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17-04-01
公告编号:临2017-019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前述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普通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
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为 2016 年 4 月 28 日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
2017 年 3 月 27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鉴于公司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及后续实施发行尚需一定时间,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
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相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
自届满后延长 12 个月,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普
通股股票其他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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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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