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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丰光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1  

                        证券代码:430510         证券简称:丰光精密          公告编号:2023-012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对于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信息,我们认为,因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2023 年预计拟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项目建设投入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故公司拟对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暂不作分配,资本公
积金亦不转增股本,以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趋势,保证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公司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公司与股东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董事会就《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1
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
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就《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春旭、洪晓明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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