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 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选聘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所提供的议案材料,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选聘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无异议,同意 将《关于选聘 2019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 喆 乔文骏 张 鸣 袁志刚 2018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