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我们作 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 审阅了《关于对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有关文件资料,鉴于 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以下简 称“本次关联交易”),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对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不超过 12.51 亿元,有利于推 动公司转型发展,发挥集团协同效应,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与全体 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华仁长 王 喆 田溯宁 乔文骏 张 鸣 袁志刚 2016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