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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云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2022-04-09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及有关规定,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
真履行相关职责。作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成
员,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分别为饶品
贵先生、许汉忠先生、毕井双先生,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饶品贵先
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为亲自表
决。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报了公司 2020 年内控与年报审计时间
安排、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前财务报表情况,审议了《2020 年度业绩
预告的议案》以及《2020 年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1 年审计工作计划》。
    2.2021 年 3 月 26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白云机场东跑道东侧飞行区
运行管理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白云机场安保服务关联交
易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年度审
计有关问题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
    4.2021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或听取的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3)审议《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审议《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听取审计与监事会工作部《关于公司 2020 年审计工作总结
及 2021 年审计计划》;
    (8)审议《关于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资产置换交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调整业绩承
诺期的议案》;
    (11)审议《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5.2021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1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白云机场一期用地(不
含跑道用地)授权经营使用费的关联交易议案》。
    8.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白云机场安保服务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进行关联交易预计及披露,
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报告期
内,无损害股东权益的现象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没有损
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报告,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
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工作前通过会议方式听取了公司年报审
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外部
审计机构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梳理发现的问题,积极讨论分析,督
促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进程,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
    2.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勤勉性
    审计委员会充分评估并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相
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整体情况。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 2020 年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1 年审计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对内部
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未
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
缺陷,因此认为公司在生产经营各方面实现了公司内控制度规范、覆
盖全面、执行有效,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监督促进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等相应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积极落实,
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战略中内部控制
目标的实现。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报告期未发现重
大缺陷。
    (六)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各位委员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按时出席各次会议,充分发
挥监督职能,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的财务报告,在审核关联交易、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
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有效性、年报审计协调等方面建言献策,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2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职业操守,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
作用,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有效性,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
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4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