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 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于会前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有关资料。 根据已提供的资料,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声誉良好。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及境内外附 属子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 喆 张 鸣 袁志刚 蔡洪平 吴 弘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