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014-03-2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我们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开展对
外担保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对外担保业
务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之一,《公司章程》就审批权限做了明确规定,公司针对
担保业务的风险特点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从而有效控
制了担保业务的风险。公司对外担保均系正常表外业务,表外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内容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502,094 521,767
信用证下承兑汇票 64,935 37,681
开出保函 81,195 54,784
开出信用证 97,336 120,024
信用卡及其他承诺 96,838 58,195
公司没有对关联方的特殊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能认真执行证监会
【2003】56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没有违规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
陈学彬 赵久苏 张维迎 郭 为 华仁长 周勤业 孙持平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