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2016-08-2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于会前认真
审阅了《关于给予集团子公司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的有关资料。
鉴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投
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浦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该
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我们发表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推动集团化战略要求,并综合考虑
了子公司内部经营需要,有利于发挥集团协同效应,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体现了
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华仁长 王 喆 田溯宁 乔文骏 张 鸣 袁志刚
2016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