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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浦发银行: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5-03-1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
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一些有待改善的事项对经营管理不构成
实质性影响,公司高度重视这些事项,将进一步采取控制措施持续改进。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浦发银行母公司、浦银国际、浦银租赁
以及25家村镇银行,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按照重要性原则,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
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要素开展,采取日常监督评价、专项监督评价
和独立监督评价相结合的机制,从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有效性两个方面进行。同
时,公司针对高风险领域和重点业务着重开展了监督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公司
业务、零售业务、金融市场、风险管理、运营管理、财务会计、信息科技、合规
案防和其他经营管理活动。其中,公司业务重点开展了对公司授信业务、贸易融
资业务、票据业务、财务顾问业务、跨境人民币业务、外汇业务、资产托管业务、
离岸业务等方面的监督评价工作;零售业务重点开展了对个人授信业务、理财业
务、银行卡业务、自助机具及自助网点管理、电子商户管理等方面的监督评价工
作;金融市场业务重点开展了对信托代理收付业务、回购式受(收)益权业务、
自营投资业务等方面的监督评价工作;风险管理重点开展了对授权管理、客户评
级管理、不良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评价工作;运营管理重点开展了对现金及库
房管理、运行监测管理、印鉴管理、账户管理、重控凭证管理、自助设备管理等
方面的监督评价工作;财务会计重点开展了财务管理方面的监督评价工作;信息
科技管理重点开展了信息科技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督评价工作。此外,针对印章、
轮岗及强制休假、房屋买卖租赁和反洗钱管理开展了专项合规案防监督评价工
作。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为导致错报的可能性大于利润总额的5%(含);财务报告重要内部控制
缺陷为导致错报的可能性大于利润总额的2.5%(含)、小于利润总额的5%(不含);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为小于利润总额的2.5%(不含)。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为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
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
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完全无效;因重大错报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
告;其他对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造成重大影响的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
陷为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对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等控制目标的实现
造成重要负面影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为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
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为导致错报的可能性大于利润总额的5%(含);非财务报告重要内
部控制缺陷为导致错报的可能性大于利润总额的2.5%(含)、小于利润总额的5%
(不含);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为小于利润总额的2.5%(不含)。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为对本公司的经营目标造成严重影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
性文件,被相关部门处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公司缺乏民主决策机制;公司未
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或内控管理散乱;重要业务控制系统性失效;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大面积流失;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的重大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后未得
到整改;其他对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情况。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为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对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等控制目标的实现造成
重要负面影响。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为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些有待改善的事项对公司经营管理不构成
实质性影响。公司高度重视这些事项,将进一步采取控制措施持续改进。


                                                董事长:吉晓辉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