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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浦发银行: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1-05-29  

						股票简称:浦发银行         股票代码:600000             编号:临 2011-0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含税)
   ●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
   ●每 10 股税后派发现金红利 1.14 元
   ●股权登记日:2011 年 6 月 2 日(星期四)
   ●除权(除息日):2011 年 6 月 3 日(星期五)
   ●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11 年 6 月 7 日(星期二)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 6 月 13 日(星期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 201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1 年 4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现将利润分配
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经审计的 2010 年度会计报表,公司 2010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191.76
亿元,2010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172.18 亿元,扣除 2009 年度各项利润分配事项
92.17 亿元后,本次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71.77 亿元。此外,按照财政部《金
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应在税后
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从此规定,公司 2010 年度拟从净利润
中提取 92 亿元的一般准备,使一般准备的余额达到 187 亿元,不低于当期末主
要风险资产余额的 1%。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 2010 年度预分配方案如下:
     1、按当年度税后利润 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共计 19.18 亿元;
     2、按当年度税后利润 20%的比例提取一般任意盈余公积,共计 38.35 亿元;
     3、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92 亿元;
     4、以 2010 年末总股本 14,348,824,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送现金股利 1.6 元人民币(含税),并派送红股 3 股,合计分配 66 亿元;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 56.24 亿元,结转到下一年度,按
照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二、分红派息方案
    以 2010 年末总股本 14,348,824,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
金股利 1.6 元人民币(含税),并派送红股 3 股。

    三、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1 年 6 月 2 日(星期四)
   除权(除息日):2011 年 6 月 3 日(星期五)
   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11 年 6 月 7 日(星期二)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 6 月 13 日(星期一)


    四、派发红利对象
    截止 2011 年 6 月 2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102 号)规定,对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的个人股东所获分配的红股和
现金红利,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
每股人民币 0.114 元。
   2、对于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 2008 年
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的规定,凡中国企业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需由中国企业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 0.114 元。如果
QFII 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
47 号)的规定执行。
   3、除 QFII 以外的其他法人股东和其他机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
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16 元(含税)。
   4、除花旗银行海外投资公司、上海上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
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
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
发。
   5、派送红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
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派送红股
比例计算后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 1 股,直
至实际派送红股总数与本次派送红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
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分红送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2,869,764,833       20        860,929,450    3,730,694,283       2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1,479,059,332      80       3,443,717,800   14,922,777,132      8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4,348,824,165      100      4,304,647,250   18,653,471,415     100
   本次送股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计算,公司2010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234元。


       七、咨询事宜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电话:(021)63611226         (021)61618888 转
       八、备查文件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