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关于续签用地授权经营使用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三跑道、酒 店用地等 5 个地块用地授权经营使用协议,有利于确立法律关系、 明确责任范围,满足公司在白云机场生产经营及服务的需要。 2.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 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同意,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 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 许汉忠 毕井双 饶品贵 覃章高 邢益强 2023 年 1 月 29 日