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2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对
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有关文件资料。鉴于浦银金融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租赁”)为公司关联法人,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公司采用以现金认购、同比例增资的方式,对浦银租赁增资。该笔
增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交易公允,没有
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不
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王 喆 张 鸣 袁志刚 蔡洪平 吴弘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