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丰光精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13
证券代码:430510 证券简称:丰光精密 公告编号:2022-042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报告期内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和《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
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独
立董事在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召开 1 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具体
情况如下:
列席股
出席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 缺 是否连续
事姓名 亲自 委托 列席股
参加董 出席董 表决情 席 两次未亲
出席 出席 东大会
事会次 事方式 况 次 自参加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数 议
赵春旭 8 现场 均同意 8 0 0 否 1
洪晓明 8 现场 均同意 8 0 0 否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等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意见
序号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
1 《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同意
第十次会议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同意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同意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选举徐悦东为公司新任董事的议案》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3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4 《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的议案》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度,我们通过各种沟通方式和公司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利用
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便利条件,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管理
人员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促进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1 年度,我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1 年度,我们对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能够做到事先对
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
及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从
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和通讯等沟通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
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出决
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通过不断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了对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培训情况
2
2021 年度,我们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
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北交所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交流活动,进一步加深对保护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
识及能力。
具体培训内容为:独立董事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北交所设立思路与北交
所主要制度安排解读、北交所独立董事持续监管指引解读、北交所上市规则解
读、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制度解读、股份回购制度解读、北交所再融资新
规介绍、北交所重大资产重组政策解析、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分析等,并顺利通
过了北交所在培训结束后组织的考核评估。
七、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1 年度,我们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等情形。
2022 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职责,认真、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
独立董事:赵春旭、洪晓明
2022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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