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9 日 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于会前认真审阅了《关于对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的议案》的有关资料。 鉴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推动集团化战略要求,并综合考虑子公司内部 经营需要,发挥集团协同效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构成影响;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体现了公允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独立董事:华仁长 王 喆 田溯宁 乔文骏 张 鸣 袁志刚 2016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