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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丰光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1-17  

                        证券代码:430510        证券简称:丰光精密        公告编号:2021-051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青岛丰光
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于公司《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的议案》,我们认
为:根据公司收到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杭州路支行终止营业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杭州路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青岛杭州路支行”)
将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起终止营业,中信银行青岛杭州路支行的全部业务将由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人民路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青岛人民路支行”)
承接。公司原在中信银行青岛杭州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将迁移至中信银行青岛人民路支行,迁移后账户户名、账号保持不变。公
司将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人民路支行签署《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严格的专项管理。本次募
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变更及拟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公
司章程》、《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
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1
的情形。董事会就《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的议案》的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的议
案》。

                                              独立董事:赵春旭、洪晓明
                                                       2021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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