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同辉信息:关于宁波泽成收到北交所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2022-02-22
证券代码:43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7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2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2 月 21 日
作出主体:北京证券交易所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成投资合 股东 公司股东、董事赵庚飞先生
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一致行动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1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 月 5 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泽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共减持其通过大宗交
易取得的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辉信息”股份
1,200,9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8%。)
减持前,宁波泽成与其一致行动人赵庚飞(同辉信息股东、董事)合计持有
同辉信息股份 9,233,633 股,占总股本的 6.02%。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2.4.16 条的规定,宁波泽成为同辉
信息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泽成在减持前未及时告知同辉信息并预先披露减持
计划。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宁波泽成在减持前未及时告知同辉信息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述行为违反
了《上市规则》第 2.4.10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上市规则》第 11.3 条的规定,北京证券
交易所作出如下决定:
对宁波泽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股东及相关人员对相关业
务规则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自律监管措
施的决定》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