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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同辉信息: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2-08-17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同辉佳视
(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辉信息”“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有关规定,就同辉信息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
意见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同辉佳视(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及科影视讯(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
行申请共计 1500 万元银行授信(具体金额以银行合同为准),授信期限两年。
本次银行授信由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向
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谢志华
先生、李华女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同辉信息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