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森泰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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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与深交所监管规则、《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就 2022 年度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 1 名,委员 2 名。2022
年 7 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新选举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
董事邓立群、独立董事刘嘉及非独立董事王斌组成,会计专业人士邓立群担任主
任委员。
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并发
表审计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1、《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
第二届董事 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会审计委员
2、《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一致同意
会 第 七 次 会 2022年3月14日 的议案》
议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决算及2022年度预
算的议案》
第 二 届 董事
会 审 计 委员 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1-3月财务报表及
2022年5月10日 一致同意
会第八次会 审阅报告的议案》
议
第 三 届 董事
会 审 计 委员 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1-6月财务报表及
2022年8月2日 一致同意
会第一次会 审阅报告的议案》
议
三、 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认为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
委员会对公司审计部的日常运作进行督促指导,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
符合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保持沟通,就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部门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间的日常联系、工作配合展开了积极协调,
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 总体评价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年度审计工作相关职责与义务,确保了公
司年度审计工作高效顺利进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对财务报告、
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工作的审查、监督与指导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的责任和义务,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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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