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诺思兰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4-2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诺思兰
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思兰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
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 年 9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核准北京诺思兰德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473 号),核准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5000 万股新股(含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公司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
网上向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
价格为 6.02 元/股,初始发行规模 37,000,000 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4,126,749
股,合计发行 41,126,749 股,募集资金总额 24,758.3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1,857.5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2,900.76 万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初始发行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分别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20)010098F 号《验资报告》和中审亚太验字
(2020)010098G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和 2020 年 12
月 23 日分批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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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投入募 累计投入募集资 累计投入进 原项目/建设
序号 项目 实施主体
集资金金额 金金额 度(%) 周期
1 生物工程创新药研发项目 诺思兰德 11,856.00 9,786.67 82.55 42 个月
北京诺思兰德生
2 生物工程新药产业化项目 8,044.76 2,591.70 32.22 30 个月
物制药有限公司
诺思兰德/北京诺
3 补充流动资金 思兰德生物制药 3,000.00 2,993.16 99.77 不适用
有限公司
合计 22,900.76 15,371.53 - -
三、 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生物工程创新药研发项目”实施主体为诺思兰德。实施内容主要为 NL003 项
目 III 期临床试验、NL005 项目 II 期临床试验、NL002 项目 III 期临床试验以及其他新
药研发项目的开发。公司拟对该项目子项目内部结构及实施周期调整如下:
(一)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及原因
“NL002 项目Ⅲ期临床研究”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2,000.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19.93 万元。本次拟调减生物工
程创新药研发项目的子项目“NL002 项目 III 期临床试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695.07 万元用于“NL003 项目 III 期临床试验” 及“NL005 项目 II 期临床试验”。
主要原因为根据 NL002 项目 IIIb 期临床研究方案的论证情况,IIIb 期临床试验设计、
临床终点及受试者例数等方面需进行较大调整,方案完成难度加大,所需研发资金
超出预期;其次,NL002 项目作为改良型新药,其技术领先性及市场预期较 NL003
与 NL005 创新药项目有一定差距。因此,公司从优化研发管线,重点项目优先投入
的原则考虑,决定暂停开发 NL002 项目,将优势资源优先集中投入到公司重点项目
NL003 与 NL005 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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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1、根据公司公开发行说明书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中,NL003(CLI-静息
痛和 CLI-溃疡)项目 III 期临床试验实施进度计划为 2022 年申报 NDA,项目实施内
容包括受试者入组、数据清理及统计分析总结以及提交新药申请。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影响等相关因素对项目进度产生了较大影响,该项目的投资进度预计较计划将会
有所延后。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
募集资金安全,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后,公司审
慎决定将募投项 目“NL003(CLI-静息痛和 CLI-溃疡)项目 III 期临床试验”的项目
周期(申报 NDA)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2、根据公司公开发行说明书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中,NL005 项目 IIb 期
临床试验实施进度计划为 2022 年完成数据清理、统计分析与总结报告工作,现该项
目已完成 IIb 期临床患者入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等相关因素对项目进度产生
了较大影响,该项目的投资进度预计较计划将会有所延后。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 求,保障
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公
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NL005 项目 II 期临床试验”的项目周期(完成数据清理、
统计分析与总结报告)延长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
四、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项目变更及延期是公司经过综合审视、论证项目实际情况、实施环境
及后续建设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
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
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加强对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从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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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变更及延期,系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
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生物工程创新药研发项目变更
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变更和延期,有
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和延期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和延期,同意将上述事项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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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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