
阿里健康(浙
向关联人 江)医药有限 咨询服务费 14.72 / 0.00% /
销售商品 公司
宿州市人民
中成西药、中药饮
大药房连锁 44.76 / 0.01% /
片、中药材
有限公司
小计 1,952.46 3,220 -39.36%
安徽淮仁堂
药业股份有 咨询服务费 6.78 20 0.11% -66.10%
限公司
阿里健康及
其关联服务 咨询服务费 3.44 400 0.06% -99.14%
平台
小计 10.22 420 -97.57%
安徽淮仁堂
药业股份有 中药饮片 741.99 800 0.32% -7.25%
限公司
阿里健康(浙
江)医药有限 中成西药 190.50 1,500 0.08% -87.30%
与关联方 公司
采购商品 安徽淮仁堂
生物科技有 预包装食品 -0.07 20 0.00% -100.35%
限公司
瑞人堂医药
中成西药 0.11 / 0.00% /
关联单位
小计 932.53 2,320 -59.80%
与关联方 阿里健康关
电商平台服务费 1,458.01 1,500 1.80% -2.80%
接受劳务 联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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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合肥福赛福
餐饮服务有 餐饮服务 357.60 600 0.44% -40.40%
限公司
瑞人堂医药
陈列服务 0.57 10 0.00% -94.30%
关联单位
贵州一树关
陈列服务 5 0.00% -100.00%
联单位
小计 1,816.18 2,115 2.25% -14.13%
安徽裕泰和
中医药产业
租赁 房屋租赁 69.37 150 0.40% -53.75%
投资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市场需求、公司业务运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 营整体规划进行预计的,该预计金额是双方 2022 年合作可能发生业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实际业务需求和执行进度确定,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受市场情况、采购工作安排、运营策略变化等因素影响。上述差异
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确认程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 序合法合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原因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2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1:阿里健康(浙江)医药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礼和医药有限公司;
注 2:黄山新安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淮仁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安徽淮仁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仁堂药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QQE538
成立时间:2015 年 11 月 11 日
注册资本:5,065 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家裕
住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上海路 18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药品生产;药
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餐饮服务;食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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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中药
提取物生产;中草药种植;农副产品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
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食品销售(仅
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食品互联
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淮仁堂药业的实际控制人何家裕是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近
亲属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与
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022 年淮仁堂药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9,543 万元,净利润 832 万元,总资产
13,454 万元,净资产 7,412 万元。淮仁堂药业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
约情况良好。
(二)安徽好之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名称:安徽好之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之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00054485031L
成立时间:2012 年 9 月 26 日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安明英
住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 666 号(蓝色雅典 2#楼)2 幢 110\210
室二层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生物制品、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零售、医疗器械、食用农产品、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药品包装材料、
日用品、化妆品、计生用品(除专项许可)、眼镜、家用电器、消毒用品、卫生
用品、办公用品、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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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持有好之佳 19%股份,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
系。
2022 年好之佳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512 万元,净利润 47 万元,总资产 471
万元,净资产-66 万元。好之佳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
(三)瑞人堂医药关联单位
名称:瑞人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人堂医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7360302964
成立时间:2003 年 6 月 30 日
注册资本:3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冬明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西街道五洋路 313 号(6-11 楼南面第三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食品销售;诊所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
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
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
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
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
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塑料
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玩具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广告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可的商品);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健康咨询服务(不
含诊疗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会议及
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远程健康管
理服务;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鞋帽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信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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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个人互联网直播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股东南京华泰大健康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华泰大
健康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道兴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在瑞人堂医药均持有股份,同时华泰大健康一号委派的公司董事陈凯同时在瑞人
堂医药担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
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瑞人堂医药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
(四)贵州一树关联单位
名称:贵州一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一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09670773J
成立时间:1999 年 3 月 11 日
注册资本:3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春雷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建筑科技产业园 2 号楼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药
品的研究与开发;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
(除疫苗)的零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酒类)、保健食品、婴幼
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I、
II、III 类医疗器械、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木制品、纸质品、厨房用品、洗涤用品、卫生洁具、健身
器材、五金交电、文体用品、日用百货、消毒用品、玻璃仪器、小家电、文艺品
(除文物、象牙及象牙制品)、眼镜、床上用品、汽车用品、钟表、服装鞋帽、
照明电器、不锈钢制品、化妆用品及其他日化产品的批发、零售和信息咨询。(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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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股东南京华泰大健康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华泰大
健康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道兴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在贵州一树均持有股份,同时华泰大健康一号委派的公司董事陈凯同时在瑞人堂
医药担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
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贵州一树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
(五)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名称: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健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36420260L
成立时间:2015 年 8 月 3 日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顺炎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065 层-006
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
销策划;商务咨询;医院管理(不含诊疗服务);批发医疗器械 I 类;计算机系
统服;软件开发;软件技术咨询;开发网络及通讯产品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
批发日用品百货、服装、玩具、文化用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
辅助设备、家用电器、体育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
品)及以上物品的进出口业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
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办公
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阿里健康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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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阿里健康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实现营业收入 2,057,761.6 万
元,净利润 26,594.1 万元,总资产 1,920,196.9 万元,净资产 1,407,223.2 万元。
阿里健康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
(六)安徽淮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安徽淮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仁堂生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94459411P
成立时间:2014 年 10 月 29 日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家裕
住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 18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
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
发;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与农业生产经营有
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中草药收购;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
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
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淮仁堂生物的实际控制人何家裕是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近
亲属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与
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022 年淮仁堂生物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8 万元,净利润-39 万元,总资产 172
万元,净资产-122 万元。淮仁堂生物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
好。
(七)安徽裕泰和中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安徽裕泰和中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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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2804391XP
成立时间:2015 年 1 月 28 日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家裕
住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 18 号
经营范围:建设项目投资;商业贸易投资;健康产业投资;投资开发医药、
农业、环保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房屋租赁及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裕泰和的实际控制人何家裕是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近亲属
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与公司
构成关联关系。
2022 年裕泰和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6 万元,净利润 129 万元,总资产 3,572
万元,净资产 3,487 万元。裕泰和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
(八)宿州市人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名称:宿州市人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人民大药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26614452340
成立时间:2007 年 5 月 22 日
注册资本:4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朋
住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南关街道淮河西路 42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
食品(预包装)销售;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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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销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会议
及展览服务;服装服饰零售;家居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零售;礼品花卉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刀剑工艺品销售;包装服务;玩具销售;木制玩具销售;文具用品零售;通讯设
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食
用农产品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日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杂品
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小食杂店(三小行业)(除酒
类经营);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参股宿州人民大药房 19%
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与公司
构成关联关系。
2022 年宿州人民大药房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2,378 万元,净利润 720 万元,
总资产 4,478 万元,净资产 2,918 万元。宿州人民大药房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正
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
(九)合肥福赛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名称:合肥福赛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赛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RMMT26X
成立时间:2018 年 4 月 20 日
注册资本:5 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波
住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 18 号一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
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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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福赛福的实际控制人俞波是公司董事殷俊之配偶之胞弟,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022 年福赛福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57 万元,净利润 12 万元,总资产 10 万
元,净资产-21 万元。福赛福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以
市场价格为依据,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
损害公司、子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
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
需要进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可减少时间成本和
沟通成本,此类日常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上述关
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且占同类交易或公司交易总量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
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一)公司三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长何
家乐,董事何家伦、董事陈凯、董事沈涤凡、董事殷俊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了解,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同意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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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
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
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
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
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
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
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
13
核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相关
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
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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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范 杰 刘 鹭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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