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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同辉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19  

                         证券代码:43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2-043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地核查后,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监管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谨慎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
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当
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
议案,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同辉佳视(北京)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客
观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建立了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贯彻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在
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2年度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2年度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能力, 在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对公司
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
展。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谢志华、李华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