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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丰光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09  

                        证券代码:430510         证券简称:丰光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6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于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阅读《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此次修订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就《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的审议和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阅读《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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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就《关于修订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春旭、洪晓明
                                                        2022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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