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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同辉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4-19  

                         证券代码:43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2-047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同辉佳视(北京)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273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8,750,000.00
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截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止,公司实
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00.00 股(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募集资金
额人民币 74,5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433,490.57 元(不含
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2,066,509.43 元。上述募集资金情
况已由大信会计师事会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元)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
                         1776434228                 2118.00
司北京分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20000010924600048971873    7,783,247.93
关村分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
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并经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
案。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
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金额                                       74,500,000.00

 减:发行费用金额                                       12,433,490.57

 二、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54,320,464.36

 三、本期利息收入                                             39,321.74

 四、期未募集资金余额                                    7,785,366.8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9,708,994.59 元、以自有资金支付各项
发行费用 3,241,509.43 元,共计 12,950,504.02 元。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告编号 2021-039。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1]第 1-10238 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截至报告期末已置换完毕。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
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
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均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
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年
度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信
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五、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62,066,509.43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320,464.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320,464.36
                                                        0.00%
                   总额比例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用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进度(%)     定可使用状
     途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3)=(2)/(1)     态日期
                                                                                                                            化
数字视觉研          否           20,000,000     12,232,996.96 12,232,996.96           61.16% 2023 年 12     不适用     否
发中心(含                                                                                     月 31 日
VR)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42,066,509.43   42,087,467.40 42,087,467.40          100.05%                不适用     不适用
金
     合计            -          62,066,509.43   54,320,464.36 54,320,464.36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
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 不适用
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情况说明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9,708,994.59 元、以自有资金支付各项发行费
                                           用 3,241,509.43 元,共计 12,950,504.02 元。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公告编号 2021-039。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专
                                           审字[2021]第 1-10238 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分
                                           别发表了意见。截至报告期末已置换完毕。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     不适用
            明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