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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乐创技术: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02-27  

                            证券代码:430425       证券简称:乐创技术      公告编号:2023-023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钧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6,791,4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428,4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定期存单、券商收益凭证及公司内
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791,4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
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
银行定期存单、券商收益凭证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
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
体 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791,4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791,4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小兰、林祥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