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关于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2-13
股票简称:浦发银行 股票代码:600000 编号:临 2014-00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和
上海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 沪
证监公司字【2014】5号)要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就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股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简称“广东移动”,持股占公司
总股本 20%)承诺:其参与认购公司 2010 年 10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另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相关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监管要求,广东
移动的控股母公司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31 日在香港联交所公告了对
中国银监会的承诺:广东移动自非公开发行股份交割之日起 5 年内(2015 年 10
月 14 日前)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在广东移动关联
机构之间的转让不受此限);到期转让股份及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应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
截止目前,广东移动及其控股母公司严格遵照其承诺履行。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