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2022-01-08
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2-005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案件判决阶段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号
航管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书》((2020)粤 0111 民初 35986 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7 年 7 月,广州恩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明公
司”)通过公开竞投获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云集市项目
(T2L1)商业项目(以下简称“云集市项目”)的经营权。2017 年 9
月,二号航管公司与恩明公司签订“云集市项目”经营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经营合作协议》”),并由广州明德瑞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明德瑞公司”)作为云集市项目的实际经营主体,全
程参与经营合作协议的实际履行。因恩明公司未依据协议按时足额
缴纳 2018 年 9 月及其之后合同费用。二号航管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仲裁委”)申请仲裁
并获得受理(详见 2020 年 2 月 21 日《关于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受
理子公司仲裁申请的公告》(编号 2020-004);2020 年 3 月 5 日
《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编号 2020-005))。
2020 年 10 月,因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明德瑞公司不受仲
裁条款约束,二号航管公司另行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起诉明德
瑞公司。
2021 年 12 月,广州仲裁委员会已就二号航管公司与恩明公司
纠纷作出仲裁裁决(详见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
的进展公告》(编号 2021-051))。
二、 本次诉讼判决情况
《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被告广州明德瑞投资有限公司对(2020)穗仲案字第 884 号
《裁决书》裁决确定的第(一)至(五)项、第(八)项广州恩明
贸易有限公司应承担的给付责任范围内向原告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
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三、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以日后实际发生额为准。本次判决对公司生产
经营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