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我们作 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提交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进行了审阅。鉴于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子公司,该等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因此,我们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对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推动其战略转型和业务 结构调整,提升竞争力,有利于推进公司集团化发展,发挥集团协同效应。本次 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华仁长、王 喆、田溯宁、乔文俊、张 鸣、袁志刚、陈维中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