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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泰股份:森泰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俊先生)2023-04-27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汪俊先生)
    本人作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自出席

董事会       4            4            0                0           否

股东大会     1            1            0                0           否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
自出席董事会 4 次,未出现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的情况,并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年度列席股东大会 1 次。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会议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提出异
议的情况。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
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尽忠职守,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认真审阅各次的董事
会议案,按照有关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日期         董事会届次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2022 年 7 月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1                                                                          同意
     15 日        第一次会议     及各委员会成员的意见
    2022 年 8 月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2                                    关于确认新增关联交易的意见         同意
    12 日        第二次会议

    2022 年 9 月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
3                                                                       同意
    16 日        第三次会议          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
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
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提名委员会 1 次会议,审议了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等事项,做到了勤勉尽职。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通过实地考察、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
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募
集资金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诚实、勤勉、尽责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利用各种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全面了解公司内部
运作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
六、学习情况
    为了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最新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范性文件,提升自身专业素质,以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合规履
职的培训、上市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培训,进一步了解资本市场发展的现状与
趋势,增强了规范运作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提升了基础管理能力与决策能力。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汪俊


                                                     2023 年 4 月 25 日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汪   俊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