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2010-06-3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已于2009 年9 月完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署了《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联席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和国泰君
安担任公司200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席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0
年12 月31 日止。
2010 年3 月30 日,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
行A 股股票的有关议案。公司经研究,决定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工作的联席保荐机
构,并于2010 年6 月21 日与海通证券、国泰君安签订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A 股股票之联席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五
条之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
的保荐协议,因此公司已与中信证券终止了200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
议。
中信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200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
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共同完成。海通证券已指派张刚先生、朱家凤先生担任公司
200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10
股票简称:浦发银行 股票代码:600000 编号:临2010-018年12 月31 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